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407861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42.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

军金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

目录

探放水管理制度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5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2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

矿井涌水量观测及水质监测制度14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6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7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18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19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20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22

探掘分离制度23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管理制度24

水情水害定期分析制度26

岗位业务培训制度27

仪器(设备、工具、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度28

地测防治水数据管理、上传、存盘、汇报制度28

雨季水害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29

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制度30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1

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奖惩制度32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33

水害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34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35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不发生水害事故,实现“水害零威胁”目标。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措施。

一、探放水范围: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

二、探放水原则: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时;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7、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三、探放水设计

生产部通过对各采掘工作面充水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采掘工作面探水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钻探队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四、职责划分

1、生产部职责

(1)负责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情况编制专门的探放水钻探设计,经总工程师审定同意,将钻探设计下发各相关单位。

(2)负责组织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3)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止水套管进行耐压试验,压力值达到设计要求方可继续施工。

(4)负责监督检查探放水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

(5)负责编制探放水工程总结报告。

2、钻探队职责

(1)负责根据探放水设计要求编制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队组施工探放水工程。

(2)负责矿井内所有钻探工程的施工。

(3)负责施工钻探工程中排放水系统的完善工作。

(4)负责钻探数据的填写、整理和上报工作,钻探工程结束必须在工程结束当天将工程施工技术报告提供给生产部。

(5)负责探放水设备的检修及日常维护,确保探放水设备正常运行。

(6)负责探放水钻孔牌板的安装及管理工作。

3、各采掘队组、预备队职责

(1)负责所辖区域的巷道内的排水系统形成,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负责探放水过程中所辖区域的排水工作,确保涌水的及时排除,巷道内的文明生产达标。

五、探放水措施要求

1、技术要求:

(1)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盘备查。

(2)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做出具体规定。

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6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3)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①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②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③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ap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④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⑤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

严禁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

探放水前,必须确定巷道内的排水系统正常、可靠。

由钻探队排查,若存在隐患要立即通知相关办公室督促处理。

探放水前,钻探队必须在现场准备好堵水工具(专用堵水木棒、棉纱、麻等),确保出水后在需要情况下能及时将出水孔堵住。

2、施工要求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5)在预计水压大于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7)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8)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当钻孔接近老空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9)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

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3、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规程要求:

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6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4、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

一台钻机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2)探放水钻孔必须配备孔口管和控制闸阀,确保探放水能在控制下进行,孔口管的长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钻孔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如果探水孔无水,而有有害气体溢出时,应立即对钻孔进行封闭,并汇报调度室。

(3)安设孔口管及其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在现场进行耐压试验,压力值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4)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5)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

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地测部门编制工作面水情评估报告,确保采空区积水疏放完毕不受水害影响,工作面方可进行回采。

(7)钻机操作应严格按照《晋城煤业集团井下钻探工岗位操作标准》执行。

六、考核办法

1、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不得进行生产;

2、在探放水施工时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公司制定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1)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的;

(2)孔口管长度及压力不符合规定要求;

(3)无探放水施工记录台账;

(4)探放水记录台账填写不规范;

(5)探放水工程施工技术报告未及时提交的;

(6)探放水工程施工技术报告与实际不符的。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水相关规定是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成立防治水组织机构和探放水队

矿井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

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它副矿级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

栾奇

副组长:

李秀江

组员:

王成岐、王文彬、张加秀

王国军、马学海

井下探水队:

队长:

马学海

队员:

曹立军、张永星、马晓奎、袁洪臣

责任划分

1、生产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主管业务部室,负责防治水监督、管理方面的全面工作,生产科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负责防治水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预测预报,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编制防治水计划及工程设计,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并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工作;观测井上下各地点和工作面水量、水压、水位变化情况,搜集整理各种资料,防治水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治水措施。

每月月末对当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报告汇报矿有关领导。

2、机电队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3、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技术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4、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5、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6、防治水办公室要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业务分工,认真做好协调和处理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一、一般规定

1、各业务科室、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生产部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生产科。

2、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3、地质测量人员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科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数据。

4、工作面圈出后,由地测人员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根据矿井接替计划开展地面踏勘,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

6、机电管理人员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

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二、探放水规定

(一)探放水范围

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

1、生产部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数据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生产科。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生产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生产科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三)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A、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

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B、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

1、生产科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公司审批。

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

三、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一)生产科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二)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

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

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2、生产科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科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

3、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

4、各施工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生产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

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由生产部具体负责。

5、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

对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6、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

四、地表水防治

(一)生产科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数据。

(二)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

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三)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

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

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

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

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数据。

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四)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不得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

(五)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

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

五、煤层顶板水防治

1、生产科要查明煤层上部含水层、第四系松散层含水层的赋存情况,富水性、边界条件以及可能的补给水源、补给水量等,查清各个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查清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含水特征,掘进开采前对顶板及上部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

2、生产科要研究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岩性组合特征,采后冒落带发育高度与充水含水层在空间上的变化等。

3、生产科积极利用物探手段探查煤层顶板富水性,有针对性对富水区进行探放水。

对煤层上部含水量较大的含水层,采用顶板打探眼(或锚索孔等)疏放水方法,采取疏导、排放、配备合理排水设备等措施。

六、煤层底板水害防治

1、生产科依据矿井防治水规划要求逐步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

2、生产科负责指导采掘队组编制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

3、生产科查明地质构造的含水性及导水性。

同时依据威胁程度,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

4、生产科应采用直流电法等井下物探方法,查明施工地点四周构造及其富水情况。

按规程要求留足探放水超前距离。

对于有突水危险的地段要制定详细的探、放、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采用专用探放水设备。

5、由生产科牵头,积极开展矿井水文观测,逐步建立、完善矿井水文长观孔动态监测系统及井下水位、水压自动观测系统。

6、生产科在构造发育地段回采过程中要派人观测,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构造滞后突水。

七、采空区积水防治

1、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生产科要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

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

3、生产科牵头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一切水害事故发生,更好地为生产一线提供准确的预测预报,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1、地质部门加强对矿井水文地质的调查、研究工作,为生产一线提供准确的水文预测预报,指导生产。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每年年初矿井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提前考虑当年的主要防治水工作(工程),落实资金计划,为全年安全生产无水害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3、根据《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矿井地质、水情及瓦斯预测预报。

结合当年、季、月的生产衔接安排,合理分析工作面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预测预报,指导生产。

4、对采掘工作面揭露的地质、水文等情况,及时进行数据收集、分析,提供安全隐患通知单,指导生产。

5、针对盘区、工作面设计,根据设计要求,收集盘区(工作面)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编制盘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为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提供技术依据。

6、加强对矿井周边小煤窑的调查工作,对受小煤窑影响的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进行超前探测,消除小煤窑水害隐患;对受小煤窑影响的回采工作面,要坚持进行超前探放水工作,疏放小煤窑采空区水,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

7、地测部门每月定期对矿井总涌水量、盘区各出水点水量进行观测,以旬报表的形式进行汇报,发现异常要及时将情况汇报相关领导。

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省级、集团公司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要求。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搞好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消除水患,杜绝水害事故发生,现制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1、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水害隐患排查会议,详细分析矿井、盘区、工作面水情动态和排水系统现状,查出问题以“三定”形式落实责任单位,要求按期整改。

2、水文地质技术人员每月要总结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总结当月的防治水工作,上报下月的水害隐患计划。

3、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要深入井下现场,掌握矿井、工作面的涌水情况。

4、搞好地质水情预测预报工作,做到月有月报、季有季报、年有年报,每月月底要对当月水情预报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5、对有水害危胁的地点,要提前足够的时间制定防治水措施并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在采掘工作面接近水体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提醒生产队组和有关管理人员及领导,采取必要措施,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6、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根据水情预报必须落实防排水工程,在防排水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

7、对掘进工作面要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由钻探队负责专门的掘进超前探测工作,与生产队组分离单独管理,实现“探掘分离”,有力的保证探测效果,为工作面安全掘进提供重要的安全保证。

8、工作面开采前,地测部门通过对地面电法勘探报告、现有水文地质数据、工作面充水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编制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钻探队施工探放水工程,疏放上部采空区积水和周围小煤窑水,待积水全部疏放完毕,由地测部门编制工作面水情评估报告,确认工作面不存在水患影响,工作面方可进行回采。

9、对回采工作面必须制定工作面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在回采前督促工作面按措施要求形成完善的防排水系统。

10、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地测防治水管理人员要及时深入井下现场,观测涌水量大小和排水情况,上井后以临时预报发送给有关队组和领导。

11、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要检查防排水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有不完善、不合理的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12、在工作面回采过程结束后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在采后总结中对工作面水情进行详细分析总结。

13、地测部门每月定期对矿井总涌水量、盘区各出水点水量进行观测,以旬报表的形式进行汇报,发现异常要及时将情况汇报相关领导。

14、加强小煤窑调查工作。

对小煤窑的井口位置、井口封堵情况、积水情况、地表塌陷情况以及整合煤矿井下实地对矿井开采情况、采空情况和积水情况等进行细致调查,绘制成图,实现全面掌控。

15、加强隐患排查及防治水小分队活动工作。

每月不定期组织防治水小分队活动,对井下各采掘头面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三定表”要求限期整改。

对当月重点防治水隐患实行安全挂牌督办,制定专项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