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流洞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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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流洞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办法1
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初期导流洞工程I标段施工
质量规范化管理办法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两河口施工项目部
2011年3月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河口水电站导流洞I标施工项目部
质量规范化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椐“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及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守约,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根据业主《关于要求在两河口水电站工程实行质量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两河口工程技术【2011】74号)以及监理部《质量规范化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为确保两河口水电站初期导流洞工程I标工程的施工质量,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全面实现两河口水电站初期导流洞I标工程的质量管理目标。
特制定本《质量规范化管理办法》。
二、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思路
(1)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力争在第二季度全面实现两河口水电站导流洞工程I标段质量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导流洞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三检制”的质量验收制度,施工、质检员旁站工作制度,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制度,施工质量巡查制度,周质量检查制度,月检查制度,建立和推进质量综合评价和岗位质量职责、落实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度。
通过岗位职责明确、制度规范、活动促进、典型推动,不断查找缺陷,堵塞漏洞、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基本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2)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必需严把“开工控制关”、“施工过程监督关”、“检查、验收关”;体现“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用好“质量监督权、质量否决权、质量仲裁权”;抓好“重点工序、重点部位、重要隐蔽工程”等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关键点、重点,是搞好质量工作的关键。
(3)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和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是从工程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方案审批入手,严把图纸审查、方案审批关。
二是坚持质量否决权,严格控制工程不发生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问题;严格过程控制,通过检查、验收,将质量通病问题基本消除,严把过程质量控制关。
三是严格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控制,严把材料质量关。
四是加强检测工作管理,在完善自身的检测条件、加强对施工和单位试验室的监督管理,使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提高质量监控的科学管理力度,为确保工程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及时掌握质量动态,监督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严把验收、评定关。
三、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目标
1)、单元工程合格率100%,土建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85%以上,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安装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90%以上,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
2)、分部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85%以上,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
3)、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85%以上。
4)、杜绝质量事故,将质量缺陷控制在合同和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1.4导流洞I标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实施组织
为更好地在两河口水电站初期导流洞I标工程中实施质量规范化管理,项目部经研究决定成立质量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谭宝宝
副组长:
蔡礼坤
成员:
吴杨、张先林、杨恒、左江虹、崔安哲、李源、朱锐、杨明智
何辉、蒋俊、陈学淼、姚敬军、董运久、刘云丰、文光国、丁运成
(2)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根据《葛洲坝两河口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的内容执行,成员工作分工及职责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实施质量规范化管理分工及职责
备注
1
谭宝宝
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项目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2
蔡礼坤
总工
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3
吴杨
生产经理
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4
杨恒
机物经理
负责项目部机电物资材料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5
汪国平
质保部部长
负责项目部日常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6
李源
工程部部长
负责部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方案报批工作。
7
杨明智
拌合厂厂长
负责低线砼拌合系统工程生产质量控制工作。
8
何辉
质部部副部长
负责导流洞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工作。
9
陈学淼
测量队队长
负责部测量质量控制工作。
10
蒋俊
试验室主任
负责部试验、检测控制工作。
11
负责资料管理工作。
(3)实施考核
按部《污点考核表》的内容实施考核。
2导流洞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的工作要求
2.1、机构职责
(1)督促项目部各部门、厂队严格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职责和义务,促使工程质量目标实现。
(2)项目部技术部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令、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施工关系协调。
(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作,保证项目机构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工作进行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组织和人员,对相关项目工作负责。
(4)项目部质量保证部负责质量规范管理具体实施。
(5)各级人员应按《规划》及有关岗位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2导流洞I标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2.2.1质量规范化工作要求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及时向监理部上报《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
(2)熟悉合同、设计文件(图纸、变更通知),检查、督促严格按图施工;及时上报供图计划,并及时组织进行设计文件审查;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未严格按图施工的行为时,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经设计或业主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3)工程施工中及时对各施工工序、单元工程验收检查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
建立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台帐》。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监理、业主批复上报的各种文、函资料;收集、编制、整理工作资料,为工程完工后及时完成竣工资料打下良好的基础。
(5)及时建立各种工作《台帐》,每日按要求认真填写《施工日志》、《质检日志》,在所负责的工作中发生一般及重大问题时及时上报。
2.2.2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要求
(1)严格进行工程工序、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明确部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切实执行“谁检查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必须承但质量责任”的质量责任制。
并加强现场质量巡查工作的力度,需旁站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旁站。
(2)现场质检员在有仓位施工的情况下,必须旁站盯仓,必须检查、巡视一次施工工作面;副总监除有其他必要的工作外,每周必须检查、巡视现场重要部位三次,总工程师平均每周巡视、检查工程施工现场不少于5次。
(3)项目部前方调试室每天召开生产碰头会,及时解决工程施工及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每周六组织工程部、安全部、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检查,每周一在项目部召开生产例会,要求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长、厂队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参加。
发现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对一周的质量工作进行总结,质量通报以书面形式下发各部门、作业队。
协调安排布置下周的工作。
(4)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在质量检查、验收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整改,确保工程各工序、单位工程的质量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
2.2.3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各级人员的检查要求
(1)根据《质量工作计划》的要求,每月、每季部质保部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并参加由监理、业主组织进行的工程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下发各部门、厂队督促责任方整改。
(2)项目部部质量保证部部长除有其他必要工作外,每天必须检查、巡视现场重要部位一次(半天),平均每周巡视、检查工程施工现场不少于5次。
2.2.4对施工过程中各种违规作业情况的处理
在施工中,随时可能出现各种施工质量问题,现场三级人员通过加强工序检查验收或施工、质检员现场旁站监督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处理。
处理方式采取:
口头通知、下发《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严重的下发《质量通报》辅以经济处罚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3导流洞工程质量控制的规范化管理措施
3.1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1)项目部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
(2)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行进场检验(核查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并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检验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
(3)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
《台帐》内容至少包括:
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认证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
3.2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
3.2.1施工质量控制原则:
(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全面实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对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及容易出现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分部﹙项﹚工程制定质量予控措施。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制度。
3.2.2事前控制
(1)在各项施工前严格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明确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
(2)核查开工条件在导流洞混凝土浇筑施工前,按仓面设计要求配置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资源配置不到位,坚决不允许开仓。
3.2.3事中控制
(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3.3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1)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人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人处理。
第二章导流洞工程质量规范化管理的
1导流洞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关键点、重点
序号
主要分部工程
关键点、重点项目
备注
1
原材料控制
人工沙石骨料加工系统的控制
砼拌合系统工程的控制
2
洞身衬砌
底板插筋、垫层砼浇筑
底板、边墙砼浇筑
砼缺陷修补处理
3
闸室竖井
喷锚支护、砼浇筑
4
边、顶拱回填、固结灌浆
回填、固结灌浆
5
导流洞进口工程
开挖边坡支护、进口围堰、进口工程砼浇筑
6
导流洞出口工程
开挖边坡支护、进口围堰、进口工程砼浇筑
7
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闸门、启闭机安装工程
2、原材料质量控制
2.1水泥砂石骨料等原材质量控制
在导流洞I标工程施工原材料质量控制中,重点进行水泥、砂石骨料、粉煤灰、外加剂质量抽检,从源头把好质量关,确保原材料品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施工各主要环节及硬化后的混凝土质量均应进行控制与检查。
(1)、原材料质量控制
a水泥品质检验:
每200t~400t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为一取样单位,如不足2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
b骨料品质检验:
①、骨料生产成品的品质,每8h应检测一次。
检测项目;细骨料的细度模数、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粗骨料的超径、逊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②、成品骨料出厂品质检测:
细骨料应按同料源每600t~1200t为一批,检测细度模数、含泥量和含水率;粗骨料应按同料源、同规格碎石每2000t为一批,检测超径、逊径、针片状、含泥量和D20粒级骨料的中径筛筛余量。
③、每批产品出厂时,应有产品品质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地、类别、规格、数量、检测日期、检测项目及结果、结论等)。
④、使用单位每月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表5.2.7、表5.2.8-1和表5.2.8-2中的指标进行1~2次抽样检测。
c拌和楼抽样检测:
①、砂子、小石的含水量每4h检测1次。
②、砂子的细度模数和人工砂的石粉含量每天检测1次。
当砂子细度模数超过±0.2时,应调整配料单的砂率。
③、粗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每8h应检测1次。
④、每月应在拌和楼取砂石骨料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表5.2.7、表5.2.8-1和表5.2.8-2中的指标进行1次抽样检测。
⑤、粉煤灰品质检测:
粉煤灰等掺和料以连续供应200t为一批为取样单位(不足200t按一批计)。
⑥、外加剂品质检测:
外加剂的分批以掺量划分。
掺量大于或等于1%的外加剂以100t为一批,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以50t为一批,掺量小于0.01%的外加剂以1t~2t为一批,一批进场的外加剂不足一个批号数量的,应视为一批进行检验。
⑦、拌和用水品质检测:
拌和与养护混凝土用水,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验。
2.2钢筋原材料及钢筋焊接、制作安装
(1)采购的钢筋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每批进场钢筋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检。
(2)完整、齐全的收集每批进场钢筋的标牌、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3)对于进场的钢筋,承包商应按同品种、同等级、同规格、同炉号,同厂家每60t为一批进行取样检查。
取样检查应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屈服点、抗拉强度、延伸量和冷弯试验及焊接性能试验。
(4)在对钢筋原材料、焊接接头取样时,必须通知现场监理或试验监理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必须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5)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且应立牌便于识别。
(6)钢筋应贮存于地面以上0.5m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上,并应保护它不受机械损伤及由于暴露于大气面产生锈蚀和表面破损。
(7)钢筋应无灰尘,有害的锈蚀、松散锈皮、油漆、油脂、油或其他杂质。
钢筋应无有害的缺陷,例如裂纹及剥离层。
(8)钢筋的代用,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9)钢筋接头,受力主筋的连接仅允许按图纸或批准的加工图规定设置。
钢筋连接点不应设于最大应力处,接头应交错排列。
(10)焊接接头,热扎钢筋应如图示或工程师批准采用闪光对焊或电弧焊。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现场进行焊接工艺试验,确定其焊接水平。
焊接工艺、参数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意。
(11)在构件任一有钢筋焊接接头的区段内,焊接头的钢筋总面积,在受拉区不应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且不小于500mm。
同一根钢筋在上述区段内不得有两个接头。
(12)钢筋套筒连接:
钢筋采用套筒连接时,其丝扣加工长度、深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筋端头应切直,连接套管的有效丝扣应完全淹没。
套筒连接钢筋经抽样试验,其抗拉强度应达到母材质量要求。
(13)对于电弧焊的焊缝规格如下表:
项目
I级钢筋
HRB335、HRB400牌号钢筋
1、帮条焊或搭接焊,每条焊缝长度(L)
帮条焊接,4缝(双面焊)
≥4d
≥5d
帮条焊接,2缝(单面焊)
≥8d
≥10d
搭接焊接,2缝(双面焊)
≥4d
≥5d
搭接焊接,1缝(单面焊)
≥8d
≥10d
帮条焊钢筋总面积
>A
焊缝总长度
帮条焊接
≥16d
≥20d
搭接焊接
≥8d
≥10d
焊缝宽度
≥0.7d
焊缝深度
≥0.3d
(14)焊接接头必须进行取样检查,其检查项目为:
外观、拉伸试验、弯曲试验。
焊接试验具体要求,参见: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GB/T2650-2008)、《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T2651-2008)相关要求。
(15)绑扎搭接接头,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当无焊接及机械接头条件时,且钢筋直径≤25mm)外,一般不宜采用。
在受拉区,光圆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应设180度弯钩。
带肋钢筋绑扎接头末端可不设弯钩,受压带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16)受拉钢筋绑扎搭接头的搭接长度要求如下表:
钢筋类型及牌号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C25
高于C25
光圆钢筋
I级
35d
30d
25d
带肋钢筋
HRB335
45d
40d
35d
HRB400
55d
50d
45d
注:
1、当带肋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
2、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3、在砼强度等级低于C20时,IXE、HRB335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HRB400钢筋不宜采用。
4、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当设防等级为7级及其以上时应增加5d。
5、当砼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扰动时,其搭接长宜适当增加。
6、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搭接长度,按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17)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在构件任一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区段内,搭接接头的钢筋面积,在受拉区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25%,受压区不得超过其总面积的50%。
上述区段长度不小于35d,且不小于500mm。
(18)钢筋搭接点至钢筋弯曲起始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倍钢筋直径,亦不宜设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19)钢筋机接连接相关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参见: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403.05的相关要求。
2.3材料的运输、储存与管理
2.3.1运至施工工地的钢筋及型材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立牌标识、不得混杂。
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以遮盖。
2.3.2水泥、外加剂:
(1)水泥、外加剂的运输从厂家或转运站将材料运至工地需要有良好密封设施的运输设备,要确保材料在运到施工工地时不受潮和不受其他杂物污染。
(2)不同品种、标号及厂家的水泥、外加剂等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
水泥、外加剂等运到工地后应立刻存放在干燥、密闭、具有良好排水和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
堆放地点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和边墙30cm,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包。
(3)为了保证使用的水泥、外加剂等质量良好,承包商在施工工地上应先用存放时间较长的水泥、外加剂等材料。
(4)袋装水泥贮运期超过3个月、外加剂等贮运期超过6个月的,不得再用于主体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除非有实验证明其质量仍然可靠,并于事先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5)袋装水泥、外加剂等应在厂家装袋,任何破损的袋装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废弃。
(6)在拌和楼(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同品种及不同厂家的材料应分开存放,且应留出运输通道,并以相同的方式称量送进拌和机。
2.3.3、粗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的贮存应不使其发生破碎、污染和离析。
(2)堆存骨料的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不同粒径级配的骨料必须分别堆存并设置隔离设施,严禁相互混杂,并应留出运输通道。
(3)不允许任何不当设备在粗骨料堆上操作。
2.3.4、细骨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存贮期无异物侵入,在贮存料堆上无任何不当设备操作或置于其上。
(2)应避免离析、污染,并具备规定的脱水条件,
(3)细骨料堆存的活容积应满足施工期间对合格料的需要,并留出运输通道。
2.3.5、混凝土预制体在运输中防止碰掉边角和断裂,卸车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油渍等污物污染混凝土预制件的表面。
2.3.6、骨料的备用贮存必须有防雨措施且场地排水设施良好。
2.3.7、所有装修材料的储存必须分类堆放,并分别做防雨、防潮、防日晒、防污染措施。
2.4、拌和物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
(1)各种类型结构物的拌和物(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
配合比至少应具有7d、28d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
(2)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
(3)在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h承包人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4)承包人必须使用现场原材料进行配合比设计与试验,确定拌和物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
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
(5)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应在施工前28天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的配合比不得使用。
(6)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需改变批准的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5拌和物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
2.5.1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1)所有用于拌和物生产的各种原材料都须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拌和生产。
(2)承包人应在拌和生产过程中,对正在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质控检测(现场取样)。
一方面防止不合格材料或因仓储、转运不当而变质的材料进入拌和生产,另一方面可及时掌握材料质量的波动情况,为配料调整提供依据。
a、水泥:
每周定期检查一次,防止水泥受潮。
b、细骨科:
砂的含水量每周检测1~2次。
C、粗骨料:
按不同粒径规格,每周检测1~2次含水量。
d、外加剂溶液的配置与检测:
在配置外加剂溶液正式生产前应进行外加剂溶液配置工艺性试验,检测外加剂溶液配置的均匀性。
每次外加剂溶液配制时,承包商的试验人员应在现场检查材料的称量及配制方法是否正确、符合要求的外加剂溶液才允许用于拌和生产。
(3)衡器每月进行一次计量校验,有异常情况随时复检,计量允许偏差控制在:
水泥、水、外加剂溶液为±1%;粗细骨料为±2%。
(4)在拌和生产过程中,承包人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原材料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全过程。
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
2.5.2、拌和物的生产拌和及拌和物的试验检测监理
(1)在拌和试运行时应进行拌和均匀性试验,以选择合理的拌和参数(投料顺序、拌和时间、拌和容量等)
(2)承包人应对拌和实际配料情况应每周检查2~4次,对照配料单检查并记录应配量和实配量。
(3)混凝土净拌和时间应每周检查1~2次。
(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应每浇筑块检测1次,有温控要求时同时检查出机口拌和物温度、气温、拌和用水温度、仓面拌和物温度。
(5)砌筑砂浆、施工缝铺筑砂浆,在正常情况上应每浇筑块或每段检测1次稠度。
(6)试验与质控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内容包括该班所有的检测成果、因砂石骨料含水量变化而引起的加水量调整情况、气温、混凝土浇筑与砌筑部位、强度等级及质量事故等。
(7)在拌和物的拌制生产过程中,承包人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拌和物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过程。
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
2.6试件取样成型与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监理
2.6.1承包人的拌和物(混凝土、喷射混凝土、砂浆)试件应按随机取样方式取料成型,应以机口取样为主,仓面取样为辅(仓面取样数量不应少于机口取样数量的5%)。
试件成型的同时应检测拌和物性能。
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