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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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术语和定义
2.1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发包方现场代表与施工单位现场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签约合同价款(指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不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之外的责任事项以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的“新增(减)工程”所作的签认证明,并作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
签证单通常由发包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生效。
2.2工程洽商:
在图纸会审后,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发现图纸仍有差错,对原设计影响较小的具体修改;图纸中非结构(基础换填、桩、柱、梁、板、钢筋等)问题的处理引起的变更;因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变更;材料代换引起的变更;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引起的变更;各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工程数量上的变更;业主的功能要求变化、发生不影响原设计标准、功能的具体修改引起的变更;用户的合理的特定要求引起的变更、方案或者图纸拆改引起撤除变更。
将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施工顺序与时间的变化以洽商记录形式形成的工程文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公司所有工程现场签证的确认、结算、汇总管理工作。
4、关键活动描述
4.1办理现场签证的原则
4.1.1一单一价原则:
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4.1.2完工确认原则:
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
4.1.3权力限制原则:
城市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1.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1.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4.2办理现场签证的要求
4.2.1项目部应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办理流程知会各施工单位;同时在起草合同时,应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办理流程纳入,作为合同补充协议执行。
4.2.2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办理现场签证时的签署要求为:
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单位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范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
4.3办理现场签证的审批流程
4.3.1.现场签证一般由项目部提起申请。
1)项目部在实施前必须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将此笔签证发生的原因(需有具体的可执行图纸、方案、会议纪要等)和预估金额(需有预算合约部估算的单价、合价、清单)走公司OA审批流程。
审批结论作为项目部执行该签证的依据。
2)根据审批结论项目部向执行单位发出工程指令单,工程指令单中应明确执行单位具体执行的内容(含方案、数量等)、期限等。
3)执行单位实施之前项目部应对原始状态进行拍照留存。
4)施工过程中,监理、发包方应监督是否按照审批的方案、图纸严格实施,并留存过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隐蔽资料等)。
如需进行现场收方,必须是监理、发包方项目部、发包方预算合约部(造价咨询公司)、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确认。
5)施工完毕后,按照竣工验收的要求进行单项验收。
项目部需将完工后的情况进行拍照留存。
6)竣工验收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四份签证资料到发包方项目部,包括工程指令单、《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对比照片、收方单(原始收方单、整理收方单、包括经过确认的隐蔽验收图纸)、该单项工程的预算书(需有造价员、施工单位公司盖章)。
7)金额小于等于50万(住宅类),小于等于100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程表(包括OA审批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
金额大于50万(住宅类),大于100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程表(包括OA审批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
4.4.施工单位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完工时间以实物照片签署确认时间为准)报送签证资料。
签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指令单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2)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四份原件
(3)工程量预算书四份原件(含计算底稿)。
(4)对比照片四份。
(5)现场测量记录(收方单)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备注:
装订时必须确保一份资料是全部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5.监理单位收到报送资料后确认工程量及完成情况,项目部按【组织权责手册】完成审核/审批。
4.6.项目部负责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登记、发放。
项目部、预算合约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保留一套签证资料。
结算书、工程量预算书、照片可不提供给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保留所有资料原件以便结算时报送。
4.7.现场签证的结算
4.7.1.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结算书,结算需“一单一价”。
【现场签证单】应作为结算的依据。
4.7.2.施工单位每月20日前汇总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已经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单】,并填写【现场签证汇总表】,报送到项目部,由项目部2个工作日内审核后发送预算合约部。
4.8.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
4.8.1.项目部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单】按台账格式进行归档保存。
4.8.2.项目部组织预算合约部\工程采购部每月25日前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签证分析报告】,提交给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工程采购部、办公室。
4.8.3.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根据【现场签证分析报告】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必要时提出改进措施,以控制工程成本的增加。
6、其他管理要求
6.1.以下内容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办理现场签证:
6.1.1.只有在竣工图上无法反映的工程量方可办理【现场签证单】,且须说明签证发生的原因(至少引述具体的文件或者条款),签证内容必须表述清楚(所有影响计价的要素需齐全)。
6.1.2.须有至少下述四项其中之一的附件作为支持文件:
a.工程指令单,b.设计变更,c.图纸会审,d.有城市公司工程采购部、预算合约部、设计管理部、项目部四方会签的文件。
6.1.3.须有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签名。
6.1.4.须有施工前后的照片打印件(A4版),并在打印件正面注明拍摄日期,且需监理及发包方项目部的签认意见。
6.1.5.须有双方签认的工程量核实表,并附每一小项的工程量预算书和单价分析表(原合同价除外)。
6.1.6.须有相应的施工方案或图纸(估价1000元以下可用示意图),并在方案或图上具体说明所指的施工范围(可圈示)及施工内容,并有监理及发包方项目部的签认意见。
6.1.7.所有签证工程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通知项目部、监理、城市公司预算合约部至现场进行取证,若超过时限导致现场无法测量工程量,发包方将不予签证。
6.2.在办理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
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6.2.1.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6.2.2.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无需再办理。
6.2.3.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6.2.4.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
6.3.提起签证审批时,如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项目部应在申请时把给第三方责任单位的违约索赔通知单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同时在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
7、时效性要求:
7.1.施工单位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交相应资料,如没有按时提交则视为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笔签证费用。
如有特殊情况经项目部申请同意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放弃该笔签证费用。
7.2.资料提交到项目部后,成本、项目需按上述时限(完工时间以实物照片签署确认时间为准)完成审批(由于施工单位所报的预算价款不合理的情况例外)。
如不能按时完成按照公司运营管理要求进行考核。
7.3.当施工单位所报预算价款不合理时,预算合约部单方出具审定书,计算产值按照预算合约部审定金额为准。
如果施工单位无条件拒不接受此金额可以冻结此笔签证,不再审核,在结算时审核或者由施工单位申请时再次审核!
针对此情况预算合约部每月20日统计并备档(含不合理原因、双方核价过程及金额)抄送项目部、工程采购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此类签证不作为签证办理不及时考核。
8、支持性文件
【项目工程管理流程】
9、记录和表单
【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
【工程指令单】
【签证单统计台帐】
【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
【实物照片】
【现场收方单】
【审定表】
附表样本
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
签证、洽商编号:
(按公司要求连续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归属合同
合同编号
提出方
□1.发包方(部门)___________
□2.设计单位___________
□3.施工方:
□总包□分包□监理单位
提出时间:
签证/洽商提出原因及具体内容
(如附有图纸请注明)注:
1、需要写明签证、洽商提出的具体原因及内容;2、会签表的权限范围的界定,详见《现场签证及工程洽商作业指引》;3、需附上施工单位上报的预算书。
预算书的编号应统一,并连续编号。
签证提出人员:
估价
公建类项目
□≤20万□20~50万□50~100万□100~200万
住宅类项目
□≤10万□10~20万□20~50万□50~200万
项目部/城市公司会签
项目部
专业工程师:
工程负责人:
预算合约部
分管工程师:
预算合约总监:
项目负责人
相关部门
经办人:
部门总监:
分管领导
总经理
总部会签
工程采购部
经办人:
负责人:
预算合约部
经办人:
负责人:
开发线分管领导
注:
本表由城市公司项目部填写一份,原件由城市公司项目部留存,其他各流转部门复印件备案。
项目名称:
CDZLGL004
送:
送日期:
年月日
抄送:
编号:
CDZL—指令单--号
事宜:
文件页数:
共页附件:
共0页
工 程 指 令 单
单位:
抄送单位:
发包方(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审批:
签发:
项目现场签证单统计台帐(年)
序号
签证编号
变更类型(事前还是事后)
施工单位
签证摘要
对应设计变更编号(如果有对应)
OA提出部门及具体负责人
OA审批完成时间
审批人
预估签证金额
签证施工完成时间
结算与否/时间/金额
对应指令单编号
备注(其他说明)
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小计
一个季度小计一次(统计签证多少份,金额是多少)
合计
全年一次(统计签证多少份,金额是多少)
说明:
1、记录期限(从年月至年月)
2、该记录由项目部内业填写和汇总并每月汇总到预算合约部、工程采购部、办公室。
3、该记录表和预算合约部台账表格统一。
SG—008
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
受文单位:
编号:
(发包方提供)
工程名称或编号
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零星工程
图纸编号
核定内容
零星工作量(费用)
受文单位签证:
年月日
发包方现场代表:
年月日
填表人:
(签字)
年月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注:
本表一式2份,发包方、施工单位各1份。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共1页第1页
完工确认(对比照片)
实施前
实施后
照片需含系统自带日期
照片需含系统自带日期
过程中(如有)
照片需含系统自带日期
完工确认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发包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共1页第1页
现场收方单
对应签证编号:
收方日期: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事项名称
完成时间
收方内容附件:
共份
(收方原因,收方依据,方法,图例,尺寸标识,详细部位、具体收方数据等)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
日期:
造价咨询单位:
现场工程师:
日期:
发包方:
现场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日期:
注:
1、本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各一份,发包方二份;
2、本表由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同时现场填写,相关单位人员签字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