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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1

 7.国家认同问题

   某些“台独”历史著作往往无视台湾近代反日独立运动认同中国的祖国观念和目标取向,将这一运动曲解为“台独”的前期历史。

针对这种论调,莫世祥撰文予以批驳。

他指出,台湾近代反日独立运动呈现出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一是以1895年“乙未之役”为开端的此起彼伏的武装抗日斗争,其“目标取向莫不为推翻日本的殖民统治,光复家园国土。

其认同中华之心,青史可鉴”。

二是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由资产阶级政治团体和开明士绅领导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和文化启蒙运动,“运动的领导者和积极参与者都自觉地把自己的事业与祖国的民族解放运动联结在一起”,将祖国观念和民族意识“提升到新的水平”。

他们使用的“台湾民族”和“台湾独立”等概念,“包含着认同汉民族和中国、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特定内涵”。

三是20年代中后期开始由学生进步革命团体和台湾共产党领导的包括学生运动、文化运动和工农运动在内的民族革命运动。

运动的倡导者们基于认同中国的祖国观念,“将台湾回归中国版图作为中华民族解放运动的奋斗目标之一,这种前所未有的义举,乃是恪守祖国观念、焕发民族意识所致”。

71

   才家瑞也指出,“台湾独立”的口号最早是由上海的台湾自治协会于1924年6月20日提出的,但是,在日本帝国主义占据台湾的特殊历史时期,“台湾独立”运动是挣脱枷锁、重回祖国的民族抗日斗争,和今日台独所主张的“台湾独立”有着本质的不同。

首先,反日志士提出“台湾独立”不是针对中国,而是殖民地的台湾人民向宗主国日本提出的,是主张打碎日本殖民枷锁的激进的抗日口号,因而得到了国共两党的一致支持。

其次,主张独立的台湾抗日志士都承认自己是中国人,都有强烈的中华民族意识和立场。

最后,抗日志士主张台湾独立的目的是为了使台湾回归祖国。

72

   林小芳对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意识的演变进行探讨,认为台湾民众国家认同出现多元化倾向有一个渐进的过程,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因国民党高压统治,人们对国家的认知简单纯洁;七八十年代因国民党政权合法性的动摇,本土化运动兴起,乡土意识上扬,民众的国家认同开始混乱,出现认同异化;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宪政改革对民众国家认同的误导,最终形成国家认同的多元化现象。

73

   8.日本的殖民统治

   殖民统治的基础   有学者对日本的殖民统治进行综合考述,指出台湾日本总督的军事集权独裁专制、特殊警察的恐怖统治、严密的制度和“连坐法”,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台湾进行殖民统治的三大支柱。

“正是依靠这三大支柱,日本帝国主义才得以在台湾恣意地蹂躏和奴役中国人民,疯狂地掠夺台湾的财富与资源。

”74

   日台当局的“对岸经营”   有学者考察了台湾日本殖民当局的“对岸经营”情况。

1900年以前,台湾抗日活动与福建省有密切的关系:

(1)福建是台湾抗日武装集团资金和武器弹药的主要来源之一。

(2)台湾抗日武装集团与在福建的流亡首领间保持着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并接受其指导。

(3)在得到对岸物力支援的同时,台湾抗日武装力量还得到了福建的人力支援。

(4)福建是台湾抗日分子的理想庇护所。

台湾日本殖民当局在采取措施进行封堵的同时,也实施“对岸经营”策略,以消除福建官民对台湾日本殖民者的敌意,收揽民心,从而消弭台湾的抗日斗争,其主要活动有:

(1)开办学校。

(2)利用不平等条约赋予的特权,引诱普通民众投到日本领事的保护伞下。

(3)致力于拉拢地方上层人士。

(4)控制舆论工具,利用赈灾笼络民心。

75

除此之外,在1898—1905年间,台湾总督府还与日本政府相配合,对福建路矿权益进行渗透和扩张,提出修建福建铁路、闽潮铁路,开采龙岩等地矿山的要求。

有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并分析了日方的渗透和扩张未获结果的原因:

(1)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对日方的行动有所察觉并加强了防范。

(2)日本国内及台湾殖民地资本积累薄弱,尚无力大规模输出资本,台湾总督府的扩张计划缺乏强大的经济后盾。

(3)由于日本国策从北守南进逐渐转为南守北进,福建的地位有所下降。

76

   利用宗教进行扩张,是近代列强对华侵略的重要手段,以往学界多关注西方宗教的传教活动,实际上,自甲午战争后,宗教侵略也是台湾“总督府”对岸政策总构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台湾“总督府”的支持下,在台湾落脚的日本佛教各宗派僧侣,以台湾为基地,纷纷到闽省设所布教。

他们包揽词讼,聚众闹事,为所欲为。

1900年,在台湾总督府的指使下,日本僧侣乘义和团运动之机,制造了厦门事件。

台湾“总督府”正是“利用这些僧侣的布教活动,搜集情报,扩大影响,甚至配合军事行动,并在福建沿海地区布设了一个个侵略扩张的据点,从而使其对岸经营活动,取得了进一步实质性的进展。

”77

   皇民化运动   1937—1945年间,日本为配合对华侵略行动,在台湾搞了一场皇民化运动。

陈小冲详加考察后指出,该运动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1937—1940年为前期,称“国民精神总动员”时期,“着重于思想宣传和精神动员,致力于消弥台湾人民的祖国观念,灌输大日本臣民思想”。

1940—1945年为后期,称“皇民奉公运动”时期,在“加强思想精神动员的同时,更致力于强调挺身实践,即以实际行动‘实践臣道’”。

日本殖民当局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强制推行日语。

(2)强制推行日常生活的日本化。

(3)强制推行皇民思想教育。

(4)威逼台湾人民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卖命。

他认为,这是一场“对殖民地人民的强制同化运动”,它“以斩断中华文化脐带、灌输日本皇国精神为核心,企图将原为中华民族一分子的台湾汉族及高山族人民强制同化为日本皇民,塑造一批在日本统治者面前俯首贴耳的‘畸形的日本人’”。

78有学者指出,台湾人民顽强抵制日台当局的皇民化运动,有深刻的文化方面的原因:

“民族情、宗族情、故乡情、寻根敬祖情融合在一起,形成牢不可解的文化情结,把海峡两岸人民的心紧紧地联在一起。

”79

   日本的同化政策   有学者对1895—1945年间日本在台同化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日本在台同化政策主要包括语言同化、思想同化和日常生活同化三个方面的内容,1937年以前是渐进同化时期,1937年以后是激进同化时期。

在台湾人民的强烈抗拒下,日本的同化政策遭到了失败。

维护和保持中华传统文化是台湾人民的共同心声,“这充分体现了台湾人民对祖国的向心力和中华文化的强大凝聚力”80。

   9.日据时期台湾的经济

   有学者指出,1895—1945年间日本对台湾进行经济掠夺的主要形式有:

(1)霸占台湾土地山林。

(2)控制台湾货币金融,搜刮金银财宝。

(3)垄断“专卖事业”,赚取巨额利润。

(4)控制台湾工商业,垄断对外贸易。

(5)推行所谓“工业化”,以适应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

81

   马陵合撰文探讨了日本垄断资本在台湾的独占问题。

日本侵占台湾后,殖民当局采取了专卖、清理地籍、垄断对外贸易、金融独占等项措施,共获取全台资本的80%,耕地的30%,实现了垄断资本的独占,使台湾成为所谓“投资的天国”。

82

   邹建华考察了日据时期台湾的货币问题。

日本占领台湾后,对混乱的币制进行改革,于1899年设立台湾银行,发行台湾银行券,尔后强迫实行金本位制,发行金币兑换券,并通过金银汇兑之差价进行掠夺,使货币的发行成为搜括台湾民财和应。

83

   于彤考察了日据时期台湾金融机构的创办和运作情况。

日台当局在台北、基隆、台南等地先后设立日本银行、日本劝业银行、三和银行的分支机构,并开办了台湾、华南、工商、彰化等银行,形成了金融网络体系,但这一体系“是日本帝国主义掠夺榨取台湾人民财富的工具,是为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服务的”。

日本财阀借此增加了财富,台湾地方民族工业却遭到严重的摧残。

84

   邓利娟论述了19世纪下半叶台湾的关税问题,指出这一时期台湾的关税收入增长很快,在财政收入中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

但关税中各项收入的增长却极不平衡,出口税收入增长最快,其次是鸦片厘税,而进口税的收入却很少,典型地反映了中国近代关税制度半殖民地化的恶劣性。

85

   习五一对1895—1931年间台湾的食糖贸易进行了研究,指出这是“典型的殖民经贸型态”。

日本殖民统治者使台湾、日本和中国大陆之间形成了以日本为主导的食糖三角贸易,即由台湾种植甘蔗,生产含蜜糖,将其运往日本,提炼为车白糖,再将这种精糖销往中国大陆。

这一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

1895—1915年为经贸体制的转型时期;1916—1931年为日制精糖倾销中国大陆的发展时期。

尤其是在第二阶段,“日本垄断资本势力凭借帝国主义强权,控制台湾蔗糖输往中国大陆的工商途径,将经贸发展积累的主要价值,转移为宗主国的经济实力”。

日糖和其他外来食糖大量倾销中国市场,也抑制了中国民族新式制糖工业的发展。

86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台湾发行了大量公债,戴建兵撰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根据台湾银行的调查,战时台湾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关所保有的日本国债额增加极速:

1937年仅1.08亿元,以后逐年递增,迄1945年9月末日本在台湾无条件投降时止,保有额已高达11.11亿元,其中台湾各银行保有者为8.84亿元,占台湾全省消化日本国债总额的80%。

此外,台湾邮局和台湾银行还向个人出售了1.7亿元公债,台湾同胞还持有日本兴业银行债券7203万余元,综合起来,这一时期日本在台湾发行的公债最少也应在13.53亿日元以上。

日台当局的这项举措,制约了台湾经济的发展,掠夺了台湾人民的财富,并将台湾经济纳入了日本战时经济体系之中。

87

   朱庆葆对日台当局在台湾的鸦片政策进行了综合考察。

日本据台之初,鸦片政策呈现不稳定状态,先是严禁,旋即于1897年改为渐禁,直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为止,这40年的鸦片渐禁,不在消除,重在管制,日台当局从中大获其利,有力地支援了总督府的财政,为经营台湾注入了大量资金。

抗日战争爆发后,因应战事之变,日台当局实施鸦片断禁,这是因为,渐禁政策执行了几十年,“当时之瘾癖者,已由自然渐减(死亡)之结果,已近尾声,然借鸦片之收入已不复如前”。

其次,连续不断的侵略战争急需大批健康台湾人为之献力,再鼓励吸食鸦片已与战时体制不相适应;再次,日人并未放弃鸦片之利,只不过开始以对岸为重心展开。

日据台湾半个世纪,鸦片专卖制度作为其治台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被逐渐推广到中国的其他占领区,继续为害中国人民。

88

   10.日据时期台湾的教育 

   钟安西对日据时期台湾的教育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

他指出,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依照欧美教育制度,建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教育体系,日本“实施于我国台湾的教育,就是以它国内这套制度为蓝本的”。

日本在台湾举办教育,大约可分为4个时期:

1895—1898年为草创期;1898—1919年为成型期;1919—1937年为扩展期;1937—1945年为蜕变期。

1918年,日本宣示“同化主义”(亦称“内地延长主义”)的治台政策,声称“将以教化台湾人使成为纯粹日本人”。

从这一政策出发,日台当局于1919年1月4日颁布台湾教育令,谓以“启发台湾人民的智能使之顺应当今世界人文发达的程度,涵养德性、普及日语,使之具备帝国臣民应有的资质和品性”为台湾教育方针,。

1922年2月6日,日本政府颁布台湾新教育令,统一岛上所有学校(小学除外)的名称和制度,同时决定在中等以上学校实行日、台共学。

日据时期,台湾的正规教育分为6大类:

初等普通教育(小学教育);高等普通教育(中学、大学先修教育);实业教育(初等、中等技术教育);专门教育(大专教育);大学教育。

他认为,台湾殖民教育有以下特点:

(1)始终为日本的殖民政策服务,带着强烈的“同化主义”色彩。

(2)有明显的愚民政策痕迹。

(3)实行双轨差别教育,台湾人民深受歧视。

(4)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在台湾建成了涵盖全岛的普教网络,最后使本地8—14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70%以上,以及大力推行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等。

89

   龚放对日据时期台湾高等教育的发展脉络做了梳理,指出其经历了3个阶段:

一是发轫阶段(1899—1918年)。

二是扩展阶段(1919—1927年)。

三是提高、重构阶段(1928—1945年)。

经过数十年的经营,日人在台湾建立了一个由1所大学和5所专门学校组成的高等教育体系。

“这一体系是根据日本国内高等教育的模式移植的,同时又根据台湾殖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日本军国主义扩张的需要有所取舍、有所改造,因而具有强烈的殖民地色彩,集中表现为教育目的、体制和发展取向上的依附性,教育决策、行政管理和师资构成中的垄断性,以及入学机会上的歧视性。

”90他还探究了日台总督府创办台北帝国大学的动机:

(1)拓展在台日本人子弟接受高等教育的空间,防止他们大量“回流”。

(2)防止台湾青年大批赴日本、中国大陆和欧美留学而受反日、“赤化”思想影响。

(3)加强对华南和南洋的研究,为实施“南进”战略预作准备。

91

   台湾有学者称教育的发展是日人在台湾各项建设中“最值得大书特书”的一件事。

92陈小冲反驳说,问题的关键在于:

第一,政治文化上日本殖民者是试图藉教育来同化台湾人民。

第二,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日本人占据优势,台湾人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

第三,就经济利益而言,通过对人力资源的培育,日本殖民者在教育领域的投入获得了高额的回报。

“日据时期台湾的教育发展是畸形的”,日本人才是“台湾教育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93

   11.日籍台民问题

   陈小冲连续发表文章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

日籍台民(亦称台湾籍民)即是被编入日本籍而来到福建等地游历、经商的台湾本岛人,他们在台湾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但在中国大陆,他们同样享受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权利,得到日本领事馆的保护,拥有一般中国人所没有的特权。

这使部分福建人颇为羡慕,于是在福建便出现了一批“假冒日籍台民”,他们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1)由真正的台湾人将自己的名义借给福建当地人使用,属于闽台人双方合作的产物。

(2)以各种非法手段获取台湾籍,其主要途径为购买台湾总督府下发的台湾人旅券。

94还有一种情况,即原为大陆公民但得到日本领事承认从而合法获取台湾籍的人,称为“归化”台湾籍民,他们与“假冒日籍台民”有所不同,凭借日籍特殊身份,为所欲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

中国方面欲加管理,但日方不容中方插手,因为利用“归化”台湾籍民进行扩张活动,“正是日本政府和台湾总督府致力追求的重要目标”。

95日本政府庇护日籍台民的原因大致有二:

(1)在对外交涉中,台湾人是日本籍民,“日本政府担心在日籍台民身上失去的东西,会同样波及并损害到日本人本身的利益”。

(2)日本政府“也有意以日籍台民的特殊身份,组织台民集团,抗拒中国人民的排日运动,离间闽台人民的关系”。

96

   林真撰文对抗日战争时期福建的台湾籍民问题进行了考察。

抗战爆发初期,福建省政府采取了3条措施:

(1)命令台民限期向警察局登记。

(2)对善良安分的台民以五家联保切结,发给台民居留临时许可证。

(3)准许有“爱国思想”的台民恢复国籍。

1938年5月厦门沦陷后,福建省政府对台民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

(1)努力安置台民生活。

(2)尽力保释台民。

(3)积极支持台民参加祖国抗战。

台民中确有甘为日寇鹰犬,欺凌同胞,为非作歹之徒,但“大多数台民是善良和无辜的”,还有不少参加了抗日活动,“也是非常值得称颂的”。

97

   连心豪探讨了台湾籍民在日本对华毒品政策中扮演的角色,指出他们中的一些不法之徒仰仗日本的庇护和治外法权,走私贩毒,开鸦片烟馆,为害一方,而其背后黑手则是日本人。

他们的恶行“完全是台湾总督府和日本领事刻意包庇纵容的有计划、有目的的行动,不啻为日本军方以台湾为基地,进而向华南和南洋侵略扩张的南进政策的前奏。

”98此外,在日台当局的庇护与纵容下,“台湾籍民在30年代台湾海峡海上走私高潮中充当了先锋和主力的角色。

”99

   12.台湾同胞与抗日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台湾同胞有近600万,其中不乏闻风起应的爱国志士,他们或在岛内进行斗争,或在大陆直接参战,对抗日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

发微其事迹,彰显其精神,不但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吴国安总结了岛内斗争的主要方式。

一是采取反战行动,主要有:

(1)暴动,“用武装发难来配合中国的抗战”。

(2)破坏敌军需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设施。

(3)反对征工、征粮,抗捐抗税。

(4)零敲碎打,寻机消灭小股敌人。

二是在思想意识和文化方面严守民族立场,坚决反对日本殖民当局的“皇民化”运动。

100

抗日战争期间,约有20万在大陆的台湾同胞直接参加了抗日斗争,学者们对此也进行了研究,并给予高度评价。

   台湾义勇队   由于资料的匮乏,有关论著中虽然经常提到台湾义勇队,但往往语焉不详。

王晓波钩沉史料,访问知情人士,撰文论述了台湾义勇队的成立背景和活动情况,尤其对义勇队总队长李友邦的生平事迹做了描述,恢复了1952年被台湾国民党当局以“匪伙”罪名处死的爱国志士李友邦将军的本来面目。

他指出,台湾义勇队是李友邦受到朝鲜义勇队成立的启发,在中共地下党的协助下,于1939年在浙江金华成立的。

李的主张有二:

一是台湾独立,二是归返祖国,也即“先独后统”。

101林真补充说,台湾义勇队一词最早出现于台湾独立革命党十项行动纲领中,1939年1月20日,台湾义勇队筹备委员会宣告成立,1940年6月初得到军委会政治部正式批准。

义勇队在福建境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宣传工作。

(2)情报工作。

(3)社会工作。

(4)生产自助工作。

(5)建立团组织。

他并认为,国民政府对台湾义勇队的态度可分为三个阶段:

(1)1938年11月义勇队筹组至1940年6月正式批准成立,其态度是“怀有戒心,迟疑不决”。

(2)1940年6月义勇队正式成立到1942年10月迁驻龙岩,其态度“较为积极”。

(3)1942年10月到赴台,其态度是“放任不管”。

102

卢旭东专文探讨了台湾抗日义勇队与中共的关系,指出义勇队是在中共浙江省委的直接帮助下成立的;义勇队诞生的背景与条件,与中共制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和全面抗战的方针紧密联系在一起;义勇队的发展及其在抗日救亡中取得的独特成就,更离不开中共的正确指导和帮助;中共浙江省委贯彻中央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建立这种密切的关系做出了直接的贡献。

103

   台湾革命同盟会   该会是抗战时期身处大陆的台湾同胞的反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从1937年7月开始,台湾在大陆众多小团体经过整合,逐渐形成统一战线,至1941年2月10日,台湾革命同盟会在重庆正式宣告成立。

有学者分析了该会得以成立的原因:

(1)全民族抗日的大气候和国共两党的第二次合作,为该会的成立提供了社会政治环境。

(2)台胞各团体抗日复台的共同目标,是该会成立的思想政治基础。

(3)李友邦等负责人的努力和战时重庆作为首都的便利,为该会的成立提供了重要条件。

104该会成立后根据台胞的特点开展多方面的抗日斗争,如搜集情报、参与军事行动和进行各种宣传活动等,不但对国民政府的对台政策产生了影响,而且大大提高了台湾同胞在祖国各党派、各阶层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105另有学者指出,该会在祖国大陆的抗日复台活动是台湾省人民抗日斗争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全民族抗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促成台湾回归祖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中国抗日战争史和台湾地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106

   13.国民政府与收复台湾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明确提出了收复台湾的主张,确定了收复台湾的积极立场,为收复台湾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

有学者对此加以考察后指出,纵观国民政府在收复台湾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其态度较为积极,立场较为坚定,为收复台湾作了大量的舆论准备和组织工作”,尽管在具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失误,但在抗战胜利后全面实现了收复台湾的目标,“是对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值得肯定的”。

107

   台湾调查委员会   为收复台湾预作准备,国民政府于1944年4月17日在重庆设立了台湾调查委员会,以陈仪为主任。

委员会主要做了5个方面的工作:

(1)搜集材料,分类编辑台湾概况,分类翻译台湾法令,绘制地图。

(2)训练台湾行政、警察、银行、教育等干部及专业人员。

(3)进行其他调查及舆论宣传。

(4)成立各种研究会,并推动成立了台湾重建协会。

(5)规划未来台湾行政体制,拟定接管计划及接收办法。

台湾调查委员会为台湾收复及接管做了大量情况调查、舆论宣传和组织准备等工作,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顺应了台湾同胞和全国人民的要求,对保证接收台湾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实现台湾的回归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108

   14.“二·二八”事件

   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起因,学者们从多方面进行了探讨。

陈晓清总结了陈仪治台的种种弊端:

(1)台币地位动摇。

(2)工矿企业振兴困难,失业人数剧增。

(3)各业统制,官吏贪污成风。

(4)米粮外溢,走私盛行,粮食恐慌。

作者指出,“二·二八”事件的爆发是南京国民政府压迫剥削台湾人民的结果,也是陈仪治台无方的结果。

109孙彩霞在肯定陈仪治台成绩的同时也指出,陈仪“治台措施的种种弊端,招致民怨深积”,引发了“二·二八”起义。

110李祖基认为,事件的主要起因是“光复初期台湾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具体表现为:

(1)高度的经济统制政策扼杀了生机,导致生产萎缩,民怨沸腾。

(2)国民党政府的搜括、掠夺,官员贪污成风引起民众强烈不满。

(3)失业问题严重。

(4)物价飞涨,米荒严重,民不聊生。

111姚礼明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事件的起因:

第一是政治上的失误,这首先表现在人事上,即台省籍人士和外省籍人士待遇不平等,而外省籍人士的腐败给台湾同胞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印象。

第二是经济上的失策,从而造成整个台湾经济呈现一片萧条凄凉景象。

第三是文化上的差异所产生的心理隔阂,使得台湾同胞有理由觉得幻灭,甚至有一种被出卖了的感觉。

112

   关于事件的性质,学者们看法不一。

有人说它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次起义”113。

有人说它“充分表现了台湾人民爱国主义精神”,是“为了反对美帝走狗蒋介石匪帮的卖国政策,反对血腥的法西斯统治,为了要建设富强、民主的中国”。

114

   邓孔昭认为,它“是一场台湾人民自发的、全民性的民主自治运动”。

从阶级属性和政治倾向看,当时参与此事的大致有三个层次的人:

一是统治阶级中的民主人士,如议员、国大代表、国民参政员、工商知识界名流、国民党和三青团的干部等。

二是原台湾共产党和一些进步团体的成员。

三是广大的人民群众。

他们提出的政治目标和要求大致也可分三个层次:

(1)不反对国民党的中央政府,但强烈要求在台湾进行政治改革,要求铲除专制和腐败现象。

(2)要求推翻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建立人民的政权。

(3)极少数人提出“台湾独立”和“国际托管”的主张。

但主流是“民主和地方自治”。

这些要求“大多属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范畴,不但符合孙中山先生《建国大纲》中的思想,符合国共两党‘双十协定’中的规定,符合1946年有国内各民主力量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案’,而且也符合1947年元旦刚刚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的精神”。

115

    周青认为,此次暴动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属于“反对内战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反对国民党政权“外来性压迫”的全民运动,其性质是“一次反对残酷剥削和压迫的阶级反抗”。

116

   丁果则认为,此次事件的性质具有多样性。

他在考察了台中、嘉义地区的暴动情况后指出,台湾各地的斗争形式和诉求是大不相同的,虽然从整体上说,此次事件是台湾民众反对国民党当局的腐败统治,要求民主、自由和完全自治的自发斗争,但从事件性质的具体内容来看,则分为三个单元:

(1)由取缔私烟贩引起的自发性暴动(为的是争取生存权,但带有无差别攻击外省籍人士的消极面)。

(2)由上层人士主导的政治改革要求(为的是争取政治参与权。

以台北“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长官公署的交涉为主要内容)。

(3)通过武装斗争取得高度自治的意图(以军事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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