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66—2020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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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

A2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966—2020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规范

Partyandgovernmentorgansofficialvehicleserviceguaranteestandard

2020-08-18发布

2020-10-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966—2020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服务保障程序 2

6车辆运行条件 3

7驾驶员工作要求 5

8服务评价及持续改进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公务用车派车单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台账 8

2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汽车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建华、高洪升、肖朋民、高艳章、刘文勇。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规范的基本要求、服务保障程序、车辆运行条件、驾驶员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其他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天津市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津车改〔2016)4号

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津党办发〔2018)3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务用车officiaIvehicIes

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局级实物保障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注1: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注2: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注3: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注4: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注5:

局级实物保障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保留的用于保障市级党政机关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日常公务活动的车辆。

3.2

公务用车服务保障serviceguaranteeforofficialvehicIes

各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为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提供的车辆调度、驾驶员派遣和车辆运行等服务保障活动。

4基本要求

4.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4.2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a) 应建立和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b) 应建立和执行回单位或者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c) 应建立和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d) 应建立和执行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

e) 应建立和执行公务用车统一审批调派车辆制度。

4.3除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喷涂统一标识。

4.4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4.5公务用车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4.6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

5服务保障程序

5.1车辆调度程序与一般要求

5.1.1预约登记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用车部门原则上应提前一天预订车辆,临时申请用车应符合车辆动用实际情况;

b) 调度接到车辆预约后,应准确登记用车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车型、数量、出发时间与地点、主要行程和特殊需求。

5.1.2车辆和驾驶员派遣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根据任务需求、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状态统筹派遣;

b) 节假日需动用车辆,一般应派遣值班车辆和驾驶员;

c) 节假日动用封存车辆,应向本单位相关领导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

d) 执行等级任务、三台车以上车辆保障或离津出车等重要任务时,应逐级报告部门领导;

e) 三台车以上车辆保障任务,应指定专人负责;

f) 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参见附录A。

5.1.3反馈派车信息

确定派遣的车辆和驾驶员后,应向用车部门和联系人及时反馈派车信息。

5.1.4调度交接班

车辆调度换班应履行交接手续,移交《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台账》,参见附录B。

5.2驾驶员工作程序与一般要求

5.2.1出车前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领取派车单,确认任务;

b) 进行车辆发动检查和清洁;

c) 进行体温、血压、酒精量等健康监测;

d) 检查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保险等证件及车务手续;

e) 核实车牌号是否限行。

5.2.2出车中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提前15min到达用车人指定登车地点;

b) 三台车以上车辆保障时,按顺序停放车辆;

c) 出车等待时,进行途中车辆检查和清洁车内卫生;

d) 如遇故障或事故,必须请示调度与用车人协调解决。

5.2.3收车后主要工作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收车后,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检查和保养,恢复车辆技术状态;

b) 收车后,驾驶员应清洁车辆卫生;

c) 恢复车辆技术状态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交回车辆钥匙。

6车辆运行条件

公务用车上路运行应当保持技术状态良好、手续齐全、干净整洁。

6.1车辆技术性能

6.1.1发动机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发动机启动顺利、强劲有力;

b) 发动机运转无异响、无明显抖动、无异味;

c) 发动机附件牢固、无滴漏、无破损;

d) 发动机表面无油污、无积尘;

e) 机油、润滑油、冷却液充足。

6.1.2转向机构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方向盘游动间隙符合车型标准;

b) 行驶时方向盘无摇摆、无抖动;

c) 行驶时转向机构无松动、无异响;

d) 行驶时无转向沉重或跑偏。

6.1.3制动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车型标准;

b) 制动液充足;

c) 手制动灵活有效;

d) 制动有效,无跑偏。

6.1.4电路、灯光及仪表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线路完整、无破损;DB12/T966—2020

b) 线路连接牢固、尢发热;

c) 蓄电池电量充足、无严重氧化;

d) 灯光齐全有效;

e) 仪表齐全有效。

6.1.5轮胎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轮胎气压符合车型标准;

b) 轮胎无割伤、开裂或鼓包;

c) 轮胎磨损符合技术要求;

d) 备胎完好。

6.1.6车身外观及附件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车身无碰撞变形、无严重锈蚀;

b) 车牌照无遮挡,无变形、破损,牌照紧固,牌照扣齐全;

c) 挡泥板齐全紧固,无损坏变形;

d) 倒车镜齐全紧固,无损坏变形;

e) 门窗升降自如无异响,贴膜无起泡、无破损;

f) 雨刮器运转自如无异响,无破损。

6.2车辆内饰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操控台、仪表台、仪表板完好;

b) 座椅调节自如;

c) 窗帘开关自如无异响,无破损;

d) 大中型车车窗帘叠放整齐,绑定紧固;

e) 大中型车行李架紧固,无破损;

f) 灭火器、三角架应固定位置摆放、紧固,使用自如、有孑

g) 安全带齐全有效,收放自如,叠放整齐;

h) 破窗锤固定位置摆放、紧固,取放方便、无损坏。

6.3车辆行驶手续及标识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车辆上路行驶应当手续齐全;

b) 车队序号标识张贴整齐统一;

c) 不张贴其他标识及宣传品。

6.4车辆卫生

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车辆外表无积尘或泥污;

b) 车辆内饰整齐干净、无污渍;

c) 车辆内(包括后备箱)无杂物、无异味。

DB12/T966—2020

7驾驶员工作要求

7.1政治素质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政治合格,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b) 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c) 工作积极向上,服务意识强;

d) 无不良嗜好。

7.2工作技能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检测数据和一般故障排除技能;

a) 熟练掌握相关交通法规;

b) 熟知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c) 熟知本市主要公共机构和相关部门交通路线。

7.3文明礼仪

7.3.1仪容仪表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应着装整洁,不应着奇装异服;

b) 保持个人卫生整洁,不得留怪异发型、蓄胡须,不得纹身、佩戴饰品。

7.3.2言行举止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遵守保密纪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b) 主动热情文明,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语速、音量适中;

c) 回答问题客观真实,不插话、不议论;

d) 尊重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风俗习惯;

e) 严禁车内吸烟、吃东西等行为;

f) 出车前不食用带有刺激性异味食物。

7.4服务规范

7.4.1任务确认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驾驶员领取派车单后,及时联系用车人;

b) 任务变动,以调度通知为准;

c) 服从用车单位负责人管理;

d) 熟悉往返时间、地点、路线和迎候位置;

e) 保持电话畅通。

7.4.2迎候服务

5

DB12/T966^2020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a) 到达登车位置后,按秩序停放车辆后,调节车内温度;

b) 提前5min关闭音响,下车等候;

c) 车外迎候时,不应远离车辆,自然站立,不倚靠车身;

d) 服务贵宾时,主动对接,热情文明;

e) 遇恶劣天气,应方便乘车需求。

7.4.3告知服务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b) 征询发车时间;

c) 下车时,提醒带好个人物品,注意安全;

d) 中途等候,应主动商定等候事项。

7.4.4道别服务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主动请乘客评价服务质量;

b) 乘客下车离开至安全距离后,再启动车辆离开;

c) 如停车地点不方便时,应文明解释。

8服务评价及持续改进

8.1公务用车服务保障部门应公布联系方式,接受乘客监督。

8.2公务用车服务保障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问题,投诉和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

8.3公务用车服务保障部门应将公务用车服务保障规范列入驾驶员绩效考核内容。

8.4公务用车服务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不断推进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作风。

8.5驾驶员在服务保障过程中违反管理规章制度时,公务用车服务保障部门应依法依规处理。

8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公务用车派车单

公务用车派车单

编号: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出行信息

用车单位(部门)

车型需求

行程路线

出发时间

日时

登车地点

返回时间

日时

返回地点

其他要求

派车信息

调度

车牌号

驾驶员

联系电话

出车里程

回队里程

工装整洁否

车辆干净否

下车迎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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