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 六 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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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教案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教学目标:

明确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培养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职业法律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与爱情观。

教学重点、难点:

1、正确理解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使学生自觉地用法律和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

2、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与爱情观。

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职业生活与人们的职业行为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和竞争性,这就需要人们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人才。

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

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职业道德不仅指一种行为要求,而且还包括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维护的是社会秩序或职业秩序。

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的特殊形式。

职业道德的出现,与社会分工的发展相联系。

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反映着道德调解的特殊方向,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活动的特点,是一般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重要补充。

职业道德是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形成的,但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必然受阶级道德的制约。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职业道德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形成了新型的职业道德。

各行各业共同遵循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原则,成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除了具体内涵、调控手段等方面的差别外,职业道德体现的是从事一定职业活动的人们的自律意识,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更多地体现为社会对一定职业活动的他律要求。

案例:

马班邮路上的忠诚使者

王顺友——二十年如一日跋涉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群山深处的一名普通的乡邮递员、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位于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结合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幅员1.32万平方公里,人口12万多,县内相对海拔高差4000米。

29个乡镇中,除县城外都不通座机电话,多数乡镇不通公路。

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绵延着总长3500多公里的15条依靠骡马驮运邮包的小道--马班邮路,这些马班邮路就是木里县的“信息生命线”。

在这15条邮路上,常年跋涉着王顺友和他的同事们。

“当我把信、包裹送到老百姓手里,把文件、报纸送到乡政府时,看到他们高兴的笑容,我就觉得自己很值得。

”王顺友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

“不过,这个工作真的很苦啊!

”王顺友感叹道。

王顺友的行为表现了什么样的职业道德特征及要求?

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

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

一个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在工作,这是物质生活的需要,也是精神生活的需要。

有了工作才有生活来源,但工作并不仅仅是为了简单的物质需要,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实现自我、超越自我。

一个人正是因为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需要,才使自己更加珍爱自己选择的职业。

一个人,只有深深地热爱一项工作,他才有可能全身心地投入,才能甘愿为这项工作而献身。

一个人,在职业活动中能够受命于国家和人民并引以为自豪,就具有了强烈而深刻的职业自豪感,以自己的职业为光荣、为幸福。

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之情,要通过不断加深对工作性质的认识,不断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地去感知其意义与乐趣所在,而在自身思考和实践的基础上去建立。

而“热爱”之情一经建立,还要不断有意识地培养它、增强它,使自己逐渐达到为人民利益贡献的最高道德境界。

(二)诚实守信

(三)办事公道

(四)服务群众

(五)奉献社会

三、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

(一)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

(二)坚持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的基本原则

(三)明确职业生活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四)依法处理职业生活中的纠纷

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

(1)申诉。

(2)控告。

(3)仲裁。

(4)诉讼。

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1、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2、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职业道德素质培养

1、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

当代大学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尤其是行将毕业的大学生对未来的思考和认识更是色彩斑斓,职业理想是诸多思考和认识中的热门话题。

但是当代大学生应该树立什么样的职业理想,如何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是每一位在校大学生在大学生活及人生道路上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每一个大学生,自孩童时就开始憧憬未来,理想伴随着自身的每一成长阶段。

即将走入社会的年轻人,对未来工作和工种的向往,包括对未来职业达到什么水平以及何种程度的向往,都是青年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反映。

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职业理想的客观依据,个人自身所具备的各种条件是职业理想的重要基础。

家庭因素、教育因素、社会条件、自身素质等等,也是大学生职业理想形成的不可忽视的条件。

社会需求是大学生职业理想实现的基础和必须面对的现实。

因此,一种职业理想的形成应立足于现实,面向未来,切忌不切实际,好高骛远。

应根据社会的需要、经济发展的态势,以及自身各方面的状况,包括生理和心理等条件,了解社会,分析自我,实现理想。

2、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第一,,培养职业道德情感。

职业道德情感,是从业者个人对从事的职业活动内心所持的态度。

它是受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制约着的。

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培养职业道德情感,就要以对人民无限热爱之情,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以为人民多做贡献为荣。

职业道德情感可以引发出职业道德行为的内部动力,获得对事业的高度责任心。

它可以使人对工作兢兢业业,对业务精益求精,力争做出好成绩。

大学生在校期间,就要培养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情感,刻苦学习,向人民交上优秀的答卷。

第二,磨练职业道德意志。

职业道德意志,是从业者个人追求职业道德理想过程的心理控制能力。

它受职业道德理想、信念的制约,也受职业道德情感的影响。

社会主义建设者所要磨练的职业道德意志,就是要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坚定性。

它能够使人在心理上承受得住种种压力和诱惑,而为人民眼务的追求始终不渝。

在目前社会拜金主义沉渣泛起的情况下,就是不为所动,仍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意志坚强的表现。

第四,养成职业道德习惯。

职业道德习惯,就是在实践中把职业道德规范变成自己高度自觉的要求,自觉地溶化到职业行为中。

社会主义建设者,就是要把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变为自己高度自觉的要求,自觉地身体力行,由“社会要求这样做,变成我要这样做”,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成了自己的职业习惯,就真正成为一个职业道德高尚的人。

大学生职业法律素质培养

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是基础。

高校教育教学是大学生接受系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

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法律素质的培养,除了靠健全的法律、实行依法治国外,还要从学校内外,课堂内外着手,要从理论与实践上着手。

1、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知识是人类实现法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土壤。

大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有利于大学生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完整准确地了解把握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正确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按照法律的要求从事自己的活动,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大学生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也有利于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了解和掌握相关职业法律知识,提高职业法律素质培养。

大学生走向社会,走向自己期望的岗位,从事一定的职业,就要在大学期间相应的了解和把握职业法律规范。

只有这样,才能在参加工作后,了解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怎样做才是本职工作权利范围内的行为。

2、增强职业法律意识、提高职业法律素质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很多职业,据粗略统计全国有1800多个职业。

我国不可能就每个职业都制定一部法律。

大多数职业法律关系都是由民法、合同法、劳动法、企业法等来调整。

我国只是就一些特殊的职业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公务员法、教师法、律师法、检察官法、法官法、人民警察法、兵役法、医疗事故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要增强职业法律意识、提高职业法律素质就必须认真学习职业法律。

大学生不是把所有的职业法律都学会,而是根据每个大学生现在所学专业和未来想选择的职业来学习相关的职业法律。

首先,要掌握与职业相关的一般法律,主要包括民法、合同法、劳动法。

每一个从业人员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在自己的岗位上都表现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才进一步建立其他法律关系,如行政法律关系。

所以在任何一个部门的从业人员与本部门之间都存在平等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

调整这种关系的是民法。

学习民法是提高职业法律素质的关键环节。

劳动法也是与职业相关的一般法律,劳动法保护的是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权益,调整的是从业者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其次,要学习和了解具体的职业法律。

大学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自己的职业。

当然选择职业也不是大学生自己一相情愿的事情,还要了解各种职业本身的内在要求,把自己的条件与职业本身的内在要求相对照相比较,适合某种职业要求的,才能选择,否则就会空费力气,一事无成。

各种职业本身的内在要求往往都体现在相应的职业法律中。

各种职业法律都规定了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程序、职位聘任、职务任免、职务升降、权利义务、工资待遇、福利保险、申诉控告和法律责任等。

大学生通过学习职业法律能够了解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未来的职业,从而按照确定的职业方向有目的、有计划自我培养,自我实现,做到有的放矢。

再次,抓住职业法律内容的重点。

大学生如果选择了某钟职业方向,就要首先了解和把握相关职业法律内容的重点。

这些重点不仅仅是法律本身的重点,而且也是大学生在选择职业时所关心的重点。

职业法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等往往成为大学生关心的重点问题。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很多大学生希望毕业后从事国家公务员工作,如果在大学期间就了解担任公务员的法律条件和录用程序,毕业后就会按照这些条件和程序去做准备。

大学生只要正常毕业,还要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从事公务员工作: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录用公务员还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所以大学生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迎接各个环节的挑战。

总之,大学生应该加强职业道德素质与职业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自身的职业水平,为未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大学生是社会中有相当文化底蕴的群体,自己的人生应该是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过程。

第二节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机遇总是青睐有准备的头脑,最好的职业并非总是由最佳的人选取得,但总是由准备得最充分的人获得,大学毕业生们要在变革迅猛、竞争激烈的当代社会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转变择业观念,树立有较强适应性的就业观,以此为基础,才能坚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艰苦创业的信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

惟有如此,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时,面对的无论是社会巨变的惊涛骇浪,还是颂古非今、优胜劣汰的急流险滩,都能够搏击自如、游刃有余。

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

其一,我国人口基数大,需要就业的人员多,就业高峰持续时间长。

毕业生数字:

2001-2006年,114万;145万;212万;280万;338万;413万。

估计今后每年增量都在60万左右。

一次就业率连年持续下滑,2001超过80%;2002年-2005年80%;75%;73%;72.6%。

2005年高职高专生就业率62.1%。

高校毕业生待业人数2001-2005年34万;37万人;52万;2004年69万;79万人;2006年还是一个不容乐观的未知数……,预计超过百万大关。

我国2006年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数量达1400万人。

今年是我国高校扩招后的第四个毕业高峰年。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次就业高峰:

继上个世纪70年代末知青返城、90年代国企工人下岗浪潮后,第三次就业高峰预计今年9月达到最高点,而且要蔓延“十一五”头两年。

目前国家公布的失业率只统计了城镇失业情况,并没有包括现在农村的1.5亿富余劳动力。

如果把1.5亿农村富余劳动力算入,我国失业率就要高达20%。

另外目前的失业率统计中也没有包括500万下岗职工,因为下岗职工尽管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但他还是企业的人,没有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以后”下岗“和”失业“完全实现并轨,两部分人就将合并计算,那么我们的失业率的数字就将更高。

据权威统计数据,2006年国家机关公务员报名人数达到创记录的100万人,较去年54万上升近100%。

与此同时,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高达50比1,然而这个比例还只是平均情况,部分职位竞争激烈程度远甚于此,5个最热门职位考生平均超过1000人,“没想到会有一个旅的人和我竞争!

”一位同学戏言。

戏言的背后是大学生对就业的无奈,“公务员考试已成为全国最难的考试,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有利条件分析

1、党中央、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3、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对高层人才的增加4、国家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5、中西部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6、民营企业大量吸纳高校毕业生7、国家对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8、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与改造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联合发布了“200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对今年大学生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

此次被调查的学生专业可以划分为法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历史学、农学、文学、医学和哲学等学科门类。

各学科就业率依次为:

农学 78.38%  管理学 58.02%

工学 55.44%  法学  37.85%

教育学 33.33% 医学  31.01%

此次问卷调查显示,高达52.14%的大学生将“缺乏社会经验”视为最困扰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因素。

另有24.14%的学生表示个人能力不足成为制约成功择业的首要问题,有19.86%的学生认为求职技巧的缺失是求职过程中最为头痛的问题。

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各种能力的要求依次为:

环境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外语能力。

同时用人单位也表明,缺乏工作经验是大学生与其他就业群体相比一个明显的劣势。

其二,就业机制有待完善。

一方面,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存在并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作用,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仍然存在很大策划能够度上的计划安置,人才流动机制还有待完善。

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完善,劳动力要素的配置还未达到完全优化。

其三,就业观念有待更新。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即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扩大就业途径和规模,社会就业率和再就业率不断提高。

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

所谓结构性失业,是指就业的劳动者是职业技能、素质、择业观念与经济结构调整或生产技术转变带来的就业岗位要求难以适应,导致有工作不能干。

所谓摩擦性失业,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不如意,或者为了寻求更高的待遇和更好的发展机会而造成的暂时性失业。

失业类型还包括发展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

我国目前就业难,尤其是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尽管比较突出,但同学们也不必持悲观态度。

从1999年以来,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渐从“精英型”向“大众型”转变,专科学生占大学生人数比例已超过一半。

高职学生的就业定位与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数以百万计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从这个观点出发,可以说,高职教育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就业教育,即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市场上需要的、抢手的、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或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而不是那些基础知识扎实,毕业后仍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培训和再教育之后才能胜任工作的人才。

高职教育应培养“实用型”人才,非“学术型”人才:

要求学生要掌握必须够用的基础知识,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而不是知识面广博,实践能力相对较弱。

另外,高职教育还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干、创新、创业的精神。

这些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色,也是与普通“学术型”教育最重要的区别所在。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实事求是地说,大学生找个工作并不难,难的是找一个理想的工作。

从客观上讲,大学生应该也能够找到一个人尽其才的理想岗位,否则,于情于理于国于家都不利。

    面对第三次就业高峰——重塑就业观是首选。

所谓择业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的需要,主动选择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过程;

 所谓创业则是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实践过程。

对于大学生来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做到以下几点:

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不要一次就业定终身,立足多次就业 国家的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科技的进步,职业发展的细化等这种时代讯猛变迁和发展必要导致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客观动态和不断变化的特点,随之所带来的则是劳动者职业的变换和工作岗位的流动,就是说一个人的职业的生活发展将通过多次职业转换来完成,过去那种一个人在一个岗位干一辈子的情况不再具有普遍意义,立足于多次就业,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将成为现代职业发展的理念。

  “一颗红心,两手准备”,不要把第一次就业看得太重,人的一生要适应环境的变化和要求,只有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技能,才能获得新的岗位。

美国人一生在一个企业工作的人不到20%,而中国人一生在一个企业工作的人有95%以上,改革开放后,人的求知观念发生变化,树立动态的就业观念。

21世纪的特征就是灵活和变化。

那你又应当怎样应对呢?

树立不断适应的就业战略,树立终身向上的思想,有了这两条,你将成为新世纪的宠儿。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大学生也应该树立的正确的创业观,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二是要敢于创业的勇气。

三是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创业,就是开创事业。

事业可大可小。

形成规模,形成气候的事业,固然令人赞叹,但小本经营的事业,亦足嘉勉,因为创业的艰辛是一样的,有人成功,有人失败,适者生存,这就是市场经济。

创业最能体现人生价值和个人能力。

创业不是坐享其成,因循守旧、因人成事,而是个人才智的最大发挥,把人的所有潜能均挖掘出来。

创业有时候需要孤军作战,不被亲朋好友所认可,不被社会一下子就认可。

挫折、焦虑、愤怒、自卑、怀疑……种种感受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什么都得品尝,什么都得体验。

三、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

(一)在艰苦中锻炼是成才的必要条件

干任何一件事都不会一帆风顺,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曲折。

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求职更是如此。

我们说“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不是说,人人都去当老板,人人都要睡地板。

而是要求,每一个大学生都应该具有吃苦精神,尤其在毕业后就业过程中,要有面对现实、迎接困难、不畏曲折的思想准备。

如何找准自己就业的切入口,迈好第一步;如何适应新的环境,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把所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能力,有所作为;如何正确对待就业初期的工作生活条件,渡过难关;等等。

这些困难都需要自己去克服、自己去化解。

要敢于面对现实,客观地认识困难,不被困难所吓倒;要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把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当作自己“第二次”学习深造,磨炼毅力,锻造不畏艰难困苦的优秀品质;要不断总结克服困难的经验和方法,分清轻重缓急,分别分类解决。

(二)社会实践是锻造人才的“熔炉”

成为人才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人才不只是指具有特殊才能的社会精英,普通人同样也能成为人才。

对于大学生来说,在实践中成才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把自己的择业和创业定位于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一个人能否成才,并不取决于个人的一相情愿,关键是必须把个人成才的主观愿望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

我们探讨的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爱情。

爱情作为人类的基本情感之一,千百年来多少人讴歌它、赞美它,又有多少人为它苦恼、为它痛苦,不断探讨其真谛。

如果把它比作美丽的花朵,那它能否经得起风雨的考验?

如果把它比作航行在大海中的一艘小船,你又如何把握住爱的风帆?

美好的爱情可以催人上进,而不幸的爱情,也会使人失意,甚至沉沦。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是人类独有的情感,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

进入青春期的大学生,随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发展和成熟,自然产生了对爱情的向往和关注。

爱情不同于其他的人际关系,它在情感和行为上都有着自身的特性,因此把握爱情的真谛,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

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有许多不朽的文艺作品都是描写爱情的,我国的《诗经》、希腊的史诗、罗马的神话甚至基督教的《圣经》,都有动人的爱情故事。

许多哲学家、心理学家也对爱情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英国哲学家休谟认为,爱情是由“美貌”、“性欲”和“好感”这三种印象或情感结合而发生的。

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爱情里确实有一种高尚的品质,因为她不止停留在性欲上,而是显出一种本身丰富的高尚优美的心灵,要求以生动活泼、勇敢和牺牲的精神和另一个人达到统一。

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性本能是一切本能中最基本的内容,爱情不过是性本能的一种表达或升华。

所有这些对爱情的理解,离科学地揭示爱情的本质都还有较大的差距。

第三节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一、爱情与人生

(一)爱情的本质

  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爱情是男女之间建立于性爱基础上的情感之所以成为爱情,是由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的,因此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不仅是自然生理需求的冲动和相互需要,更是志趣的相投和心灵的相通,而这一切,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背景的,受制于特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地位和文化背景,等等。

因此从本质上讲,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对对方的最真挚的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最强烈的、稳定的、专一的感情。

爱情的本质,是人的社会属性与人的自然属性相结合的异性间的崇高感情。

作为人与人之间特定的社会关系,爱情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其一,互爱性。

爱情是一种复杂、圣洁、崇高的感情活动,她是由两颗心灵弹拨出来的和弦,彼此互相倾慕,情投意合。

真正的爱情是不可强求的,只能以当事人双方的互爱为前提,当事人既是爱者又是被爱者。

在爱情发展中,男女双方必须始终处于平等互爱的地位。

单恋虽然也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但它却不是互爱意义上的爱情,它只能从内部消耗一个人的精神力量,从而造成心灵创伤,因而是不可取的。

其二,排他性。

爱情是两颗心相撞发出的共鸣,男女一旦相爱,就会要求相互忠贞,并且排斥任何第三者亲近双方中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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