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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一)安全部门:

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设备动力部门:

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三)供销部门:

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四)医院:

负责对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进行医疗救护,对本单位医用氧气、有毒、剧毒药品和试剂的进行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五)科技处:

对本单位有毒有害物品、核子称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的发生。

(六)保卫处:

做好油库、炸药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

第二章 储存、使用

一、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

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

严防被盗、丢失、误用。

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七、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输

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

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

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应急救援

一、安全部门按照本制度对公司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设备动力部门对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供销部门对危险物品储存、运输中的安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

二、任何单位、部门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公司调度室,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

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

报警电话:

生产调度室 7198046;保卫处值班室 7198077。

三、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节假日及时报公司值班领导)。

由公司值班领导或主管安全的副公司长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物品道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救援物资调配小组等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

公司调度室必须做好记录。

四、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

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同时报公司调度室。

五、涉及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按照危险物品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演习时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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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

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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