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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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
太子河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事人才服务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
辽市太政发[2004]21号
太子河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事人才服务
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结构调整,加快机关人才流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民营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辽人发[2003]64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辽阳市人事人才工作为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市人发[2003]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人事人才服务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1、树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对民营经济不限比例、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济规模,消除各种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弊端、政策规定和不合时宜的做法,使民营企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在全区营造一个有利于民营企业人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强化民营企业人事人才服务职能。
长期以来,人事工作主要是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
在新形势下,为民营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是人事部门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要大胆突破人事人才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的局限,把人事人才服务延伸到个体、私营、独资等多种形式的非公有经济组织中,切实做好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方面工作,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急需的人才。
3、建立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人事运行机制。
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合民营经济发展的人事管理服务制度,引导各类专业人才向民营企业合理有序地流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扶区内重点项目
4、支持区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留职离岗领办、创办民营企业或受聘于民营企业包扶重点项目。
经批准留职离岗领办、创办民营企业或受聘包扶民营企业的人员,期限为5年,离岗期间停发工资,保留原职级和各种福利待遇,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5年内,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及时予以安排。
继续从事民营经济活动的,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人事档案转入区人才中心管理。
经批准,自愿辞去公职的人员,可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量的辞职金。
工作年限1至5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每满1年加发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最多发给不超过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
5、自愿辞职的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享受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金和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
对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发展养殖业和种植业的,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领办、创办企业和经济实体的,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新办企业承包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允许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到民营企业兼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岗位工作和不损害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兼职从事民营经济工作,并可领取兼职的劳动报酬。
三、做好民营企业人才服务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7、要以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力培育人才市场。
要建立职业介绍信息平台工作站,与省人才中心联网,实现与全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人才供求信息共享。
定期发布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和市场薪酬指数。
对民营企业引进人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聘请专家、引进国外智力,派管理人员出国培训、民营企业家出国考察和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服务。
要全面开展人事代理服务,逐步建立起以委托招聘、人才引进、档案托管、职称评定、薪酬咨询、人才评价、人员培训等内容多样、面向多种所有制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8、要改进人才的引进方式。
要尽快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逐步做到按照国际惯例运作,“不求所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积极争取外地人才以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我区经济建设。
9、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民营企业引进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规定给予办理职称评聘。
在我区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所有制、身份、档案的限制,均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离退休后现在区民营企业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审或考试,评审或考试的条件按现行标准掌握。
在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工人,凡符合各系列评审(考试)条件规定的,可以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评审(考试)通过后,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0、提升民营企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荣誉,完善多层次的人才开发投入体系。
加快建立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的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和机制。
区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要表彰奖励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科研成果的民营企业科研人员;要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本意见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市人事局深化实施人事人才工作“六项服务”助企业应对挑战
2009-3-12
最近,市人事局作出部署,从现在起至11月底止,在全市人事系统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分准备、实施、深化推进和总结评比四个阶段深化实施“六项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事人才服务保障。
一是政策支持服务。
围绕企业需求和企业人才开发工作实际,重点研究制定出台《宁波市柔性引才引智若干意见》、《宁波市“高端人才引培工程”实施意见》、《宁波市市级企业创新团队申报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宁波市培训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星级评定办法》、《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若干意见》等6个政策,着力解决企业在高端人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团队建设、人才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招才引智服务。
强化行业专场、企业专区招聘,举办10场以上“才富•宁波”中高级专场招聘会;举办外资外贸企业专场招聘会;探索举办物流等专场招聘会;举办以中高级人才为主要招聘对象的赴外招聘16场;举办宁波IT人才、模具机床设备行业、海外留学人才(项目)网上洽谈会等4-5场网上专场招聘会。
加大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力度,组织相关企业赴海外举办1-2场人才招聘会,在已建美国、日本、香港3个引智引才基地基础上新增1-2个海外引才引智基地。
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团队建设服务,制定出台市级企业创新团队申报办法,启动市级企业创新团队评选。
三是素质提升服务。
围绕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研发人员绩效考核、职业生涯管理等主题,分层次组织3期高级培训班和4期普及培训班,提升人力资源经理和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素质。
在全市“百名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4321”人才工程中,加大企业倾斜力度。
做好政府资助企业优秀中青年人才选送到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全年选送力争达到150名。
在现代管理、现代制造、现代农业、信息产业和能源系统举办5期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高级研修班。
加快引进与宁波产业发展关联度大的国际职业资格认证项目,重点引进企业急需的物流类、金融类、旅游类、会展类等认证项目。
全年培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1000名以上。
四是载体建设服务。
精选1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对象,开展博士后工作宣传和工作站建站发动工作,争取10家申报5家以上获批。
组织1-2次国内重点高校博士后招收洽谈活动,争取全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超过20名。
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智力、成果、资源优势,积极搭建合作项目、技术咨询、高端培训、学术论坛、短期服务等服务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帮助300家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业创新平台。
2009年争取再建2家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并用5-10年时间,努力实现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各县(市)区的全覆盖。
五是信息交流服务。
发挥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协会平台作用,每季度举办1次服务企业活动。
向“三重”单位和企业人才开发顾问赠阅《中国人事报》、《最新人事人才政策》和《宁波人才》杂志。
建立技术、专家信息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技术、专家信息服务,选择20-30所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将其国家级学科带头人、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等资料汇编成册并向企业推介,组织企业去对应高校考察、交流,引导、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高端人才资源和科研设备。
六是重大专项及个性服务。
开展“专家教授进企业促发展”活动,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难题并开展项目招标,公开征求专家应聘接题。
摸清摸准508家“三重”单位重点人员职称执业资格双证书情况,按需求进行排队并充分利用政策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组织选聘企业家、企业人才开发顾问担任在甬高校兼职教授。
发挥兼职教授优势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由每人选择20名学生到企业实习并从中挑选10名以上在企业就业。
整合现有各类资源,依托87188718服务平台和宁波人事编制网站服务“三重”专题平台,认真处理各服务平台中企业反馈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对澧县民营企业人事人才服务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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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7年10月24日 来源:
原创调研 点击次数:
三、困难和问题
在正确估价现状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人事部门在为民营经济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思维方式滞后。
在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保障方面,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人事部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没有把民营企业的人事管理纳入工作范围。
存在一些偏见和误解。
一是“畏难”情绪。
有顾虑,怕越位,感到政府人事部门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不合适;二是“无关”情绪。
认为民营企业人才少,搞不搞服务与人事部门关系不大;三是“观望”情绪。
要么是消极地等待上级有明确要求,有可操作办法后再干,要么是满足于照抄照搬,空口表态,不想先走一步,不想开拓创新。
2、服务能力不适。
一是职能作用不适。
在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方面,或是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要求,或是职能没有完全转变。
二是组织机构不适。
我县人才市场信息网因资金和地域问题,至今还未建设开通,未能与地市一级人才交流机构、国内重点人才市场联网,实现网上人才资源共享。
三是服务素质和服务方式不适。
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比较单一,还局限在人事代理,保管档案的管理和服务上,人才服务的各项工作比较滞后。
对破解民营企业组织人才难题缺乏研究,仍沿用传统的服务手段。
3、市场运作乏力。
我县人才市场虽然近几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
但由于受经济基础、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市场仍未发育成熟,人才配置市场化尚未完成,人才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还难以为民营企业引进紧缺的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4、政策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今天,现行人才人事法律法规体系的不适应性已经凸现出来。
5、工作缺乏针对性。
突出表现在,缺乏对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的深入调研,找不准人事部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位置,找不到有效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和载体。
6、对民营企业人才工作信心不足,力度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对企业过多的干预,造成了民营企业对政府人事部门主动服务存在顾虑和偏见。
一是认为人才流动基本实现市场化,企业本身招聘人才与人事部门关系不大。
二是怕人事部门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负担,会擦企业的油水,因此,对人事部门上门服务比较冷淡、不够积极、不够热情,从而造成了人事部门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服务信心不足,干劲不大。
四、思路和建议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创新民营企业人事人才工作,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转变观念,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服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加强对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指导,继续完善人事代理服务制度、企业聘用制度、备案制度,继续探索建立适应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考评、奖励、培训、分配制度和与业绩挂钩的公开透明的激励制度,打破各类人员身份界限,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实行定级考核和聘用任期制,逐步使企业形成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
2、解放思想,把长期以来形成的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的思维调整到同时为民营企业服务上来。
要充分认识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同样是人事部门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联系点制度,加强与民营企业联系,以民营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选择5—10个重点联系企业,与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拓宽职能,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整体人才服务。
一是要抓紧修订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人事人才政策与管理规定,构建与国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和管理平台。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与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由政府人事部门实施统一管理。
要在职称评审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使专业技术人员在民营企业工作同样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分流到民营企业的人员、退休后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国有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到民营企业兼职的,要在职称评审的年限计算、资格认定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
四是对民营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享受与国有单位工作的人才同样待遇和保障。
如在工龄计算上,只要他按时、按标准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不管其流动到什么性质的单位,都应予以连续计算。
4、大力创新民营企业人事代理制度。
采取各种灵活的代理办法,扩大民营企业人事代理覆盖面,增加人事代理服务内容,通过集体代理和个人代理委托方式,为民营企业和各类人才代理人事档案,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或考试申报、办理调动和工作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解除各类人才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后顾之忧,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5、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努力提高民营企业人才素质。
加强培训是提高民营企业人才素质的重要渠道。
一是人事部门要把民营企业人才的培训纳入全县人才培训规划,引导民营企业主提高对人才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培养人才摆在重要位置。
二是按照“自愿参与,随到随学,学用结合”的原则,参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有针对性组织民营企业人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才的技能水平,更新观念,增长知识。
三是进一步搞活培训的形式,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联系,邀请专家、教授到我县对民营企业人才进行短期培训。
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民营企业人才到外地培训。
6、加速发展人才市场,为民营企业与人才提供沟通、洽谈的平台。
一是要加快“湘鄂人才市场”的建设步伐,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
要组织好人才招聘交流活动,解决好企业的人才需求,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信息服务。
二是筹集资金,抓好人才市场信息网络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尽快建设开通人才信息网,实现人才信息共享和网上招聘,做好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牵线搭桥”的服务工作。
三是建立县——乡(镇)——企业三级人才市场服务体系,由县人事部门牵头,乡、街道人事干部负责联系民营企业人事人才工作,及时做好协调服务。
7、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营造人才成长、创业的良好条件和环境,增强人才的吸引力。
人事部门在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工作,大力鼓励他们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帮助民营企业营造企业自身发展和人才成长、创业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分配机制,积极推行技术要素、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做法,以良好的分配激励机制吸引人、留住人。
二是要鼓动民营企业为人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切实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
民营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确立聘用关系后,应当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手续,受聘人才依法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是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人事部门要引导民营企业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爱护人才的良好的人文环境,以真挚的感情吸引人、留住人;努力营造积极乐观、昂扬向上的企业文化环境,以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事人才工作为保增长促振兴服务的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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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来源:
东北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振兴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效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创新人事人才政策,支持引进重大项目和项目建设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1、鼓励和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和研发团队,凡是在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和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且为世界前沿技术或国内空白的重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重大装备、重大目标产品项目;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能够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项目,省、市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
省政府资助每个研发团队100万人民币,引进人才享受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待遇,属外国籍并作出较大贡献的,授予辽宁友谊奖或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称号。
2、四个百项工程重点项目承建单位,面向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研究开发专家、掌握关键技术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骨干,对其实施的研发项目进行审查、论证、评估后,一次性给予20-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并在信贷资金担保、工作场所、生活住房、科研仪器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
各级人事部门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免费人事代理、工龄接续等服务,并协助解决其落户、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
3、扶持重点发展区域和重大项目承建单位建设博士后人才引进平台。
建设重点区域或主导产业博士后科研基地,扶持有条件的重大项目承建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基地或工作站。
继续面向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敞开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凡进入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者,省财政给予6万元的经费资助。
4、重大项目承建单位可向政府人事部门申请,选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动作用的人才,公派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著名企业进行专门培养和开展项目合作研究,期限为6至12个月,其费用由国家财政全额负担。
5、对本人愿意调入我省、用人单位急需的省外高层次人才,省或市人事部门可为其重建人事关系。
来辽宁前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工作年限可与来辽宁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来辽宁前在非国有单位工作的,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工作年限。
二、优化人才智力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6、发挥市场机制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各级人事部门要制定培育、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政策措施,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两类业务分开管理、分类发展,从经营性领域退出,集中全部精力做好人事公共服务。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强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和人才择业服务,设立毕业生、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服务窗口。
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建设全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
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及其14个分市场,免费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登记。
各市人事部门可互认毕业生派遣手续,及时转接毕业生人事档案。
8、依托中国沈阳人才市场、中国大连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和辽西人才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的区域人才资源信息网络平台,统一网络专用域名、职位和人才分类标准、搜索引擎以及信息配置功能。
9、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不受户籍所在地、实际工作地等地域限制,可自行选择申报受理机关;可不受每年评审一次例会的限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随时组织评审;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省人事厅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省、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开发、推广紧缺培训项目和本地区优秀培训产品,互派学员参加培训班次。
11、新设立人才服务机构和分支机构,由省人事厅委托所在市人事局审批、签发统一使用的《辽宁省人才服务许可证》。
人才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可由原审批机构审批,无需再到分支机构经营地办理人才服务许可证。
冠以辽宁名头的人才服务机构在省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由省人事厅审批。
允许中介机构跨地域开展合法的人才服务活动。
三、完善人事人才服务项目,为企业和人才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2、实施百项引进国外智力工程。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外国专家和项目管理职能,全力投入海外研发团队的引进工作中,大力协调相关部门,拓宽引进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完善服务和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引进100个海外研发团队、开发100个工业新产品的工作目标。
13、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
按照项目带动、单位自主、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双向选择的原则,采取调入、投资兴办或领办企业的方式,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从海内外引进数十名能够引领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顶尖科技人才;引进数百名在国际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能够带领国际水准研发团队的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数千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骨干和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4、实施百千万企业人才服务行动计划。
收集全省100个重点项目、1000家骨干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向上述项目和企业推介、配送10000名人才。
15、举办紧缺人才省内外联合招聘活动。
不定期组织省内有招聘意愿的企业,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招聘所需紧缺人才,开展人才、项目推介说明活动。
定期开展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区域内联合招聘活动。
16、启动重点园区人才智力支持工程。
针对本溪医药产业基地等新兴重点园区对人才智力的需求,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招才引智服务。
17、组织实施你就业、我帮忙系列活动。
定期发布全国及全省各地人才需求信息和走势分析,举办十期促进就业主题公益大讲堂,中国东北毕业生人才市场及分市场每年至少举办五场大型免费现场人才招聘会,组织全省人才专家进入校园开展择业与就业教育,开通大学生就业援助热线,通过人事公共服务实现每年安置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再就业30万人的工作目标。
18、深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5520工程。
2010年底前,建成10所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和包括10位院士在内的专家师资库,形成分领域、多层次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框架;完成在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五大领域重点培训20万名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任务。
上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人事人才工作为重点企业服务活动的意见
为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密切同人事人才工作重点服务对象的联系,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县人事人才双向互动的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确定重点服务企业的范围和条件
1、重点服务企业的范围
上栗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各类企业。
2、入选重点服务企业的条件
1)列入省、市、县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和其他具有较大规模和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企业;
2)重视人才工作,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迫切的需要;
3)重视高新技术应用和新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