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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贴花.docx

房屋租赁合同贴花

房屋租赁合同贴花

篇一:

20XX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20XX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

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

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第2篇: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

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

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

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

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

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

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

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第3篇:

设备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融资租赁设备:

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近期,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大额的环保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购买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所有。

”这份合同是

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工作人员听了他的介绍后耐心的解释,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监会批准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符合借款合同印花税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借款合同,但不涉及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承租企业往往会购买租赁的

设备,再次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对于这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

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对外出租/转租之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租赁房屋

1.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705号厂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用途为工业。

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

昆房权证锦溪字第23100540。

该房屋以现有建筑现状交付给乙方(20亩空地不在乙方承租范围内)。

该房屋的具体情况为土地用途为工业,房屋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配备有用电负荷为KVa的电力设备。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现场查验过该房屋,对该房屋及其现有状况及水、电、消防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施状况已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1.2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作为工厂厂房使用,所经营行业经政府部门批准,且需向甲方备案。

经备案,如乙方改变该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

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开业,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向甲方承诺,遵守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未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前不得开业,开业前将审批核准的开业资料交甲方备案,备案后不得擅自改变备案使用用途。

第二章:

租赁期限

2.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免租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租金起算日为年月日;

2.2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交付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应当同时支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即个月的租金;

2.3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按本合同1.1条约定的方式,由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抄记水电等表具计量数)。

双方签署交接凭据,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租赁期届满前90日,甲方可以重新进行该房屋出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将该房屋展示给其他求租者(以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为前提)等,乙方应予充分配合。

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一天通知的方式,陪同相关求租者查看房屋,乙方可指定专人予以陪同;

2.5租赁期满之前,乙方有意续约的,应当在不迟于租赁期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但该申请不影响租赁期满前90日内甲方的重新招租工作,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续约或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须于租赁期满90日前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工作)。

第三章:

装修

3.1租赁期内其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费、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电话费、宽带网络等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都由

乙方缴纳,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乙方履行的一切义务和约束,均不得免除。

3.2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不得损坏房屋原建筑结构、承重、外观及相邻部位结构和外立面。

如果甲方发现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因乙方的原因发生损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进行修复;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自甲方要求其修复并恢复原状之日起的15日内启动修复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若乙方的修复工作不符合操作规范或在启动修复工作后的合理时间内未完成修复工作,则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进行改建扩建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由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且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擅自动工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该房屋内乙方装修后可移动的添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终止前应予拆除,逾期不拆视为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4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应当遵守房屋所在地相关房屋管理机关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缴纳装修管理费,服从甲方和/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建筑垃圾(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承担)、装修时间、停车及装修人员等方面的统一安排。

3.5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对施工人员和第三方安全负责,并不得损坏房屋及相邻部位的相关设施。

因装修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确,除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供电供水之外,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煤、电话、蒸汽、排污、绿化设施、垃圾清运、网络宽带等配套设施,由乙方自行申请,需甲方配合协调的,甲方应予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若需提高水、电、消防现状各项配套标准的,由乙方自行申请,其

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相关配合。

第四章:

租赁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4.1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计租起始日起算该房屋租金;

4.2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费用如下计算:

首年(即租赁期开始计算租金日起之365日)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租金不含税,乙方如需开票税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每年在上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

4.3甲、乙双方约定的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需支付第一笔费用,即个月租金及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费用:

人民币元整,以后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天支付,首期房租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即年月日支付,下期房租支付日期为年月日,以此类推,房租先付后用。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以甲方开户银行账户收款日为准)。

乙方连续15天未付租金,甲方有权中止本房屋租赁合同,并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4甲方收取租赁费用的指定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章:

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5.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在物业的所有具有法定效力的规约,并承诺根据前述文件约定使用该房屋;

5.2租赁物业管理费为元/月,与房租一并支付给甲方。

自年月日起,乙方应

当依约缴纳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设施安装费、水费、电费(包括配套容量的基本用电费)等。

5.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应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占用消防通道。

5.4乙方如需注册公司,由乙方自行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6.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将房屋清扫干净交还甲方。

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的规定在乙方退场一个月后,甲方确认乙方撤场后未发生人为损坏厂房等问题(自然损耗外),乙方对于甲方或第三方无任何债务责任,且乙方办妥以该房屋为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注销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

如果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退场时及/或退场后,乙方应承担任何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金额,乙方须将其应承担的责任金额交付甲方。

如乙方不承担或丧失承担责任的能力,则甲方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可将履约保证金抵偿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金额,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就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部分进行抵偿,如乙方不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保险

7.1乙方应当自行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等等。

保险期应与租赁期相同,以维护乙方财产及其消费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篇三: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按财产租赁合同贴花?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按财产租赁合同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征收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营业税。

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即: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

[1988]30号)第四条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因此,对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缴纳印花税,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对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其实质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依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2、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其实质为经营租赁行为,按租赁业缴纳营业税,依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

3、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其实质为销售货物,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依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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