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CCS船用产品厂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报告08090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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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CS船用产品厂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报告080902
中国船级社
船用产品厂质量管理体系
评价报告
被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
评价时间
年月日
报告编号
评价结论
中国船级社
船用产品厂质量管理体系
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一.产品厂基本情况
产品厂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职务
船用产品
名称
型号/规格
认可类别
□设计认可□型式认可A□型式认可B□工厂认可
属于
□初次认可□证书换新□证书变更(变更内容:
)
产品厂
评价分类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未认可
QMS认证
机构
认证证书
有效期
QMS认证
范围
二.产品厂基本信息
设计/生产
历史
成立时间:
设计/制造的主要船用产品描述:
主要生产、
试验设备
简明
工艺流程
管理和技术
人员数量
企业资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家主管当局资质证书
□有资质要求并持有
三.评价内容及评价结果
1.产品要求的确定/评审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企业确定了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了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以及CCS规范对产品的要求和检验/试验要求。
(7.2.1)
在确认企业有能力满足所确定的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前提下,与顾客签订销售合同或接受订单。
(7.2.2)
当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能够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相关人员知道变更后的要求。
(7.2.1/7.2.2)
2.采购过程控制
2.1采购的主要产品
产品类别
采购产品在最终产品中的作用
验收方式
2.2采购过程的控制情况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制定了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7.4.1)
由于原材料、零部件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船用产品质量问题,产品厂应及时通知本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产品厂是否已将此内容纳入质量体系文件。
根据供方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评价结果和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得到保持。
(7.4.1)
该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1)营业执照、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其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2)供方业绩;
(3)供方产品的质量情况;
(4)评价结果。
产品厂应建立所采购产品的供方清单。
(1)供方清单至少包括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名称以及产品验收方式;
(2)供方清单应经本社批准。
产品厂需要变更供方时,应申请本社认可及批准。
表述拟采购产品的信息,适当时包括CCS对产品要求的信息,能够准确地传递给供方。
(7.4.2)
该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1)采购的主要零部件的验收依据,如:
国家标准、CCS批准的图纸等;
(2)验收的方式,如:
出厂前检验等;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CCS船用产品证书(适用时)。
制定了对采购产品的验证要求,并按照要求实施了验证。
(7.4.3)
该验收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1)按采购的要求核查采购产品的技术符合性;
(2)检验和试验,如:
外观检查、抽样试验(适用时)等;
(3)核查采购产品与证明文件的一致性。
对于需要经CCS检验发证的采购产品,已获得船用产品证书(7.4.3)
2.3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试验(8.2.4)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按照策划的安排,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和产品进行了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试验。
除非得到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CCS和顾客的批准,未经检验/试验的产品不得放行或交付。
2.4认可/检验范围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情况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产品厂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文件化的原材料、零部件采购控制制度
主要原材料、零部件名称
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供应商清单及其变更是否按通函规定业经CCS批准
原材料、零部件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记录情况
2.5外包/外协的主要过程
过程名称
外包/外协过程在船用产品生产中的作用
2.6外包/外协过程的控制情况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制定了对外包/外协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7.4.1)
根据供方满足船用产品生产企业要求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评价结果和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得到保持。
(7.4.1)
表述对过程要求的信息,适当时包括CCS对过程要求的信息,能够准确地传递给供方。
(7.4.2)
制定了对外包/外协过程的验证要求,并按照要求实施了验证。
(7.4.3)
对于需要经CCS认可/检验发证的外包/外协过程,已获得CCS的认可和/或检验证书。
(7.4.3)
产品原材料、零部件采购控制情况评价结果简述(从以下几方面具体描述):
供方管理、采购材料的管理、不合格材料的控制、采购材料的控制(含试验)、意见及其反馈
3.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1产品的检验/试验要求的确定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策划,确定了产品所需的检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7.1/8.1/8.2.4)
对于采用抽样检验/试验的产品,能够证明抽样方法的合理性。
(7.1)
获取了CCS最新的对产品性能和检验/试验的要求,所策划的检验/试验活动和产品接收准则能够满足这些要求。
(7.1/4.2.3)
3.2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产品的检验/试验状态得到标识,标识能够明确地表明产品是否经过检验/试验,以及检验/试验的结果是否合格。
(7.5.3)
3.3检验/试验人员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检验/试验人员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规定。
检验/试验人员得到授权,所从事的检验/试验活动具有独立性。
(5.5.1)
检验/试验人员具有完成其工作所必要的能力,了解CCS对船用产品检验/试验的要求。
需要时,能够得到对其检验/试验工作的书面指导。
(6.2)
3.4检验/试验印章管理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有对检验印章管理的制度,能够防止非授权人员的使用。
(8.2.4)
3.5检验/试验记录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产品检验/试验记录能够表明产品是否符合接收准则,并经有权放行产品人员的签署。
(8.2.4)
产品检验/试验记录得到妥善的保持,记录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8.2.4/4.2.4)
评价结果简述(包括是否具完善的检验/试验制度,检验/试验能否满足策划的安排和CCS的要求、能否避免未经检验/试验或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被放行或交付、存在的问题等):
4.人员管理
4.1人员基本情况
企业人数
正式员工:
劳务用工:
人
人
与船用产品的设计、采购、生产、检验、管理相关的人员数量
人
生产班次
单班制双班制三班制
4.2人员的能力、意识和培训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确定了从事影响产品质量活动人员所必要的能力,并根据这些要求为各岗位配备了适任的人员。
(6.2.1/6.2.2)
对人员进行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对人员能力需求,这些措施是有效的。
(6.2.2)
人员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得到保持。
(6.2.2/4.2.4)
4.3CCS具有要求人员的资格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电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取得了CCS颁发/承认的资格证书。
(6.2.1)
评价结果简述(包括人力资源配备是否充分、现有的人员是否能具备履行其岗位职责和权限所需的能力、人员培训是否有效、存在的问题等):
5.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配备与能力(6.1/6.3)
过程名称
设备配置情况
备注
设备名称
设备主要参数
评价结果简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能力能否满足申请认可产品生产的需要,装备水平的评价)
6.生产工艺控制
生产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名称
抽查情况
Y/N/-
评价结果简述(是否制定了生产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是否已纳入CCS的要求,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是否足够,工艺文件执行情况)
7.客户信息反馈
7.1顾客满意信息的监视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具有主动获取(如顾客满意调查)和被动接收(如顾客投诉)顾客满意信息的安排,并根据安排对顾客满意信息进行了监视。
(8.1/8.2.1/5.2)
对于所获得的顾客满意信息进行了分析,作为评价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基础。
(8.4)
7.2顾客抱怨/投诉的处理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一年内接受到的顾客抱怨/投诉事件的情况。
(7.2.3/5.2)
发生起顾客抱怨/投诉事件,其中经调查确定系企业具有责任的起。
发生起因产品质量的原因产品被退货或追回的事件。
对于顾客抱怨/投诉事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给予了妥善处理。
(7.2.3/5.2)
对于企业具有责任的顾客抱怨/投诉的信息,提交给有关部门以确定是否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5.5.3)
对于重大质量异议是否在内部文件中规定了向CCS报告
评价结果简述(包括是否有效地开展了顾客满意信息的监视、能否及时迅速地处理顾客抱怨/投诉事件、能否对顾客不满意的方面给予改进等):
8.双语化(用于国际航行船的产品铭牌、使用指示牌、使用操作说明书、质量证明书等)
检查内容
抽查情况
Y/N/-
产品铭牌、使用指示牌、使用/操作说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依据标准,产品性能,质量保证及责任等信息)均应采用中英文对照(如船用产品生产地母语为非中文,可采用当地母语和英文对照)
9.质量体系运行总体评价
四.问题清单及验证要求
序号
存在问题的描述
纠正/纠正措施要求
整改后验证要求
现场
书面
注:
现场验证是指由验证人员再次去评价现场对整改的结果进行的验证;书面验证是指通过文件、记录、报告和照片等书面证据对整改的结果进行的验证。
通常,对于船用产品质量或质量管理构成严重影响的问题需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验证。
评价组与产品厂在此共同确认本清单中所列的问题确实存在。
产品厂承诺,在现场评价结束后个月内,对发现问题予以处理,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订和实施防止再发生的措施。
评价组长:
日期:
产品厂确认:
日期:
五.评价结论
评价准则
GB/T19001-CCS与船用产品认可相关的规范
评价类型
认可前初次评价其他:
专业质量体系评价
□专业质量体系业经CSQA认证/评价
□质量管理体系经其他机构认证(或体系在专业质量体系要求提出前经CSQA认证)
□公约、规范和标准要求是否已纳入其质量体系中
□产品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已纳入质量体系要求且控制有效、记录清楚
□公约、规范和标准对产品检验、试验要求已纳入其检验程序
□用于国际航行船的产品铭牌、使用说明书等双语化要求已满足
设计能力
□具有相应的设计人员
□设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设计业绩
制造能力
□具备申请认可产品的生产设备
□具有相应工艺文件及生产工艺流程
□有关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或资历
试验能力
□原型/型式试验□出厂试验□部分出厂试验
□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及执行控制、检定(校准)情况:
□检验、试验人员能力/资格证书
专业质量体系建议
□产品厂进行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厂进行专业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本社接受产品厂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认可建议
□同意受理认可,可开展认可工作
□不同意受理认可,有关要求满足后方能开展认可工作
□不同意受理认可
□其他
评价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评价人员
评价组长:
组员: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评价报告的分发
评价报告的分发:
主送:
接受评价的产品厂
抄送:
中国船级社建造入级检验处
中国船级社分社
CCS承诺,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外,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产品厂的有关经营方面、技术方面、管理方面的没有公开的信息,未经产品厂的书面同意,决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或披露给本报告分发范围以外的组织。
评价组长:
审核人: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