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 双体系 第一卷 制度培训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知识读本 含图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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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知识读本
前言
建筑施工人员是我国工程建设的主力军,建筑行业又是高危作业,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全面、深入的生产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他们了解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具备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为了使建筑施工人员更好地综合了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施工现场的一些必备知识,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知识读本》。
该书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卫生防疫、现场急救、消防知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介绍,以便使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熟知一些基本常识。
该书既可作为建筑施工人员的业余学习读物,也可作为建筑工地职工夜校的学习教材。
由于编制时间仓促,错误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欢迎广大建筑业同仁在阅读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补充和修正。
致广大建筑工人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建筑工人朋友们:
你们进青务工,想找一份满意的、稳定的工作并按时得到劳动报酬,这是你们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真诚地提醒你们切记以下三点:
出来打工不容易身体安全是第一
建筑业是高危行业,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建筑业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人,要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切记以下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接电动电和维修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打工别忘先维权签好合同是关键
来到青岛这座美丽的城市,有些建筑工人可能无亲无友,人生地不熟,首先应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电视、报纸、媒体等渠道,了解有关务工信息及与务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一定要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正规劳动力市场,不要到街头的一些黑中介寻找工作,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你们想从事建筑业,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不要选择无资质的施工企业特别是私人包工头,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可能将难以得到保护。
一旦你选择了满意的单位,应当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条款,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要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及支付时间等。
劳动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务工人员本人签字,企业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企业及务工人员本人各持一份。
在平日工作中,应注意搜集和保留有关证据,当你与施工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时,可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持相关证据,依法到工程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拖欠工资须准备和提交以下资料:
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认可的拖欠工资数额的有效证明(现场工程量或经济签证);提供劳务的有关信息(工种、作业量、起止日期);提供劳务的工程信息(工程所在地、工程名称、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单位及项目经理名称信息等)。
施工现场设有“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示栏,并注有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当你的工资被拖欠或其他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要有理有据,及时拨打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不得采取聚集、围堵、冲击等过激行为,否则,可能触犯法律。
工作岗位要长久基本准则记心头
作为建筑业一个合格的施工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基本安全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操作技能,还应具有职业道德,遵守从业的基本准则。
1、遵纪守法。
不聚众上访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不妨害公共安全,不打架斗殴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遵守社会公德。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吐乱扔、不赤膊上街、不酗酒吸毒、不说脏话粗话。
3、遵守职业道德。
文明施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企业形象。
4、提高职业技能。
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
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工人,应经过技能培训、鉴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广大来青务工朋友们,我们欢迎你们到建筑领域务工,为青岛市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安全生产法规常识
施工安全基本常识
施工危险作业安全常识
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机械设备安全常识
临时用电安全常识
脚手架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急救常识
卫生防疫常识
劳动用工常识
主要工种安全常识
模板工作业安全常识
混凝土工作业安全常识
装卸搬运工安全作业常识
油漆工、防水工作业安全常识
钢筋工作业安全常识
瓦工、抹灰工作业安全常识
架子工作业安全常识
电、气焊工作业安全常识
附录
常用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安全生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一节施工现场劳务工人的基本权利
一、劳动者有佩带使用防护用品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劳动者的批评检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从业人员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四、从业人员有遵守安全规定和报告隐患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五、劳动者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节施工现场劳务工人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一、遵守规章的义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二、持证上岗的义务
特种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四、认真参加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作业人员应当认真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及技术交底,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施工安全基本常识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施工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施工安全生产纪律,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达到安全生产。
第一节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一、安全的概念
1.安全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且尽善尽美。
2.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进行保护,同时还要保护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生产进行。
3.事故
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二、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在新时期,预防为主就是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三、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与生产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是一个整体。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尽一切可能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和条件,积极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使作业人员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2)安全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着生产活动进行,不仅要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还要促进生产的发展,离开生产,安全工作就毫无实际意义。
四、工人上岗的基本要求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必须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企业职工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五、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部和作业班组三级教育。
1.施工企业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工程项目部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作业班组
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六、杜绝“三违”现象
1.违章指挥
企业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指挥职工冒险蛮干,思想上存有侥幸心理,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对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劳动保护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人员工作不扎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等。
2.违章作业
违章操作,无章可循。
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的把其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拿来照搬照抄,其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差。
3.违反劳动纪律
在班时脱岗和窜岗,班前酗酒、熬夜,上班时体力不支;职工碰到过节、农村大忙和婚丧喜事,在班期间精力不集中;闲杂人员进人施工区。
七、四不伤害
四不伤害就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
自己不违章,只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
要做到不被别人伤害,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制止他人违章。
制止他人违章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他人。
第二节建筑施工的特点
(1)建筑施工最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根本个点。
建筑产品是固定的,体积大,生产周期长。
一座厂房、一栋楼房、一座烟囱或一件设备,一经施工完毕就固定不动了。
(2)流动性大是建筑施工的又一个特点。
一座厂房、一栋楼房完成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新的项目。
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个地区,也可能在另一个地区,那么施工队伍就要相应地在不同的地区间流动。
(3)露天高处作业多,在空旷的地方盖房子,没有遮阳棚、也没有避风的墙,工人常年在室外操作。
一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到工程、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70%。
(4)手工操作,繁重的劳动,体力消耗大。
建筑业是我国发展最早的行业,可是几千年来,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从事着最繁重的体力劳动。
(5)建筑产品的多样性,施工过程变化大,规律性差。
每幢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相同。
(6)近年来,建设任务正由以工业建筑为主向以民用建筑为主转变,建筑物由低层向高层发展,施工现场由较为广阔的场地向狭窄的场地变化。
建筑施工复杂又变幻不定,由于以上各种因素,因此不安全因素多。
特别是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
再加上流动分散,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马虎凑合,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侥幸心理,伤亡事故必然频繁发生。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凡2m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能开动使用。
(5)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6)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7)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第四节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是建筑活动的场所,也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和形象。
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达到安全生产。
施工现场应当实现围挡、大门、标牌装饰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
现场应做到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垃圾不遗撒,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增添光彩。
二、施工现场环境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
要做到施工完一层清理一层,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拉走。
现场内各种管道都应做好保护,防止碾轧,接头处要牢靠,防止跑、冒、滴、漏。
施工中的污水应用管道或沟槽流人沉淀池集中处理,不得任意向现场排放或流到场外及河流。
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
砂石材料成方,周转材料、工具一头见齐,钢筋要分规格存放,不得侵占现场道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施工。
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外。
乙炔瓶禁止倒放,防止丙酮外溢发生危险。
工地临时宿舍应做到被褥叠放整齐,个人用具按次序摆放,衣服勤洗勤换,污水不乱泼乱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室外环境整洁,保证睡眠和休息。
三、饮食卫生
工地食堂应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
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并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食品的制作及洗涤工作。
炊管人员无健康证的不准上岗。
饭前洗手,不吃不干净的食品,不喝生水,保证身体健康。
四、施工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办理动火证,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后,方可操作。
动火证只限于当天本人在规定地点使用。
每日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无隐患,电闸已拉下,门已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料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高处焊接下方设专人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在易燃、日爆物周围,严禁吸烟。
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用沙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不要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施工现场放置消防器材处,应设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需垫高放置,周围3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
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警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施工危险作业安全常识
施工现场是事故的多发地,现场有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更是容易发生事故,因此工人对危险作业必须有一定的了解,掌握这些施工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
第一节土方工程安全常识
一、土方工程及基坑支护作业的概念
(1)土方作业是基础施工的重要内容,是指通过人工或机械施工挖出基坑或基槽及土方回填的过程。
(2)基坑支护作业:
是指基础工程施工常因受场地的限制不能放坡而采用护壁桩、地下连续墙、设置土层锚杆、大型工字钢支撑基础边坡等保护措施。
(3)深基坑作业:
一般是指开挖深度大于5m及其以上或地质情况较复杂其深度不是5m的工程。
(4)土方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的典型事故是土方坍塌,基坑支护边坡失稳坍塌,以及深基坑周边防护不严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土方坍塌事故的预防
(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侵人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
(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层层分挖,严禁掏(超)挖”的原则。
(4)坑(槽)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爬梯。
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槽)沟深度超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6)土方深度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8)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槽)沟边l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三、预防深基坑、基坑支护边坡失稳坍塌的安全常识
(1)深基坑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深基坑施工前,必须掌握场地的工程环境,如了解建筑地块及其附近的地下管线、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等。
(3)雨期深基坑施工中,必须注意排除地面雨水,防止倒流入基坑,同时注意雨水的渗入,土体强度降低,土压力加大造成基坑边坡坍塌事故。
(4)基坑内必须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5)严禁在边坡或基坑四周超载堆积材料、设备以及在高边坡危险地带搭建工棚。
(6)施工道路与基坑边的距离应满足要求,以免对坑壁产生扰动。
(7)深基坑四周必须设置两道1.2m高的防护围栏,防护围栏应牢固可靠,底部一道应设置踢脚板,以防落物伤人。
(8)深基坑作业时,必须合理设置上下行人扶梯或其他形式通道,扶梯结构牢固,确保人员上下方便。
(9)基坑内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线路架设符合施工用电规范要求。
(10)基坑作业时,土质较差且施工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宜采用钢丝网、水泥或其他材料进行护坡。
第二节人工挖孔桩作业安全常识
一、人工挖孔桩作业的概念
(1)人工挖孔桩是指采用人工挖成井孔,然后往孔内浇灌混凝土成桩载重,主要用于高层建筑和重型构筑物,一般孔径在l.2~3m,孔深在5~30m。
(2)人工挖孔桩工程容易造成的事故:
1)高处坠落--作业人员从作业面坠落井孔内。
2)窒息和中毒--孔内缺氧、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重大害。
3)坍塌--挖孔过程出现流砂、孔壁坍塌。
4)物体打击--处于作业面以上的物体坠落砸到身体的某个部位。
二、人工挖孔桩作业安全常识
(1)严格施工队伍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
(2)施工现场必须备有氧气瓶、气体检测仪器。
(3)施工人员下孔前,先向孔内送风,并检测确认无误,才允许下孔作业。
(4)施工所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孔下施工照明必须使用24V以下安全电压。
(5)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必须挖一节,打一节,不准漏打。
(6)孔下人员作业时,孔上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准擅离职守,保持上下通话联系。
(7)发现情况异常,如地下水、黑土层和有害气味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准冒险作业。
(8)每个桩孔口必须备有孔口盖,完工或下班时必须将孔盖盖好。
(9)作业人员不得乘吊桶上下,必须另配钢丝绳及滑轮,并设有断绳保护装置。
(10)挖孔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穿长筒绝缘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井下设置安全绳。
(11)井口周边必须设置不少于周边3/4的围栏,护栏高度不低于80cm,护栏外挂密目网。
(12)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不准在孔内吸烟,不准带火源下孔。
(13)井孔挖出的土方必须及时运走,孔口周围lm内禁止堆放泥土、杂物,堆土应在孔井边1.5m以外。
(14)井下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