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判基本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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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判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基本流程
开庭时间:
年
月日时
分。
开庭地点:
XXXXX人民法院
审判庭。
是否公开:
旁听人数:
审判长:
主审法官:
组成人员:
书记员:
【庭前准备】
书记员在宣布开庭前,依次做好如下工作:
一、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二、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应安排在庭外休息,等候传唤。
三、入庭(站立)宣读法庭规则:
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公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由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6、携带诵讯工具的请关机;
7、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
请法警维护法庭现场秩序。
四、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入庭。
五、(公诉人及诉讼参与人就座后)宣布: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六、(审判人员就座后)宣布全体人员坐下:
请大家坐下。
七、(全体坐下后)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有关人员
已经到庭;多位证人已经在庭外等候出庭。
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开庭前的预备工作已
经就绪,报告完毕。
七、书记员就座
【开庭审理】
审判长:
XX市人民法院对XX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XXX被控XX(案由)一案,
现予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
(敲法槌)
提被告人XXX'XXX到庭。
(由法警提押本案被告人到庭。
被告人到庭后,原则上不使用械具,但为保障安全秩序,
确有必要的除外)
查明被告人的下列情况(多个被告人的依次进行)
(1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2)有无受到过法律处分及有关处分的种类、时间。
(3)何时被刑事拘留、逮捕。
(4)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日期。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是否受至U过法律处分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XXX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还有别的姓名吗
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是否受至U过法律处分
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何时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是否收到起诉书副本,收到XXX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时间
(被害人到庭的,亦应由审判长先查明其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被告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审:
被告人XXX的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年龄?
住址?
工作单位?
与被告人关系?
(其
他诉讼参与人有法定代理人的也应当依次查明身份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查明附带民事诉讼各被告人和原告人的身份及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
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
对于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判由XXX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以及附带民事诉
讼原告人XXX提出民事诉讼的)被告人XX(姓名)XXX(案由)一案。
本庭由XXX
(职务或职称)XXX(姓名)担任审判长,^口XXX(职称)XXX(姓名)、XXX(职
称)XXX(姓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XXX人民检察院指派XXX(姓名、职务)出庭支持公诉。
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为被告人XXX辩护。
由X
XX(单位及职称)XXX(姓名)出庭担任翻译,由XXX(单位及职称)XXX(姓名)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结论意见。
审:
(1)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辩护。
(3)当事人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4)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5)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
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6)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有最后陈述的权禾U。
(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及理由。
如要申请审判人员、
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回避,合议庭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宣布休庭,依照有关规定处
理;认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庭驳回,继续法庭审理;如果申请回避人当庭申请复议,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待作出复议决定后,决定是否继续法庭审理。
注意,如果,有多名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应分别询问)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是否听清楚?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是否听清楚?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
审:
告知法庭审理的主要阶段: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及宣判。
审:
公诉人对法庭准备工作有无意见?
(公诉人无意见之后)
审:
请鉴定人退庭到休息室听候通知。
法庭准备工作结束。
【法庭调查阶段】
1、控辩
在公诉人宣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读起诉书后,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
公诉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
将被告人XXX带出法庭。
(法警)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可进行陈述。
被告人:
审判长:
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公诉人: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告人:
审判长:
控辩双方是否进行发问?
公诉人:
辩护人:
辩护人:
审判长:
将被告人XXX带出法庭。
提被告XXX到庭。
(法警)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可进行陈述。
被告人:
审判长:
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公诉人: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告人:
审判长:
控辩双方是否进行发问?
公诉人:
辩护人:
辩护人:
审判长:
提XXX到庭。
(法警)
【提示:
多名被告人的,依上述程序逐个依次进行】
【提示:
法庭认为控(辩)方发问方式不当,或重复发问、或对无异议的事实发问的,
法庭应当予以制止。
法庭制止是法官行使裁判权的一种,在当庭讯问阶段,审判人员应立足
“听述”,原则上不得讯问,以免回到纠问的老路上去,但认为有漏问或陈述矛盾、模糊时,
也可以依法讯问被告人。
】
2、法庭举证和质证
审判长:
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
首先请公诉方向法庭出示证据。
公诉人:
审判长:
证据交由被告人辨认。
(法警)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
证据交由辩护人辨认。
(法警)审判长:
辩护人,你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辩护人:
审判长:
公诉人有无其他证据。
公诉人:
鉴定书(宣读)审判长:
辩护人,你对公诉人出示的鉴定书有无异议?
辩护人:
辩护人:
审判长:
交予法庭。
(法警)
公诉人:
提请审判长传被害人XXX。
审判长:
传被害人XXX。
(法警)
审判长:
被害人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被害人:
审判长:
被害人可对事实进行陈述。
被害人:
审判长:
由公诉人发问。
公诉人:
被害人:
审判长:
由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害人:
审判长:
由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害人:
审判长:
控辩双方是否进行发问?
公诉人:
辩护人:
审判长:
请被害人退庭。
(法警)审判长:
被告人举证。
被告人:
被告人:
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向法庭举证。
辩护人:
提请审判长传证人XXX。
审判长:
传证人XXX到庭。
(法警)
审判长:
证人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证人:
听清楚了
审判长:
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
吗?
证人:
审判长:
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名。
审判长:
交予法庭。
(法警)审判长:
证人对事实进行陈述。
证人:
审判长:
由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害人:
审判长:
由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问。
辩护人:
被害人:
审判长:
由公诉人发问。
公诉人:
被害人:
审判长:
控辩双方是否进行发问?
公诉人:
辩护人:
审判长:
请证人退庭。
(法警)
审判长:
现在,由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向法庭举证。
辩护人:
审判长:
证据交由被告人辨认。
(法警)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辩护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你对辩护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
证据交由公诉人辨认。
(法警)审判长:
公诉人,你对辩护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公诉人:
审判长:
控辩双方有无新证据、是否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
辩护人:
辩护人:
【提示:
若有提出申请,审判长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证人姓名、联系地址、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理由。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查后,认为应当同意的,宣布休庭,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继续法庭审判。
】
审判长:
现在,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赔偿请求的证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
被告人(或其诉讼代理人),你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供的赔偿请求的证据有何意见?
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人(诉讼代理人):
法庭调查过程中,审判人员应注重如下内容:
一、法庭调查应围绕指控的内容为主线,以审查、核实证据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实,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发现有相关的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应当一并查清。
指
控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项进行调查。
二、控辩双方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1)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2)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3)被告人的身份(特殊情况下可按其自报认定);
(4)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5)共同被告人的责任分担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6)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情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8)赃款、赃物的来源、数量及其去向。
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已经给被害人造成损害,被害人对造成的损害结果有无过错以及被告人的赔偿能力;
(9)其他有关罪与非罪以及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三、审判人员应询问被告人、被害人对指控犯罪的事实有无异议,公诉人可以就异议部分进行讯问被告人。
被告人全部或者部分否认犯有指控的罪行的,应充分听取其否认的根据和理由,但不能轻信,应着重于其他证据的证明。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就具体事实、情节向被告人发问或互相发问。
被告人、被害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
但对控辩双方讯问、发问、陈述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讯问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长应当制止。
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讯问、发问内容无关或方式不当而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随时可以向被告人讯问,也可以向公诉人、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
审问共同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暂不审问的应押离法庭。
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
四、对指控的每一项案件事实,经审判长准许,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请审判长传唤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宣读未出庭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书面陈述、证言、鉴定结论及勘验、检查笔录。
控辩双方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向法庭出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向审判长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审判长同意的,即传唤证人或准许出示证据;审判长认为与案件无关或者明显重复、不必要的证据,可不予准许。
出示证据应当逐项进行:
(1)原则上要一事一证、一证一质;
(2)两起以上互不关联、性质不同的犯罪应分别进行举证、质证;(3)两个以上行为连续实施,构成两个以上性质不同犯罪(如抢劫后绑架)的,应同时举证、质证;(4)多起性质相同的犯罪应同时举证、质证;(5)对前一犯罪行为举证、质证完毕后,再按照时间顺序对下一犯罪行为进行举证、质证。
五、证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证人的身份、证人与当事人以及本案的关系;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并指令证人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名。
向证人发问,应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另一方在对方发问完毕后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
六、鉴定人到庭后,审判人员应当先核实鉴定人的身份、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告知鉴定人应当如实地提供鉴定意见和有意作虚假鉴定要负的法律责任。
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后,要求传唤方可以提出发问,另一方经审判长许可也可以发问。
七、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随时询问证人、鉴定人。
对于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人员应当制止;对于控辩双方认为对方发问不当而提出异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判明情况予以支持或者驳回(可以不说明理由)。
传唤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应分别进行,发问、询问完毕后,审判长应当告其退庭,不得旁听对本案的审理。
八、控辩双方出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鉴定人的证言笔录、鉴定结论时,审判长应告其先说明该证人、鉴定人的身份、取得该笔录的时间、地点、取证人、在场人及鉴定结论的来源。
如笔录中有与案件无关的内容时,可只宣读有关部分,但是不得断章取义歪曲原意。
宣读后即交付法庭,审判人员应询问另一方对该证据的意见。
九、控辩双方出示其他书证及物证、视听资料时,应当先由出示方就所出示的证据的来源、内容、特征作必要的说明,然后当庭交付法庭。
审判人员应当交另一方进行辨认和发表意见。
控辩双方可以相互质问、辩论。
合议庭对于当庭出示、质证过的证据,认为可以当庭确认的,应当作出采纳与否的决定;认为不能当庭确认的,可宣布已质证清楚,待后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于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该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到场。
十、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
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
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的理由。
合议庭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
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开庭。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要求撤回起诉,或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申请延期审理的,
合议庭应当准许。
但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人民检察院在法定补充侦查期限内
没有提请恢复法庭审理的,法庭将以撤诉结案。
【法庭辩论】
(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查清后,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全案事实、证据、适用法
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公诉人发言;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
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先请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
被告人XXX可以自行辩护。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可以自行辩护。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言。
辩护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的辩护人发言。
辩护人:
审判长:
控辩双方可进行辩论。
公诉人:
辩护人:
审判长:
公诉方还有新的意见吗?
公诉人:
审判长:
被告人有新的意见吗?
被告人:
被告人:
审判长:
辩护人有新的意见吗?
辩护人:
辩护人:
审判长:
现在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
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诉讼代理人):
(经辩论,双方观点已明晰后)宣布辩论终结。
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
【提示:
辩论一般只进行两轮,审判长应当引导双方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对于与案件无关的发言或者已经阐述过的重复辩论意见应当制止;若辩论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
必要的,审判长应当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事实查清后再继续辩论。
】
法庭辩论应注意:
一、辩论的顺序应先控后辩,再互相辩论。
多名被告人的,可逐个进行,但应允许其他被告人、辩护人穿插发言,多轮交锋。
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合议庭认为有必要查清的,审
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事实查清后再继续辩论。
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辩论结束后进行。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意见或互相指责的发言应当制止。
二、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
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宣布休庭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拒绝重新委托的
辩护人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被告人是成年的,可以准许,但不得再行委托或者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没有正当理由,一般不
予准许。
委托辩护人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指定辩护人提出拒绝
辩护人的,一般不予许可。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现
在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审判长:
被告人XXX最后陈述。
被告人:
审判长:
被告人XXX最后陈述。
被告人:
【提示:
若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提出新的辩解理由,足以影
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或法庭辩论,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部分或全案恢复普通程序
审理;若公诉人认为需要补充侦察,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公诉机关申请撤回起诉的,也应当裁定准许。
为保证案件的质量,合议庭在法庭审理的任何阶段,认为出现了足以影响正确裁判的情形,均应按前述方法处理。
】
对在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中应注意:
一、法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如果被告人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审判长可以制止。
如果陈述内容是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
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也应当制止。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
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如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调解。
原告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如与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刑事诉
讼法的规定。
【评议、宣判】
(法庭审理结束)
审判长:
现在休庭(XX分钟),由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
法警,请将被告人XXX带出法庭。
【提示:
不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则宣布:
现在闭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后将定期宣判,何时宣判以公告日期为准。
把被告人XXX带回XX看守所继续羁押】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合议完毕,书记员入庭,依次宣请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坐)
书记员:
请大家坐好,请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入庭。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书记员:
(待合议庭落座后,宣布)请大家坐下
审:
(XX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X庭),现在继续开庭。
提被告人到庭。
审:
害人及代理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并作出结论(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则宣布: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在宣判。
书记员:
全体起立。
审判长:
(审判长站起来宣判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的各项依据和判决结果)
本庭认为……,根据……,判决如下……。
(判决书内容)
本判决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
如对本判决不服,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10日内可向本
院或者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XXX,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X、XXX,书记员XXX。
X年X月X日。
审:
被告人XXX,是否听清?
审:
对本判决有无意见?
是否上诉?
审:
把被告人XXX带出法庭,送回XXX看守所继续羁押。
(未被羁押的,则宣布:
把被告人XXX带出法庭)
审:
现在宣布闭庭。
(敲法槌)
书记员:
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退庭。
请公诉人、辩护人退庭。
请旁听人员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