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土方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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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土方工程监理细则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深圳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
目录
一、工程慨况3
二、基本要求4
三、监理工作程序5
四、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6
五、监理工作要点8
六、土方开挖注意事项9
七、土方回填监理要点10
八、土方工程施工安全规定11
一、工程慨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建设地点:
1.3建设单位:
1.4设计单位:
1.5施工单位:
2、工程特点
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5、《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6、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
二、基本要求
1、场地平整,排水坡度在设计无要求情况下应向排水方向作不小于2%的坡度,按每20m的检查点逐点检查。
2、施工区域及施工周围的上下障碍物已作好拆迁处理,防护措施。
3、施工机械试运转正常,道路、排水沟畅通,路面应高于施工场地地面。
4、工程轴线控制桩离建筑物距离应大于两倍挖土深度。
5、挖土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边坡边界时,应预留20~3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或修坡。
6、超挖时不得用原土回填,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砼填实至设计标高。
7、挖土边坡坡度严禁陡于设计要求。
8、使用人工降水时,地下水位必须降至设计要求(一般使地下水位低于本次开挖坑底0.5m)时方可开挖。
9、坡顶弃土时,弃土堆坡脚到挖方上边缘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土质干燥密实时距离不得小于3m,土质松软时距离不得小于5m。
10、保证基坑(槽)基底土质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拢动。
11、工艺流程:
放线(基坑支护)→挖土、挖基坑周边地面截(排)水沟→修边坡→维护坡面→挖墙坑底面至设计标高并验槽→挖基底周边排水沟、基底找平。
三、监理工作程序
四、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1、柱基、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槽记录。
2、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基底处理记录。
3、填方的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野外鉴别或取样试验。
4、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取样测定压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5、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见附表。
保
证
项
目
项目及质量标准
1
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
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
填方和桩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
填方和桩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
取样测定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最底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
且不应集中。
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桩基、基坑、基槽、管沟
挖方、填方、场地平整
排水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施工
机械施工
1
标高
+0,-50
±50
±100
+0,-50
+0,-50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0
-0
-0
+100,-0
-
3
边坡偏徒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
4
表面平整度
-
-
-
-
20
检
验及认可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认可程序
标高
桩基总数10%不少于5个,每个不少于2点,基坑每20m2取1点不少于5点
水准仪测量
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否则不得施工
长宽
每20m取一点,每边不少于1点
经纬仪、拉尺检查
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否则不得施工
边坡
每20m取一点,每边不少于1点
观察和边坡尺
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否则不得施工
回填土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合格率不应小于90%
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底值与设计值的差应不大于0.08kg/m3且不应集中
桩基抽查总数10%,不少于5个;基槽和管沟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1组,不少于1组;基坑和室内每层按100m2-500m2取样1组,不少于1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m2-900m2取样1组,不少于1组
环力法取样,检查取样平面图及试验记录,观察检查
附表: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监理工作要点
1、审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工艺的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特别注意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可行和有效。
2、审查投入的各项资源计划(机械、人力、材料等)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审查各种测量仪器或机械设备的鉴定准用证或设备性能表。
4、复查基坑边线,轴线尺寸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5、审查施工单位投入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特别注意审查特殊岗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6、在旁站、巡查过程中,检查安全、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患措施。
7、在施工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填报基坑(槽)验底记录,经复查后,办理签证手续。
8、对地下土层和障碍物进行确认和签证,如对地基承载力有要求的土层,应作土层类别鉴定,在满足承载力要求下,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办理基线复核的鉴定。
六、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竣工图、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
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和规划红线,审查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开口线,务求准确。
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3、深基坑开挖前须由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
定期进行位移、沉降观测,并将成果上报监理单位。
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5、检查土方开挖机械性能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机手是否持证上岗。
6、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并审查爆破方案是否合理,填写A4表。
7、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7.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基坑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高度是否合乎要求;
7.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7.4地表水、雨水冲刷斜坡情况,边坡周围排水沟工作是否正常;
7.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7.6有无局部塌方;
7.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7.8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7.9基坑开挖周围应设置护栏或明显标志、防止人车跌入基坑内,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7.10做好挖方工程计量工作,记录土类与分界情况(标高、范围)。
8、基坑内建筑物及基坑的保护
8.1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业人员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8.2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由设计单位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隆起,以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喷浆,铺设保护层等)。
9、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验槽内容如下:
9.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质量标准见附表;
9.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有无地下水出露、是否要增设排水措施;
9.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筏形基础而言);
9.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9.5桩头处理;
9.6基坑、底部地下出水露情况如何?
排水设施工作是否正常?
七、土方回填监理要点
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以及压实施工机械等设备是否完好。
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
(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3、审核填土施工方案。
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况。
5、清除填方基底内的杂物(树根、草皮等)和耕植土、松散土,应先将基底压实。
6、对填方基底的隐藏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必要时进行拍照存查),作好记录。
7、基层回填土应分层、平衡上升,防止产生侧压力。
夯实机械不及的死角要用人工夯实。
8、按相应规范、规程或设计图纸要求,抽检填土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
9、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八、土方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1、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2、人工开挖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
3、深基坑开挖时,应随时注意土坡变动情况,如发现大面积裂缝现象,必须停止施工,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深基坑或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土块或物体落下砸伤头部,地下渗水,应引入集水井排出;
5、开挖土方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或事先未预见的电缆、管道,应及时停止施工,报告有关部门,严禁敲打或玩弄;
6、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吊钩是牢固,起吊时,吊钩下不准有人;
7、水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
8、修坡时,按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较差时,应有专业人看管;
9、每一道工序完成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