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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第一部分 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经济法知识框架】

  

  总论概述

  一、国际贸易法的核心内容有五部分:

国际买卖、运输、保险、支付和管理(包括中国与国际组织),其他的还有国际投资法的问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国际税法问题、国际金融法问题。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体、渊源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国际贸易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3.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

  4.国内立法,如《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等;

  5.司法解释。

  一、★★★★★《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通则2010”)

  1.主要内容的分析和记忆——归类比较记忆(清关手续、风险、交货地点、运输、保险)

名称

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

运输

保险

出口手续

进口手续

EXW工厂交货物

卖方工厂

交货时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FCA货交承运人

FAS船边交货

FOB船上交货

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上

交货时

交货时

装运港船上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CPT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交承运人

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DAP目的地交货

DAT运输终端交货

DDP完税交货

目的地(不卸货)

终点站(卸货)

指定目的地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买方

卖方

  提示:

Exworks(工厂)carrier(承运人)alongside(旁边)ship(船)free(自由)board(船的甲板)freight(运费)cost(成本)insurance(保险)Place(地点)At(在)Terminal(终点站)Delivered(交货)Duty(关税)Paid(支付)

  FCA:

货交第一承运人,如果是在出卖人营业地交货,出卖人承担装货义务;如果是交到指定地点,则出卖人不必卸货,卸货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F组的特点:

买受人负责找承运人运输,买受人承担运费,风险都在装运地转移。

  CIF项下的运输:

默认为是投保的平安险,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如果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损失,由买受人索赔。

  2.★★★主要修改:

  

(1)新的分组方式:

  第一组: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

EXW、FCA、CPT、CIP、DAT、DAP、DDP。

  第二组: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2)适用范围:

同时适用于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

  (3)术语义务项目方面:

买卖双方的义务不再一一对应;

  (4)术语数量:

增2删4,删除了DAF、DES、DSQ、DDU等四个术语,增加了DAT、DAP两个术语;

  (5)增加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文件;

  (6)对“以船舷为界”的调整;

  (7)规定买卖双方在选择使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任何术语时都需要将“Incoterms

”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作为后缀或者术语选择的必要构成要件在合同中说明

  关于通则2000和通则2010的适用,当事人希望用新术语必须注明适用新术语,以后两个版本并存由当事人选用。

  (8)新术语对链式销售(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主要归纳:

  EXW\DDP(EXW出卖人义务最少,DDP出卖人义务最多)

  FCA\FOB\CFR\CIF(传统重点)

  DAP\DAT(新增)

  CIF\CIP(EF两组术语:

风险都在装运地转移,出卖人不承担运费;CD两组术语:

出卖人都承担运费)

  

(1)清关手续(卖出买进,只有两个术语EXW与DDP不适用,其他的九个都适用)

  

(2)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的术语(旧术语)

  (3)运输

  ①卖方不负责运输的术语——E组、F组;

  ②卖方负责运输的术语——C组、D组

  ③术语后面的地点

  例如:

中国青岛甲公司将货物卖给德国汉堡乙公司,若双方选择的贸易术语是FOB,则为FOB(青岛);若双方选择的是CIF,则为CIF(汉堡)。

  (4)主要的只适合于海运的术语:

FAS、FOB、CFR、CIF。

  (5)卖方有义务投保的术语(CIF、CIP)

  【例题·单选题】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价格条件,采用海上运输方式。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09-1-40)

  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

  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

  

[答疑编号276801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FOB术语。

  选项A错误。

在FOB的情况下,风险在装运港船舷(2010术语)转移。

  选项B错误。

选择贸易术语,并不排除对《公约》的适用。

  选项C正确。

在FOB的情况下,在装运港船上交货。

  选项D错误。

在FOB的情况下,价格构成中没有保险一项,因此,卖方对买方“无义务”,同样买方对卖方也无保险的义务。

装船以后风险就转移了,买方此时才去投保,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例题·单选题】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CFR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08四川-1-41)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买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D.该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与内河运输

  

[答疑编号2768010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据200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术语中的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买方派来接货的船上,不是在目的港交货。

因此,A项说法错误。

  CFR术语中是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而非是买方。

因此,B项说法错误。

  CFR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而非是卖方。

因此,C项说法错误。

  CFR术语只适用于海运与内河运输。

因此,D项说法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201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DAP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包括港口)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但无义务卸货即完成交货

  B.DAT术语类似于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终点站(包括港口)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C.DAP和DAT术语都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D.《201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各贸易术语既可以适用于国际贸易,也可以适用于国内贸易

  

[答疑编号2768010103]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选项ABCD均正确。

  二、★★★★★《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公约的适用

公约的适用范围问题

  

  

积极条件:

适用公约的合同

(1)营业地标准:

当事人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

即使当事人国籍相同,但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也属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2)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适用:

如果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则即使双方或一方营业地不在缔约国,仍适用公约。

中国对此提出了保留。

消极条件:

不适用公约的合同

(1)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

(1)由买方提供制造货物的大部分原材料的合同,如来件装配合同、来料加工合同等。

(2)供货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合同,如咨询服务合同等。

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

(1)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2)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3)卖方对货物所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适用方面特殊的任意性

  

(1)营业地标准:

  A甲国:

公约缔约国——B乙国:

公约缔约国——AB两公司间的买卖合同适用公约

  

(2)依据国际私法规则扩大适用:

  A甲国:

公约缔约国——B乙国:

不是公约缔约国

  A甲国:

不是公约缔约国——B乙国:

公约缔约国

  A甲国:

不是公约缔约国——B乙国:

不是公约缔约国

  诉讼法院地的冲突规范指向公约某一缔约国法律——AB两公司间的买卖合同适用公约

  【例题·单选题】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A公司是在法国注册登记的法人,B公司是在美国注册登记的法人,法国和美国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A与B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一定适用公约

  B.A与B之间买卖家具的合同一定不适用公约

  C.假设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双方就某些口头商定的事项发生争议,关于口头协议效力的争议不适用公约

  D.假设A与B在合同中选择了DDP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答疑编号27680102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选项A错误,因为不能确定是否是公约排除适用的合同种类,“一定适用”的说法过于绝对。

选项B错误,A与B是两个法人组织,法人之间的买卖家具合同一般是可以适用公约,而该项说一定不适用,显然错误。

选项C说法正确,公约不涉及合同的效力问题。

选项D说法错误,当事人选择了国际贸易术语的,贸易术语优先,但在可以适用公约的情况下,公约是可以补充适用的。

  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规则)

  

(1)要约的规则

  导致要约失效的原因:

①要约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②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③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

  

(2)承诺的规则:

  a.变更——实质性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区别

  b.逾期——因传递延误和非因传递延误而逾期

逾期承诺

原则上

要约人可采取的对抗措施及后果

因受要约人自己迟延而造成

无效

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接受该项承诺,则该承诺有效

因为传递中的延误而造成

有效

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经失效,则该承诺无效

  【例题·单选题】2006年7月1日,我国L公司向外国M公司发出一份要约称:

出售某型号的电瓶叉车300辆,单价9500美元/FOB大连,9月15日装船,买方于8月15日前开出信用证。

该要约发出后的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L公司欲撤销该要约。

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08四川-1-42)

  A.如要约要求在7月15日前答复,则L公司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

  B.如要约要求在7月15日前答复但M公司未答复,L公司应在7月16日通知M公司撤销该要约

  C.如M公司回函要求改用D/P方式付款,则L公司可立即发函撤销该要约

  D.只要在M公司答复之前将撤销要约的通知发至M公司即可撤销该项要约

  

[答疑编号2768010202]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规定:

(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

(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中如果L公司在要约中要求在7月15日前答复,那么要约因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属于不可撤销要约,此时,L公司就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了。

A项说法正确。

B项错误之处有两点,其一是此要约为不可撤销要约,因此,L公司不能撤销该要约,其二是M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没有承诺的话,该要约就已经失效了,不必再对该要约进行撤销。

如果M公司回函要求改用D/P方式付款,此时M公司对L公司要约中的主要条款作了修改,已经不再是承诺了,应该属于反要约,M公司发出反要约后,L公司原来的要约就自动失效了,不需要L公司再进行撤销。

因此,C项说法错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D项说的不全面,仅说了一般情况,没有包含例外情况,因此,这种说法过于绝对不正确。

  【例题·多选题】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

“×××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

”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

“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

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

“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

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 )(2004-1-73)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疑编号2768010203]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缄默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

②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

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3.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

  

  

  

权利担保

(1)所有权担保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这种权利或要求的条件下收取货物。

(2)知识产权担保:

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受到两方面的限制:

第一,地域限制。

第三方只有依据以下法律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要求,卖方才承担责任:

①依据货物的预期转售地法律;②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

第二,其他限制:

①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②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③买方在知道第三人的权利或要求后,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

  

  【例题·不定项】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

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

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

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

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 )(2011-1-100)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B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A公司

  

[答疑编号2768010301]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卖方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

卖方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在货物买卖法律关系中,卖方有义务保证,对于其向买方交付的货物,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知识产权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

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该义务规定了例外情况。

选项A错误。

本题卖方应当保证货物不侵犯货物使用地乙国法律。

选项B、C正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二条规定,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为基础的:

(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它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或者(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它规格。

选项D正确。

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免责条款。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十三条第

(1)项规定,

(1)买方如果不在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一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就丧失援引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权利。

  4.风险转移规则

  

(1)涉及货物运输(约定/未约定交货地点)

  约定有交货地点,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未约定交货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2)运输途中的货物:

原则上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

  (3)其他情况下

  买方提货的,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支配时风险转移

  (4)卖方违约导致货物损失与风险转移

  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对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所可以采取的救济办法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依CIF安特卫普价格订立了出口一批布料的合同。

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丙公司。

关于这批布料两次交易的风险转移时间,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7-1-86)

  A.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

  C.在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原则上在双方订立合同时转移

  D.在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原则上在丙公司收到货物时转移

  

[答疑编号2768010302]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风险转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因此,货物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时转移,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六十八条规定:

“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因此,一般情况下,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所以,C、D两项中,C选项为正确答案。

  5.违约补救—买卖双方的补救措施

  

(1)买方的补救措施实际履行、更换(根本违约)、减价、修理、宣告合同无效(根本违约)、索赔

  

(2)卖方的补救措施实际履行、宣告合同无效(根本违约)、索赔

  (3)补救措施的适用相互关系?

(可并行适用、可选择适用、不可矛盾)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10-1-86)

  A.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乙二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B.宣告合同无效意味着解除了甲公司损害赔偿的责任

  C.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也因宣告合同无效而归于无效

  D.如甲公司应归还价款,它应同时支付相应的利息

  

[答疑编号2768010303]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解除合同”的英文表达直译为“宣告合同无效”。

根据公约第49条的规定,当卖方在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依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公约第五节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主要是使双方要回复到原来的地位。

根据公约第81条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解除了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应负责的任何损害赔偿仍应负责。

宣告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双方在宣告合同无效后权利和义务的任何其他规定。

选项D正确。

根据公约规定,解除合同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收益。

  6.预期违约:

(1)依据:

对方资金困难、濒临破产、标的物已转卖等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

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

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

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张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

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0-1-40)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疑编号276801030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选项A错误。

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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