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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

为进一步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不超6小时)。

二、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并根据病情轻重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及时联系

患者家属。

三、保留和保护好(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

品。

五、采取相应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保障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件,根据《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控预案,以便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系统:

(一)坚持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防控与及时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卫生老师共同负责。

2、成立防控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1)督查组

(2)联络组 (3)教育宣

传组(4)食品卫生组(5)保卫组 (6)救治组

3、各工作组职责:

(1)督查组:

负责督查、协调各工作组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2)联络组:

负责与学校领导、各工作组、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协查。

(3)教育宣传组:

负责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和在校师生的稳定工作。

(4)食品卫生组:

负责协查中毒原因及相关食品、水等。

(5)保卫组:

负责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维持、勘察和控制现场秩序;审核进货渠道;调配车辆。

(6)救治组:

负责对发病人员应急对症救治,护送病人转院,留存病人吐泻物备查。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一)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学校值班室和医务室报告。

联系电话:

65393796

(二)学校值班人员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后,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三)校医务室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积极采取应急救治措施。

经初步诊断属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后,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一)校医务室组织力量对发病人员进行救治。

主要进行应急的对症处理。

发病人员需转上级医院时,校医务室人员应全程护送。

做好记录。

(二)校值班室(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四、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一)中毒事件发生后,学校行政、综合治理部门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卫生防疫人员对事件的调查。

(二)学校综合治理部门和学生处应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学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五、善后处理

教导处、学生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和在校学生、教职工的稳定工作,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努力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办公室向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原料、水源、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众多环节及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预防办法:

1、学校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要及时进入熟食间

冷却。

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三、处理程序:

—但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及时联系患者家属。

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学校主要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老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

(包括:

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4、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教师家属、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患者家属的谅解。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防饮水中毒防范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饮水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小组成员

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学生处主任、卫生老师、年级组长共同负责。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校长负责制。

每学期应至少召开

二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视宣传教育

(1)   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及食

品卫生、饮水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

(2)   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根据学校

食堂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食堂卫生、饮水卫生进行卫生监督。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   每年必须检查承包食堂单位的特种卫生许可证,每月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

二证,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

做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相关人员上岗时做到“三白”:

白衣、白口罩、白帽子。

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2)   每天上午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工作人员的个人健康进行检查,不

定期对食堂的食品验收与留样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   严格消毒制度,监督对食堂、餐厅、餐具、保洁橱、饮水机等定期严格消

毒。

(4)   各部门、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图书馆、电脑房等专用教室,人员密集

处要求经常消毒,开窗通风。

在上海地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时,每天早晚消毒两次。

(5)   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反馈卫生室,并与家长取

得联系。

卫生老师要做到师生在校,卫生室有人在岗,对去卫生室就诊的师生实行严格预检,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发生事故时,学校启动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应在组长的指挥下,采取以下措施:

1、出现个别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五人以上同时出现相同病情,卫生室及时向组长汇报,并要求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孩子立即就诊,并按相关消毒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2、发现10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停止供餐,组长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办

公室及区食品卫生监督所报告,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学校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

采取隔离措施。

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

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并视不同病因进行跟踪随访,防止复发二次传播。

(1)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房间(教室)等,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室内实施强制通风。

(2)保留造成或导致发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落实有关措施,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用餐,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应在指定的教室上课。

(4)如果为群体事故,校务办公室等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组长应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传染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控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处理预案: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统一思想,有序操作,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研讨,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

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检查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

指定卫生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

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

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5、由于学校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室内活动较多,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学

校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教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诉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对教学大楼进行消毒。

 

 

 

 

 

杨浦小学防范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防范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各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4、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

解工作。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2、立即报区教育局办公室、综治办和业务科室。

一般先口头汇报后书面报告。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方要派应变能力强,有分析能力,口才较好的教师与歹徒进行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师生。

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儿童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维持秩序。

 

 

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就近、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或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一般由校长、分管校长和学生处、总务主任等人组成)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由2名或以上,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

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不论是平保还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的《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校方末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每次校外学生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

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学生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

存在安全隐患。

5、把校外学生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

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区青保办和相关业务科室。

校外学生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

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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