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249010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39.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docx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

王惠岩政治学原理笔记

第一章绪论

1、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政治的解释

(1)用道德的观点解释政治,把政治等同或归结为伦理道德。

代表人物:

我国古代的孔子、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

(2)认为政治是一种法律现象,将政治说成是立法和执法的过程。

代表人物:

凯尔逊

(3)将政治视为争夺权利以及施展谋略和玩弄权术的活动。

代表人物:

我国古代的韩非子、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里。

(4)将政治看作是“管理众人之事”即管理公共事物的活动。

代表人物:

我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

(5)把政治解释为围绕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而进行的活动,是一种实现“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活动。

代表人物:

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

2、马克思主义对于政治的论断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政治的论述,我们可以将政治的实质和含义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政治的根源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

第二,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

第三,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权利。

第四,政治活动是科学,是艺术。

3、政治

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4、中国古代政治学

儒学的主要典籍是《论语》和《孟子》,它的政治原则为:

“礼治”“德治”和“王道”。

法家的代表作《韩非子》,主张“法治”和“霸道”。

道家的代表作《老子》,主张“无为而治”。

5、西方政治学

1西方政治学最早发端于古希腊社会,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柏拉图是古希腊时代最为著名的思想家,他在其代表作《理想国》中,提出并论证了“神创等级论”、“正义国家论”的政治理想和主张,他所设想了《理想国》。

亚里士多德是西方第一个试图将政治问题与伦理问题加以区别的思想家。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被公认为是西方政治学的真正开山之作,他本人也由此而成为西方政治学的奠基者。

2、中世纪是西欧社会的黑暗时代,当时的主题是人与上帝以及教会之间的关系,其主导思想是神学世界观。

代表人物有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世界观。

3、文艺复兴是西方政治学发生历史性转折的阶段。

4、15世纪至16世纪,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形成时期,马基雅维里被马克思称为新时代第一个政治思想家,他的代表作有《君主论》,布丹的代表作《共和六论》,莫尔和康帕内拉为代表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政治思想,代表作有《乌托邦》和《太阳城》。

5、17世纪至18世纪,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的繁荣阶段,荷兰的格老秀斯和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尔泰、孟德斯鸠和卢梭,美国的杰斐逊、潘恩和汉密尔顿等,他们根据自然权利和自然法理论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社会契约理论、分权制衡学说。

6、18世纪末至19世纪末,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发展和变革阶段。

以孔斯坦、边沁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家,以孔德、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政治思想家。

7、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世界的范围不断扩大,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矛盾也日趋尖锐化和复杂化。

第一个阶段从19世纪末开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这个时期的西方政治学主要以国家为研究对象。

第二个阶段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夜。

为适应这一变化,资产阶级政治学也从国家制度的研究转向政治权利的研究。

第三个阶段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研究方向又从以权利研究为主逐渐转变为对公共政策的研究。

6、《共产党宣言》

《共产党宣言》是无产阶级的第一个政治纲领。

它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并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基本原理做了系统的阐述,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宣言》提出了国家是阶级组织的观点。

第二,《宣言》明确提出了阶级斗争的核心是政权问题。

第三,《宣言》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第四,《宣言》强调指出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真正的民主。

第五,《宣言》系统地阐述了无产阶级的政党学说。

7、政治学的研究方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政治学研究还需要采取一些具体的研究方法。

其中比较常有的有:

(1)历史研究法。

从政治现象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目的是探讨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发展的规律性,并预测政治现象的发展趋势。

(2)制度研究法。

就是从政治制度的形成与演变角度,来探求制度结构类型变化规律的方法。

(3)比较研究法。

比较研究法是通过分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现象的相同点和相异点,来发现政治现象本质和规律的方法。

(4)结构功能研究法。

政治结构功能分析方法,主要是试图通过剖析政治结构和政治功能来揭示政治系统运转的规律性。

8、行为主义

行为主义方法是本世纪以来西方政治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这种方法的主要特征是运用行为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影响人的政治行为的各种因素,并力图从中找出人类政治行为的规律性。

行为主义政治学在方法论上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即单纯使用现象调查和计量的方法来说明政治行为的动机和规律性,因而无法认识政治现象的本质。

第二章国家与阶级

1、氏族

氏族,是具有血缘亲属关系、同族内部禁止结婚的人们的集团。

它是原始公社制度的社会经济单位,也是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

原始社会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以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联系社会成员是氏族制度的本质。

第二,氏族是实行原始民主制的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的管理组织。

氏族制度的组织结构是议事会。

第三,在氏族组织内部,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都有互相帮助和保护的义务。

2、原始社会的三次社会大分工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

第一,畜牧业和农业的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不同部落都开始有了剩余产品。

第二,由于生产的增长,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多,私有制出现了。

第三,父权制代替母权制和家长制家庭的出现。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

这是人类社会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产物。

第一,奴隶制的巩固和发展。

第二,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耕地成为私有财产。

第三,部落联盟出现。

社会分工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就产生了直接为交换的商品生产。

由于交换的发展,从社会中分离出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交换的阶级——商人阶级。

第一,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金属货品。

第二,由于商业活动、土地的买卖与变化,人们为谋生而流动,使原来的氏族与部落的居民杂居起来。

3、国家的起源

第一,国家是一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第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第三,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4、国家产生的三种形式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揭示了国家在氏族制度废墟上产生的三种主要形式:

第一种是雅典国家的产生形式。

第二种是罗马国家的产生形式。

第三种是德意志国家的产生形式。

5、国家与氏族的区别

国家根本区别于氏族组织的主要特征有如下两点:

第一,国家是按地区划分居民,氏族组织是以血缘关系划分居民。

第二,公共权利的设立。

6、剥削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1.神权论

神权论亦称君权神授论。

这种理论认为,国家源于神,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家的权利来源于神,即上天或上帝。

2.契约论

契约论的基本论点,把国家的产生说成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阶级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即国家是共同协议的结果。

其中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集契约论说之大成。

3.暴力论

暴力论者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

7、如何理解列宁关于国家的定义

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列宁从三个方面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的具体含义:

第一,国家是阶级社会的组织。

第二,国家是统治阶级。

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

第三,国家是个机器。

8、公共权力(国家权力、政治权力)

国家权力(亦称政治权力、公共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权力。

9、国家三要素

往往从国家主权、领土、居民三个方面来界定国家,故称为“国家三要素”说。

这是从国家的表面现象,从政治地理意义上解释国家。

它的要害是抹煞国家的阶级实质,掩盖国家的本质和阶级使命,因而是不科学的。

10、国家职能

国家职能是国家本质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国家活动的总方向、基本使命、基本目的,是指全部国家机器的基本职责和整体功能。

国家的政治职能即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是国家运用暴力、法制等特殊的强制力,控制被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及一切破坏现存的政治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分子的反抗的政治管理职能。

国家的社会职能即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执行对社会公共事物的社会管理职能。

国家的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一方面。

政治职能是社会职能的前提;另一方面,政治职能又必须以社会职能为基础。

它们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的基本趋势是:

政治职能将随着社会的发展,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范围的缩小而逐渐缩小其作用范围,而社会管理职能则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日益扩展、深化。

11、国家消亡的条件

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的完全消灭,是国家消亡的政治条件;

旧社会分工和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差别的消除,是国家消亡的社会条件;

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国家消亡的精神条件;

在全世界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使全人类获得解放,是国家消亡的国际条件;

而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国家消亡的最根本条件。

第五章社会主义国家

1、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道路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

  首先,它依据的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经验。

  其次,它是总结早期的工人运动,主要是英国宪章运动失败的历史经验而得出的结论。

  最后,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论是通过总结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不断完善发展起来的。

2、和平方式进行革命的条件

  第一,资产阶级还没有建立庞大的军阀制度和官僚制度,因而不可能对群众施加暴力。

  第二,在有健全的社会民主制度和传统的国家中,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获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使资产阶级不敢或不能破坏议会民主制。

  第三,资产阶级拥有的武装力量在战争的环境中被冲垮,而又来不及重新组织和掌握反革命武装力量,因而出现了没有对群众施加暴力的局面。

  第四,我强敌弱。

3、民主的概念

  第一,民主是指公民管理国家的权利,反映的是公民与政权的关系。

  第二,民主是指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方法,也叫作管理国家的方法,即国家的政治统治形式。

  第三,民主指国家活动的原则。

只有在民主国家里,才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及其相互关系

  1.新型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或人民民主。

从公民与政权关系来看,新型民主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力。

从阶级统治方法看,新型民主是工人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方法。

从国家活动的原则来看,新型民主在国家活动中的表现就是民主集中制。

  2.新型专政就是被剥削的广大劳动群众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是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个专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国家。

  3.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新型民主是新型专政的前提和基础,新型专政是新型民主的保障。

只有对反动派实行专政,对他们危害社会和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的活动实行有效的专政,才能维护和保障新型民主的实现。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型民主是目的,新型专政是手段。

5、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以下特点:

  

(1)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式的无产阶级专政。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和专政对象上,也有自己的特点。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形式具有自身的特点。

  (4)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6、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征

  1.社会主义国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经济基础。

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时,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

  国家的经济基础中,还存在着其他多种经济成分。

这些经济成分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经济和外资独资经济等。

  2.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

  

(1)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通过它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国家。

  

(2)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础是工农联盟。

工人阶级只有同广大劳动农民结成联盟,才能形成绝大多数对少数反动阶级、反动派的专政。

  3.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职能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基本职能,是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4.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第六章  国家形式

1、国家形式

  国家形式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国体指的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寡中的地位”。

政体是指“政权构成形式”。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

与政体相比,国体不能占首位。

政体必须适应国体的需要,国体决定政体;一定的政体必须适应一定的国体,当国体发生变革时,政体也就会发生变化政体反映表现国体;相同性质的国家完全可能选择不同的政体;

  (3)国体和政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灵活性和变异性。

3、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的标准

第一、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

第二,最高田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

第三,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根据前两条标准,我们把国家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政体两大类。

君主制政体的最基本特征,是最高国家权力事实或在象征意义上集中于君主一人,君主是没有任期限制的,一般是世袭的。

共和制的基本特征,是无论象征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还是实际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都是通过某种形式的选举产生的,并且有严格的任期限制.

4、君主制

君主制政体包括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制两种:

(1)专制君主制是在奴隶制专制的基础上直接发展起来的.

(2)立宪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君主的权力按宪法规定不同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立宪君主制又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两种形式.

(1)二元君主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任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故称为二元君主制。

(2)议会君主制的特点:

议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国家权力机关。

5、共和制

  共和制是资产阶级国家所采取的缴为普遍的政权组织形式。

它通常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理想形式。

(1)议会共和制:

凡是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称为议会制共和国。

(2)总统共和制:

凡是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称为总统制共和国。

(3)委员会制:

瑞士联邦是采取委员会制的典型,所谓委员会制,是指国家的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制度,亦称“合议制”。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

原则,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

7、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内容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

8、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点

第一,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主要性观在人民的一切权力都统一地、集中地由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

第二,强调公职人员的公仆地位,反对官僚主义.

第三,党的领导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保证。

9、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模式。

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各个部分以什么形式和方式整和为国家的问题。

在古代,曾经出现过两种主要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种是帝国形式,一种是分封割据形式。

10、单一制和复合制

(1)单一制:

单一制是将国土按地域划分若干行政单位,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的基本特点是:

国家具有单一的宪法,统一的法律体系、统一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统一的行政机关体系和统一的国籍。

(2)复合制是由若干国家或者地区作为成员单位通过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两种常见的类型:

一种是邦联制,一种是联邦制。

邦联是若干个各自保留独立主权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国家联盟。

联邦是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家。

11、选择国家结构形式的依据和原则

一个国家采用何种国家结构形式,归根结底,是阶级的、民族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合。

历史的经验表明,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利于形成统一的民族市场,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实现民族联合和国家统一,又不能不照顾历史和现实的情况,则使用联邦制的形式来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只能根据“各民族的平等的联合”的原则并结合本国的具体情况决定自己的国家结构形式。

一个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能转化的。

12、我国国家结构的形式和特点

第一,中华入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第二,实行区域自治。

第三,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全国人大批准省级地方的建置。

第五,省,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既要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13、我国多民族国家为什么采取单一制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第一,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上,有着统一的传统和实行单一制的渊源。

第二,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有着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的传统。

第三,形成“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

第四,结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

第五,各民族需要实现共同繁荣和共同进步。

第六,为了维持我国的独立与安全。

14、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

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15、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依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科学构想,对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重大创新。

它是指在统一的主权国家范围内,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

是“一国两制”的实现形式。

实行两种制度:

在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台湾、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主要包括以下自治权:

享有行政管理学、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享有独立的地方财政权,独立的税收制度;享有独立的外事权。

第七章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定义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体系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

在现实上,它是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日常活动的组织体系。

  国家机构承担着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日常国家管理的繁重任务。

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这些主要国家机关构成的统一整体国家机构。

2、国家机构的组成

  

(1)任何国家都要设置国家元首这一国家机关以代表国家主持内外国家事务。

国家元首的功能是充当一个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依据国际法处于国家最高领导地位,根据国际惯例享有最高规格的国际礼遇,充当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2)立法机关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即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

国家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

  (3)行政,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

行政机关即负责拟订和执行法律、制订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对内对外事务的机关。

  (4)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狭义的司法机关仅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即法院;广义的司法机关除法院外还包括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

3、国家机构的主要特点

  

(1)阶级性国家机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2)社会性国家机构一般以全社会正式代表身分,以全社会名义进行活动。

  (3)整体性国家机构是统一的整体,是有机构成的政治组织体系。

  (4)强制性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构的活动普遍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这样做一是依靠法律强制,一是依靠暴力强制。

4、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它们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形成鼎立之势,而又相互制约和平衡。

  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在各国的具体实施形式也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国家机构机制。

例如:

美国的三权在宪法上是平等的,英国是“混合权力体制”?

?

议会权力最高。

1985年第五共和国采用了“以行政权为重点的分权”

5、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

  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即议会(或称国会)。

立法机关的议会最早产生于英国。

  两院制即议会由两院组成,一般称为参议院、众议院,通称为上议院、下议院。

一般下议院权力高于上议院。

  议会的主要职权职能大致可以概括为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三项。

  

(1)立法权立法权即以国家名义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

其立法程序是:

提案?

审议?

通过?

公布。

立法程序中,核心是审议和表决通过法律草案,这是议会立法权的最重要表现。

  

(2)财政权财政权即财政同意权,是议会控制政府税收和开支的权力。

国家预算法律,通常以适用一年为限,这在西方各国已成惯例。

  (3)监督权监督权即议会对政府及其政策和政府官员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

主要表现:

  一是决定和监督政府的组成。

总统提名的政府高级官员,必须经过参议院同意后才能任命。

在议会制国家,由议会选举产生政府首脑(总理或首相),由政府首脑再组织政府。

  二是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拥有倒阁权,即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使政府集体辞职。

  三是行使弹劾权,即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个人的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追究法律责任,罢免其职务或判罪。

  四是行使质询权,即议会对政府的政策和政府成员所管理的事务提出口头或书面询问,要求有关者做出解释和答复。

6、委托立法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