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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220114塑料件油漆涂层通用技术条件

 

塑料件油漆涂层通用技术条件

 

前言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4

4底材 …………………………………………………………………………………………5

5油漆(施工)………………………………………………………………………………5

6技术要求……………………………………………………………………………………5

7试验方法 ……………………………………………………………………………………8

8检验 …………………………………………………………………………………………11

9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3

10变更要求 …………………………………………………………………………………13

 

前言

本标准以产品标准为前提,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满足市场需求和产品性能的实际情况下制定的。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瑞阳科技所有的塑料喷漆件的技术要求。

用于塑料件的喷漆,例如:

按键、面板等装饰和防护目的。

本企业标准由范围、引用标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产品出厂验收等部分组成。

本条例是企业的法规性文件。

本条例由重庆瑞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条例由重庆瑞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编制。

本条例主要起草人:

陈琦、卿仕军

本条例于2014年10月10日首次发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有塑料底材,应用不同表面涂装(喷漆、丝印、移印、镭雕)零件的(以下简称喷涂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喷涂件,它是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使用、质量检验和制定各种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如遇客户针对某喷涂件有特殊要求与本规范冲突或相异时,请以客户具体要求为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4618-2006色漆和清漆.术语和定义

GB5206.1色漆和清漆词汇第一部分通用术语

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百格测试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T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GB-T_27630-2011_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GB/T1734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

GB1345.2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6739-2006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TL226大众汽车内部配件材料施漆技术要求

WSS-M2P188-A01福特汽车内部塑料基材喷漆性能

GM4350M通用汽车零部件涂层性能要求

GY-TY-23-2013长安汽车零部件油漆涂层技术规范

PV3952塑料内饰件耐划伤测试

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

FLTMBI104-01涂漆件和面板的水浸试验方法

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

PV2005汽车零件耐气候交变实验

DIN50017气候及其技术应用凝露人工气候试验箱

PV1303非金属材料有关汽车客舱构件的光照试验

3术语和定义

3.1

色漆

含有颜料的一类涂料,涂于底材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不透明漆膜。

3.2

清漆

不含着色物质的一类涂料,涂于底材时,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透明漆膜。

3.3

中间涂层

介于底涂层与面涂层之间的漆层。

3.4

漆膜

涂于底材上的一道或多道涂层形成的连续膜。

3.5

烘干

用加热的方法使涂层自然干燥的过程。

3.6

底材substrate

涂料涂敷或即将涂敷的表面。

3.7

涂层coating

将涂料单次或多次涂敷至底材后形成的连续层。

3.8

漆膜厚度wetfilmthickness

漆膜表面与底材表面间的距离。

3.9

湿漆膜厚度

涂料涂敷后立即测量得到的刚涂好的湿涂层的厚度。

3.10

干漆膜厚度dryfilmthickness

涂料硬化后存留在表面上的涂层的厚度。

4底材

4.1客户无指定底材时,底材须为瑞阳公司认可的塑料材料库中选取;

4.2客户有指定底材时,需按其要求执行且需符合客户对底材的相关技术要求;

4.3喷涂施工前,底材必须进行:

如洗涤、去脱模剂、表面活化(如用火功燎过)及其它表面得理(如磷酸锌化)等方式的预处理。

5油漆(施工)

5.1如客户无指定油漆时,必须使用通过瑞阳公司指定或认可的油漆;

5.2如客户有指定或认可的油漆,需按其要求执行;

5.3涂装过程中允许底漆和面漆喷涂,但其最大修理喷漆次数需小于或等于2次,最大烘烤次数需小于或等于3次。

6技术要求

6.1外观

喷漆件外观接收标准见附件《喷漆外观判定标准》。

6.2尺寸

经喷涂后的零件尺寸需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图纸的相关规定。

6.3颜色、光泽

喷漆表面的颜色和光泽必须与样品或色板一致。

色调和光泽按规定应符合由客户相关部门发放的色板或经相关部门同意的标准样品(极限样品)。

与色板或标准样件的色差:

ΔE≤1.2。

6.4漆膜厚度

6.4.1彩装饰性油漆的单层(只有面漆)漆膜厚度为:

(30-60)μm;

6.4.2彩装饰性油漆的多层(底漆+面漆)漆膜厚度为:

Ø底漆层膜厚:

(5-15)μm

Ø色漆层膜厚:

(20-40)μm

Ø清漆层膜厚:

≥37.5μm;

6.4.3软质或手感类油漆的漆膜厚度为:

(35-90)μm。

6.5漆膜附着力

涂层按《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百格测试》或《ISO2409-2007涂料-涂层网格切割试验》进行划格测,其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或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达到“0”级或“1”级标准。

6.6漆膜硬度

涂层按《GBT6739-2006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或ISO15184《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进行测试,需达到H级或HB级铅笔不能切入漆膜、不能擦伤漆膜。

(奇瑞公司要求)。

6.7耐刮伤性

喷漆件按《PV3952塑料内饰件耐划伤测试》相关条款进行,划格试验法:

试样D=1mm。

划痕间距2mm.负载20N.试验后涂层不得有撕裂露底。

6.8抗耐磨性能

6.8.1按《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使用耐摩擦度测定器进行100次行程,干(棉)擦布性能测试,涂漆表面与供货状态比较,没有肉眼可见的变化,如漆层结构的变化或者伤害了色调的摩擦痕迹。

按DINEN20105-A03的色牢度评分数为4。

6.8.2按《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使用耐摩擦度测定器进行100次行程,(水)湿(棉)擦布性能测试,涂漆表面与供货状态比较,没有肉眼可见的变化,如漆层结构的变化或者伤害了色调的摩擦痕迹。

按DINEN20105-A03的色牢度评分数为4。

6.9抗水性

按《FLTMBI104-01_涂漆件和面板的水浸试验方法》相关条款进行,喷涂层没有水泡,软化、发浑,颜色变化超过ISO105-A02/AATC程序1等级4或涂装件从水中移出30分钟后用3.6.1胶纸测试失去附着力,没有水泡、软化。

耐水测试的喷涂件从水中取出24小时后水泡和软化将完全复原。

(福特公司要求)

6.10耐汽油性

按照GB/T1734中8.2规定的方法进行,汽油用93#汽油。

试验后漆膜外观无变化。

(长安公司要求)

6.11抗清洁剂和人造湿气的稳定性

6.11.1耐滴剂性

借用一根管子,将0.1ml的滴剂涂抹在涂漆层表面上,持续10min之后,在循环空气中干燥30min,要求涂层表面色调,光泽度和涂层结构都没有变化。

6.11.2耐洗涤剂磨损性

涂层按《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使用耐摩擦度测定器将洗涤剂浸透的棉擦布在涂层表面,进行10次行程性能测试后,要求涂层表面色调,光泽度和涂层结构都没有变化。

按DINEN20105-A03的色牢度评分数为4。

6.12耐低温冲击

按《BO151-01》相关条款在-30℃±2℃低温环境中冲击4h后,无泛白,无裂痕或破裂现象。

将样品返回到23℃±2℃缩痕充分复原,无附着力失效。

(福特公司要求)

6.13热老化

喷涂件放置于(90±2)℃的循环空气箱中,搁置240h后,喷涂件无外观变化,同时附着力也符合要求。

6.14耐气候交变性

喷涂件按《PV2005汽车零件耐气候交变实验》中相关条款进行40个循环后,要求无肉眼可见的改变,同时附着力也符合要求。

6.15耐候性-耐恒温冷凝水性

喷涂件按《DIN50017气候及其技术应用凝露人工气候试验箱》中KK相关条款进行240h,之后30min,没有鼓泡,m0g0按DIN53209标准,同时附着力也符合要求。

(大众公司要求)

6.16耐候性-耐光照性

喷涂件按《PV1303非金属材料有关汽车客舱构件的光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周期数为3(按安装位置选取),试验后DINEN20105-A02标准灰色尺寸的颜色牢度分数为4,无其它光学上可见的缺陷,例如色调变化或裂纹都不允许,另还需满足附着力的要求。

6.17阻燃性

喷涂件按GB8410-2006进行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试验,其燃烧速度小于100mm/min。

6.18限用物质含量

喷涂件的禁限用物质含量须符合《GBT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的要求:

铅、汞、六价格、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笨醚(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零部件每一均质材料总质量的0.1%,镉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零部件每一均质材料总质量的0.01%。

6.19VOC有机挥发物含量

喷漆件按《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进行测试的果需符合《GB-T_27630-2011_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

7实验方法

预处理:

测试样品或样板在测试前必须先放置在老化条件18℃-28℃至少72小时或60℃±2℃至少48小时。

7.1外观

涂层外观项目检测时以目测和触感并借助钢板尺进行检测,目测时在自然散射光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明光源下目测,并模拟最终使用条件下进行,检测过程中不使用放大镜,所检验表面和人眼呈45°角,其外观质量符合6.1的要求。

7.2尺寸

使用游标卡尺等量具检测喷涂件尺寸,需符合相关产品图纸的要求。

7.3颜色、光泽

目测或使用色差仪与色板或标准样件进行色差对比测试(三点以上的平均值):

无较明显色差,其ΔE≤1.2;

目测(7.1的方法)或使用光泽仪对喷涂件的光泽度进行检测,需符合顾客的相关技术要求。

7.4漆膜厚度

按《GB1345.2漆膜厚度测定法》规定的方法,采用测厚仪测量零件不同部位的涂层厚度,测量点不得少于3处,漆膜厚度需达到6.3的要求。

7.5漆膜附着力

涂层按《GB-T9286-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百格测试》或《ISO2409-2007涂料-涂层网格切割试验》进行划格测,百格刀的间距为1mm,胶带为3M的898号。

其切割边缘完全平滑无一格脱落或在切口交叉处有少许涂层脱落但交叉切割面积受影响不能明显大于5%,达到“0”级或“1”级标。

7.6漆膜硬度

漆膜硬度按《GBT6739-2006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需达到H级铅笔不能切入漆膜、不能擦伤漆膜。

7.7耐刮伤性

喷漆件按《PV3952塑料内饰件耐划伤测试》相关条款进行,划格试验法:

试样D=1mm。

划痕间距2mm.负载20N.试验后涂层不得有撕裂露底。

7.8抗耐磨性能

7.8.1按《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使用耐摩擦度测定器进行100次行程,干(棉)擦布性能测试,涂漆表面与供货状态比较,没有肉眼可见的变化,如漆层结构的变化或者伤害了色调的摩擦痕迹。

按DINEN20105-A03的色牢度评分数为4。

7.8.2按《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使用耐摩擦度测定器进行100次行程,(水)湿(棉)擦布性能测试,涂漆表面与供货状态比较,没有肉眼可见的变化,如漆层结构的变化或者伤害了色调的摩擦痕迹。

按DINEN20105-A03的色牢度评分数为4。

7.9抗水性

按《FLTMBI104-01_涂漆件和面板的水浸试验方法》相关条款进行,喷涂层没有水泡,软化、发浑,颜色变化超过ISO105-A02/AATC程序1等级4或涂装件从水中移出30分钟后用3.6.1胶纸测试失去附着力,没有水泡、软化。

耐水测试的喷涂件从水中取出24小时后水泡和软化将完全复原。

7.10耐汽油性

按照GB/T1734中8.2规定的乙法进行,汽油用93#汽油。

试验后漆膜外观无变化。

(长安公司要求)

7.11抗清洁剂和人造湿气的稳定性

试验介质

含水表面活性剂溶液,带有0.5Vol。

-%的表面活性剂,例如“Pril”(布雷尔)

含氨和酒精的洗涤剂,例如“阿耶克斯窗玻璃洗涤剂”未稀释的

洗涤用汽油(沸腾范围Ⅱ,按DIN51631,80℃-100℃)

试验介质“人工汗水”:

溶液A:

0.750.5Vol。

-%酸酸[附加物:

7.5ml100%的醋酸,补充1升蒸馏水]

溶液B:

含水的氨溶液,也就是0.036重量5%和0.5重量%的NaCl[附加物:

1Gnh3-溶液(25%)和补充蒸馏水690.72g(实际上:

690g)给NaCl3.47g]

7.11.1耐滴剂性:

借用一根管子,将0.1ml的滴剂涂抹在涂漆层表面上,持续10min之后,在循环空气中干燥30min,要求涂层表面色调,光泽度和涂层结构都没有变化。

7.11.2耐洗涤剂磨损性:

涂层按《PV3906非金属平面耐磨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使用耐摩擦度测定器将洗涤剂浸透的棉擦布在涂层表面,进行10次行程性能测试后,要求涂层表面色调,光泽度和涂层结构都没有变化。

按DINEN20105-A03的色牢度评分数为4。

7.12耐低温冲击

按《BO151-01》相关条款在-30℃±2℃低温环境中冲击后,无泛白,无裂痕或破裂现象。

将样品返回到23℃±2℃缩痕充分复原,无附着力失效。

(福特公司要求)

7.13热老化

喷涂件放置于(90±2)℃的循环空气箱中,搁置240h后,喷涂件无外观变化,同时附着力也符合要求。

7.14耐气候交变性

喷涂件按《PV2005汽车零件耐气候交变实验》中相关条款进行40个循环后,要求无肉眼可见的改变,同时附着力也符合要求。

7.15耐候性-耐恒温冷凝水性

喷涂件按《DIN50017气候及其技术应用凝露人工气候试验箱》中KK相关条款进行240h,之后30min,没有鼓泡,m0g0按DIN53209标准,同时附着力也符合要求。

(大众公司要求)

7.16耐候性-耐光照性

喷涂件按《PV1303非金属材料有关汽车客舱构件的光照试验》相关条款进行,周期数为3(按安装位置选取),试验后DINEN20105-A02标准灰色尺寸的颜色牢度分数为4,无其它光学上可见的缺陷,例如色调变化或裂纹都不允许,另还需满足附着力的要求。

7.17阻燃性

喷涂件按GB8410-2006进行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试验,其燃烧速度小于100mm/min;

7.18限用物质含量

喷涂件的禁限用物质含量须符合《GBT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的要求:

铅、汞、六价格、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笨醚(PBDEs)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零部件每一均质材料总质量的0.1%,镉的质量百分数不得超过零部件每一均质材料总质量的0.01%。

7.19VOC有机挥发物含量

喷漆件按《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进行测试的果需符合《GB-T_27630-2011_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相关要求。

8检验

8.1  检验环境

选用的检验场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8.1.1 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不应有明显影响检验作业的热气、湿气、烟尘。

 

8.1.2检验场地长度和宽度至少应超出被检产品3m,地面和墙壁均为白色,且不应反光眩目。

8.1.3 采用日光灯照明。

日光灯的映像,在垂直涂面呈上下方向,在水平涂面呈左右方向。

 

8.2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辨色力正常,视力在0.8以上(含校正后)。

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得到授权。

8.3  检验仪器及量检具

8.3.1检验仪器:

漆膜测厚仪

8.3.2  量检具:

钢板尺、中华牌高级绘图铅笔(H、HB、B三种规格),单面刀片或百格刀、3m牌胶带等。

8.3.3所有仪器及量检具应符合计量检定要求,并在有效的检定周期内。

8.4检验类型

试样的检验分为供方的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瑞阳公司的进货检验。

8.5出厂检验

试样应按批次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全部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6型式检验

8.6.1型式检验每一年进行一次。

8.6.2型式检验时应从本评定同期内生产的并经质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取样,随机在3批次的产品中取样,取样基数不少于取样数的3倍。

8.6.3型式检验中,若样品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8.6.4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产整顿并停止供货,待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供货。

8.6.5型式检验应在公认的第三方国家级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或在本公司认可的具有检验能力和手段的检验机构进行(此时应有瑞阳公司人员参加监督)。

8.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或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出厂检验与定期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改进后或本公司提出要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客户(汽车厂)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7进货检验

以下列出瑞阳公司喷涂件的一般进货检验项目,其它未尽项目,应与顾客的特殊要求为准。

8.7.1每批样件进货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备注

1

外观

见附件《喷漆外观判定标准》

2

色差

目测或使用色差仪与色板或标准样件进行色差对比测试(三点以上的平均值):

无较明显色差,其ΔE≤1.2

3

光泽

符合顾客要求

4

附着力

划格法达到“0”级或“1”级标准

5

漆膜硬度

H或HB级铅笔不能切入漆膜、不能擦伤漆膜

6

漆膜厚度

使用测厚仪,检测漆膜厚度需符合6.4的要求。

7

高温放置

喷涂件(底材为PC或PC/ABS)放置于90℃±2℃的试验箱中4小时后,附着力仍需符合要求

一、ABS底材的喷涂件可置于80℃±2℃中;

二、如客户有特殊温度要求时以客户要求为准;

8

包装、标志

喷涂件的包装对产品应有效防护,产品装箱后应避免产品间相互摩擦、碰撞等不良现象;包装应在明显处,清晰的标注:

零件名称、件号、类别等产品基本信息

8.7.2进货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不合格。

8.7.3进货检验不合格的样件,应严禁入库、使用。

8.8出厂、进货检验项目

除非客户另有规定,否则按以下列出项目作为瑞阳公司塑料件的一般检验项目,其它未尽要求,应与顾客的特殊要求为准。

9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1包装箱标志

包装(箱)上应在处注位置,标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或厂标;

b)产品名称、规格、件号;

c)总质量和数量;

d)出厂日期。

9.2包装

喷涂件的包装必须以不损坏喷涂件外观质量、结构尺寸、装配质量为前提,保证包装材料的低成本,包装方法的简单化,包装效果的有效性;

9.3运输

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应文明装卸,禁止摔打及剧烈碰撞,防雨、防潮,并应符合有关

运输规定。

9.4贮存

零部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有害、腐蚀气体;无酸、碱等化学物品的库房内,并

堆码整齐。

9.5产品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6757-86的规定。

10变更要求

满足本标准的产品若发生性能、配方的改变,供方须提前书面向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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