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398249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38.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docx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优质项目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都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

TLZFCG-GK-006)

采购单位:

桐庐县都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采购机构: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备案单位:

4月13日

第一章招标公示

第二章招标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献

三、投标文献编制

四、开标

五、评标

六、定标

七、合同授予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原则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献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都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TLZFCG-GK-006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一种标项):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都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是本着信息采集“群专结合”和“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原则,将单元网格范畴内都市事、部件委托社会具备信息采集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劳动合伙交流、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项目管理和服务能力公司或事业法人单位,按照都市事、部件管理原则、巡逻监管规定,并以社区为基本工作单位,进行定期、全覆盖、公正、及时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精确传播以及核查、核算等,保证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

注:

详细规定详见招标文献。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含)以上,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较强项目管理和组织实行能力,具备劳动合伙交流、职业培训等管理和服务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相应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在投标区域内应无涉及数字城管事、部件管理、养护、作业等职责;

注意:

1、谢绝联合体投标。

2、谢绝在投标区域内有城管有关职责或与城管部门存在利益关系有关方投标。

六、招标文献领取:

1、领取时间:

4月23日至5月4日上午8:

30-11:

00,下午14:

00-17:

00。

(双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桐庐县迎春南路303号丰源大厦四楼)。

七、获取采购文献时应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政府采购报名表。

()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于5月13日16时前交如下账户,并凭银行进账单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财务室开收据:

账户: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桐庐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转账支票、电汇等非钞票方式。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5月14日8时45分前将投标文献密封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解决。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5月14日9时0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征询:

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人:

吴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保证金交纳征询电话:

县都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

林先生联系电话: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总体目的

桐庐县数字都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目的是:

依托空间信息技术、工作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都市部件和事件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都市管理模式,再造都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政府信息化建设有关资源共享,提高都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都市品位。

二、本次招标内容

桐庐县数字城管都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是本着信息采集“群专结合”和“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原则,将单元网格范畴内都市事、部件委托社会具备信息采集、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公司,按照都市事、部件管理原则、巡逻监管规定,并以社区为基本工作单位,进行定期、全覆盖、公正、及时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精确传播以及核查、核算等,保证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

三、项目内容、范畴

内容:

根据管理原则,负责对都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和社区联系站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所发现问题结案迈进行核算。

范畴:

项目范畴为桐庐县主城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

东至董家路、天目路,南至320国道-迎春南路-城南路(含桐君街道青山工业园区)、迎春南路320国道至杭千高速出口,西至龙潭路、城西加油站、北至桥北停车场、西武山;不含上述区块城中村。

采集人数规定:

白天巡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晚上巡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寻常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项目定量、报价和有关规定

1、定量:

服务期间(按365天计算)保证上传有效数据(数据重要为管理区域内不符合原则事件和部件问题以及普查后变化且未登记部件,涉及核查信息,下同)3.65万件,日上传有效数据不少于100件。

2、报价:

(1)基价:

完毕本招标文献所述服务项目内容定量下限指标所需所有费用,即按招标方规定竣工价格,涉及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买维修费、方案筹划评审费、公司内部培训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信费、税金费、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

(2)超量件定价:

超过定量上浮指标或依照招标方规定需超过规定工作时间提供有效信息每条报价(单价)。

本项目中定量上浮指标为0.73万件[按20%上浮比计算],即超过此数量后按超量件计价,未超此数量仍按上条中基价支付。

3、有关规定及计扣办法

(1)保证上传各类数据精确性,规定上传信息(涉及核查和核算)差错率(按月记录)不超过4%(含)。

月计扣办法:

差错率每增长1%扣元,余类推。

产生如有责作废件、采集重大差错件,一经核算,每件按200元计扣;如因采集、核算、核查差错导致重大影响,一经核算,每件按1000元计扣。

(2)以社区为工作单元(10个网格左右),配备固定人员,设定固定巡逻路线,保证巡逻间隔时间(重要地段1次/2小时,其她地段1次/3小时),间隔密度合格率达85%(含)。

月计扣办法:

间隔密度合格率每下降1%扣500元。

(3)为满足服务需要,中标单位应在合同订立10天内制定巡逻采集途径,配备必要采集员和管理人员。

采购人将每月对采集员配备状况进行抽查。

如浮现采集员实际配备少于招标文本设定,且无合法理由,每少一人每月扣500元;

(4)巡逻数据传播时间,5月-10月期间为7-22时,11月-4月期间为7:

30-21:

00,节假日和双休日原则不休息。

防汛、抗雷、防灾或重大活动、对重点区域需延长采集巡逻时间或需进行专项普查应无条件服从。

信息中心发出核查、核定指令回答时间,8:

00—11:

30和13:

30-17:

30内需在1小时内予以回答,城郊结合部核查指令需在2小时内予以回答,突发、重大事件核查指令需在30分钟内予以回答,别的时间段以限定期间为准,回答及时率为90%(含)。

准时率每下降1%扣500元。

核查回答率必要达到98%以上(含),每下降1%扣1000元,余类推。

如因核查超时导致自动结案,每件扣100元;

(5)巡逻及时精确,工作时间和区域内不发生因巡逻不到位(未上传状况)状况发生,即如热线受理、行业监管、社区反映(属巡逻范畴内容)而信息采集员未做反馈问题。

月计扣办法:

热线受理、社区反映问题失报每件扣200元;行业监管、信息中心巡逻失报每件扣200元。

如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新闻曝光、社会反响较大问题而采集员未作反馈,每发生一次扣元。

(6)加强员工队伍管理,不发生与工作有关吃、拿、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计扣办法:

浮现第一次,经确认视情扣元,浮现第二次则及时中断合同,并承担因而给招标人导致损失。

(7)做好信息采集设备(手机)管理,保证功能正常发挥。

计扣办法:

如遗失将按手机实际购买价95%(如使用配发一年以上两年如下旧手机,按80%;如使用两年以上旧手机,按60%)补偿,如因使用、管理不当导致手机硬件损坏或数据丢失,应交信息中心统一修理,非“三包”范畴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

如使用配发旧手机浮现上述状况,中标人承担80%维修费用;

(8)严格执行“三定”制度:

必要按照定点、定人、定机“三定”规定进行管理,不按“三定”规定管理,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确因工作需要对人员及工作区域进行变更,中标单位必要提前三天告知,提供有关信息,如不按规定擅自调节、变更,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9)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采集员和管理人员素质必要符合数字城管采集需要,并作到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获得上岗资格、未持证从事采集活动且无合法理由,每发生一次1000元计扣。

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发生越级上访等行为,每发生一次按1000元计扣。

(10)考核方式:

每月考核,按季兑付;

(11)如因数字城管运营实际需要,所产生有关指标变化,中标人必要无条件接受;

(12)如上传率(上传有效数据/上传有效数据定量基数])持续三个月低于95%,中标单位应阐明因素。

如无浮现失报,第1条、第2条、第6条均未发生计扣状况,且采集员配备符合招标文本设定,其她有关规定执行良好,上传有效数据基数经讨论后可适做调节。

五、“信息采集器”管理和信息采集费支付

1、“信息采集器”领取、管理和使用

(1)合同订立后,中标人须在五天内,按中标信息采集区域涉及社区(工作单元),以每社区(工作单元)每人配备一部比例(如每工作单元超过30个万米单元网格,可视情增配),再加以此基数另增10%管理专用机,足数领取“信息采集器”,并按元/部原则支付抵押金;信息采集器所产生无线通信网络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2)合同终结时,中标人须如数将“信息采集器”返还,每少一部按照采购合同价95%(如使用配发旧手机,一年以上两年如下按80%;两年以上按60%)比例补偿;如因使用不当导致“信息采集器”外观破损或影响功能正常使用,将足额支付修理费用。

采购人应返还“信息采集器”抵押金。

(3)中标人应制定“信息采集器”管理使用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信息采集器”正常使用。

(4)要按照采购人提供“信息采集器”设定工作区域,贯彻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规定,在合同订立一种月内提供各工作单位(社区)巡逻行径线路。

2、信息采集费支付方式

按季支付,每季支付中标价25%,在下一季度1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

(1)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提供关于信息采集原则、工作流程以及有关设备使用阐明。

(2)采购人还应将属中标人管理所需要有关信息免费提供,中标人按月提出自查表,采购人每月出据考核成果。

采购人除向中标单位提供“信息采集器”设备外,别的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寻常工作中,中标人应及时对采购人提出需反馈意见,在限定期间内做出答复。

(4)因工作需要需向信息采集员发送关于指令,应通过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统一下发。

(5)采购人概不负责信息采集员关于社保、医疗、薪酬等问题。

六、采集队伍组建

中标人在订立合同十日内规定按照投标文献承诺,完毕信息采集队伍人员组建。

六、商务条款

1、投标单位应依照招标项目内容规定拟定投标报价。

涉及服务期内应履行义务所需一切费用,为交钥匙工程,如有漏项,视同已包括在报价中。

2、项目实行时间:

1年(X月X日—X月X日,一年期满后,采购单位会同关于部门将对各标段实行单位履约状况进行考核评估,并视状况作出下一年度与否续约意见。

3、项目启动时间:

中标人在订立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要保证项目启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都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

详见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无论投标成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关于所有费用。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采购公示第八条交纳。

5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

6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以为招标文献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她违法内容,应当于5月5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规定采购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有投标人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献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投标人;因其她紧急状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采购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已报名投标人;逾期不再受理。

7

投标文献构成:

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5月14日8时45分前将投标文献密封送交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解决。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5月14日9时00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

评标办法及原则:

按照招标文献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原则。

11

成果公示:

采购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将招标成果在发布招标公示网站上进行预中标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网())。

12

中标告知书:

采购成果在预中标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告知书》。

1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告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5天内退还。

14

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5%计收,在提供售后服务1年后无息退还。

15

订立合同:

中标告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采购资金来源:

国库集中支付。

17

投标文献有效期:

90天。

18

解释:

本招标文献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则

(一)合用范畴

本招标文献合用于桐庐县数字城管第一期都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投标人”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献单位。

2、“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献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关于技术资料和材料。

3、“服务”系指招标文献规定投标人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引以及其她类似义务。

4、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她有关培训等。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献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规定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由采购人会同评标委员会拟定,并由采购机构在发布投标人商务报价前当场发布。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成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关于所有费用。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容许转包,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阐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公司认证必要为本公司所拥有。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采购项目实行人员可觉得其控股公司工作人员。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她违法活动,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补偿采购人。

且民事补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行政与刑事责任。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献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投标文献。

投标文献应对招标文献规定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所有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以为招标过程和中标成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懂得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承认采购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期,不得提出疑义;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献、招标过程和中标成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实质性内容,提供有关事实、根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关于单位调查、答复和解决。

二招标文献

(一)招标文献构成。

本招标文献由如下部份构成:

1、招标公示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原则

5、政府采购合同

6、投标文献格式

(二)投标人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献规定提供所有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献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风险,并也许导致其投标被回绝。

(三)招标文献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献,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规定不合理,投标人必要在5月5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规定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澄清。

2、采购机构必要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规定澄清问题,并将不包括问题来源答复书面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献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其她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献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应当在招标文献规定提交投标文献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改正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献收受人。

4、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修改、补充后招标文献规定编制和修正其投标文献,采购机构应当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招标文献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为招标文献构成某些。

当招标文献与招标文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告知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书面文献为准。

6、招标文献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当通过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献。

三、投标文献编制

(一)投标文献构成

投标文献由技术资信文献、报价文献二某些构成。

1、技术资信文献(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者视同未提供)(均不含报价):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以来财务状况阐明;(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4)投标人基本状况简介。

(5))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文献;

(6)公司简介及有关重要业绩证明;(需另提供原件)

(7)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规定理解及投标方案系统概述;

(8)投标方案技术、功能简介及技术条款对照表;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内容和办法;

(10)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保证项目质量技术力量及技术办法;

(11)投标单位承诺予以各种优惠条件;

(12)关于对采购文献中关于条款回绝声明;(如有)

(13)投标人需要阐明其她文献等。

(技术服务方案及公司状况评分页码相应表等)

2、报价文献: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需要阐明其她文献和阐明(格式略)。

(二)投标文献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献以及投标人与采购机构就关于投标事宜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文字表述投标文献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献已有明确规定,使用招标文献规定计量单位;招标文献没有规定,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献中有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文献是报价唯一载体。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最后价格。

★4、投标文献只容许有一种报价,有选取性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献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投标将被回绝。

2、在特殊状况下,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有效期,这种规定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回绝接受延期规定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批准延长有效期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献。

4、中标人投标文献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将被回绝。

★2、保证金形式:

电子汇票、转账支票和银行汇票等非钞票方式。

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告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5天内退还。

4、中标人应在中标告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

5、下列状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献;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未按规定期间、地点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4)其她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

(六)投标文献订立和份数

1、投标人应本招标文献规定格式编制、装订投标文献,投标文献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献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有关内容,是投标人责任。

2、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文献、报价文献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献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活页投标文献将被回绝,推荐使用胶装文本。

3、投标文献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填写。

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献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订立,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献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献因笔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献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技术资信文献、报价文献二某些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献,[参照《投标文献外层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规定]在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献名称(技术资信文献、报价文献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投标文献将有也许被回绝,由此导致投标文献被误投或提前拆封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投标文献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告知招标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献。

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文献应当按本招标文献规定订立、盖章和密封。

(八)投标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献规定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除不合规定偏离或保存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导致差错,应当容许其在评标结束之迈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

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献必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成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

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献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献所作评价和评提成果。

1、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献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文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

(3)未按规定密封、签章、装订;

(4)超过经营范畴投标;

(5)资格证明文献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献标明资格规定;

(6)投标文献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或者委托书无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