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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部选举少先队工作制度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大队干部选举制度

换届选举采取竞选的方式产生学生会学生干部名单。

为保证竞选的顺利进行,系成立由政教处、教导处、工会组成的竞选委员会。

竞选委员会负责审查候选人资格,组织竞选演说,并宣布对大队干部主要成员的任命。

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生会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大队长(1名):

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

副队长(1名):

协助大队长工作。

大队长缺席时,代行大队长职责。

各部部长(7名):

文艺部部长:

组织开展各项文艺活动。

协助学校组织开展艺术节、文艺晚会等大型文艺活动;负责组织(或协助学校)参加校内外各项文艺汇演和比赛。

体育部部长:

组织同学参与各项体育锻炼;组织学生篮球赛、运动会等各项大型赛事;组织参加校内外各项体育活动。

卫生部部长:

负责检查全校的卫生工作、及时指出各班卫生工作中的疏漏与不足。

组织部长:

全校活动时起到组织作用。

宣传部长:

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及与学生有关的各项活动,及时宣传学生会、校团委的各项活动。

学习部长:

监督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合理化运转;做好例会会议记要,草拟学期工作总结,编写年度活动大事记;搜集反映全系学生建议加强沟通、促进全系学生工作开展。

注:

各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副部长1名。

二、候选人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做学生干部动机端正,具备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思想。

2.学习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

3.组织纪律性强,具备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具备合作与创新意识。

三、报名方法。

1、竞选候选人采取班主任、任课老师推荐及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每班推荐人选3—5名;并填写报名表格交到辅导员处。

2、第一轮筛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选人员提前30分到场抽签,每人3分钟演讲和现场提问)确定复赛人选;

4、复选时间另行通知。

确定学生会人选,入选学生名单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栏、网络等)进行公示。

四、学生干部的考核与管理

大队部学生干部名单确定后,开始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表现合格者成为我系正式学生干部。

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大队部竞选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同学,不断丰富校园文化,为更好的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培养,服务和服从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通过选举产生大队部成员。

一、选举名额

大队长:

1人

副大队长:

1人

宣传部长:

1人

文艺部长:

1人

组织部长:

1人

体育部长:

1人

学习部长:

1人

卫生部长:

1人

二、确定候选人

1、参选条件:

(1)热爱集体,工作态度端正。

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

(2)三年级至五年级的同学。

2、候选人产生办法:

委员会采取下列程序确定最终候选人(因候选人名额有限,各班候选人最多不得2人)。

(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2)向校领导,大队部,班主任征求意见;

(3)本着大队部有广泛代表性原则,确保各班有候选人参加竞选。

(4)大队长由五年级学生担任。

副队长、各部部长由三、四年级学生担任。

三、大队部成员产生办法

1、候选人按照自己参选的职位上台进行竞选演讲,限时三分钟。

2、学生代表在候选人演讲后进行投票,选票必须根据候选人参选职位对号入座,选择参选同一职位候选人之中最优者。

投票人可以某一职位选择弃权,但不能对候选人进行跨职位投票。

3、各职位委员参选同一职位候选人中票数最高者当选。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大队部竞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大队部的活动,吸收优秀的同学加入到大队部中来,以充实并壮大大队干部队伍,强化大队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我校拟举行大队干部竞选。

欢迎同学们踊跃报名参加竞选。

一、竞选条件

1、凡我校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细想积极,学习成绩优良,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性,愿意为同学服务者,可申请加入大队部。

2、大队部成员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

要求成员必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私利,对待工作充满热情,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纪律性和原则性,能够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竞选程序和时间

1、5月4日——10日每班推荐2名竞选学生,可班级推选,也可以班主任推荐。

2、竞选学生需填写报名表,并于5月10日前上交大队部。

3、大队部确定参加总会选竞选学生名单。

4、5月20日下午第三节课,在我校多媒体教室进行竞选。

最终由评委会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成员。

(参与竞选的学生需准备一份演讲稿。

三、竞选职位

(一)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1人。

1、大队长统管,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

2、副队长协助主席工作。

大队长缺席时,代行大队长职责。

(二)学习部长1人

1、负责组织和举办知识讲座,校内学习交流和竞赛活动。

2、负责联系和沟通教学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三)宣传部长1人

1、及时宣传学生会,校的各项活动。

2、围绕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和学校的校风建设,开展各项有教育意义的宣传活动。

3、办好学校的黑板报、宣传栏。

4、对竞选分数靠前者分配工作任务,进行实践考察。

5、征求学生意见。

6、公布选举结果。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

 

大队干部组织机构

2009——2010学年度

职务

姓名

大队长

副大队长

学习部长

文艺部长

卫生部长

体育部长

劳动部长

宣传部长

组织部长

 

大队干部组织机构

2010——2011学年度

职务

姓名

大队长

副大队长

学习部长

文艺部长

卫生部长

体育部长

劳动部长

宣传部长

组织部长

 

 

大队干部组织机构

2011——2012学年度

职务

姓名

大队长

副大队长

学习部长

文艺部长

卫生部长

体育部长

劳动部长

宣传部长

组织部长

 

连珠山镇中心学校大队部工作制度

 一所学校的理念和文化总是润物无声般融入到学生的骨子里,涵养学生特有的“气质”。

学生的精神风貌,学生在校园里的生活和状态则是一所学校理念和文化的直接反映,大队部是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也是实现学校办学思想的践行者。

我校大队部是政教处领导下的学生组织,它是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及要求的学生职能部门,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大队部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会工作。

 一、  大队部组织原则

 1、大队部由全校学生报名竞选产生,每届任期为一学年。

 2、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采纳和接受同学的建议及要求。

 3、大队部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大队部组成

 1、校大队部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包括大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

在主席团以下设七个职能部门,包括学习部、宣传部、卫生部、文、体部、组织部、劳动部。

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

 2、大队部下属各班设班委会,包括班长一人和班委若干人。

由班级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班级内部各项事务。

 三、大队干部

 

(一)基本素质

 1、有理想、有毅力、有信心。

 2、热心工作,积极为同学服务。

 3、既是组织者又是志愿者,能够自我牺牲,身体力行。

 4、团结一心,相互协作。

 5、严于律已,处处以身作则。

 6、谦虚谨慎,有错就改。

 7、言必行,行必果。

 

(二)工作职责

大队长:

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负责向学校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制定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大队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调整方案。

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定期检查班长工作笔记。

副队长:

协助大队长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主席反映;参加制定大队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并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各种任务并在大队长不在时代理主席职务并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积极负责好各自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

部长:

负责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召开有关学生干部、班级委员的工作会议;负责制定本部的阶段工作计划,负责向上级汇报情况、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充分履行部门职能。

四、各项制度

(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由大队干部,各班级班委、团支部干部,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采纳和接受同学的建议和要求。

 

(二)学生会例会制度

 1、大队部会议定于每五周召开一次。

由校大队长召集学委会委员、职能部门部长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

 2、学委会委员会议定于每月召开一次。

围绕学生会自身建设等问题研究、商讨有关重要决策。

3、团会议每五周一次。

主要传达校团委有关团学工作的要求,总结近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三)大队部工作座谈制度

座谈会是学生会了解学生问题,更好的服务同学的重要而有效的形式,也是学校学生自主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制度由大队长组织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校领导与学委会委员座谈会的形式来实现。

校领导与学委会委员座谈制度是以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主体的学校学生民主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强化了学委会委员及学生代表的职能,有利于学校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加强管理、汲取学生工作的新思路。

(四)学生干部考评制度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大队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

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7-8.5分~良;5-6.5分~一般;1-4.5分~较差)

 2、每学期期末由主席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7-8.5分~良;5-6.5分~一般;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1)每学期值周工作:

缺勤0.1分/次;

(2)各部门组织的活动:

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

(3)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

未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酌情扣0.1-0.5分;

(4)例会出勤:

缺勤0.2分/次,迟到0.1分/次。

3、在学校的考试中获得奖学金、有较大进步者;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荣获奖项者;在科技创新大赛等其他活动中获得奖项者,酌情加0.1-0.5分。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1)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3)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4)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者;

5、每一阶段将综合“学习成绩”、“工作能力”、“作风态度”、“例会出勤”及以上情况,对每位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选拔任用干部和评选各级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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