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380884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8.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docx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镇江市受地形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干旱性灾害经常发生。

为保证本市在遭遇可能发生的较大旱情时,抗旱救灾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旱灾损失,保障全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对2007年版《镇江市抗旱预案》(以下简称《抗旱预案》)进行修订。

1.2工作原则

《抗旱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协作;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治污、后调水;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农村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在市委、市政府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机构的作用。

1.3适用范围

本《抗旱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农村抗旱工作。

对基本不存在干旱问题的扬中市和镇江城市不多作提及。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是镇江市抗旱工作的指挥机构。

市防指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镇江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等人任副指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

汇总掌握相关信息,综合协调各项救援工作,及时上报应对处置工作情况,调查分析灾害原因及应对处置工作得失,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市农委:

负责收集农林牧渔灾害情况;农业旱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负责农用抗旱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市水利局:

负责雨情、水情、旱情、工情收集分析及水情预报,做好抗旱水源的调度;制订全市抗旱措施;部署全市抗旱准备工作;提出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

市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市防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旱新闻报道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监测、分析和预报,以及对干旱天气的监测预报,择机采取人工增雨作业。

水文分局:

认真做好长江潮位预报工作,做好各重点水库、主要河湖水文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水情、雨情等统计信息。

市环保局:

负责抗旱调水河道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及时提供水源水质信息,做好非船舶污染源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发改委:

协调安排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和抗旱应急工程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以及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计划。

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旱经费,并及时下拨、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经费。

市经信委:

负责协调抗旱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抗旱物资器材调运。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旱工程、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负责消防送水。

市民政局:

负责组织、协调受旱灾区的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旱灾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

灾情统计上报。

供电公司:

负责保证抗旱供电。

石油公司:

负责保证抗旱石油供应。

润州区、京口区、镇江新区防指:

负责组织其辖区内日常的农田防旱抗旱工作,组织相关乡镇整修渠道,协调水源配节和区域用水矛盾,加强抗旱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防指:

负责组织所辖市(区)日常的防旱动员组织、指导、监督工作。

组织相关乡镇整修渠道,协调水源配节和区域用水矛盾,加强抗旱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块管条保”的原则,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与对防旱安全负有责任的成员单位需分工负责,协同做好防旱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河道疏浚、湖泊清淤、泵站改造等抗旱工程的建设、管理及监控;各辖市(区)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应依据其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辖区抗旱工作。

2.3办事机构

组织名称

抗旱职责

办事机构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统领镇江抗旱工作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水利局)

京口区防指

辖区内抗旱

京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区农委)

润州区防指

辖区内抗旱

润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区水利局)

镇江新区防指

辖区内抗旱

镇江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区建设局)

丹徒区防指

辖区内抗旱

丹徒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区水利农机局)

丹阳市防指

辖区内抗旱

丹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市水利局)

句容市防指

辖区内抗旱

句容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市水利农机局)

3预防预警

3.1旱情信息监测与报告

旱情旱灾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水利工程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旱灾时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用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市气象局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气温等基本气象信息,分析遥感监测成果,每5日报市防指。

旱情紧急情况,根据需要每天加报。

水文分局汛期每日8时向市防指报告长江、主要河流、重点水库的水情信息,并结合天气预报,分析未来5~7天的水情发展趋势,每5日报市防指。

旱情严重时,缩短分析与向市防指报告周期。

市农委及时收集全市农业生产、林牧渔业受旱信息。

每5日报市防指,旱情紧急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加报。

及时提出农作物改种指导意见。

市环保局加强调水河道的水质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重点排污厂企的管控,防止河道水体污染,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质监测结果;当需要引水时,加大监测频次,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并从水质方面提出引水建议。

各辖区市、区防办根据当地旱情发生的实际情况,依据水旱灾害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防指报告。

旱灾发生后,市防办会同民政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单位的旱情灾情动态信息,根据水旱灾害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重大抗旱行动情况应随时上报。

同时将干旱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通报。

3.2预防措施

(1)汛前准备。

汛前对全市引排涵闸、抗旱泵站及电气设备(含应急抗旱机械)等抗旱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对骨干河道按照“谁设障,谁清除,谁负担”的原则进行清淤、清障;加强对中小型水库的汛前检查,确保水库蓄水安全。

(2)水资源利用原则:

以人为本、就近利用、科学调度、节约用水。

(3)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①沿江地区

本市沿江地区北靠长江,水资源利用得天独厚,但南部丘陵地区因蓄水工程相对偏少,常受旱灾之苦。

当发生旱情,塘坝蓄水量不足时,丹徒区、润州区、句容市开启沿江提水站提水以满足本区域丘陵地区农田灌溉之需。

依据丹徒区湖西地区旱情的发展程度,由丹徒区防指下达指令,开启长山提水站补充十里长山北部山丘区农灌水源,同时补给丹徒湖西区西麓、张寺、凌塘水库水源,以缓解丹徒区南部山丘区的旱情。

在引提长江水前,应进行必需的水质检测,不得将污染水源灌溉农田。

受污染水源应处理达标后才能提水抗旱。

②湖西地区

江南运河丹阳站水位是本市湖西区旱情发展程度的主要体现指标。

6月份农灌高峰期,丹阳站水位应保持在▽4.5m(吴淞,下同)左右,一般不高于▽4.8m。

当低于▽4.5m而天气偏旱时,开启谏壁闸、九曲河闸引长江水进江南运河。

7~10月份为两闸正常补水期,保持丹阳站水位在▽4.2m左右,低于▽4.2m而天气偏旱时,继续开闸引水。

当谏壁、九曲河、小河、魏村四闸日引水量不足1000万m3,同时丹阳站水位低于▽3.5m时,由省防指确定谏壁、九曲河抽水站开机,抽提长江水抬高江南运河水位,加快向湖西腹部地区输水速率,以满足本市湖西区水资源的需求。

当湖西河网丹阳站水位保持在▽4.0m左右,丹阳市内部9条抗旱翻水线可抽提河道水源,满足该市40万亩农田灌溉的要求。

句容市湖西地区有3条主要抗旱翻水线,随着旱情的发展,当仑山水库水位降至▽48.0m以下时,由句容市防指下达指令,通过北山水库东干渠抽水经华家边分水闸,由东干渠补水入库,以补充水库周边地区水资源的需求;仑山水库下游洛阳河地区,视旱情发展程度,经镇江市防指与丹徒区防指协调后下达指令,句容市防指在胜利河架设临时应急机泵抽水入洛阳河,开启丁角提水站,缓解该地区旱情;胜利河禄食站抽水可缓解洛阳河以东、幸福水库以南地区旱情,同时补充幸福水库水源。

丹徒区湖西西部丘陵区,视旱情发展程度,可通过长山提水站补水线抽提长江水入西麓、张寺等小型水库,灌溉水库周边上党、谷阳镇片区农田,视凌塘水库蓄水情况,在满足镇江城市应急备用水量的前提下,由仙人山翻水线提凌塘水库水源灌溉上党镇南部、上会镇片区农田。

同时丹徒区视旱情发展程度,可分别启用江南运河、胜利河、通济河等8条翻水线,灌溉沿河两岸片区农田。

抗旱期间,丹阳、句容、丹徒专业抗旱服务队随时做好临时架机抽水准备。

根据旱情发展形势,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与各级防指,可根据雨云变化情况,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旱情的发展。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丹徒区防指可商请市气象局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本地区的旱情发展。

③秦淮河地区

a、赤山湖灌区

赤山湖正常蓄水位▽8.4m,结合气候与灌区塘坝、水库前期蓄水情况,6~9月可考虑将湖水位抬高至▽8.7m~▽9.4m。

汛期当湖内水位低于▽7.5m,且句容河水位低于湖内水位,出现旱情时,由句容市防指下令,开启赤山闸提水站抽提句容河水补给赤山湖,抬高南、中、北河水位。

当旱情继续发展,赤山湖灌区上游地区塘坝、内河、小型水库水资源基本枯竭,二圣桥水库水位降至▽13.5m以下,茅山水库水位降至▽25.5m以下时,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补水,使赤山湖水位保持在▽8.7m~▽9.4m,以利上游南河天王、中河茅山、北河二圣桥3条重要抗旱翻水线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本灌区15万亩农田灌溉的需求。

当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接近▽6.5m时,句容市防指、镇江市防指逐级向省防指请示,要求开启江口秦淮新河、武定门水利枢纽工程,引提长江水补给句容河水资源,抬高句容河水位达▽6.8m以上,尽最大可能保证赤山湖灌区的抗旱水源。

b、北山水库灌区

北山水库汛控水位▽52.0m。

当发生旱情库水位降至▽49.0m以下时,由句容市防指下达指令,开启长江一、二级提水站,抽提长江水补库。

先期可开启2台机组,以2.92m3/s流量补给。

如旱情继续发展,则增加补库流量。

补充入库的水量应首先保证句容市第二水厂的水源供给,其次为农田灌溉之需。

对北山水库东、西干渠的农业灌溉用水量分配,由句容市防指按旱情发展的实际需要实行计划分配,最大限度优化水资源配置。

视本灌区旱情发展,句容市防指下达指令,北山水库西干渠放水1.5m3/s可缓解黄梅地区旱情;句容水库汛控水位▽26.5m,当句容水库水位降至▽24.5m以下时,由北山水库东干渠放水补库;仑山水库汛控水位▽54.5m,当仑山水库水位降至▽48.0m以下时,启动北山水库东干渠翻水线,提水1.0m3/s流量入仑山水库补库。

依据旱情发展需要,镇江市、句容市气象局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本地区的旱情发展。

3.3预警级别

干旱预警共划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分别为Ⅳ级预警、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对应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种颜色。

当全市发生干旱天气,主要指标满足相应等级标准时,界定为相应干旱预警等级。

镇江市抗旱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预警等级评判指标

主指标

主指标

主指标

辅助指标

夏季(6~8月)平均月降雨量(mm)

夏季连续无有效降雨日(天)

丘陵易旱区受旱面积(万亩)

本市16座报汛水库汛期蓄水总量(万m3)

Ⅰ级红色预警

≤40

≥30

≥50

≤4500

Ⅱ级橙色预警

≤53

20~30

30~50

≤5100

Ⅲ级黄色预警

≤70

10~20

10~30

≤6300

级蓝色预警

≤105

10

5~10

≤7600

其中,受旱区面积以丘陵区受害面积计。

本市丘陵易旱区面积共97.89万亩(2010年),其中丹阳、句容、丹徒、镇江新区和润州区分别为26.93、46.67、20.48、2.31和1.50万亩。

3.4干旱预警发布

依据本市旱情和发展趋势,本市旱情预报预警由市防指负责发布,并由市防办及时将干旱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通报。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主要包括:

全市旱情、受灾面积、受灾程度;发生人畜饮用水困难的数量;旱情发展趋势;抗旱行动情况、干旱预警等级等。

发布方式:

市防指向受旱地区防指发出抗旱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和措施;根据旱情需要,宣布受旱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提出抗旱主要对策。

发布《旱情通报》,通报全市旱情和抗旱情况,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水利网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根据旱情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市抗旱新闻发布会,通报旱情和抗旱行动情况。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分级与预警相对应,分为Ⅰ、Ⅱ、Ⅲ、Ⅳ共4个级别,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的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响应级别。

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内容。

4.2应急响应行动

4.2.1Ⅳ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由市防指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或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适时主持召开防旱会商会,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市水利局、气象局、水文分局、农委及各辖市(区)防办主任等与抗旱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体参加。

依据市气象局、市农委、水文分局等单位提供的有关旱情数据,经会商分析,及时通报旱灾情况。

(2)工作部署

市防指发出抗旱工作通知,提出抗旱的具体要求。

各辖市(区)防汛抗旱办公室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每10日向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和本级人民政府上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旱情及抗旱动态。

(3)部门联动

市防指,各受旱市、区有关部门应采取如下响应行动措施:

密切监测旱情、灾情。

加强用水管理、积极开展抗旱工作。

受旱区防指组织消防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4)方案启动

各辖市(区)本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全面主动抗旱,确保城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原则,开展抗旱救灾工作,部分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5)宣传动员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

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依法抗旱。

4.2.2Ⅲ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依据旱情发展趋势,由市防指副指挥(市水利局局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适时主持召开防旱会商会议,参加人员主要包括市水利局、气象局、水文分局、农委、各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副指挥等与抗旱工作关系密切的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体参加。

通报当前旱情、水情,对下一阶段旱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分析。

(2)工作部署

市防指发出紧急抗旱工作通知,提出抗旱对策和具体要求。

市防指、市水利局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受旱市、区抗旱工作。

各级防指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服务工作。

各辖市(区)防汛抗旱办公室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每5日向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和本级人民政府汇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定期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3)部门联动

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辖市(区)防指与成员单位应采取如下响应行动措施:

密切监测旱情、灾情。

加强用水管理、积极开展抗旱工作。

市防指会同市财政局向省防办、财政厅、水利厅汇报本市当前旱情,申请抗旱经费。

受灾区防指组织消防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4)启动调水方案

各辖市(区)本着城乡统筹安排,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原则,按照各级防指的安排部署,开展抗旱救灾,各地应根据受旱区水源情况,适时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沿江地区长山站、长江站视旱情发展情况开启部分机泵;湖西地区丹阳市内部9条抗旱翻水线、丹徒区内部8条抗旱翻水线可分别开启;句容市开启胜利河禄食提水站;秦淮河地区句容市可部分开启赤山闸机泵。

市气象局需依据气象条件,做好随时人工增雨作业的各项准备。

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抗排服务队需做好应急抗旱机械随时出机的各项准备。

(5)宣传动员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

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依法抗旱。

4.2.3Ⅱ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由市防指指挥主持,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辖市(区)防指指挥参加。

召开抗旱紧急会议,分析通报当前旱情、水情、墒情、灾情等情况,对下一阶段旱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分析,确定当前抗旱工作重点,制定下一阶段抗旱工作目标和抗旱措施。

(2)工作部署

市政府向各辖市(区)发出紧急抗旱工作通知,全面安排抗旱减灾工作。

市防指派出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受旱市、区抗旱工作,广泛动员旱区广大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检查指导落实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

城乡全面进行抗旱救灾,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需求。

各辖市(区)防汛办公室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每5日向市防办和本级人民政府上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市防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3)部门联动

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辖市(区)有关部门应采取如下响应行动措施:

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水利、气象、水文部门加强旱情、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抗旱救灾信息。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资金,加强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水利、住建等部门采取限水、节水、调水等特殊措施,科学调度抗旱水源,强化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管理和节水工作。

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做好引水、调水、翻水工作,修建临时坝、堰、机井等设施,挖掘水资源潜力。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旱救灾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组织消防部门会同供水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随时掌握有利天气形势,实施人工增雨。

丹徒区防指可商请市气象局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民政部门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

(4)协调指导

市防指定期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会议,加强抗旱水源、物资调度,协调各方面工作。

及时向省防指和市政府汇报当前抗旱工作部署和具体抗旱措施情况。

市政府及各辖市(区)派出抗旱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情况,帮助与指导灾区群众抗旱救灾。

由市防指向省防指汇报本市旱情灾情,争取省防指的支持与指导。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口单位抗旱工作支援力度。

(5)启动调水方案

各辖市(区)需尽力挖掘水源潜力,根据需要协调调度长江水源。

本着城乡全面抗旱,水源统筹安排,确保城乡生活供水和重点行业用水的原则,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开展抗旱救灾,全面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沿江地区长山站、长江提水站全开;湖西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开启谏壁抽水站,保证湖西河网水位维持在4.0m左右;各辖市区防指应全面开启内部翻水线,全力补充受旱区水源,经镇江市防指、丹徒区防指协调后,句容市防指可在胜利河架设临时应急机泵,抽水入洛阳河,缓解句容市东部地区的旱情;秦淮河地区经句容市防指、镇江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要求开启秦淮河或武定门提水站一座,抽提长江水,抬高秦淮河干流水位,使西北村水位不低于7.0m,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不低于6.8m,满足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开机的需要,以缓解句容市赤山湖地区的旱情。

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依据市防指的指令,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由镇江市防办、句容市、丹阳市、丹徒区防指下达指令,所属抗旱服务队开赴干旱严重地区,应急处置抗旱调水工作。

镇江市气象局根据全市旱情发展需要,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6)宣传动员

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

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

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对旱灾的认知度。

市防指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所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减轻旱灾损失。

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依法抗旱。

4.2.4Ⅰ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由市防指总指挥主持,各辖市(区)政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召开抗旱紧急会议,部署和动员全市紧急抗旱工作。

分析通报当前旱情、水情、墒情、灾情等情况,对下一阶段旱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分析,确定当前抗旱工作重点,制定下一阶段抗旱救灾工作目标,部署各项应急抗旱措施。

(2)工作部署

市政府向各辖市(区)发出紧急抗旱工作通知,各级党委、政府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抗旱救灾。

向各地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各地抗旱工作。

广泛动员各级党政部门、驻镇部队、武警官兵、预备役部队、灾区广大群众,全力开展抗旱工作。

市防指发布受旱严重的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

城乡全面进行抗旱救灾,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需求,关停高耗水、用水行业,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各辖市(区)防办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每3日向市防办和本级人民政府上报旱情信息及抗旱动态。

市防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情况。

(3)部门联动

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辖市(区)防指应采取如下响应行动措施:

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气象、水文部门加强雨水情监测、旱情预测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资金,加强对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水利、住建等部门采取限水、节水、调水等特殊措施,科学调度水源,强化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管理和节水工作。

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做好引水、调水、翻水工作,修建临时坝、堰、机井等设施,挖掘水资源潜力。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旱救灾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组织各级消防部门会同供水部门和社会力量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供水、送水。

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随时掌握有利天气形势,实施人工增雨。

根据旱情发展需要,丹徒区防指商请市气象局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分赴旱灾第一线,根据旱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指导当地群众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季节短、耐旱植物,最大程度减小旱灾损失。

各级民政部门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及时上报旱灾情况。

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小分队分赴各灾区,预防和治疗因干旱引发的各类疾病。

(4)协调指导

市防指定期不定期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会议。

加强水源、物资、器械调度,提出抗旱救灾方案,及时向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汇报本市抗旱工作部署和具体抗旱措施。

市防指相关部门派出抗旱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旱情,帮助群众抗旱救灾。

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队,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向省政府、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民政厅等对口单位汇报本市的旱情灾情,争取省政府与相关部门对我市抗旱工作的支持与指导。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各辖市(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