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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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部门职责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3)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5)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9)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10)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11)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12)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管理信息系统。
(13)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发布。
(14)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15)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设置办公机构14个:
办公室、公积金管理科、信贷科、结算科、综合审批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风险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审计科、档案科、客户服务科、中心营业部、桥西营业部,及15个区县营业部、管理部和察北、塞北两个办事处等直属机构。
二、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一)总体绩效目标
1、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归集计划包括:
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归集总额及归集的措施等。
使用计划包括:
公积金提取额、发放贷款额、购买国债额、风险准备金提取额及使用办法等。
编制的计划应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然后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具体落实。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要真实、及时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准确掌握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数额和变动状况,并和受托银行定期对账。
对已办理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发放有效凭证。
3、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中心要真实、全面、准确、及时地建立公积金的总帐与职工公积金明细账,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公积金资金管理的过程进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是缴存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或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提取余额多少、贷款额度多少等问题,都需要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职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到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手续。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
在保值方面,为了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防止公积金出现风险和贬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方面发展个人购房消费贷款,一方面按规定对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保值增值。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投资,并用部分增值收益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
在归还方面,一方面当缴存职工符合提取部分余额条件时,管理中心应当将部分资金归还给职工;另一方面当缴存职工符合提取账户内所有金额条件时,管理中心应当将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本金加上利息一同归还缴存职工。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中,应当反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数和缴存职工数、归集总额、提取总额、发放贷款总额、贷款户数、保值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等方面的情况。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凡是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管理中心承办的其他事项,管理中心都要承办。
(二)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与管理
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力争应缴尽缴,及时规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管理,按规定准确为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计息。
计划2017年全年归集公积金33亿元,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93%。
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缴存单位符合条件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将贷款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合理使用风险准备金。
计划2017年全年发放贷款25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达到85%。
在国家政策规定内,合法合规地最大限度提升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水平,能够按时足额向市财政缴存增值收益。
计划2017年实现公积金增值收益1.1亿元。
2、住房公积金事务管理
确保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正常开展,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基础设施运转良好,自身建设、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98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与管理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管理;审核办理缴存单位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和增值收益的解缴。
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力争应缴尽缴,及时规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管理,按规定准确为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计息。
落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符合条件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需求,将贷款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合理使用风险准备金。
在国家政策规定内,最大限度提升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水平,按时足额向市财政缴存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管理
依据国务院《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管理,对缴存单位足额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开展监督检查。
公积金归集额
≥29
≥28
≥27
<27
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增长率
≥3%
≥2%
≥1%
<1%
公积金提取率
≥55%
≥53%
≥51%
<51%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与管理
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向缴存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个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科学合理控制贷款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准备金制度。
个贷逾期率
≤0.04%
≤0.05%
≤0.06
>0.06%
公积金个贷率
≥82%
≥80%
≥78%
<78%
贷款发放额
≥20
≥19
≥18
<18
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科学调配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手段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水平,按时足额向市财政上缴增值收益。
增值收益率
≥1%
≥0.9%
≥0.8%
<0.8%
风险准备金率
≥1%
≥0.9%
≥0.8%
<0.8%
增值收益额
≥1
≥0.9
≥0.8
<0.8
二、住房公积金综合事务管理
2678.90
公积金业务宣传与信息化建设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办公及业务用房基建及维护;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机关党建等。
保障单位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住房公积金综合事务管理
2678.90
公积金业务宣传、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与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设备购置、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机关党建等。
保障单位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5420.3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支出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4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1.41万元,项目支出2678.9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总体减少2687.57万元。
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07.57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调入人员2名;正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311.13万元,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定额标准增加,原因二是特殊因素项目增加271.77万元;专项公用经费减少2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宣传费和中型客车运行费减少;专项项目经费减少3176.45万元,原因是2017年无办公房屋购建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单位职工人数及定额标准,基础定额项目(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预算合计247.63万元,按规定比例计提项目预算合计59.79万元,特殊因素项目预算合计271.77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67.08万元(含19辆小轿车及1辆电动中巴车),公务接待费3.9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38万元。
比上年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和车辆定额标准的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498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151.11
151.11
151.11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计
151.11
151.11
151.11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辆
19
2.16
41.04
41.04
41.04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保险服务
C1504
辆
19
0.55
10.45
10.45
10.45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扫描仪
A020*******
套
1
15.00
15.00
15.00
15.0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空调机
A020*******
个
1
6.50
6.50
6.50
6.5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台
25
0.35
8.75
8.75
8.75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打印设备
A02010601
台
15
0.12
1.80
1.80
1.8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打印设备
A02010601
台
5
0.80
4.00
4.00
4.0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打印设备
A02010601
台
3
0.70
2.10
2.10
2.1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个
2
4.80
9.60
9.60
9.6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显示设备
A02010604
台
10
0.85
8.50
8.50
8.5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生活用电器
A020618
套
4
3.00
12.00
12.00
12.0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家具用具
A06
套
2
7.00
14.00
14.00
14.0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家具用具
A06
套
1
6.37
6.37
6.37
6.37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
个
1
1.00
1.00
1.00
1.00
日常公用经费
579.19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B060102
套
1
10.00
10.00
10.00
10.00
七、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到2016年末资产合计17591.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140.33万元,占比69%。
2017年拟购置电脑、打印机、家具电器、监控设备、档案配套设备等99.62万元。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①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②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⑤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因此表七、表八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