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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区会龙镇

安居区会龙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会龙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

目录

前言1

(一)规划目的1

(二)规划任务1

(三)规划依据2

(四)规划期限3

(五)规划范围3

一、区域概况3

(一)自然资源概况3

(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4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4

(一)土地资源数量结构4

(二)土地利用特点5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5

三、规划目标6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6

(二)规划目标6

(三)土地利用调控指标7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8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8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调整9

(三)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10

五、主要用地安排11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1

(二)城镇用地安排12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12

(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13

(五)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3

(六)土地综合整治14

六、土地用途分区16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16

(二)一般农地区16

(三)村镇建设用地区17

(四)独立工矿用地区17

(五)林业用地区18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8

七、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9

(一)允许建设区布局与管制规则19

(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与管制规则19

(三)限制建设区布局与管制规则20

八、村土地利用控制20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控20

(二)建设用地调控21

(三)补充耕地指标调控21

九、近期用地安排21

十、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1

(一)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政管理措施21

(二)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23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24

(四)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24

(五)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25

十一、附表26

附表1会龙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6

附表2会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7

附表3会龙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28

附表4会龙镇土地整治规划表28

附表5会龙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9

附表6会龙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0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次规划修编之际会龙镇正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形势,急需协调各种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本次规划修编的任务是:

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会龙镇范围内场镇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区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区级规划中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村,落实到地块。

(一)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会龙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和空间布局,既要保护耕地、又要保障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协调部门用地矛盾,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根据安居区下达会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编制《会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规划任务

遵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安居区的要求,会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并落实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会龙镇的目标;

2、协调本镇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3、根据本镇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合理进行土地利用布局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4、根据本镇土地资源的不同利用类型,确定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和空间布局。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5)《四川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等。

2、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15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知道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09年);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分解技术规范》涉及的规范。

4、相关规划

(1)《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遂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遂宁市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

(1)“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成果资料。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础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五)规划范围

会龙镇行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面积44.09平方公里,辖17个村、1个居委会,包括:

白羊村、粉房村、唱龙沟村、印合村、青狮村、香林村、六合村、静严村、石桥村、接官厅村、铁炉村、石岩村、花亭村、高屋基村、平桥村、羊子岩村、老鹰村、佐家坝社区居委会。

一、区域概况

(一)自然资源概况

安居区会龙镇位置遂宁南部偏西,距离安居城区10公里,北临横山镇、聚贤乡;东接安居镇;南接保山乡。

幅员面积44.09平方公里。

会龙镇地质构造简单,褶皱平缓,地貌类型单一,属中生代侏罗纪岩层,经流水侵蚀、切割、堆积形成侵蚀丘陵地貌,海拔高度在300—600M之间。

全境岩层下部以石灰岩为主,上部以紫红色沙土、泥岩为主,似为“红土地”。

会龙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的特点,无霜期长,热量充足,雨量充沛,湿度大,云雾多。

(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会龙镇辖1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217个农业社,总户数:

7030户,总人口2437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78人。

全镇特色产业主要为水果业、特种养殖业,2008年初,镇党委、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业主投资50余万元在石岩村建成会龙镇绿色生态野鸡养殖场,现养殖场已初具规模,长期圈养野鸡保持在5000只左右,野鸡养殖凭借其新颖、肉质鲜美的特色,市场前景看好,带动了周边农户特种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资源数量结构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4408.99公顷,其中:

农用地4031.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43%;建设用地318.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2%;其他土地5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

1、农用地

2005年会龙镇农用地面积4031.29公顷,其中:

耕地面积为2751.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8.26%,;园地面积为179.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5%;林地面积552.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72%;其他农用地547.3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56%。

2、建设用地

2005年,会龙镇建设用地面积318.20公顷,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267.1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06%;交通水利用地为50.6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5%;其他建设用地为51.2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16%。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

城镇工矿用地13.35公顷,农村居民点253.75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11公顷。

3、其他土地

2005年,会龙镇其他土地面积为59.40公顷,其中:

水域面积为58.98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0.42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人均占有土地少。

全镇土地开发利用率已达98.65%,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2、农用地比重大,垦殖率较高。

全镇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1.43%,垦殖率达62.41%。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土地后备资源缺乏,人地矛盾突出。

全镇其他土地仅为59.40公顷,可供开发后备资源不足,且开发利用有一定难度。

人地矛盾日趋尖锐,同时给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带来一定困难。

2、土地利用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

全镇土地利用以农业用地为主,但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园地、林地所占比重小,不利于多种经营。

3、林地面积小,森林覆盖率低,易发生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致使耕地土层变薄,肥力下降,生产力降低,中低产田土比重大。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低,浪费土地现象严重。

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不力,农民建房缺乏统一规划,分布零散。

三、规划目标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科学安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全镇统筹发展。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非农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对建设用地进行有效的空间管控,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有序推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得到协调发展。

2.具体目标

(1)严格保护耕地

规划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06.52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7.35公顷。

加强耕地的保护,利用综合农业措施,不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大对耕地建设的投入,发展特色农业,提高产出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322.13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330.97公顷以内。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269.15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274.49公顷以内。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52.43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55.93公顷以内。

其中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7.00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4.68公顷以内。

(3)加强土地综合整治

规划期内全镇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严格实行占一补一原则,确保全镇以至全镇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全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目标为54.33公顷。

(三)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要求,是国家针对全国耕地资源有限、人口众多的国情,为保证粮食安全问题所作出的科学决策。

规划期间切实保护耕地数量,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既是区委、区政府及会龙镇政府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需要,又是会龙镇及安居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要条件。

2005年末,会龙镇耕地面积为2751.74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为4.68公顷,按照区级规划要求,会龙镇在规划期末耕地目标为2637.35公顷,结合会龙镇实际情况,2006-2020年,全镇预计灾毁及其他原因将减少耕地164.04公顷,全镇在本轮规划期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目标为54.33公顷。

因此,规划期间,全镇应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优质足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确保全镇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2637.35公顷。

规划期间,会龙镇在确保完成耕地目标的同时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91.08公顷,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科学保障发展所需建设用地需求

本轮规划期间是全镇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建设用地需求较大,在不突破区级下达的各项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安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7.74公顷。

安排交通水利用地5.28公顷。

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0.15公顷。

3、优质足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为保证切实达到规划各时段耕地保护目标和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是耕地保护的首要任务。

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期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务必控制在4.68公顷以内,另一方面,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补充任务。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数量54.33公顷以上。

在耕地生态治理、地灾防治等方面,必须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地灾防治等规划的实施,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力争规划期间灾毁及其他方式造成耕地减少的数量不超过164.04公顷。

严格保护耕地,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是规划的核心任务之一。

规划期间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2391.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将基本农田具体落实到村、到地块,并制定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同时,规划期间将大力开展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强农业对会龙镇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给会龙镇的土地利用调整调控指标。

2、安居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3、安居区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

4、各业土地需求量预测结果。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调整

1.农用地

2005年全镇农用地总面积为4031.2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1.43%,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将减少到4018.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减少到91.15%,其中规划近期调整到4027.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减少到91.35%。

(1)耕地

2005年末全镇耕地面积为2751.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1%,规划期间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2637.35公顷,相比2005年净减少11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降低到59.82%,其中近期净减少45.22公顷。

(2)园地

2005年末全镇园地面积为179.23公顷,规划期间将进一步调整园地规模和布局,到规划期末园地将减少至51.49公顷,净减少127.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减少至1.17%。

其中近期净减少58.90公顷。

(3)林地

2005年末全镇林地面积为552.9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2.93%,根据农业生态保护和林业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期间将增加全镇的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有所增加,到规划期末,会龙镇林地面积为705.88公顷,较2005年增加152.93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47.37公顷,主要包括田土坎,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和农田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将大范围增加农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末其他农用地将减少到623.90公顷。

2.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①城镇建设用地

2005年会龙镇城镇建设用地10.24公顷。

规划期间安排建制镇用地指标5.00公顷,主要用于会龙镇建制镇发展用地。

②农村居民点用地

通过进一步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鼓励和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以中心村建设为支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居民点用地将有所减少,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将由基期年的253.75公顷增加至253.90公顷,净增加0.15公顷。

③独立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安排城镇工矿用地7.24公顷,主要用于建制镇发展及独立建设用地。

(2)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会龙镇内交通水利用地新增5.28公顷,同时在规划期间应加强对现有道路的维护、改造建设等工作。

3.其他土地

由于本镇后备资源较少,因此规划期间全镇不进行土地开发,因此其他建设用地将不减少。

(三)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

1.优化村镇体系布局

会龙镇村镇体系规划应根据现状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居住条件统筹考虑,在规划期内实现居民居住相对聚集,形成建制镇、中心村、基层村3级相结合的村镇体系。

2.优化交通网络

统筹安排公路用地,规划期间应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中心集镇与外界以及镇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对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实施中鼓励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3.优化水利设施布局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水利设施的应用;以保障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为重点的水利设施用地,解决农村生产用水问题,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4.优化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布局

依据安居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要布局建设用地预留空间,主要考虑的范围有:

场镇扩展建设、交通用地、水利设施建设、改建和新建农村中小学、新建农村居民聚居点、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等。

在保证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对上述尚未分配建设用地指标或用地指标分配不足的项目,在地域空间上做出预安排。

五、主要用地安排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05年会龙镇耕地面积为2751.74公顷,规划期间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确保全镇耕地总面积稳定在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以上。

至2010年不低于2706.52公顷,至2020年不低于2637.35公顷以上,规划期间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加强土地整治和管理,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全镇在2006-2020年期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划定标准,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实际划定基本农田2391.08公顷,具体分解落实到各村,见表1。

表1会龙镇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表

单位:

公顷

2020耕地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保护率

会龙镇

2637.4

2391.1

90.66%

白羊村

131.2

123.30

93.95%

粉房村

116.3

110.97

95.41%

唱龙沟村

180.2

175.99

97.67%

印合村

70.5

65.37

92.70%

青狮村

175.0

170.61

97.51%

香林村

205.8

185.86

90.32%

六合村

216.1

195.97

90.70%

静严村

204.2

187.13

91.63%

石桥村

112.6

101.06

89.77%

接官厅村

171.2

164.50

96.10%

铁炉村

209.3

186.92

89.29%

石岩村

197.0

107.00

54.31%

花亭村

155.3

137.03

88.21%

高屋基村

127.8

126.39

98.87%

平桥村

101.5

97.16

95.74%

羊子岩村

150.0

145.23

96.82%

老鹰村

113.1

110.58

97.81%

佐家坝社区居委会

0.20

0.00

0.00%

(二)城镇用地安排

规划期间,会龙镇安排新增城镇用地5.00公顷,并在新增城镇用地外围划定有条件建设区用于用地布局的调整。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1.农村居民点规模

2005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53.75公顷,规划到2010年控制在253.80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253.90公顷以内。

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增加0.15公顷。

规划期内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的力度,农村居民点更加集中布局,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挖潜。

2.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

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

3.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措施

(1)逐步实行合村并居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局部撤销规模小,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位置偏僻村庄。

同时对旧村进行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现象。

(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

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批准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农村居民点向农村居住小区集中,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

(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按照区级规划及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会龙镇需安排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农村路网建设,农村电网改建工程,农村沼气池的建设等项目。

(五)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土地生态建设规模

规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不低于2637.35公顷,园地面积不低于51.49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705.88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不低于623.90公顷,以保障规划期内生态用地的稳定。

2.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发挥耕地生态屏障作用。

(2)加大资源保护力度,每年专项资金投入进行林业、建筑、道路维护等基础设施的保护维修,提升生态环保功能。

(3)各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实行专道排污,防治河水污染。

3.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

(1)保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

在城镇主要道路和河流两岸增加绿化带,建立花卉苗木基地,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城镇绿化率。

严格保护生态作用显著的林地,提升整体生态环境。

(2)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严禁向农田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体垃圾和生活垃圾;增加公厕,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六)土地综合整治

1、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目标

全镇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预计新增耕地54.33公顷,其中规划近期通过土地整理安排新增耕地15.00公顷。

并且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挂钩),优化居民点布局。

2.土地综合整治管控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城建、财政、农业、民政、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落实。

(2)科学规划,分批实施

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在全面分析土地综合整治现状、潜力基础上,科学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保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依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根据先易后难、区域治理、集中连片、量力而行和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质量。

(3)规范整治项目管理

强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程序检查验收,引导和规范土地综合整治活动。

(4)保障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规划期内确保完成补充耕地指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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