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报告与区委安全生产规划要点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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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报告与区委安全生产规划要点汇编
区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报告与区委安全生产规划要点汇编
区委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报告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年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和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
一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区统一要求,强化责任,协调配合,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治理,一些长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我区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29天,处于全市各区前列。
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下降10.17%,可吸入物颗粒(PM10)浓度下降3.03%,群众对环境改善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一是思想重视,组织得力。
全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动员会议召开后,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充分调查摸底、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辖区本单位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是重点突出,推进有力。
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6个30”工程治理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采取部门联动、重心下移、考核问责等综合措施,克服了污染点源多、工程数量多、技术要求高等一系列困难,各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镇组织关停了382支焦宝石窑炉;镇取缔66家煤焦油经营业户,恢复土地100余亩;北郊镇新建小区全部采取集中供暖、供气,10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全面清理,烟尘、二氧化硫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镇建陶企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污染得到有效防治。
三是宣传有效,督导到位。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宣传,广泛进行社会发动。
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146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0余条,设置宣传栏184个,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6个,营造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工作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协调督导例会、工作情况通报、挂牌督办、跟踪督查等工作机制,成立3个督导组和6个工作组,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推动了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重心下移,责任到位。
强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挖掘基层环保工作潜力。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大局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各类资源,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在取缔“土小”企业、道路场地硬化、实施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同时,绝大多数企业自觉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污染治理工作,承担了应尽的社会责任。
五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各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环保部门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搞好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发挥了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交警与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道路运输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行动,突出加强对大型货车穿城运行和物料运输篷盖的监管;建设部门切实强化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查、监察部门切实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城管执法、供电等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整治油烟污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环保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是少数单位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部分企业脱硫除尘设施不够完善,超标排放现象仍有发生。
二是扬尘治理还需要切实加强。
道路机扫率还不够高、冲洗力度还不够大,散装物料运输抛撒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治理;建筑工地、料场、堆场等场所的扬尘控制仍需加强;物流园区、交通干支线的平交路口等场地硬化、绿化需要进一步加强。
对上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原因,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改观,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为第22届省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区委安全生产规划要点
以建设平安发展型乡村为目标,XX年全区平安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布置和会议精神。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平安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夯实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强化依法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平安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平安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街镇平安监管责任。
进一步强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
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要完善街、镇平安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平安监督与指导。
完善平安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平安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二)严格落实部门平安监管职责。
区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
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平安监管。
坚持关口前移和联合执法,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提高行业平安生产水平,促进平安发展。
(三)严格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
把平安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外包工程平安管理、平安生产许诺、平安生产预警等平安保证制度。
规范企业平安管理机构设置,高危行业和300人以上的其它企业,设立平安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平安职能,落实平安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
高危行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平安工程师,其它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高危行业、建设施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管理,稳步推动其它行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
高危行业全面建立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带动其他行业执行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
二、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健全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协调机制。
通力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平安生产的行为。
(五)实行委托执法。
街、镇、工业区实行平安生产委托执法。
参与执法资格培训,取得执法资格,实行非事故类委托执法。
选择条件幼稚的街、镇、工业区设立平安生产监察中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街、镇、工业区独立、合法完成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扩大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将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能纳入到有效监管之中。
(六)加强事故前执法工作。
努力做到关口前移。
加大非事故类处罚的力度,通过事前奖励督促企业加大平安投入和安全管理,力争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XX年全区非事故类行政处罚目标不少于20万元。
(七)严格查处平安事故。
依照“四不放过”原则。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处理到位,确保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坚持一般事故约谈制度、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和事后通报制度。
三、以平安发展为引领。
(八)组织《实施意见》宣讲活动。
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意见》组织宣讲团。
结合实际进行宣讲,解疑释惑,全面贯彻执行《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
(九)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各街、镇、工业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建设平安发展型乡村为目标。
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创新平安监管体制机制为重点。
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关于地方政府平安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平安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平安生产的监管和指导。
(十一)组织实施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
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为核心,有序推进平安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
四、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治理行动
(十二)消防平安整治。
以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为载体。
集中治理消防平安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和平安入口疏通。
落实基层派出所消防平安责任,强化防火知识普及和农村防火工作。
(十三)危险化学品平安整治。
重点抓好剧毒物品、液氨、废品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等从业单位的平安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平安管理。
(十四)深化民爆物品平安整治。
以开展整治“四超”三违法”为重点。
杜绝超时、超产、超员、超量生产和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十五)烟花爆竹平安整治。
进一步落实街、镇、工业区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责任制。
坚决取缔非法作坊。
落实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和限时销售措施,严格零售网点的平安条件审查,建立销售登记烟花爆竹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平安管理。
坚持“零报告”制度,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和运输行为。
XX年全区零售经营布点不超过100家。
(十六)道路交通平安整治。
完善道路交通平安社会化管理机制。
加强交通平安设施建设,深入治理交通平安隐患。
进一步深化“三大车”三小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全面压减乡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十七)水上交通平安整治。
要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渡口的平安管理。
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渡船,严禁渡船带“病”运行、超载、疲劳渡运和非渡工摆渡等违反平安规定的行为。
(十八)建筑施工平安整治。
完善建筑施工平安监管体系。
落实监管责任。
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平安质量规范化和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加强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
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的现场平安监管,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平安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坍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滑塌、模板支撑垮落、触电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平安专项整治。
切实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工地、农村建筑施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次装修、大型户外广告设立的平安监管。
(十九)撤除施工平安整治。
严格房屋撤除施工平安审批条件。
认真督促整改房屋撤除施工过程中危及安全的相关问题,落实施工平安防护措施,确保房屋撤除施工平安。
(二十)职业健康平安整治。
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
XX年前达到平安防护规范。
使用高毒物品或粉尘危害严重的场所XX年底前达到平安防护规范。
五、进一步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二十一)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以“平安责任。
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和典型生产平安事故案例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以人为本、平安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广泛深入人心。
(二十二)加强平安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示范企业、平安诚信企业、平安社区、平安保证型城区、平安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
扶持发展平安文化产业。
举办“安康杯”竞赛、第四届“滨湖杯”平安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平安书画作品展等平安文化系列活动,推动平安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
(二十三)开展平安社区建设。
聘请专业机构和专家制定实施方案。
积极宣传,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
(二十四)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完善平安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案件。
(二十五)加强平安教育培训。
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强化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督检查。
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抓好全区平安监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不时提高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二十六)开展平安生产示范街镇创建活动。
巩固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效果。
重点加强街镇、工业项目聚集区的平安监管机构、制度、机制和台帐规范化建设。
(二十七)全面开展平安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
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生产规范化创建活动。
把班组建设作为平安管理的关键环节。
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XX年底前、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在XX年底前必须达到三级以上平安生产规范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规范。
冶金、机械等其它行业的企业必需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实现全部达标。
对逾期不达标的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保证能力建设
(二十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政府和企业平安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平台、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强预案修订和备案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综合演练,做到信息疏通、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七、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九)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街、镇、工业区进一步健全安监机构建设。
配齐2名以上平安监管人员,并取得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平安协理员全部在岗在位,配备必要的平安监管设施设备,不时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三十)健全平安监管网络。
依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
健全全区平安生产监管体系。
街、镇、工业区落实平安执法人员;村(居)落实平安员;企业落实平安信息员;健全区、街(镇)居(村)企业“四级平安监管网络”实行平安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管网络的深度和密度。
八、严格行政问责和考核
(三十一)严格行政问责。
把监督和问责的关口前移到工作落实和事故预防上,加强过程监督,注重事前问责。
强化街、镇、工业区“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完善平安生产约谈制度,建立平安生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平安事故,严肃责任追究,惩罚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以及事故面前的腐败问题,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