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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完整优秀版

一、本方案编制依据

本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根据有国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和本工程施工设计文件编制,有: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6、《建筑现场临时供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

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8、我国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

9、我市现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

10、鑫隆世纪名居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合同书及拟建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二、工程概况

鑫隆世纪名居位于常平镇站前南路和站前西路交叉口,西临常阳花园,南临东元路。

总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拟兴建公寓式住宅楼6栋(其中1、2栋为21,其余栋为22层)和裙楼商铺等建筑物。

设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31277.43m2,5、6栋建筑总高度81.15米,1、2栋建筑总高度78.15米,3、4栋建筑总高度80.95米,本工程由广东华方工程设计设计,东莞市鑫隆实业发展、东莞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投资兴建,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承建,广东建设工程监理东莞监理部监理。

三、安全管理目标及考核办法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消除事故隐患,本工程安全目标为杜绝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事故发生,月负伤频率不超过2‰;年度因工死亡率0,因工重伤率0,负轻伤率小于24‰。

争创安全生产优良样板工地。

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及办法

序号

目  标  值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奖与罚

1

年无伤亡、重伤,轻伤控制在24‰内

项目经理部

陈庆顺

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达85分以上

工程部

庄楚健/罗卓荣

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达85分以上

工程部

黄维炼

4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85分以上

质安部

罗卓荣/何穗光

5

脚手架检查评分达85分以上

工程部/

质安部

陈顺潮/罗卓荣

6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达85分以上

机电部

匡常哲

7

塔吊与外用电梯评分达85分以上

机电部

匡常哲

8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达85分以上

机电部

邱海亮

9

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完好率95%,使用率85%

机电部

邱海亮

10

三违人次不超过1人次

质安部

何穗光/陈顺潮

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副组长:

庄汉秋

组员:

吴奇杰

黄维炼

陈顺潮

何穗光

组长:

陈庆顺

罗卓荣

庄钦雄

马树明

庄秋雄

副组长:

庄楚健

姜福生

邱海亮

王镜波

匡常哲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人名单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陈庆顺

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庄汉秋

项目安全生产专职质安员:

何穗光

(二)安全管理部门及主员的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职责-----第一责任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该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3)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各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如确有分包项目时,必须经分司及业主,监理分司批准。

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保证他们和健康和安全;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解决;

8)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安全达标;

9)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面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10)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11)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副经理职责-------直接责任人

1)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和建筑物、机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钢井架、工器具、原材料、成品、工作地点以及生活设施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4)按时提出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5)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制度,经质安部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或安委会批准后执行;

6)经常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7)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并协助企业领导,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8)开展各项工作时,要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9)每季度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季度报告书。

3、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职责

1)对工程项目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参加或组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工程项目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员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安全检查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种规章制度;

2)督促项目财务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

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事故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操作规程;

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5、施工员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

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基础上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6、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三)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1)奖罚办法

①施工生产缺少防护措施、存在事故隐患。

②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200元;

③工程已开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经理罚款300-5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工程项目工长罚款100-200元;

⑤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并未提供技术指导或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对工程项目经理处以200-500元罚款。

(2)现场管理及检查。

①对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采取制止纠正措施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50元。

②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无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未经验收,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③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项目经理、项目工长50-200元;

④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200元。

(3)工伤事故

①发生轻伤一人次罚项班子每人50-500元;

②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1000-5000元;

③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班子每人罚款5000-10000元,项目经理免职。

五、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安全交底及培训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工人班组进场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方准予上岗,坚持经常性教育。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对新工人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内容如下:

①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②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③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2)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加深安全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2、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警钟长鸣。

(1)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经常性教育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②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遵章守纪;

④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其内容是:

①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

②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

③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

表扬好人好事和需要吸取的教训。

(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

①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进行违章纠正教育。

②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教育;

③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安全教育;

④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⑤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

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5)纠正违章教育。

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进行违章纠正教育。

教育内容为:

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

务必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和吸取教训。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本工程特种作业的范围:

①电工作业;

②金属焊接(气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④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同时,特种作业人员两年复审一次。

4、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本工程举办安全课,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照片展览,放映电视教育片,出版黑板报、墙报等。

总之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

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

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二)安全交底制度

(1)分项工程及各施工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

(2)交底内容除包括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有:

施工场所、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用电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的安全生产事项;

(3)多工种交叉作业应向各工种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交底;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双方应实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对工地的检查制度:

①每年春节进场后五天内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②每季度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③每年”安全周”活动前对所有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④每年十二月底前对全年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评比总结。

(2)分公司对工地的检查制度:

①每年进场后先要对所管的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无隐患后方能开工。

②每月要对所管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③每年五月”安全周”活动前要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④每年年底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

(3)项目部对工地的检查制度:

①工地进场后要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在做好安全工作后才能开工。

②工地每天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③工地每周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安全教育

“安全第一,人人有责”为确保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整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2)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结合实际情况,每日开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③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1、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工地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班前检查工人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和作业部位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包括“三保”及“工作鞋”等正确使用,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长处理。

(3)注意工人的精神状态,如身体欠佳应予请假休息,必要时送医院检查。

对架子工等高空作业人员,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

(4)对操作前喝酒的工人,禁止其上班,同时对其进行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出队。

(5)在施工作业前,必须事先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把每项工序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作业中还应注意自检,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生产中各工序改变时,针对新工序的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

(7)各班组建立健全班前活动记录制度。

2、班前安全活动实施

班前安全活动按《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和《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实施执行。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设置专职安全人员和相应的安全机构。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生产管理小组,并成立安全管理网络。

3、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属特种作业人员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

同时,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和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各职能部门,人员都要严格贯彻执行。

2、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审批。

3、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

根据总平面图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

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架设、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布置,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5、施工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小孩进入作业区内,坑、井、沟、孔洞、楼梯、通道口、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必须挂设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夜间要设红灯。

6、高处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处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

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时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作详细的技术安全交底,并签证。

8、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都要齐全有效,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9、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棚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

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0、每周各工种工地负责人,工地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活动要针对近期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1、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12、施工现场、木工工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有足够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

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

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烛、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

13、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调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

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4、若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不准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待候处理。

六、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

(一)土方工程

认真编制土方施工方案,全面调查施工现场地地上、地下障碍物,制定排障计划和处理方案;在土方挖土时,必须要设置充分的照明,开挖周边线内要设置防护措施(至少1.0m高,最底排不小于05cm)。

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挡,挂设安全标志牌[严禁堆放重物、严禁抛物等];挖土机操作时,人员不得超越安全距离,移动和摇摆时,必须要注意四周的作业人员。

挖土机操作平台必须要和开挖的部位保持3.0m的距离,操作平台土质松散、属淤泥层等现象时,必须采用填夯措施进行夯实后再进行操作。

开挖后注意观查周边的是否裂缝等现象,认真落实观测措施。

(二)防坍塌措施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边坡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

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土方开挖时,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5)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一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

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6)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

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7)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l.5m,

(8)基坑(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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