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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与时间管理培训

公文写作与时间管理培训

一、公文的产生与发展

  迄今我们所知道的最早的文章,就是公文。

从1898年起,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安阳小屯殷墟遗址等地陆续出土大量刻有文字的甲骨,到目前为止,数量已逾十万片。

这就是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据重要地位的“甲骨文”。

“甲”是指龟甲,“骨”是牛骨或鹿骨,甲骨文就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文字,又叫甲骨刻辞。

甲骨文是商代王室进行占卜时所作的简短记录,短的仅数字,长的也不过百余字,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原始性的文章。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文字起源于劳动,文章和文学也是起源于劳动。

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具有实用价值的文章和具有审美价值的文学相比,实用文的诞生明显早于文学。

实用文的诞生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在漫长的生产劳动过程中,人的思维逐渐得以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也逐渐增多,于是人们便创造出一些符号以便进行交流,这些符号就是早期的文字。

而文字的诞生为文章的产生打下了基础。

二是人类的集体劳作需要协调、组织、指挥,而这一切缺少人类思维的固化物——文章,是很难实现的,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推动力,使应用文的产生成为一种必然。

  据学者考证,甲骨文主要是用来占卜的。

当时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不可能有科学的认识,总认为冥冥之中有凌架于万物之上的神,是他们主宰着事物的发生发展、生死存亡。

于是,遇事总要用占卜的方式来预测一下吉凶祸福,由身兼史官和巫师双重身份的人在甲骨上用刻辞予以记载。

就已发现的这些甲骨文来说,其内容涉及世系、气候、食货、征伐、畋猎等多方面。

甲骨文是埋在地下的殷代王室的档案,用现在的眼光看,大部分都是公务文书。

  来源商周时代盛行在青铜器上铸刻文字,这就是我们常与甲骨文并称的“钟鼎文”。

钟鼎文有的用来记载统治者的制度法令,有的记载统治者的文德武功,还有的记载贵族之间的商务活动,多数属于公文的范畴。

不过,其中也有一些属于私人之间用于物质交换的契约,虽还是应用文,已不能归入公文范畴了。

  我国最早的文章总集《尚书》,所收录的文章多数也是公文。

《尚书》中的文章,分为六种体式:

典、谟、训、诰、誓、命。

其中,“典”用于记述典章制度,“谟”是议政的策论,“训”是进行教诲开导的论说文,“诰”是进行训诫的文告,“誓”是军队出征的誓词,“命”是君主的命令和诏书。

这些文体,跟现代的命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报、报告等,都有一些近似之处。

  从以上介绍可见,在文字的草创时期,公文就已经产生了。

在所有的文体中,公文可以算是最古老的。

《周易系辞》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

  到了秦代,公文从文类到体式都得以充分的发展。

秦始皇在李斯的辅佐下,建立了第一代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权。

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他们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实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措施。

李斯等人为了提高公文的办事效率和可靠程度,还制定了现在仍在沿用的“抬头”、“用印”等制度,这标志着公文在当时已经相当成熟。

  汉代的公文体式主要有书、议、策、论、疏、诏、制、敕、章、奏、表等等,其中,皇帝对臣下使用的文体主要是诏、制、策、敕,臣下对皇上则主要用章、奏、表、议等,已有了大致固定的下行文和上行文的区分。

同时,在表达上和结构上,也有了一些相对固定的格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公文还产生了一些流传后世的名篇,如贾谊的《陈政事疏》、《论积贮疏》,晁错的《论贵粟疏》,司马相如的《上书谏猎》等。

  汉以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公文无论从写作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看,都有明显的发展进步。

主要代表人物首推曹操、曹丕父子。

曹操亲自动手写过不少公文,代表作有《让县自明本志令》、《求贤令》、《求逸才令》、《慎行令》、《修学令》、《请增封荀表》等。

曹丕则不仅亲自撰写公文,还推出了有关公文写作的理论专著《典论?

论文》。

他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应该主要是指公文而言。

他还把文章体式分为“四科八体”,并指出它们各自的特点:

“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

其中的奏、议、书、论、铭、诔都是应用文,多数都可作为公文体式。

只有后两种是文学作品的体裁。

  唐宋时代更是中国古代公文走向成熟的时期。

由于这个时期出现了中国文化史上著名的“唐宋散文八大家”,涌现的名篇更是数不胜数。

魏徵的《谏太宗十思疏》、《十渐不克终疏》,陆贽的《奉天请罢琼林二库状》、《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十事》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

出于八大家之手的名篇则更多:

韩愈的《论佛骨表》、柳宗元的《上枢密韩太尉书》、欧阳修的《朋党论》、《与高司谏书》,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苏轼的《为政之宽严》、《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札子》等,不胜枚举。

  元明清时期,在应用文研究方面渐趋深入,明代吴纳的《文章辨体》,徐师曾的《文体明辨》,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刘熙载的《艺概?

文概》等,都是影响广泛的文章学专著,其中对公文的各种体式论之甚详。

来源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颁布了第一个现代公文程式条例。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也很快有了自己的公文体式,瞿秋白还于1931年起草了《文件处理办法》。

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了《新公文程式》。

建国后,政务院于1951年就发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以后多次修改,一直发展到目前所用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二、公文的概念、特点和种类

  公文属于科学文章中的应用文体。

应用文是非常庞大的文章类群。

私人信件、留条一类的短文,都属于应用文。

而公文则是应用文中特殊规范的一种。

从把握公文这一事物本质、并从确定公文在应用文的坐标以及辨别公文自身种类等角度出发,对公文进行准确的定义是必要的。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用来办理公务、有一定格式的应用文。

公文办理公务,就是以文字的形式实施管理。

公务,应该包括内务即内部管理和外务即处理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

公务还分为政务和事务:

政务是社会组织领导所主管的人员安排和组织发展的大事;事务是社会组织全体成员从事的业务性、日常性的工作。

  从公文的概念中可以提取出公文的特点来。

作为客观事物的公文的特点和作为客观事物运动的公文写作的特点是密切相联的:

  第一,公文内容的公务性。

公文的“公”,指的是社会组织。

  个人的感受认识,只能用文学作品或者一般科学文章来表达。

但是,不管是起草者个人,还是领导个人,都不能用公文来表情达意。

领导者个人只有在职务的前提下,并且只能是社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才能代表社会组织发出公文。

公文的内容必须是反映和传达社会组织的公务信息。

党纪国法都规定了公文内容的范围和性质。

  第二,公文格式的规范性。

在绪论中“公文写作的特点”部分已经作了一些阐述。

这里要说的是格式是文章都有的。

但是,一般文章特别是文学作品的格式只是简单的外在的文面格式,按照习惯形成。

而公文的格式大不相同。

公文的格式,有惯用的格式和法定的格式两种。

惯用的格式,是约定俗成的,没有严格的限制。

如普通公文中计划和总结的格式。

法定的格式则是权威机关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格式写作。

法定公文中的行政公文和党务公文,更由最高权力机关及有关部门通过法规性公文规定了严格的格式。

还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公文格式同时又是程式,呈现出公文写作和办理的程序性。

  公文格式的规范性,是公文本质特性的发展,是公文写作和办理的需要。

公务具有公众性和同一性,对社会组织成员产生一致的认可、制约和指挥,否则社会组织就不可能运作。

相应的,反映和办理公务的公文,也就形成了格式和程式,显著提高了公文写作和办理的效率。

完全可以预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组织的进步,公文的规范及格式会更加科学、严谨,以致于公文写作和办理会有高度先进的电脑软件来实现电子化和自动化。

  第三,作者和读者的指定性。

文学作品的作者是个人。

一般科学文章的作者也同样是个人或者是个人之间的自由结合。

读者一般是没有限制或者是不可计量的。

但是,公文的作者只能是法定的社会组织及其法人代表或者称为第一领导人。

有权利进行公文写作的社会组织,必须依照法律在有关政府部门登记注册。

这一社会组织及其第一领导人,就成为公文的法定作者。

至于动笔起草公文初稿的人,如秘书,应称为起草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作者。

公文的读者是特定的,在公文格式上有专门规定,即“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和“传达(阅读)范围”。

有一点要注意,有的告知性公文如通告,指定了读者应包括发出公文的社会组织之外的社会群众。

  第四,法定权力的制约性。

这一点,公文在文章中是独一无二的。

公文只能由法定的作者发出。

法定的作者即社会组织的机关及其部门都规定了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其公文是这种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的反映。

写作公文和办理公文都有一定的规定性。

也就是说,对于作者和读者,公文具有法规给予社会组织职权所产生的制约性。

制约性在不同的公文中有不同的情况。

行政公文的命令,对于公文的接受者具有强制性。

如果接受者不按命令办理,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出命令的政府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动用军队或警察等器进行处罚。

行政公文的决定,具有国家指挥性和约束力。

行政公文的通知,具有规定性、指挥性和指导性。

经济公文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缔约各方具有确定的制约性,如奖惩、期限等。

普通公文的讲话稿,对听众具有领导者所拥有的指导性和指挥性。

法规性公文如法律、规章,制约性更是不言而喻的。

公文正因为有制约性,才能产生现实的管理作用。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归纳为九类十三种,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1、命令:

发布法规、强制措施、任免嘉奖。

主席令、总理令、省长令、嘉奖令、严戒令等。

  2、决定:

下行文,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行动安排决策。

  3、公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的法定事项。

关于打击走私的公告。

  4、通告:

一定范围应遵守或周知。

  5、通知:

下行文,发布规章,转发批转,办理或周知等。

  6、通报:

表扬先进,批评错误。

  7、议案:

向同级人大提报事项。

  8、报告:

上行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

  9、请示:

请求批准。

  10:

批复:

答复请示。

  11:

意见:

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12、函:

商洽工作、询问答复、请求批准。

  13、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三、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不同种类的公文,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和写作方法,但是,不论哪一种类的公文,都必须做到以下同点:

  

(一)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二)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工作规律。

  (三)公文的撰写和修改必须及时、迅速,反对拖拉、积压。

  (四)词章必须准确、严密、鲜明、生动。

注意几点:

  1、条理要清楚。

公文内容要有主有次,有纲有目,层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

  2、文字要精炼,篇幅要简短。

  3、遣词用句要准确。

公文要讲究提法、分寸,措词用语要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

  4、论理要合符逻辑。

公文的观点要明确,概念要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产生岐义,耽误工作。

  5、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并注意修辞。

不要随便生造一些难解其意的缩略语,对涉及一些平时用简称的单位应使用全称。

  6、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7、正确使用顺序号[一、

(一)、1、

(1)]。

  (五)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四、公文法定格式

  由公文本质特征所决定而形成的公文格式,是我们学习公文写作的必由之路。

公文格式,表现为程式化的运作。

  公文格式,由眉首、主体和版记三大部分组成,在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章规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200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

眉首由公文份数、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组成;主体由公文标题、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公文生效标识(单一发文印章和联合行文印章)、附注;版记由主题词、抄送、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版记中的反线、版记的位置组成。

公文的结构指公文的组织构造。

公文结构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党和国家对公文的基本构成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党的机关公文一般由17个部分组成。

《条例》第八条规定:

“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一般由18个部分组成。

《办法》第十条规定: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从大的方面看,在我国,党政机关通用公文的结构一般分为三个部分:

公文版头部分、公文本体部分、公文文尾部分。

  公文版头部分,包括版头(发文机关标识)、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六项。

党的机关公文截至目前,尚没有标注保密期限。

  公文本体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七项。

  公文文尾部分,包括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等四项。

下面,以党的机关公文为例,对公文结构的组成部分作些介绍。

  

(1)版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

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和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本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

  

(2)份号。

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

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3)密级。

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4)紧急程度。

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间要求。

  (5)发文字号。

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者左下方。

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6)签发人。

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7)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三要素组成,位于发文字号下方。

  (8)主送机关。

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正文上方,须格排印。

  (9)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者主送机关下方。

  (10)附件。

公文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

  (11)发文机关署名。

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l2)成文日期。

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领导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

成文日期应当写明年、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

决议、决定、条例、规定等不标明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13)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印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14)印发传达范围。

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在下方。

比如,“(此件发至省、军级)”,“(此件发至县、团级)”。

  (15)主题词。

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编制,中国档案出版社1998年出版)标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16)抄送机关。

指陈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

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印制版记上方。

  (17)印制版记。

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位于公文未页下端。

文格式图如下:

  图1

  份号

  眉秘密等级

  首紧急程度

  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字号

  签发人

  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

  主  体

  附件

  附件说明

  公文生效标识

  成文日期

  附注

  主题词

  版

  抄送机关

  记印发机关

  印发日期

  印刷份数

  份号:

20机密★5年

  特急

  ╳╳省人民政府文件

  ╳府〔2001〕3号签发人:

╳╳╳

  关于╳╳╳╳╳╳的批复

  ╳╳市人民政府:

  ╳╳╳╳╳╳╳╳╳╳╳╳╳╳╳╳

  ╳╳╳╳╳╳╳╳╳╳╳╳╳╳╳╳╳╳╳╳╳╳╳╳╳╳╳╳╳╳╳╳╳╳╳╳╳╳╳╳╳╳╳╳╳

  附件:

1.╳╳╳╳╳

  2.╳╳╳╳╳╳╳╳

  (印章)

  二00一年╳月╳日

  附注:

1.╳╳╳╳╳╳╳

  2.╳╳╳╳╳

  主题词:

╳╳╳╳╳╳╳

  抄送: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图2

  份号秘密程度(3级)

  紧急程度(3级)

  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文件)

  发文字号(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签发人

  标题(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主送机关

  正文(缘由+事项+结尾)

  附件说明

  印章

  发文时间

  附注

  主题词

  抄送机关

  印发机关印发时间

  印数

  写作公文之前,就要确定行文规则。

从现实的公文写作及教学情况来看,行文规则往往是人们普遍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

而学习和把握行文规则,则必须首先了解行文关系、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

一、行文关系

  行文关系是机关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的体现。

这就必须首先弄清我国社会组织的机关单位。

  我国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关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一)政权机关,包括:

  1.立法机关体系:

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

  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省级以上立法机关或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市级立法机关才有立法权)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2.行政机关体系:

依次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市(四大直辖市)、区(各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地区、州(自治州)政府;市(县级市)、区(市辖各区)、县政府;乡、镇政府。

  3.司法机关体系:

自最高人民法院至乡镇司法机关。

  其它政权机关有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体系等。

  

(二)团体机关,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领导权力核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机关体系;

  全国工会机关体系;

  全国妇女联合会机关体系;

  其他群众性团体,如文联、社会科学联合会等等。

  (三)实体机关,包括:

事业单位机关,均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经费,如学校和研究机构等机关;企业单位机关。

一般实体机关纵向级别较少。

  各级机关都有自己所辖的若干部门。

在公文写作中,一定要注意机关和部门的区别。

每一社会组织都有管理机构即机关,在机关中又有不同的职能部门。

如市政府,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而商业局则应解为市政府机关所辖的部门之一。

同时,相对而言,机关首脑一般称机关领导人,部门首脑一般称部门负责人。

还要注意,在机关之下有各级单位,这些基层单位又会有自己的机关。

如市政府机关下设区县及乡镇政府机关。

又如总公司机关下设分公司机关。

  我国社会组织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行文关系有以下四种:

  一是上下级关系,即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这是直接垂直的关系,一般在上下一级之间。

如国务院和省政府。

机关或部门的上行文报告和请示都是面向上一级的机关或部门。

而下行文如决定、通知、批复等都是面向下一级机关或部门。

  二是隶属关系,不论大小和级别,都在同一系列内。

如某乡政府就可以说隶属国务院或者所在省的省政府,而和另外的省政府就不是隶属关系。

在这一关系之下,上级常用普发性下行公文如命令、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下级也可越级使用上行文(在特殊情况下行文并且必须抄送上一级即直接上级机关部门)。

  三是平级关系,是在一个系列中的同等级别的机关或者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其代表性文种是平行文函。

有的通知也可以发挥平行性来使用。

  四是非隶属关系,指不是同一垂直系列不发生直接职能往来的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论是相同级别还是不同级别,都要通过知照性行文如函进行协调,或联合行文共同办理。

二、行文方向

  行文方向是以发文机关为立足点向不同机关运行的去向。

大致有四个:

  上行,指公文向上级机关单位运行。

行政公文的上行文有议案、报告和请示,但有的下行文如通知、通报等也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上行。

  下行,指公文向下级机关单位运行。

下行的行政公文较多。

  平行,指公文向同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运行。

函、通知等都可以平行。

  泛行,指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平行,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公文中的公告和通告就属此类。

  三、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指行文的方法和形式。

  

(一)从行文对象分

  1.逐级行文:

向直接的上级或者直接下级行文。

  2.越级行文:

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或下级行文。

  3.多级行文:

向直接上级并呈非直接上级或者向直接下级并转非直接下级的一次性行文。

  4.普发行文:

向所属各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一次性行文,主送机关使用泛称。

  5.通行行文:

向隶属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以及社会群体一次性泛向行文。

  

(二)从发文机关分

  1.单独行文。

  2.联合行文。

  (三)从对象主次分

  1.主送。

  2.抄送。

  五、公文处理的基本程序

  《条例》第三条规定:

“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也就是说,前一节所讲的公文写作,只是公文处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

本节将概要介绍公文处理的一般过程与基本方法。

  公文处理,如上所述,主要是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的基本任务就是及时、准确、有效地拟制、办理、处置、管理公文,为公务活动提供适用的信息。

其具体内容主要有:

  第一,拟制公文。

由从事公务活动的机关对有关的信息材料进行系统的收集、加工、整理,创造出适用的信息,然后将其记录下来撰拟成文稿,再进行核校、修改、完善。

  第二,办理公文。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

收文办理包括公文的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

分发和催办等。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从广义上讲,包括公文的拟稿、会商、审核、签发、核发、登记、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从狭义上讲,可以不包括拟稿、会商、审核。

  第三,处置办毕公文。

即根据一定的标准分别对已办理完毕的不同公文的归宿作出安排:

立卷归档、清退、销毁、暂存。

  第四,管理公文。

即为使上述任务能有效完成,而对公文所实施的科学、系统的保管料理措施:

公文的清理分类,建立检察体系,提供查阅;对公文运转过程的组织与监控,以及对公文安全的维护等。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两个基本过程。

党政机关分别用收文办理程序、发文办理程序对这两个基本过程进行了规范。

(一)收文办理程序

  收文办理是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活动。

收文办理过程是一个接收公文,并从中提取有用信息、解决其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过程,是收文机关履行其法定或特定职责的过程,是公文产生实际效用的过程。

  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为:

签收、启封、登记,拟办、请办、批办、分发、承办,组织传阅、催办,处置办毕公文。

  第一阶段:

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具体包括:

签收、启封、登记。

这一阶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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