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总体规划说明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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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总体规划说明修改
第一章基地概况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K137-90)》;
5.《灌云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6.《灌云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
二、相关规划要求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根据《灌云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灌云县城城市定位为:
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连云港市南部地区具有良好人居环境的现代化工贸城市。
其中对大伊山周边开发的布局要求是:
大伊山形成县城重要的“绿核”,主要绿地、开敞空间围绕大伊山建设;对城北居住区(通伊路以北、盐河以西)的规划措施为:
以建设现代化居住社区为目标,配套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公园、社区中小学等各项设施,按照新型社区规划理念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2.城市总体规划中可以调整和反馈修正的内容
(1)城市总体规划中对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的总体认识不够,没有把其当作辐射周边的旅游服务中心来对待,旅游服务功能容量不足。
这点在本次规划中予以调整。
(2)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用地的布置、道路的布局和走向研究不够,本次规划将对用地的安排、道路布局及走向作相应深化调整。
(3)根据自然条件及规划布局的深化,可适当对绿地、水系进行适当调整。
(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
石棺墓遗址
破旧的村民住宅
1.根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灌云县应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以多元投资为途径,依托其高品味的自然生态与人文旅游资源,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设成历史文化古迹与风土人情、农业生态旅游与海域、河道风光旅游相结合的旅游区。
形成集观光、娱乐、康复、度假、科考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旅游区。
2.本规划的功能定位应基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依托大伊山的自然景观,挖掘大伊山历史文化底蕴,开发和整合旅游资源,推进全县旅游产业化建设,进而形成产业互动、良性循环的发展链条。
三、基地现状条件评析
(一)区位
1.灌云县区域功能定位
(1)江苏省实施“海上苏东”发展战略的中心城市之一。
(2)连云港市南部的次中心城市。
2.旅游经济区区块功能定位
(1)灌云县重要的城市区块,承担城市居住、娱乐、旅游、商贸等多种功能。
(2)灌云县乃至连云港市未来重要的风景旅游区和旅游服务中心。
(二)规划范围
大伊山旅游经济区位于灌云县城西北面,东临盐河,西接宁连高速,南达山前河,北靠北环路,总面积约990.68万平方米。
规划区内除大伊山外,还包括山西村、山前庄、小任庄等村庄和部分农田。
(三)现状用地概况
1.道路
规划范围内除伊山路、健康路、西苑路、新村路、公园路初具规模外,其余基本为村道,道路设施较差,亟需改造。
2.农居点
现状村民住宅多为六七十年代建造,建筑质量较差,无历史保护价值。
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现状周边村街人口一览表
序号
村街名
人数(人)
1
任庄
2950
2
披甲墩
2002
3
山前
2444
4
山西
1671
5
城北
5800
6
小园
2060
7
西门
1100
合计
18027
3.山体
大伊山核心景区内植被完好,山脚下有疗养院、烈士陵园等设施,国家一级文保单位——新石器时代大伊山石棺墓葬群遗址位于山体东麓。
4.农田
山边有大量农田,以种植玉米和小麦为主。
西环路西侧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5.河流水系
规划范围内主要河流是山南面的山前河和东侧的盐河,其水质、两岸自然植被一般,函待改造。
(四)分析评价
1.优势
(1)区位条件优越
是灌云县城的重要版块,占县城面积约1/3;
处于宁连高速、204国道等重要交通干线附近,在连云港市区半小时交通圈内;
有完备的文化、卫生、教育、商贸等配套设施。
(2)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
依托国家3A级旅游风景区,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极为丰富,旅游发展潜力巨大;
可以作为目前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中心城市——连云港市的二级旅游市场。
(3)政策支持,具有良好的发展时机
江苏省正争创旅游强省;
连云港市已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去培育;
大伊山旅游经济区作为独立行政管理机构代表政府行使职能,为该区域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劣势
初具规模的西苑路
山前河
(1)用地结构空间布局不合理
规划区用地类型多为非建设用地,属于村镇建设用地范畴。
用地的使用尚处于自发而无序的状态,空间布局极不合理。
(2)居住、生活环境较差
农村居民建房质量较为简陋,基础设施服务跟不上,使得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较差。
同时,水系受生活污染比较严重,水质较差。
(3)大伊山外围山体、植被破坏比较严重
大伊山还处于旅游开发的初级阶段,对大伊山上植被和游览设施的保护体系尚未建立。
植被遭到乱砍乱伐,使得旅游区景观破坏较为严重。
(4)区内交通不完善
规划区内交通多依靠村道,道路宽度较窄、质量较差。
同时配套停车、公交车场的交通设施的配备也远远不够,如遇旅游高峰期将带来很大的交通问题。
四、现状用地构成
根据现状规划范围建设用地分类统计和整理,各项现状用地构成见下表。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现状用地一览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万平方米)
比例(%)
1
E6
村镇建设用地
82.52
8.33
2
E1
河流水域用地
48.85
4.93
3
E2
农田
576.24
58.17
4
R
居住用地
222.94
22.50
其中
中/小
中小学用地
11.64
5
C
公共设施用地
11.56
1.16
6
M
工业用地
5.35
0.54
7
S
道路广场用地
18.55
1.87
8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29
0.13
9
D
特殊用地
11.24
1.13
10
W
仓储用地
1.83
0.18
11
G
绿地
10.31
1.06
合计
990.68
100.0
第二章规划理念和定位
一、规划理念
1.“山水相谐”的生态理念
规划大伊山旅游经济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拥有良好的山体、水系,自然植被丰富。
此次规划保护以“山水”为主的完整自然生态系统,全面协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实现规划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山水遥相映,人在图画中”的整体形象。
2.“天人合一”的文化理念
以人与生物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为载体,延续灌云地域的文脉特色和基地文化特点,创建富有时代特征的现代时尚。
使居住区、商贸区绿水环绕。
合理开发历史资源,做到保护与建设相协调,现代文明与历史文化并举,凸显本区特色。
强调“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塑造生态与文化相融合的人居环境,使规划区成为传统文脉与现代时尚有机的统一体。
3.“弹性持续”的发展理念
以人为本,满足普通居民的切身需要。
保持规划大伊山旅游经济区适度规模的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增加为旅游服务的商业服务娱乐设施。
使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协调,均留有发展空间。
从建筑单体、公共活动空间、环境卫生等各个层次出发,使规划区块真正拥有充足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健康的社区文化,全面实现弹性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的原则
故本规划以生态保护为中心,所有项目的开发建设均以不破坏自然环境为前提,对规划区内的用地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制订发展策略。
2.适度开发与持续动态的原则
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局部涉及到村庄的需要进行改造建设,在改造建设时应统一规划考虑。
尊重自然地形地貌,禁止有严重破坏山体、污染水体的项目进入。
切实做到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局部改造,适度开发。
规划区范围较大,用地开发和旧区改造、村庄搬迁均需较长时间才能得以实现,规划区内的主导功能在不同时期将会有不同的表现。
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各有侧重,使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在发展中留有余地,持续动态的建设发展。
3.环境美化原则
在适度开发时,应充分考虑从周边山体眺望本区的景观视线要求。
保障可以观赏到在规划区周边优美的山体轮廓线,自然的地形、地貌,丰富的山体植被,以及与环境充分协调的优美建筑景观。
4.可操作性原则
遵循可操作性原则,了解本地区社会、资源以及经济发展的差异和特点,使制订的规划能够便于实施管理和操作。
充分考虑现状与未来需求,合理利用原有设施,逐步进行完善、改造,在财力所及的条件下提出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
为当地主管部门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协调性原则
规划区块要与灌云县城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为依据并相协调,同国家和江苏省、连云港市以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研究相衔接,并切实考虑灌云县的历史文化、乡土风情、民俗习惯。
从区域发展角度出发来研究规划区块的功能定位和目标。
三、功能定位
1.旅游服务中心功能
作为紧靠大伊山的规划区块,必须为景区提供相当规模的配套设施,形成“吃、住、玩”一条龙服务。
本区块必须强化旅游购物、娱乐、休闲、度假等功能,形成灌云县域的旅游服务中心,远期形成连云港市重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基地。
2.生活居住功能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边缘区用地开发和改造,规划基地将承担城市化人口居住生活的功能,主要分为两部分:
(1)城市人口的生活居住功能
交通的发展、汽车的普及,使城市中心人口向四周扩散。
规划区块紧邻县城中心,居住环境优越,应容纳一定规模的城市居住人口。
在大伊山和奶奶山周边利用良好的山体景观,开发景观房产。
(2)村庄就地城市化村民的生活居住功能
规划范围内,现状包括任庄、披甲墩、山前、山西等村庄,总共需安排村民18027人。
随着规划区块的城市化进程加快,需安置一部分村民在规划区内。
3.区级商业服务配套功能
规划区块有一定的人口规模,应尽量配套完善各项市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
四、规划目标
依托大伊山的旅游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旅游休闲区块,将城市公园与旅游风景区有机结合,打造优美的城市景观,塑造“青山、绿水、雅居”的城市居住环境,形成高档次上规模的旅游服务区。
远期打造成为“苏北未来的休闲中心”。
五、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与灌云县城总体规划一致,具体如下:
近期:
2006~2010年;
中期:
2011~2015年;
远期:
2016~2020年;
远景:
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第三章总体规划思路
一、规划构思
1.道路交通的整合
(1)明确几条交通干道。
确定以西环路、北环路、伊山路、健康路和山前路为规划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在其两侧设置防护绿带,以隔离噪声和环境污染。
(2)丰富完善区块次干道和支路体系,减少居民绕行,使城市交通更为便捷。
尽量使道路避开山体,处理好与水系的关系,以充分展现山水风貌特色。
(3)对原有道路交叉口设置不合理的地方进行重新规划处理。
如原山前路和健康路、新村路、公园路交织在一个交叉口上,交角很小,通行速度较慢,交通设置不合理。
规划将山前路东段下移与新村路形成丁字路口;考虑到未来旅游区主入口搬迁至西苑路,进入公园路车辆不会很多,所以在新村路、公园路、健康路、环山路交叉口采用环岛交叉口形式,在交通量不太大的情况下满足连续车流的需要。
(4)完善区块静态交通系统,考虑到未来旅游区的交通容量,为旅游区配备公交车场、停车场、广场,尽量使交通设施更加人性化。
(5)结合水系绿带、城市公园、商业服务中心及文化旅游设施,规划组织了完善的步行系统。
2.大伊山景区的整理
(1)贯彻国家风景区管理条例,规范开发,禁止侵占景区用地。
(2)保留大伊山现有水系,并规划新人工湖,贯通山体水系,形成较好的山水景观。
(3)对山体上现有散坟予以集中迁移至骨灰公墓,改善景区景观。
(4)西苑路和山前路交叉口北侧规划建设以佛教文化为主题的城市广场,建造大型佛像雕塑,与大伊山天然卧佛融为一体,展现”淮北平川第一山”之神韵。
3.重点区块的景观设计
(1)依托新石器时代石棺墓葬群遗址,规划建设古人类文化公园。
(2)利用奶奶山周边水系,将其与山前河、盐河相连接,结合奶奶山和灌云中学,开发景观住宅、文化住宅,带动区域发展。
(3)大伊山距北环路空间狭小,应保持开阔的视野,规划开发原生态旅游项目,形成开阔的自然视觉景观。
4.区块风貌的塑造
(1)在规划区内强调商业、旅游、服务、饮食、休闲各种功能的综合性,充分展现城市活力。
(2)景观住宅的建设要与自然环境协调,在山体周边建设低密度休闲类建筑。
具体来说,在大伊山南侧和北侧紧靠山的地块以及奶奶山北侧控制为低层住宅或商业用房,在大伊山东侧和西侧以多层为主,适量建设小高层住宅或高层公建,丰富天际轮廓线。
(3)注重建筑与空间的体量尺度与色彩,强调平实精致与宜人的风格特色。
(4)强调区块整体空间的层次,从山边向外,建筑高度有明显的过渡。
二、规划结构
通过对规划区范围内用地功能的安排,形成“一轴、一心、两片、绿地渗透”的总体结构。
“一轴”——位于伊山路的城市发展轴,是灌云县城向北发展的轴线。
“一心”——规划大伊山旅游中心,是旅游经济区的核心区块。
“两区”——位于伊山路以西的旅游休闲文化服务区和伊山路以东的生态居住区。
这样以伊山路这条城市主干道为界,西侧大部分用地以为旅游服务为主,开发旅游、商贸、休闲、文化等各项设施;东侧以居住功能为主,结合奶奶山及其它水系,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适合于开发景观房产。
“绿地渗透”——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地生态网络,形成丰富的景观环境和空间视廊。
三、功能分区
总体上分成旅游中心区、旅游商贸接待区、休闲娱乐度假区、乡村生态观光区、文化公园区、城市及部队生活区、生态居住区、市政设施服务区几大功能分区。
旅游中心区——国家3A级旅游风景区。
大伊山旅游中心区位于规划核心区位,依托大伊山丰富的文化底蕴,建成融古人类文化、佛教文化、休闲、度假、娱乐、运动、体验、科普于一体的新型休闲旅游度假区。
旅游商贸接待区——大伊山南侧形成旅游商贸接待区,打造以佛文化为中心的南门广场,建成集佛文化、商贸、旅游接待、广场、停车场、公交站场为一体的综合性功能区块。
山前河风光带建设应与广场的佛文化主题相协调。
休闲娱乐度假区——依托大伊山良好的自然景观,在西环路东侧建设休闲度假娱乐中心。
乡村生态观光区——在大伊山北侧开发野外拓展、骑马、野营等项目,在西环路西侧发展农业生态观光旅游,让城市居民体验乡村生活乐趣。
文化公园区——依托现有石棺墓遗址,建设古人类文化公园。
将周边地块纳入文化公园范围,建议搬迁现殡仪馆和砖瓦厂,规划大的湖面景观,预留石棺墓遗址博物馆建设用地。
城市及部队生活区——该区块离城市较近,现状建设较多,其中部分居住区块、部队地块、人民医院、中学、小学、伊山宾馆为近年新建或改造,搬迁可能性不大。
规划对本区块保留,远期逐步改造。
生态居住区——在伊山路东侧形成一个完整的居住区。
依托奶奶山和河流绿地网络的良好景观,凸现居住区的生态特色,开发景观住宅。
在生态居住区偏北位置形成居住区中心。
市政设施服务区——在规划区块东北角,依托已经开始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形成集污水厂、公交站场、加油站、消防站为一体的市政设施服务区。
四、主要规划指标
1.城市建设用地构成
根据城市用地布局深化统计和汇总,规划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的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见下表。
磐安县云山区块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万平方米)
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00.67
35.34
其中
一类居住用地(R1)
48.16
8.48
二类居住用地(R2)
134.31
23.65
中小学用地
18.20
3.21
2
C
公共设施用地
90.30
15.90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C1)
1.25
0.22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68.17
12.01
其中
旅馆业用地(C25)
36.95
6.51
文化娱乐用地(C3)
1.24
0.22
医疗卫生用地(C5)
11.20
1.97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7.42
1.31
文物古迹用地(C7)
0.39
0.06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0.64
0.11
3
S
道路广场用地
108.54
19.12
其中
道路用地(S1)
96.12
16.93
广场用地(S2)
7.82
1.38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4.60
0.81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3.13
2.31
交通设施用地(U2)
3.33
0.59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8.54
1.50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1.26
0.22
6
G
绿地
143.31
25.24
其中
公共绿地(G1)
105.03
18.50
生产防护绿地(G2)
38.28
6.74
7
D
特殊用地
11.85
2.09
8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
567.80
100.00
2.规划范围用地汇总
根据大伊山旅游经济区规划范围内990.68万平方米左右的用地面积,按未来开发建成后的用地范围统计汇总,其建设与非建设用地构成见下表。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名称
面积(万平方米)
比例(%)
1
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
567.80
57.32
2
生态用地
338.03
34.12
3
观光农业用地
52.31
5.28
4
水域
32.54
3.28
合计
规划区总用地
990.68
100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一、规划指导思想
1.充分利用周边过境交通及城市道路,并与之很好衔接,对外交通道路以现状情况为依据,以满足交通功能为主。
2.集中建设区块按城市路网的标准布置。
3.大伊山风景区内的道路按风景区道路设置。
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同时,力求布局合理,线形流畅优美。
4.处理好各级道路的连接关系。
5.考虑组织多种交通方式,促使交通现代化。
合理配置静态交通用地。
二、对外交通和城市公交设施
1.对外道路
本规划区块对外交通道路主要是宁连高速。
宁连高速与规划区内所有的东西向道路交叉都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仅保留现状规划区外南侧与胜利西路的互通立体交叉口。
2.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规划区附近设两处公交站场。
一处布置在山前河南侧,满足旅游区交通需要,但设置在规划区范围外;一处位于规划区东北角污水处理厂以南,规模较大,包括公交首末站、公交保养场、加油站等设施。
其余公交站点按照相关规范统一设置,每500~800米设置一个公交站点。
三、内部交通系统
根据规划区位、地形、用地现状的特点,规划区内道路系统采用“方格状路网结合环形路网”结构,使规划区内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分工明确,交通便捷。
主干道和次干道为与周边区块相接的主要道路;支路则因地制宜,灵活组织各区块之间的交往出行。
城市主干道——包括西环路、西苑路、北环路、伊山路等道路,道路级别较高,宽度通常在30~60米之间,通行能力较强。
城市次干道——包括环山路、山前路、健康路、公园路和一些新规划道路,宽度通常在30~40米之间,是次一级的城市干道。
城市支路——包括居住区和区域内的联系道路,为方便居民出行而设置。
宽度一般不大于20米。
游览小路——包括古人类文化公园和大伊山景区的游览道,以步行和非机动交通为主,自由活泼的串联各旅游景点。
四、社会停车场规划
在大伊山旅游区各入口和公共活动的人流、车流集散点,安排四处社会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60万平方米,具体停车场位置参见道路交通规划图。
其它公共设施、居住用地等内都应按要求配套内部停车场。
详见下表。
配建机动车车位控制指标表
序号
类别
单位
指标
1
别墅、排屋
车位/户
1.5
2
村民安置
车位/户
0.4
3
多层、高层公寓
车位/户
0.8
4
卫生所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5
行政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
6
餐饮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7
文化娱乐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8
商业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3
9
旅馆
车位/客房
0.2
10
城市公园
车位/100m2游览面积
0.07
注:
其指标仅为指导数值。
五、广场规划
根据人们活动规律,本次主要规划了多个广场,均以公共活动、休闲、观景、娱乐为主要功能,每处规模不等,占地共7.82万平方米。
六、道路交叉口
在高速公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保留现状互通式立交。
其余均采用分离式立交。
在环山路、公园路和健康路交叉口,为满足连续交通的需要,在中央设置交通环岛。
其它城市道路之间基本上均采用平面十字交叉形式。
七、道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规划一览表
名称
编号
宽度(m)
长度(m)
断面形式
功能
山前路
A2-E5
30
27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北环路
A1-J1
40
4000
4-13-6-13-4
城市主干道
西环路
B1-B6
30
2600
4.5-10.5-10.5-4.5
城市主干道
环山路—新村路
B2-E1-E7
30
45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伊山路
F1-F9
40
3000
4-13-6-13-4
城市主干道
G1-G5
20
1800
3-14-3
城市支路
H1-H5
40
1700
4-13-6-13-4
城市次干道
H5-H6
30
5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J1-J5
20
1800
3-14-3
城市支路
G2-J2
20
800
3-14-3
城市支路
E1-J3
30
17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F3-J4
30
12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E2-J5
30
13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E3-H6
30
7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公园路
D1-E4
24
500
4-16-4
城市次干道
健康路
E4-F7
24
500
4-16-4
城市次干道
C3-C4
30
4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西苑路
D2-D3
45
400
4-4.5-2-12-12-2-4.5-4
城市主干道
B3-B4(环形)
20
900
3-14-3
城市支路
C1-C2
30
500
4.5-10.5-10.5-4.5
城市次干道
E6-F8
12
500
2.5-7-2.5
城市支路
第五章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一、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绝大部分集中在大伊山东侧。
分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两部分。
一类居住用地(排屋、叠屋)用地规模约48.16万平方米,充分利用大伊山和奶奶山自然景观,在大伊山南侧和奶奶山北侧布置,形成具有一定特色和规模的景观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