亳州建材大市场1220号商铺门面房土建整体劳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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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建材大市场1220号商铺门面房土建整体劳务合同
亳州(建材)大市场(12-20)号商铺门面房土建整体劳务合同
(甲方):
阜阳建工集团亳州(建材)大市场(12-20)号商铺门面房
(乙方):
安徽阜阳建工集团众城劳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亳州(建材)大市场(12-20)号商铺门面房工程的施工任务,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徽省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土建整体劳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亳州(建材)大市场(12-20)号商铺门面房
1.2工程地点:
建安路与药都大道交叉口
1.3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暂定39600平方米最终结算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据实计算。
1.4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1.5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中的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其它有关工程。
详见附件一《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及其它事项》。
1.6承包方式:
土建工程整体包清工。
1.7工程质量:
争创优良,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85%,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1.8工程工期:
1.8.1开竣工时间:
2010年3月10日开工,2010年9月日10日竣工,日历天天。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如下:
(a)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b)劳务合同;
(c)询价纪要;
(d)招选文件及参选文件;
(e)国家及阜阳市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2.2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制定的为准。
2.3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中文
3.2适用法律、法规:
国家、阜阳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国家,安徽省、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规程。
同时,还需满足本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图纸的设计要求。
现有的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执行较严格的标准、规范。
第4条甲方驻现场代表
4.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4.2甲方代表可委派其他工程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职权,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3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人继续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5条乙方驻现场代表及项目部主要成员
5.1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为:
5.2乙方有关工程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以工程联系单之书面形式送交甲方驻工地的代表,甲方接受人必须签字。
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守法和不称职的、不恰当现场有关人员。
未有甲方书面准许,不可再用此等人员。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撤走驻工地的任何人员。
5.4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人须经甲方的同意。
第6条甲方工作
6.1临时设施:
甲方提供生活用房、生活用水、生活用电。
乙方要注意节约,如发现长明灯、长流水,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床铺、床板由甲方负责提供。
生活用具和炊具由乙方自理。
6.2提供施工用水至施工现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设施。
6.3协调乙方现场其它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进行统筹安排。
6.4对乙方作业内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6.5对乙方作业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7条乙方工作
7.1乙方须按照合同、图纸、规范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7.2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
7.3对进场人员加强技术、安全教育,确保按质按期完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7.4在施工过程中,由专职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部位应及时整改,费用自理。
7.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施工,如因乙方不按图施工造成返工,返工所造成的材料及人工浪费由乙方承担。
7.6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需无条件在7天内退场,并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7.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又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改进措施,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其人工和单价按照甲方与其他施工单位所协商的人工单价从乙方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7.8乙方对完成的施工项目有维护保洁的义务,直至交与下道工序。
同时应负责修复在这期间由于不小心或疏忽造成的损坏。
但不属于乙方损坏甲方给另行考虑费用。
第8条工期延误和工期提前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一周内非乙方的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2)不可抗力;
(3)甲供料连续影响一天以上;
(4)合同中约定或由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8.2乙方在8.1款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一天内确认。
第9条工程质量等级、隐蔽验收
9.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质量等级以最终评定的质量标准为据。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应返工完善直至符合标准并令甲方、业主满意为止,乙方承担返工部分价款(含主材)并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全额罚款。
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优质结构的有关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目标。
9.3乙方需在现场设置质检员,对其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检,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甲方验收。
甲方会同业主现场代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如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质量要求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标准。
(因返工发生的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
9.4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又出现未被甲方所发现的问题,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侧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9,5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检验,届时甲方应组织业主、工程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如甲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因甲方自身原因未组织验收,则乙方可进行检验,甲方应在“隐蔽工程报告书”上签认。
如因业主、监理、质检站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验收延误,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如事后通知甲方、业主、工程顾问、质检部门仍要求检验,则乙方应同意检验,检验达到优质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并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检验达不到优质标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顺延。
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检验,就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可以要求检验,其检验所需要费用由乙方负担。
9.6乙方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要将情况如实报告给甲方.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乙方应予以执行,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担责任。
第10条工程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应按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自检,自检达到要求后由甲方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验收,需要整改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质量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负责。
第11条安全、文明施工
11.1该工程应达到达标工地,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11.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和要求。
1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业主、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规定及要求,必须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做到料具码垛成方,保持施工现场清洁,达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11、4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化工地,乙方承担业主及主管部门对甲方的全部罚款。
11.5甲方提供的临建、道路、施工场地和设施应符合文明工地安全施工的标准要求。
11.6施工期间上级领导,当地安全、质量监督站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完成自身现场清理工作,材料、料具不零乱堆放,楼面清洁无垃圾。
第12条合同价款
12.1本工程乙方施工部分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合同单价为:
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包含劳务费)。
12.2合同价格说明:
12.2.1人工费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了以下用工及费用:
(1)为完成本工程土建工程所用全部人工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础垫层至结构封顶的所有砼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砌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工程(满堂脚手架、外脚手架工程除外)全部工序人工及为完成工程施工的所有辅助性用工(现场劳务电工、施工放线、信号工等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炊事人员等),因使用清理好的旧模板木方发生的用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堆放用工,现场卫生清理、门前三包用工(不包含施工现场之外的用工、材料二次倒运费用,如发生另行签证)
(2)工人调遣费、季节施工工费、施工降效费用、施工技术措施人工费、工人加班费、抢工期人工费、成品保护人工费、创建文明工地现场清理工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费。
(3)乙方现场及自用部分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清理费。
(4)生活用燃料费乙方承担,水、电费甲方承担,但应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
(5)模板工程中穿墙螺栓的安装。
(钢板止水带、架子工予埋件不含)。
(6)现场工人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费。
(7)乙方所使用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临时设施项目的维护费用,不含建设工费。
12.2.2小型机械使用费:
为完成本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所需的所有手持工具,除垂直运输机械(塔吊、井架)和砼输送泵、搅拌机及混凝土之外的所有小型机械使用费,主要包含砼、钢筋、木工施工等机械,三级配电箱以上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费用(含楼层面三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以下的线路、照明用具、开关箱的配备、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不含楼层面三级配电箱)。
12.2.3辅材费:
为施工本工程所用全部辅助材料,辅助材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钉子、铁丝、脱模剂、胶带、海绵条、养护用材料等。
12.2.4零星用工指除以上工作内容外另外发生的实际用工费结算单价,该人工费应确保不与以上单价综合内容重复方有效。
12.2.5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除以上说明中的内容外还包含了乙方承接工程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等。
12.2.6工程“两税一费”由甲方缴纳,综合单价中不包含此费用。
第13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13.1每月25日乙方上报甲方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及额外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于下月17日前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的80%,主体(砌筑、抹灰)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95%时停止支付。
剩余工程款除留5万元保修款外工程完工后结算一个月后付清。
保修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10日内反还乙方,保修款不计利息。
13、2月产值按以下分项每层建筑面积报产值:
(1)土建基础元/㎡;
(2)主体结构按元/㎡
(3)砌体按元/㎡
(4)内外粉刷按元/㎡
第14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4.1计算本工程工程量的依据为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14.2乙方应按图施工,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合同、图纸、规范的有关要求。
14、3只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才能得到计量。
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的返工工程量不纳入计量范围,而有乙方负责。
第15条设计变更
甲方有权发出指令要求设计变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变更要求组织施工。
乙方不能擅自对设计做出变更.任何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应按签证另行计算额外费用。
第16条竣工结算
16.1工程实物量劳务费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数量计算。
16.2竣工结算前,必须完成《土建分包工程承包内容和承包范围》的所有内容。
第17条争议
17.1甲方和乙方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双方同意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若调解不成,则可提请阜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2当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性:
(a)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b)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c)调解人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d)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17.3发生争议后,乙方应保护好己完工程。
第18条违约
18.1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可在15天的通知期内通知对方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
18.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和损失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第19条不可抗力
19.1甲乙双方约定下列事件为不可抗力:
19.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七级以上大风、连续三天300mm以上的大雨、七级以上的地震)。
19.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报告及有关资料。
19.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l)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各自承担;
(2)甲方机械设备损失及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施工期间,乙方按甲方要求留在施工现场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5)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9.1.4因合同一方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9.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19.3灾害产生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20条保险及担保
20.1乙方需对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处理费超出1万元的,双方协商解决。
如因甲方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上述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20.2乙方须负责其人员所受的保护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21条工程移交
2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须进行移交手续,分期竣工的工程,每一期工程须个别验收及移交,任何一方均不得无理拒收或不交,乙方应同时撤离工程范围内的剩余物料、施工用机械设备等。
21.2乙方在任何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故不移交,并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全部金额。
第22条综合治理22.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及甲方在综合治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并要有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
22.2如需甲方协调办理的,按甲方要求准备照片及花名册,甲方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22.3劳务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22.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内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严重违规违制度者甲方有权清退出场或上报公安局,并给予罚款。
22.5乙方食堂应按当地卫生部门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办理健康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22、6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否则不于上岗。
第23条材料、机械、三大工具的供应
23.1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型机械(塔吊、井架、砼输送泵、搅拌机及搅拌站)全部由甲方供应。
23.2本工程所用的钢材、钢管、扣件、脚手板等周转工具由甲方负责供应。
23.3钢筋的辅材及模板的辅材(铁钉、扎丝、胶带纸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单价中已包含。
23.4本工程所需的砼、砂浆、钢筋、模板材、砖、黄砂、石子、水泥等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
23.5甲供料的使用量控制:
23.5.1砼按图纸用量不扣钢筋由甲方控制使用量。
23.5.2钢筋、铁件、支撑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钢筋翻样单计算用量,另加2%损耗控制使用量。
23.5.3甲供建筑材料现场发现浪费现象,按浪费的实物量价款2倍处罚,且不少于50元/每次。
23.5.4甲供材料乙方超定额用量,甲方将按市场价从乙方结算中扣除;甲供材料乙方节约,甲方按市场价的50%给乙方奖励。
23、5、5模板材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木工翻样,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考绿控制使用量。
23、5、6砌体、砂灰、砼材料甲方供应,不计控制使用量。
第24条其他
24.1现场合同外零星用工由经办人和甲方代表当天双方办理现场签证,每工日按50元计算。
24.2乙方负责生活区卫生,卫生标准达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
24.3乙方对甲方其它单独分包项目积极配合,不收配合费。
(主要指交叉作业的影响)。
24.4因乙方原因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达不到甲方和业主合同要求,造成业主和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乙方应全额承担。
24.5乙方在各种材料、机具使用前15天提出书面使用计划(含数量、规格、型号)如乙方在使用前15天未提出计划,造成的施工耽误,甲方不负责任。
24.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4.9合同附件:
附件一、《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及其它事项》
第25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放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甲方代表:
(签字)乙方代表:
(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2009年月日
附件一:
土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及其它事项
1.工程分包范围
1.l砼工程
1.1.1砼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所有砼工程和砼予制构件。
其中包括另星砼工程和素砼、细石砼垫层、沙垫层、碎石垫层、固定预埋件之砼块及钢筋工程中的予制砼垫块、砂浆垫块等零星砼工程。
1.1.2砼工程以现场拌制砼为主。
砼工作内容包括砼运输(主体完工后)及砼捣固、养护,以及冬雨季施工时砼保温覆盖、防雨覆盖。
现场拌制零星砼工作内容包括砼搅拌、运输、捣固、养护。
砼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养护用的草袋子、塑料布、水管等。
)
1.2钢筋工程
1.2.1钢筋工程包括施工图所指明的所有钢筋工程。
以下均属于本工程:
(1)砌筑工程所需的墙身拉结筋的制作(不含植筋)。
(2)砼垫层,楼地面面层、屋面砼找平层中钢筋网的制作、安装;
(3)现浇、予制砼中予埋铁件的预埋用工,模板工程仲穿墙螺栓的安装(不含塔吊、井架扶墙臂及悬空脚手架的予埋铁件,机电安装工程的预埋件、钢板止水带)。
(4)地下室底板上下层钢筋支架的制作、安装;
(5)砼强度等级不同处浇筑前绑钢丝网;
(6)砼后浇带部位的快易收口网或钢板(丝)网的安装及钢筋支架的制作安装。
(7)钢筋工程中预制砼垫块的制作安装、钢筋马镫的制作、安装。
1.2.2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包括钢筋调直、除锈、制作、运输、绑扎或焊接或机械连接、安装(不含焊接或机械连接。
)。
1.2.3钢筋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如扎丝等)。
1.3模板工程
1.3.1模板工程包括本项目现浇及予制砼的所有模板。
其中包括:
室内排水沟、集水坑、电缆沟、地沟、底板、墙板、顶板、梁、柱、圈梁、过梁、构造柱、(砖台模)等及其他零星模板;
1.3.2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整理堆放及场内运输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混凝土墙、柱对拉螺栓的安装、拆除(不含止水螺栓的切断)。
所有模板拼缝间的海绵粘条安放。
平板、梁、柱接头模板拼缝处胶带纸粘贴等。
1.3.3模板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如铁钉、胶带纸、海绵粘条、PVC管等。
)
1.4砌筑工程
1.4.1砌筑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实心砖、多孔砖(或空心砖、轻质砌块)等的砌筑。
1.4.2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包括调运砂浆、运砖、砖块浇水、砌筑、安放砼块、安放构造木砖、安放墙身拉结筋及铁件。
1.4.3砌筑中构造柱(钢筋、砼、模板),门窗以及其它预留洞口的钢筋砼过梁制作、安装。
1.4.4砌筑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
1.5抹灰工程
1.5.1抹灰工程包括施工图中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下列内容。
(1)外立面;
A、外墙面抹灰;(不含保温施工)。
B、图示建筑外围其他处(如雨蓬、门窗洞口等)抹灰。
(2)内墙、柱面抹灰;(不含保温施工)。
(3)天棚(含梁、楼梯的底、侧面)原则上不抹灰;如达不到不抹灰的要求,乙方必须抹灰,费用由乙方负责。
(4)水泥砂浆踢脚
(5)其他图示之零星抹灰工程(包括通排风、排烟、管道井内砖墙抹灰)。
1.5.2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清理、修补、堵墙眼、铺设钢丝网、湿润基层表面、界面剂的涂刷、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
仅面层为瓷砖的抹灰层可不压光。
1.5.3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应包括小型机械、手头工具、辅助材料等。
1.6楼地面工程
楼地面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全部构造,其中包括钢筋砼楼梯、室外台阶、散水及室内排水沟、集水坑、电缆沟、地沟等之全部构造。
1.7屋面工程
1.7.1屋面工程包括施工图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说明所指明的各标高屋面(除屋面防水层外)之全部构造的施工内容。
1.7.2屋面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水泥砂浆找平,调运砂浆、运输、抹灰、找平压光。
水泥珍珠岩保温、搅拌、运输、摊铺、找坡。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运输、铺贴。
屋面细石砼、搅拌、运输、浇注、养护,分格缝的留置等。
1.8其他
1.8.1以下各项均属于本工程
(1)机电设备的砼或砖基础及其抹灰,无论建筑、结构施工图是否己标注。
(2)负责砼因模板失误造成超差而需剔凿、修补,及砼遗留的螺栓、钢筋、模板密封胶条而需切割、清除。
(3)施工图及安装要求的予留洞预留。
(4)塔吊基础、龙门架基础、施工电梯基础。
(5)工人宿舍的维修,厕所的扩建。
(6)现场项目的卸车。
(7)施工降水到四层(包含基础开挖前后地下水及雨水)。
(8)地下室防水层的保护层砌筑。
(9)地下室开挖后的基坑防护。
(10)施工现场临设施。
(11)现场的文明施工创建费用。
(12)生活区用电采用包干制具体费用另议。
(13)生活区的卫生清理及期其余工种的参与管理。
(14)机械挖填回土的人工配合。
(15)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
(16)赶工期所要增加的费用。
(17)施工人员的统一服装的服装费。
(18)季节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
1.9.2以下各项不属于本工程:
(1)油漆涂料工程。
(2)钢筋的电渣压力焊接和机械连接。
(3)屋面防水层、屋面排水铸铁雨水口、水斗、水落管。
(4)室外管网工程。
(5)外脚手架工程。
(6)门窗、幕墙、吊顶工程;
(7)施工现场所有挖土、回土的土方工程及护坡施工。
(8)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