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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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管理规定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档案管理规定

一、文书档案管理

1.文书档案包括报名表、第四项“说话”评分记录表、复审记录表、考生成绩单、证书签收单等。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保密。

3.查阅文书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手续。

不得将试卷档案借出档案室。

4.复印文书档案,需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并由专人办理。

二、语音档案管理

1.语音档案指完整的现场计算机录音数据,包括试题文本、应试者考试录音。

2.现场录音数据按考场编号分别保存。

3.各测试站考务人员负责将应试人录音数据导出,做好音档的备份。

并在测试后的一周内上传到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站,由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统一存入计算机音档库存档。

4.调用音档库中的资料,应严格履行调用手续。

语音档案一般不得复制。

 

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规定

一、应试人申请补办证书需到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发证处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或登陆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网站下载《补证申请表》。

二、应试人申请补证应按要求填写《补证申请表》,递交1张1寸近期证件照片。

三、《补证申请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原报名测试站证明盖章。

四、应试人凭《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领证手续。

由他人代办领证手续的,除查验上述证件外,还需查验代领者的身份证。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各室应试规则

候测室规则

1.应试人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其应试资格。

2.应试人需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

并按报到顺序对应试人分组编号,每位应试人编号即为测试室号码。

3.应试人应仔细阅读《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应试指南》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应试注意事项》。

4.就考时,应试人按编号列队离开候测室进入备测室。

5.候测室应保持安静,应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备测室规则

1.应试人在考务人员指导下,按测试室编号入座。

2.应试人配合考务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

3.应试人准备测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4.应试人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

5.应试人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翻阅个人携带的任何资料。

6.应试人不得向考务人员作任何有关考试内容(试卷印刷问题除外)的提问。

7.严禁作弊。

8.准备完毕,应试人将备测试卷留在原处,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

测试室规则

1.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按编号进入测试室。

2.应试人配合考务人员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

3.应试人根据《应试指南》,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

4.应试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通联。

5.测试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告知考务人员。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考区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普通话测试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考场安排、考区布置和后勤保障等。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考区各岗位工作,保证测试正常进行。

(三)负责测试财务结算工作。

(四)接待和处理有关投诉,处理突发事件。

二、考务人员职责

(一)候测室工作人员职责

1.维持候测室纪律。

2.验看应试人准考证、身份证。

3.填写《信息更正单》。

4.答复应试人有关测试规程的咨询,指导应试人阅读《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应试指南》和《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应试注意事项》。

5.编排应试人测试顺序,在准考证上注明测试室编号,填写分组名单。

6.引导应试人进入准备室。

(二)备测室工作人员职责

1.维持备测室纪律。

2.指导应试人按顺序就座。

3.核对应试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测试编号。

4.指导应试人准备测试内容。

5.引导应试人进入测试室。

(三)测试室工作人员职责

1.网络测试考场:

检查控制台、测试室,保障测试系统正常运行。

单机测试考场:

将计算机按考场顺序放置,检查测试系统。

2.指导应试人按测试室编号顺序上机操作。

3.解决应试人计算机操作方面的问题。

4.巡视考场,检查计算机运行是否正常。

5.收取准考证。

6.检查测试数据,填写《测试室情况记录表》。

三、后勤工作人员职责

(一)安排考场办公和测试场地。

(二)张贴标语、标志和指示牌。

(三)维护考区秩序。

(四)做好考区卫生工作。

(五)代办茶水和工作午餐。

 

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区设置要求

一、总体要求

相对封闭、流程合理、标识清晰、整洁肃静、设施完善。

二、出入口

(一)张贴《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须知》、《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

(二)张贴考区平面示意图。

(三)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测试环境。

(四)方便应试人员离开考区。

三、场地

(一)候测室。

能容纳该场测试1/3的应试人数;临近盥洗室;配备话筒、扩音设备。

(二)备测室。

能容纳不少于测试室数量或机位数的应试人,一人一桌。

(三)测试室。

1.网络测试考场应设置1个控制台、若干个测试室,每间测试室设置1个机位。

2.单机测试考场应做到一机一室,并尽量安排在语音室或微隔室。

(四)考务办公室。

要求临近测试室。

 

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须知

一、应试人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测试。

二、应试人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报到。

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测试资格,测试费不予退还。

三、测试流程

1.报到。

应试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等候编组,并仔细阅读《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注意事项》。

2.备测。

应试人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测试准备室,按指定试卷准备考试。

备测时,可以查阅《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字典或词典。

3.测试。

应试人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按指定机位入座,并按照计算机辅助测试系统的提示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

测试时不得与外界通联,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四、应试人不得请他人代考。

五、应试人违反考场规则的,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及应试人和代考人一年内的应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处理。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第一章报名

第一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地点和时间由测试机构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条报名时须查验应试人身份证和近期证件照片,并登记录入相关信息。

第三条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发给应试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并告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

第二章考场

第四条考场应相对封闭,整洁肃静,在醒目处张贴应试须知、测试流程和考区平面示意图等告示。

第五条考区应设置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考务办公室。

第六条网络测试考场应设置1个控制台、若干个测试室,每间测试室设置1个机位。

单机测试考场应做到一机一室,并尽量安排在语音室或微隔室。

第七条考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考区工作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第三章试卷

第八条测试试卷由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提供。

第九条试卷由专人负责提取和分配。

第十条测试结束,由专人负责计算机内试卷的相关保密工作。

第四章测试

第十一条根据报到顺序随机安排应试人在相应的机位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每台测试机只允许一名应试人应试,其他人员不得同时进入测试室。

第十三条考务人员须核对应试人身份,引导应试人就位,并告知应试人应声音清晰,音量适中。

第十四条测试结束后,测试室管理员检查应试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应试人离开测试室。

第十五条测试结束,考场负责人填写测试情况记录。

第五章评分

第十六条第一项“读单音节字词”、第二项“读多音节词语”和第三项“朗读短文”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项“说话”由两名测试员人工评分。

第十七条测试员测评第四项时,无权查看应试人身份信息。

第十八条第四项评分结果为2名测试员打分平均分值。

第十九条前三项得分和第四项得分合计,为应试人测试初始成绩,经测试机构核查、复审后,即认定为最终成绩。

第六章证书

第二十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级测试机构制作,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省级测试机构印章。

第二十一条经复审合格的一级甲等、一级乙等成绩应在相应的等级证书上加盖复审机构印章。

第七章档案

第二十二条测试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和语音档案,其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二十三条文书档案包括报名表、第四项“说话”评分记录表、复审记录表、考生成绩单、证书签收单等。

第二十四条语音档案指完整的现场计算机录音数据,包括试题文本、应试者考试录音。

第二十五条测试档案应有备份。

第八章质量

第二十六条上级测试机构对下级测试机构实施测试的组织与管理进行巡视考评。

主要内容为:

考区的设置规范、测试流程的规范、工作人员操作的规范。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复审制度。

第二十八条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复审,保证测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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