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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及施工说明给排水

设计及施工说明(给排水)

设计及施工说明

1.设计依据

1.1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有关资料和设计委托任务书。

1.2建筑和相关专业提供的施工条件图和有关资料。

1.3本专业采用的国家现行有关给排水、消防和卫生等主要设计规范及规程: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四川省民用建筑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公厅消发(2011)319号;

《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NO:

SC091714)(2011年修订);

《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NO:

SC112341)(2009年修订);

1.4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成都地区):

q=2806(1+0.803lgP)/(t+12.8P0.231)0.768

1.5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工程建设地市政给水管网水压为0.35MPa。

2.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由1~12号楼及地下室组成,其中1~4号楼为一类商住楼,6号楼为多层商业;7~12号楼为多层住宅,地下室为2层(局部1层),主要功能为:

汽车库、自行车库、设备房等,地下一、二层局部为人防空间。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7.89万m2,最高单体建筑高度为110.35m,使用性质为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商住楼。

2.2本子项为该工程的“号楼”子项工程

2.3设计范围

本工程室内及室外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给水系统、污水排水系统、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消火栓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小型给排水构筑物和建筑灭火器配置。

2.4人防地下室战时给排水系统由人防设计院设计。

2.5室外总水表井至城市给水管和本工程最后一个污(雨)水检查井至城市污(雨)水检查井之间的管道由市政有关部门负责设计。

3.系统设计

3.4消防给水系统

本工程采用区域性临时高压消防体制,集中设置消防水池、消防加压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

消防加压给水系统按一类高层商住楼和Ⅰ类地下停车库综合考虑。

设计消防用水量为:

一类高层商住楼室外消防用水量:

40L/s,火灾延续时间2.0h,一次灭火用水量288m3;室内消防用水量:

40L/s,火灾延续时间2.0h,一次灭火用水量288m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

40L/s,火灾延续时间1.0h,一次灭火用水量144m3。

上述一次消防最大用水总量为720m3,全量储存3号楼地下一层的消防水池中,分为两格。

在室外地面距建筑物外墙5m外设有消防车取水口。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最低水位距取水口处地坪垂直距离不大于5.0m。

消防水泵房设在消防水池旁,内设消火栓加压泵和自喷加压泵各2台,均为一用一备。

屋顶消防水箱设在1号楼屋顶,有效容积为18m3,由生活给水高区进行补水,同时设置水位监控设备,具体详见电气专业。

箱底标高110.65m,不能满足规范对最不利消火栓15m静水压的要求,故消火栓系统设增压稳压设备一套,增压稳压设备设置在3号楼屋顶。

室外设有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和自喷系统各6套。

3.4.1室内消火栓系统竖向分为高、低两个区,低区为B2F~11F,12F~33F为高区,分区保证最低位置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小于1.0MPa。

高、低区合用消火栓泵,采用减压阀分区,高、低区管道均为环状布置。

3.4.2室内消火栓系统高区工作压力为1.60MPa,低区工作压力为0.80MPa。

3.4.3每个室内消火栓箱处均设有消防按钮,可直接启动消火栓水泵;栓口压力超过0.50MPa的消火栓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其设置位置详见各子项消火栓系统图。

3.4.4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地下停车库按和商业按中危险Ⅱ级布置喷头,设计喷水强度为8L/min·m2,F=160m2,P=0.05MPa;住宅公共区域按轻危险级布置喷头,设计水强度为4L/min·m2,F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P=0.05MPa。

3.4.5本工程地下停车库为Ⅰ类停车库,采用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和泡沫罐均设在报警阀间。

3.4.6自喷系统分为竖向分为高、低两个区,低区为B2F~24F,25F~33F为高区。

配水管入口水压大于0.4MPa时,设置孔板减压。

喷头动作后,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自喷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压力为1.60MPa。

3.5建筑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的配置

3.5.1建筑各部位均按其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配置建筑灭火器。

3.5.2变、配电室和柴油发电机房、弱电机房、开闭所等采用七氟丙烷柜式无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或其他气体灭火设施。

具体型号详第六章"消防设备和器材"。

3.5.1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

A、稳压泵由气压罐连接管道上的压力控制器控制。

当管网压力达到1.70MPa时,稳压泵停止;当压力下降至1.65MPa时,稳压泵启动;当管网压力继续下降至1.62MPa时,地下室消防泵房内的消火栓主泵启动,同时稳压泵停止运转;

B、消防水泵控制柜在平时应使消防水泵处于自动启泵状态;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

C、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灾发生后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工作,从接到启泵信号到水泵正常运转的时间,当为自动启动时应在2min内正常工作。

D、消防水泵应由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等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信号宜引入控制柜内。

E、消防水泵应能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

F、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手动机械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

手动时应在报警5min内正常工作。

G、消火栓按钮不作为直接启动信号,可作为报警信号。

3.5.2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支管起端设电触点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每个报警阀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的最不利点喷头处设试水阀。

3.5.3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

A、稳压泵控制同室内消火栓系统;

B、喷头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反映到区域报警盘和总控制盘,同时相对应的报警阀动作,敲响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反映到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或手动启动喷淋主泵。

消防控制中心能自动或手动启动自喷消防泵,也可在泵房内就地控制,其运行情况反映到消防控制中心和泵房控制盘上。

C、各层水流指示器,电触点信号阀和报警阀动作,均应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声光信号;

D、报警阀前后的电触点信号阀动作,均应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声光信号;

E、消防水泵应由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控制柜内。

F、其他要求同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的B、C、E、F。

3.5.4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消防水泵及稳压泵的运行状况,消防水池及水箱高低报警水位和常水位,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能控制消防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3.5.5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水泵控制柜的其他设计要求详电施图及国家设计、施工验收相关规范及规定。

4.管道材料

4.3消防系统

4.3.1消火栓高区管道采用加厚型热浸镀锌无缝钢管,自喷系统的管道采用加厚型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当管径DN<100mm时,采用丝扣连接;当管径DN≥100mm时,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或法兰连接。

管道的工作压力同系统工作压力。

5.阀门及附件

5.2消防系统

5.2.1消火栓系统管道上的阀门采用有明显启闭标志的球墨铸铁闸阀或对夹式蝶阀(或卡箍连接式蝶阀);自喷系统管道上采用电触点蝶阀或有明显启闭标志带锁具的蝶阀,试水装置上采用铜截止阀,公称压力均为1.6MPa。

5.2.2消防水箱进水阀采用水力遥控浮球阀或者液压水位控制阀,公称压力为1.0MPa。

5.2.3消防系统上的减压阀采用即能减静压又能减动压的比例式减压阀或可调先导式减压阀,减压要求详见各系统图。

5.2.4消防系统上的减压阀,至少每三个月打开泄水阀运行一次,以免水中杂质沉积而堵塞或损坏阀座。

水平安装的减压阀出气孔应向下。

5.2.5消防水泵吸水管上采用公称压力为1.0MPa的球墨铸铁闸阀,出水管上采用公称压力为1.6MPa的明杆闸阀。

出水管上的止回阀采用防水锤消声止回阀,公称压力为1.6MPa。

其他部位采用橡胶瓣止回阀,水泵接合器处的止回阀公称压力为1.6MPa,其余止回阀公称压力为1.6MPa。

排气阀为DN20的自动排气阀(阀体内的杠杆和浮球为不锈钢制品),公称压力同各部分管材的工作压力。

5.4.4消防给水系统上的可曲挠橡胶接头的接头的公称压力为1.6MPa,生活系统上的可曲挠橡胶接头的公称压力为1.6MPa。

6.消防设备和器材

各系统消防水泵应采用消防专用水泵,水泵性能曲线应平滑无驼峰,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系统设计额定压力的140%,当水泵流量为额定流量的150%时,消防水泵的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压力的65%。

消防水泵、增压稳压设备的选型详设计图。

水泵、设备等基础螺栓孔位置,以到货的实际尺寸为准。

6.1消火栓消防系统

6.1.1除1~4号楼采用自救式消火栓SG20C65Z-J型,箱体尺寸1200x750x200mm。

每箱配1个SNZ65型消火栓,∅19水枪1支,25米长∅65衬胶水带1条,25m长消防卷盘一个,消防按钮1套。

地上其余各子项单栓消火栓采用SG20A65-J型,箱体尺寸800x650x200mm。

每箱配1个SNZ65型消火栓,∅19水枪1支,25米长∅65衬胶水带1条,消防按钮1套。

双栓消火栓箱采用SG20B65-J型,箱体尺寸1000x700x200mm,每箱配2个SNZ65型消火栓,

∅19水枪2支,25米长∅65衬胶水带2条,消防按钮1套,安装详04S202-P11,减压稳压消火栓配置楼层详各子项消火栓系统图中说明。

地下室采用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消火栓箱,箱内均设DN65消火栓一支、19mm口径水枪一支、DN65及25m长水龙带一条、启泵按钮一个及灭火器数具。

带灭火器箱组合式消防柜消火栓箱的选型详国标04S202第20页。

6.1.2屋顶试验用消火栓箱的选用详国标04S202-16页。

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2.1湿式水力报警阀采用ZSFZ-150(DN150mm)型湿式报警阀,公称压力为1.20MPa。

6.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按不大于1.20MPa进行设计。

水流指示器采用ZSJZ型水流指示器,公称压力为1.60MPa,工作压力≤1.20MPa。

6.2.3安全信号阀采用ZSFD-16Z型安全信号阀,公称压力为1.60MPa。

6.2.4末端试水装置采用ZSPM系列简易手动型末端试水装置。

6.2.5住宅一层局部商业网点及地下室的自动喷水喷头采用ZST15系列玻璃球闭式喷头,流量系数K=80,温度级别均为68°C。

在无吊顶、无风管等障碍物处为直立型(向上安装);在风管和障碍物下安装的为下垂型(向下安装);有吊顶处为吊顶型。

当地下室顶板为间距不超过4x4(m)的十字梁时,在梁间布置的喷头为流量系数K=115的标准响应喷头。

6.2.6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当梁间布置的喷头距梁边的水平距离小于1800mm时,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可适当加大,但最大不得大于550mm;当风管、电缆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00mm时,在障碍物的下方增设喷头。

6.2.7停车300辆以上的地下Ⅰ类停车库采用自动喷水湿式—泡沫联用系统,泡沫液采用水成膜泡沫,泡沫液储量为1500升,泡沫混合液浓度为6%,泡沫液持续喷放时间不小于10min。

6.2.8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消防水泵、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能控制消防水泵、电磁阀、电动阀等的操作。

6.3建筑灭火器配置

6.3.1灭火器均采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在每一处消火栓箱旁均配置两具手提式灭火器,局部部位增设手提式或推车式灭火器设置点,确保其最大保护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6.3.2灭火器配置部位、危险等级、火灾种类、最低配置标准、配置种类、最大保护距离等见下表:

配置部位

危险等级

火灾种类

最低配置基准

配置种类

最大保护距离(m)

地下室车库

中危险级

B类

55B

手提式MF/ABC4

12

变配电房

中危险级

E类

55B

手提式MF/ABC50

24

水泵房

轻危险级

A类

1A

手提式MF/ABC2

25

柴油发电机房

危险级

B类

55B

手提式MF/ABC4

推车式MFT/ABC50

12

24

超高层住宅

严重危险级

A类

3A

手提式MF/ABC5X2

15

住宅

轻危险级

A类

1A

手提式MF/ABC3

25

6.4其他设备和器材

6.4.1气体消防设施配置:

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采用无管网的单元独立式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为9%,设计喷放时间t≤10s。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一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单元独立式七氟丙烷(FM200)气体灭火系统为预制灭火系统,设置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有人员需要安全撤离防护区的房间,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当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9%时,系统应设置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

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

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单元独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应将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单元独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单元独立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6.4.2消防水泵接合器采用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型号为SQS-150A型,工作压力为1.6MPa;配用阀门井为地面可过汽车型。

8.其他设备和器材

8.1除潜水泵外,其它各型水泵均应设置隔振基础。

8.4生活水箱、消防水池等的溢流管、通气管口,检修孔处均应装设不锈钢防虫网(不锈钢钢丝为18目)。

8.5本专业所选的其他机电设备和器材,其型号和性能参数见各机房的大样图。

9.管道敷设

9.1一般规定

9.1.1各类管道在安装时应尽量靠墙、柱及靠近板底安装。

沿墙柱敷设的立管除设计图中注明者外,均以最小安装距离敷设,见下图所示(按完成面考虑):

9.2给水管敷设

9.2.3所有管道在穿越地下室外墙、水池池壁、屋面时,均应设置防水套管;室内管道在穿越楼板和混凝土墙体时,也应设置套管,套管管径以大两号为宜,穿楼板的套管上口高出楼板面的距离不小于20mm。

防水套管采用A型刚性防水套管,具体作法详国标02S404-P15。

 

9.4消防给水管道敷设

9.4.1消防给水立管穿楼面时均应设钢套管。

套管的大小及做法详9.2.3条。

9.4.2自动喷水灭火管道的支、吊架的设置和安装,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执行。

管道在变径时,应采用异径管连接,不得采用补芯。

9.4.3自动喷水管道的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吊架应位于相邻喷头间的管道上,当喷头间距不大于3.6m时,可设一个,小于1.8m时允许隔段设置。

9.5管道坡度及排气阀的设置

9.5.2给水管道、消防管道在安装时,宜按0.002的坡度坡向立管或泄水装置。

9.5.3通气管均以0.01的向上坡度坡向通气立管。

9.5.4间歇式使用的给水管网和消防管网,其管网的末端和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9.5.5由于管道交叉而引起的∏型上翻的给水管和消防管,应在易于积聚空气的上翻管段的最高点,设置自动排气阀或手动阀门排气。

9.5.7设有减压阀的管段不应有气堵、气阻等现象,减压阀出口端管道以上升坡度敷设时,在其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排气。

排气阀的选择与安装参见国标01SS105。

10.管道、设备保温及防腐

10.1管道、设备保温

10.1.1消防管道建议做保温防结露处理。

保温层厚度20mm。

10.1.3保温材料可采用橡塑发泡保温材料。

管道采用管壳,水箱等采用板材。

保护层材料及其做法详国标《管道和设备保温、防结露及电伴热》(03S401),也可参照设施图选择的材料和做法。

其中敷设在吊顶内管道的保温材料和保护层材料的燃烧等级应不低于难燃B1级。

10.1.4保温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完成除锈防腐处理后进行。

10.2管道防腐及油漆

10.2.1在涂刷底漆前,应清除表面的灰尘、污垢、锈斑、焊渣等物。

涂刷油漆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现象。

10.2.2焊接钢管外表经除锈后,埋地管道采用两布三油、外裹牛皮纸的防腐措施,非埋地管道先刷樟丹两道,再刷防锈漆两道。

10.2.3金属管道支架经除锈后刷樟丹两道,灰色调和漆二道。

如采用铜管,应在管道与支架之间加橡胶垫。

10.2.4所有管道在经防腐处理完毕后,应在其外表面根据不同的管道类别,外刷不同颜色的面漆,以便检修和识别。

面漆的颜色设置如下:

给水管道—绿色;热水管—红色环一道;消火栓管道—红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红色底加黄色环;金属排水管道-灰色;建议在管道表面标注出系统分区等信息。

11.管道试压

11.1给水管、热水管的试压方法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规定执行。

消火栓消防给水管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的试压方法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的规定执行。

12.其他

12.1图中所注标高为管中心标高,所注立管、水平管距离为管中心距离。

12.2图中所注标高单位为m,其余单位为mm。

12.3图中所注管径均为公称内径,业主或施工方在购买管材时应代换成相应管材的管径规格。

12.4业主、施工等各方在选定给排水设备、管材和器材时,应把好质量关;在符合使用功能要求、满足设计及系统要求选用高效率、低能耗的优质产品,不得选用淘汰和落后产品。

12.5本说明与各图纸上的分说明不一致时,以各图纸上的分说明为准。

12.6本说明未提及者,均按照国家施工验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12.7管道编号含义:

管道编号含义

1

2

3

4

5

6

汉语拼音字母

一位数字

汉语拼音字母

一位数字

-数字

-数字

标志管道类型

表示管道服务区域

表示管道所属单元号

表示管道序号

楼栋编号

X消防给水管

1低区

L立管

11单元

J生活给水管

2中区

D底层管道

22单元

W污水管

3高I区

33单元

Y雨水管

4高II区

YF阳台雨水管

F管井废水管

ZP自喷给水管

KN冷凝水管

TL专用通气立管

特殊用法

没有竖向分区时省略

仅一个单元时省略

单元仅一根立管时省略

仅在地下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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