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333392 上传时间:2023-02-2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docx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银行保险代理自查报告

 

  篇一:

保险代理自查报告

  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一、20XX年度机构运营及保险代理业务经营情况20XX年度本机构主营业务规模、

  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实现的代理保费、手续费收入、代理险种及各

  险种手续费分析。

二、20XX年度与保险机构合作情况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情况;20XX年合

  作业务量前五位保险机构及业务情况。

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本机构贯彻落实《关于

  开展宁波市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代理业务自查自纠工

  作的具体情况。

  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表述、相关

  数据及原因分析。

五、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或下一步将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篇二:

保险自查报告华峰信用社

  关于对代理保险业务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

  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

  办〔20XX〕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

这样不利于我社

  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

  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

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

  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

  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

华峰信用社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篇三:

保险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省公司下发的《转发广东保监局关于对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

  查及检查工作的通知》文要求,xx市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关于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

  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内容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广东保监局要求,河源市分公司成立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

  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

xx总经理

  副组长:

xx总经理助理

  组员:

xx(理赔中心经理)xx(客户服务管理部经理)xx(销售管理部经理)

  

(二)工作小组

  组长:

xx(销售管理部)组员:

xx(理赔中心)xx(客户服务部)

  xx(销售管理部)

  二、自查工作内容及结果由于xx目前没有xx寿险机构,因此暂无开展相互代理业务,因此,本次自查工作主要

  围绕广东保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

自查内容主要针对自评表中《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六项内容开展检查工作。

  

(一)与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20XX年9月1日后,xx分公司使用的是省公司统一的兼业代理合同版本,其中对代理业

  务险种、代理手续费结算标准、结算办法、代理手续费结算专用账户等内容均有列明。

20XX年11月开始,按照保监局要求,各兼业代理机构正在申请新的财险手续费专用账

  户,此项工作还未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

xx市分公司财务中心要求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自评分为18分。

  

(二)与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合规性目前,所有保险代理合同都是和分公司签订的,不存在分支机构与中介签订合同的现象。

自评分为10分。

  (三)与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河源市分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按时向省保监局上报《××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基本要素

  一览表》,并列明了具体内容。

自评分为10分。

  (四)与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协议基本上使用省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信用社是与当地银

  行签订,网点清单都有,但兼业代理许可证使用的是总行的。

整改措施:

目前要求合作经营单位将各网点的兼业代理许可证复印件全部收集留存。

自评分为18分。

  (五)《××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基本要素一览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完整性xx市分公司按照省公  

司要求,按时向省保监局上报《××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基本要素一

  览表》,并列明了具体内容。

自评分为20分。

  (六)《××公司保险代理合同明细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完整性xx市公司能按照要求按

  时向省保险行业协会报送明细表,并包括表中列明的各项内容。

自评分为20分。

  (七)保险营销员管理系统更新的及时性xx市分公司在与保险营销员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对该营销员的信息进

  行了登记。

  通过本次检查,还查出少部分离职人员还没有及时在营销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自评分为10分。

整改措施:

要求在12月12日内,各经营单位组训必须将已经离职的销售人员及时上报,

  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篇四:

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报告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报告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查报告为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确保我市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县局指示我局开

  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1、业务开办逐级授权,授权规范,并在上级授权规范内开展业务

  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代理关系和法律责任不清楚等问题导致的各类风险隐

  患

  3、代理保险人从业人员没有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网点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张贴在显要位置。

与保险系统网店名称相

  符

  5、营业厅按规定张贴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6、当期销售的产品没有超过三家保险公司

  7、投保时按规定填写《投保单》、《投保人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等资料均有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回执、委托授权书等重要文件的行为

  8、严格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要求提供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

  失

  10、网点日间业务及时上缴后督,并留存交接记录

  11、摆放的资料合规,没有自行印制宣传资料

  12、建立了客户投诉及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并做好记录

  13、建立了客户台帐

  14、填写的客户信息真实有效,

  15、操作员密码定期修改,不使用他人工号办理业务,

  16、系统操作员与网点实际人员相符,人员调整合规

  17、网点单证账实相符,顺号使用,留存凭证量不超限

  18、按规定进行单证的请领、交接,并留有相关记录

  19、严格按协议规定的结算机构、结算周期、手续费、结算保费及手续费,手续费收入

  全额入账

  20、设立专门的业务台帐和财务账薄记载保险代理业务

  21、不存在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的行为

  22、不存在直接收取保险公司好处费和手续费之外的任何费用务自查报告》

  《邮政代理保险业篇五:

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自查自纠和国监浙监局公文中保会江管办室件浙保监办发﹝20XX﹞30号关于开展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各省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巩

  固、深化中介监管工作成效,着力治理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的状况,切实保护保险

  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XX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

  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XX]3号)精神,我局决定对辖内保险代理市场进行清

  理整顿。

清理整顿分为自查自纠、机构清理两个阶段。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

  自纠

(一)自查自纠范围自查范围为20XX年和20XX年1-3月辖内各省级保险专业代

  理机构的保险代理业务,涉及重大问题可追溯与延伸。

(二)自查自纠内容自查自纠内容自

  查自纠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注册资本、经营状况、高管情

  况、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从业人员、许可证时效、职业保险、保证金缴存等内容。

2.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1)是否存在为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的行为;

(2)是否存在销售误导的行为;(3)是否存在挪用侵占保费、保险金的行为;(4)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行为;(5)是否存在涉嫌传销行为和非法集资行为;(6)是否存在其他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二、机构清理

(一)清理标准1.以代理保险业务为名为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的各类保险代理机构;2.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长期无法正常经营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3.许可证失效的各类保险代理机构;4.已无法取得联系、名存实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5.存在涉嫌传销、非法集资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必要予以清理的各类保险代理机构。

(二)清理实施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保监发[20XX]3号文精神,对部分自查自纠情况不到位和列为重点清理对象的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依法实施清理。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

各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以查促改、标本兼治的原则,组织各级分支机构,对照自查自纠内容和要求,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清理重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全面、客观反映公司的内控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填制完成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

(二)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自查发现问题,各公司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进度,细化相关整改措施,完善整改组织安排,确保整改方案切实可行、科学有效。

(三)实施整改并提交相关报告。

  篇二:

xx中支银保渠道中介业务自查报告

  xx中支银保渠道中介业务自查报告

  ——xx支公司

  应保监会下发(保监中介〔20XX〕28号)关于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按照(皖保监办发〔20XX〕52号)安徽省保监局关于务必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根据生命人寿总公司法律合规部关于中介市场清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生命人寿xx中心支公司银保部对要求开展的银保渠道清理整顿工作高度重视。

结合上年度支公司已开展的中介业务整改,对20XX年期间的金融类保险中介业务;根据监管与总公司要求,进行再次全面清理整顿。

现将此次xx机构银保渠道清理整顿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银保整体业务状况

  20XX年xx中支银保渠道签约合作金融类保险代理公司5家,分别为中国银行xx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xx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邮政公司xx市邮政局。

银保业务分布在xx市区、濉溪县域;20XX年银保通全年累计出单保费1.23亿,总体保单承保2659件、其中趸交2462件,期交197件;渠道业绩分布为:

中行、邮政出单保费均在4000万以上;农行1400万,建行313.9万;整体特点表现为主力渠道业绩均衡分布稳定,辅助渠道业绩拉升较快,20XX年全年每个月度、季度主次渠道业务分布稳定。

  二、确定清理整顿内容与方法

  本次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清理整顿范围为自20XX年各保险金融类中介机构销售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自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排查与我司合作过程中是否存在通过金融类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佣金的情形。

  

(二)排查与我司合作的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是否持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与我司所合作的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主要指配偶、子女、父母)的机构。

  (四)我司是否设立金融类保险业务渠道管理部门并配置相应工作人员。

  (五)我司是否根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建立中介业务管理制度。

  (六)我司通过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机构销售产品的,是否存在业务量快速增长、件均保费高、退保量大等情况;若存在,列明中介机构数量。

  (七)我司保险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清理情况。

  同时结合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对部分银保客户采取面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排查中介业务中可能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本次业务自查情况

  我司根据总公司关于此次金融类保险中介业务风险排查工作的二次复查要求,结合风险排查的重点内容,重新对我司20XX年全年内有合作关系的保险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机构资质、保单情况、客户回访、中介代理机构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排查。

排查结果如下:

  

(一)关于虚假保险业务套取佣金情况

  经排查,我司银保业务均真实有效,保单承保后对客户完成回访及回执及时回销,未发现通过保险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佣金的情况。

  

(二)关于与代理机构资质及合作协议的情况

  经过排查,目前与我司建立有合作关系的金融类专业代理机构有5家公司。

分别为中国银行xx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xx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邮政公司xx市邮政局。

上述5家金融类保险代理公司均取得有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且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与公司签订有《保险渠道代理合作协议》(总公司统一版本)。

  (三)关于金融类保险机构人员行为实际控制情况

  经排查,与我司签订合作协议的5家金融类保险保险代理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员行为中并无本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主要指配偶、子女、父母)。

  我司要求所有产生合作业务中介机构中,不得有本公司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加入控制其机构,全面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关于金融类保险业务渠道机构对应管理部门情况

  我司针对金融类保险业务渠道建立专业银保条线管理部门:

银保渠道室,对于金融类保险业务渠道沟通、产品签订、品质要求及手续费率等进行商定签约,。

  已确保中介渠道业务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杜绝金融类保险业务渠道中产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拟进一步采取的整改措施

  xx中支银保部将针对排查所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金融类保险业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日常管理机制;建立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合规经营档案归类、存档;机构银保部定期核查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情况。

  

(二)定期开展公司内部保险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业务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对保险金融类保险中介机构代理的保费收入、销售行为、客户回访、客户投诉、保单回执等方面进行风险的分析和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机构银保部内勤人员的合规经营意识,尤其是银保渠道管理干部与人员的意识,同时加强对合作的金融类保险代理机构的保险产品培训、销售规范性培训,提高我司与金融类保险代理机构业务合作的质量与水平。

  xx中支银保部

  20XX年7月24日

  篇三:

保险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为落实中国保监会**监管局的要求,确保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地区分行指示中北支行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了代理保险业务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各相关部门,各组织层级、各具体岗位在防范化解代理保险业务风险中的职责。

  二、内控管理风险

  1、代理协议管理支行为一级支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都是由地区分行带头签订的。

  2、代理产品管理上级机构能够及时补充修改代理协议中的银保产品目录,未超出销售代理协议中产品。

  3、单证管理银保单证管理制定由总行统一制定,上级机构下发的所有空白都纳入银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下发凭证也都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并有相应的登记本进行登记。

  三、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

  1、风险排查在银行公示栏张贴了保险公示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客户如何实施自己的权利。

  四、销售误导风险

  1、教育培训支行理财经理在进行保险销售时都有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在场进行销售指导,保险公司在我支行还定期开展保险知识的培训讲座。

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2、销售行为支行现共有五人取得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

  3、不存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驻点销售的情况。

  4、所以保险宣传材料都由上级机构下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演讲主持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