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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合同写得看上去很美

如何把合同写得看上去很美

昨天看了公司近期签署的20份合同,总得来说,合同均无大碍。

如果说咱这些合同不足呢,我以为主要是感觉有点像女人出嫁前没有扯脸,额头上的寒毛影响光辉形象。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合同没有写得最好的,但我们可以把合同写得更好些。

 

合同写得好与不好怎样衡量呢?

这就像我们人体,我们没有感到哪个器官存在的时候,身体是好的。

如果我们感到哪个器官在那里工作,那就是有毛病了。

你看啊,感到鼻子不通就是感冒了。

感到喉咙痒是得咽炎了。

感到胸口疼是得胃病了。

心脏本来跳着不停,但当我们感觉到心脏在那里跳的时候,如果不是在剧烈运动之后,便是得了心脏病。

如果我们写的合同能让人很轻松地读完,就基本上可以。

“让人很轻松地读完”,这个其实不难的,内容方面应有尽有,没有丢三落四缺胳膊少腿;结构方面逻辑严谨,层次分明;语句方面没有语句不通,没有让人临时断句改标点符号,没有前言不搭后语,没有让人一头雾水不知所云;文字方面用词准确,文字洗练,没有错字,没有佶屈聱牙,没有华丽辞藻,也不是口语白话;格式、字体、字号、行间距等都不难看……。

当然,这不难的要求是一大堆。

人健康长寿就是身体哪地方都好还要精神状态好,如果脑袋心肝五脏肠子肚子只要有一个地方出了大问题就没命了。

法律上的合法与违法也是这样的,合法要“具备下列条件”,违法则只要“有下列行为之一”。

如《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毛主席说,做一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扯远了哈,言归正传。

  

下面结合以往看过的公司合同,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如何把合同打扮的是婚礼上的新娘,至少看上去很美。

2000年,美国弗罗里达州有位叫杰姆斯.马丁的律师写了篇《写好合同五十招》,他是从律师代书的角度来说的,有些观点与我的看法还真差不多。

现在就说我的雕虫小技哈。

一、合同是写给谁看的

  

合同的功能大抵是确认双方的合作或交易关系,细化权利义务,提示和规避风险。

有口头的要约和承诺,说好了,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就明确了,不一定要写在纸上,风险提示和规避也不一定要写在纸上。

之所以要制作“合同书”,一是备忘;二是备案、审批、记账等要纸质文件;三是为打官司准备证据。

而备忘不一定要双方签名盖章,也不需要写的那么规范,自己在小本上写几句就行了。

作为备案、审批、记账依据,则也不需要写那么长,那么细致,就打个证明也是一样。

看来,合同最根本的作用是诉讼证据。

大家都知道,债权人记性好,债务人记性差。

有一句老话说“千年的黑字会说话”,时间长了,在法庭上就靠这白纸黑字说话了。

咱这就整明白了,我们写的合同主要是为了给法官看的,虽然绝大部分合同最终没有落到法官手上。

不过,我们的有些合同,是事情都做完了,只是存档的需要才补的,这些合同永远不会送到法官、仲裁员手上,其实怎样写都无所谓。

  

将来看合同的法官呢,他不是我们公司的人,也不是我们客户公司的人,我们做生意时他连旁观者都不是,对我们之间的事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并且对我们业务上的很多专业问题,他都不懂,至少不在行,但是他手上握着裁判大权,脾气不一定温柔,还很忙。

我们写的合同要让法官一看就明白,而且里面没有既可以这样理解,又可以那样理解的问题。

不但没有歧义,也没有含混不清的问题,没有挂一漏万,没有丧权辱国的条款,也没有把现金写成黄金……

  

合同是写给法官看的,这一条很重要。

同一个问题,写给不同的人看的,那写法肯定是不一样的。

  

二、标题——要对合同定性

  

文章的标题既要像做翻译要求的“通、达、雅”,还要言简意赅。

旧时翻译法国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为《法意》,翻译意大利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为《霸术》,译者真是用词极为精到、吝啬。

  

(一)按合同标的确定标题的前半截。

  

先明确合同的标的是“物”,还是“行为”,即是找对方要东西,还是要对方干活。

  

1.标的为物的合同如买卖、租赁、借款、借用。

这种合同相对简单,写标的、价金、期限三条就成立了,写一页纸就算很详尽的。

过去工商局有印好的“合同纸”,买两本回来,撕下两页,夹上复写纸填空就行了,一般出不了大问题。

  

2.标的是行为的如定作、施工、代理、演出等,因为还有待行为来出成果,而行为一般有技术含量,经常合同履行期较长,名堂比较多,合同就要啰嗦些,经常写成了“合同书”。

  

(二)按双方追求的方向确定标题尾部。

  

公路上跑的汽车,有同向行驶的,也有对向行驶的。

大家把同向行车的交通事故叫“追尾”,把对向行驶的交通事故叫“撞车”。

合同也是这样,有同向的,也有对向的。

  

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一起开公司,合伙做生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各方的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帮你干一天活,你给我们技工一百块钱,普工八十块钱,我们得到钱,你得到劳务。

我买一根冰棒,我得到冰棒,你得到钱。

这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反的。

  

我们一起看几个法条:

  

1986年《民法通则》第30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31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52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3条“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 

  

1993年《公司法》第80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174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006年《合伙企业法》第9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1986年《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1999年《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这里说“合同是……的协议”。

就是说,“协议”是个大概念,“合同”是个小概念,合同是协议的一种。

  

合同法上的这个定义完全符合“属加种差”定义法。

什么叫“属加种差”?

这是给一个概念定义的基本办法,就是描述一个属内的这个种与其他种的差别。

比如,从生物学的角度给“人”的定义是“人是一种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灵长类动物”。

生物分类的等级是界、门、纲、目、科、属、种7级,“种”是最低一级。

现在前头又加了个“域”级,“门”以下的每级都可再分细“总”、“亚”、“下”级,一个“属”里有很多“种”。

逻辑学上过去把大小概念之间的关系叫“种属关系”,现参考生物分类的用词,改称“属种关系”。

种最小,属第二小。

扯远了,言归正传。

  

1.同向的称“协议”。

如搭伙求财的合伙协议、联营协议、合作协议等。

我念一份明朝时的合伙契纸规范文本给大家听听哈:

  

窃见财从伴生,事在人为,是以两同商议,合本求利。

凭中见某某某,各出本银若干,同心竭胆,营谋生意。

所得利钱,每年面算明白,量分家用。

仍留资本,以为源源不竭之计。

至于私己用度,个人自备,不得支动店银,混乱帐目。

故特歃血定盟,务宜苦乐均受,不得匿私肥己。

如犯此议者,神人共殛。

  

这是目前仅见的中国古代最早的合伙契约的契式,载《新刻徽郡补释士民便读通考》。

过去的“婚约”也属这种,但旧社会把婚姻的缔结视为买卖,称为婚姻契约。

东瀛的和田瑞律师为孙逸仙和宋庆龄拟订婚书名称为《誓约书》。

  

2.对向的称“合同”,过去叫“契约”。

买卖就是一方要东西,另一方要钱,双方追求的目标相反。

比如买卖合同、加工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借款合同等。

就是互易也是你要这东西,我要那东西,现在北方人赶集仍然存在互易。

我们的《合同法》分则上全是这样的交易性合同。

从字面上说,我们现在说的合同应该叫契约,而协议应该叫合同才是。

但是约定俗成的东西,只能这么说。

比如,“打扫卫生”、“救火”、“救灾”、“非要你去”等很荒唐,但大家不会误解。

如果我们现在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题写成《房屋卖契》,相反人家会说我们是孔乙己,往高里说也是辜鸿铭。

  

我们地产开发公司、管道燃气供应公司要订的合同忒多,除了拐卖人口、贩毒、贩卖军火以外,几乎什么合同都有。

但主要是设计、施工、定作、买卖、劳动、劳务合同。

我建议:

  

1.股东之间或合作伙伴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文件叫投资协议书、合作协议书。

  

2.与工程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一般用国家范本。

只要填空过细点,一般不会出大问题。

这不要怕浪费纸和墨粉,老板做这么大的事业事,不在乎那点纸墨钱的。

名称不要写什么“管道沟开挖合同”或“某某工程合同”,应写“管道沟施工合同”或“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买现货的,用买卖合同。

名称上不要叫什么采购、供货、供销、购销合同。

凡需要临时生产、制作的,如专用设备、有公司标记的服装、图文声像广告等,用承揽合同(或定作合同),不叫订购合同。

也不必写“简易合同”,合同的繁简长短不体现在题目上。

  

当然,立法上“合同”、“协议”这两个词的使用有时候也偶尔有混用的,如《物权法》上就有房屋买卖协议的说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上则并用。

  

2007年《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20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12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第138条“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这里前面的“招标、拍卖、协议”是动词,而后面的“合同”是名词。

  

第157条“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按照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协议、合同、章程在合营企业的投资、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3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1988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5条“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三)标题最后要不要写“书”字?

  

当然要写,老板之间口头协商好了就是“协议”、“合同”,这“协议”、“合同”是指双方合意。

我们把老板们的“合意”写成文字,就像孔夫子的学生把老师平时说的话记下来编成《论语》一样,我们把老板口头协商的结果做成书面文件,就是“协议书”、“合同书”。

这《协议书》、《合同书》是双方老板们“合意”的物质载体。

  

三、列名立合同当事人——要规范

  

(一)须用法定称谓。

读书人须将“语文”掰开。

清末至五四以前新学的语文课叫“国文”。

五四后,小学的语文课改叫“国语”,中学上的还是“国文”课。

30年代后期,叶圣陶、夏丐尊联名提出了“语文”的概念,并编写了新的语文教材,后因日本侵略而中止。

解放后,叶圣陶再次提出将“国语”和“国文”课程合并,改称“语文”。

先被华北人民政府教育局采用,随后推向全国。

不过,我还是见过文革前中小学的“汉语”、“文学”课本。

“语文”是什么意思,有人说是语言文学的意思,有人说是语言文字的意思。

80年代曾有记者问叶圣陶当初造“语文”这个词的本义是什么。

叶说,“口头为语,书面为文”。

电视上经常出现的“他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这是个病句。

英国人说的是英语,写的才是英文。

  

我啰嗦这半天的意思是说,写合同不能把一些口语上的说法写上去,要用正式的词来表达。

比如夫妻关系的称谓为“夫、妻”,你要是写家庭财产协议或离婚协议,不能把双方写成“老公、老婆”或“该死的、挨千刀的、死老头子、孩子他妈、内人”。

买卖合同的双方为“买受人”、“出卖人”,不要写“买方”、“卖方”、“供方”、“需方”,这供方、需方在计划经济时代,是法定称谓;承揽合同的双方是“定作人”、承揽人”;施工合同的双方是“发包人”、“承包人”;分包合同三方是“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

  

(二)可以用甲方、乙方,也可以不用甲乙方。

但用甲方、乙方的须在列名部分注明法律关系称谓,如“甲方(出卖人)”、“乙方(买受人)”,以免含混不清不知谁买谁卖。

甲方、乙方是代称,不是简称。

简称是缩写,缩写就是在全名中摘两三个字来叫。

如“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简称“五四三办”,后来更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社精办”,现简称“文明办”。

  

(三)法定住所、实际办公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信箱等)均应写在这里。

自然人要写公民身份号码(现在不叫身份证号码)和住所及居所。

“住所”是指在政府登记的地址,如自然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企业的执照上写的地址。

“居所”是自然人在登记住所以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

  

银行账户应该写在正文的付款条款里面。

一些合同规范文本把这些内容放在合同尾部,我觉得不怎么合适。

尾部是落款的地方,就是签名盖章,不宜写这些,连签署日期和签订地都可以写在标题下面列名上面,最好是右上方。

  

当然,按中国人的书写习惯,是签名后顺手写日期和地点。

把签约的时间、地点写在首部,这是西方人的习惯。

他们写信就是先在右上角写时间地点,然后再在下一行顶格写“亲爱的:

你好!

”他们的表达方式很多地方和我们反着来。

比如,写信封我们是收信人地址在上,邮差一看就知道信往哪里送,我们特别尊重对方和方便邮差。

西方人则是先写寄信人地址,邮差一看就知道这信是谁寄出的,这对邮差来说毫无意义。

他们写地址也是倒着来,姓名也是倒着来,写年月日也是倒着来,陈述句的词序也是倒着来。

反正他们是突出自己,突出眼前,突出现在。

而我们是从上到下,从大到小。

就连写家庭谱系,我们是老祖宗在上,一代代往下写,像织网一样一大挂。

他们是老祖宗写在底下,表示是树根,一代代往上长树枝,兄弟姊妹是树丫,过了三代五代就画成了一棵树。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我们的祖先在研究哲学的时候,他们还在丛林中晃荡”(美国电影《我盛大的希腊婚礼》中的一句台词)就认为他们很肤浅。

又跑题了哈。

  

(四)凡工程合同,对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不能是自然人,也不能是无资质或资质不够的企业。

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不够者施工,出了事归发包人承担。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营业执照、代码证、资质证须验副本原件,并应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相关工商局的的网站上查对。

复印件要盖红印证实来自持证人。

  

另外,单位勤杂工最好从劳务公司聘请,不要直接雇用,哪怕报酬高一点。

因为直接雇用的,要交五险一金,这一年要好几千,残保金也是按人头交的,一人好几百。

如果不买五险一金,一旦害场大病或出个工伤工亡事故什么的,那就掉得大,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就没了。

不病不出事故是好事,但他离职后投诉了或申请仲裁、起诉了,还得补交五险一金。

钱还是要出,还落个克扣员工的黑心财主的坏名声。

你看现在,政府、法院看大门的都不是他们自己的人,而是聘请保安公司的来看门。

  

公司工地去年的两起工亡事故,本来都不是我们开发公司的事,但第一起是与包工头个人签的合同,我们赔了50多万元。

第二起对施工单位的证件审查不严,又垫了60多万元。

等于一栋小高层的楼就白盖了。

 

  

四、序言——要言简意赅

  

世界上法律文件序言写得最好的,我看要算《美国宪法》和《联合国宪章》。

《美国宪法》序言就一句话,“我们合众国人民,为了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完备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联合国宪章》的序言有好几句话,就不说了啊。

  

(一)一般合同序言只要一句话“上列甲乙双方就某某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即可,并不需要写宗旨、目的、洽谈过程和法律依据,也不需要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信誓旦旦。

  

(二)经过招投标或竞价的,可在序言说一句经过招投标或竞价,不必在正文说“如本合同是经过招投标或竞价的……如何如何”

  

(三)必要时,前加“鉴于××”,尤其是一些合作协议、合同的变更等,需要在条文前说明有关情况、原委、理由。

要不然,时过境迁后不知原委的律师、法官看不明白。

咱们公司的有些协议,我就加了长长的“鉴于”,其篇幅甚至比正文长。

  

五、条文——要眉目清晰,语句严谨

  

(一)合同条文只写规范性的内容。

即你做什么、我做什么,你不能做什么,我不能做什么,以及哪些事双方或一方可以灵活的,如联系方式、付款方式等。

冠“宜”、“应”的倡导性规范可写可不写,没有规范意义的内容不必浪费时间和纸墨,那些机关干部习惯的“前头戴顶帽,中间抄段报,后面喊口号”的话,在合同中一句都不用写。

  

(二)眉目清晰的基本方法是分条编号

编号的好处还不光是眉目清晰,还为以后援引带来便利。

比如,我们写文章引用某论文的原文,只能注明见某出版社某书哪一年第几版第多少页,某杂志某年第几期。

我们在法庭上要引用某证据材料须指明案卷第几卷第多少页第多少行,而援引法条只须说法规名称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

说合同也是这样,直说某合同第几条,人家也不用临时用手指头按着纸慢慢找在第几页第几行。

  

文章眉目清晰的基本方法是按逻辑顺序、分自然段、用小标题、编号等。

毛主席在《反对党八股》中批评的“党八股的第五条罪状是:

甲乙丙丁,开中药铺。

……第一是大壹贰叁肆,第二是小一二三四,第三是甲乙丙丁,第四是子丑寅卯,还有大ABCD,小abcd,还有阿拉伯数字,多得很”。

小说散文诗歌当然不能这样写,论文也不能是条文,演说稿也不能这样写,但法规、标准、合同的内容还是要分层编号的。

  

文章的内容是分层次的。

史志、论著、教科书的内容层级分为“篇、章、节、目、条、款、项”7级。

很长的合同可以分篇、章、节,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范本就分协议书、通用条款、补充协议三篇,通用条款又分章节。

条文不能像说话那样用“首先、其次、再次”,条文内层次一般分4级,第一级为“条”,条内自然段称为“款”,款内并列句的内容用数字编号分自然段,称“项”,项下可再分子项(现称为目)。

下面三种编立方式可供大家参考:

  

1.我国法规的中式表达法:

1946年的《联合国宪章》汉文版是“第一章、第一条、一、(子)”四级。

2000年的《立法法》第54条规定,“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这就是“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分款移行、

(一)、1”七级。

  

2.我国公文的中式表达法:

一、

(一)、1.

(1)四级。

这些层次编号的数字后是否用标点符号,用什么符号?

“一”后面用顿号(、);“

(一)”和“

(1)”后既不要空格,也不要符号;“1”后面用什么符号,国务院公文规定是用西文的小圆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5条第6项)最高法院公文规定是用顿号(、),(《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第19条第4项)我以为应用小圆点,因为阿拉伯数字算西文字符,而西文没有顿号。

  

3.我国国家标准的西式表达法:

“1、1.1、1.1.1、a”四级。

最后一字符后用空格,不要标点。

如果还需要分级的,可在自然段内用①②③。

  

(三)每一条要不要加小标题

  

法律有“编、章、节”名称,“条”是不用小标题的。

有的重要法典,学者给每一条加一句概括性短语用方头括号括着。

合同条文的小标题可用可不用。

用则更明了。

但在同一文件内,要用都用,要就都不用。

不要有的条文有小标题,有的条文没有小标题,有的在标题后用冒号,有的没有符号,这就不好看。

特简单的合同就不要加小标题,特复杂的合同分章节的,也不用每条加标题。

篇幅不长不短,五页八页的,每条加个小标题比较好。

但要注意,合同的章节名及段落标题仅为便于阅读提示之用,不是合同内容的本身。

这就像警察做事时穿警服是为了让群众识别,但警服不是警察本身。

(四)字眼

  

合同不是“语”,而是“文”,一不能写成大白话,二不能啰哩吧嗦,三不能含糊其辞,四是夸张、比喻、排比、拟人、渲染等修辞手法不可用,也不要写成文言文,文言虚词多不可用。

(近代常用文言虚词18个:

而、何、乎、乃、其、且、然、若、所、为、焉、也、以、矣、于、之、则、者、欤。

至于哉、兮呢,是比较古老的文章才有)

  

1.注意情态动词的用法

  

(1)要对方做到的,用“须”,不要用“应”,但不是“必须”,“必须”口气太硬,显得伤和气;

  

(2)为体现合同公正,也要写些约束己方的看上去对自己不利的条文,但尽量用“可”或“应”,别用“须”;

  

(3)禁止对方做的,用“不得”;

  

(4)任意性的内容用“可”,不是“可以”,显得文字洗练;

  

(5)建议性的内容用“宜”,不用“可以”,显得文一些。

  

2.其他一些词的用法

  

(1)一些从港台抄袭过来的合同文本在表示所有格时喜欢用“之”字,如“甲方之权利”,“乙方之需要”,“法律之规定”,有点像清末民初时期半文半白的样子,与大陆现在的所有格表达法不怎么合,应用“的”字。

当然,成语和习惯用法就另当别论,如赤子之心、缓兵之计、久而久之、等闲视之……,但是,这些词在合同中是绝对不能出现的。

  

(2)“也”字太白话,用“亦”,如“也可以……”写为“亦可……”。

  

(3)“没有”、“不”写作“未”。

“不按时付款”似有故意拖欠之嫌,“未按时付款”或“逾期付款”则是表达事实,中性的。

  

(4)……

  

3.数词是用汉字还是用阿拉伯数字?

  

(1)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有详细规定,简单说,表示数值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特有的、中国古代纪年和有些固定用法的用汉字。

如“大年三十”不能写为“大年30”,“孔子出生于鲁襄公廿一年”,不写成“孔子出生于鲁襄公21年”,“两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成“25000里长征”,“不管三七二十一”不能写成“不管3×7=21”或“不管3721”。

  

(2)合同中重要数字要双写。

比如数量、单价、金额、比例等,应先用汉子写一遍,接着加用括弧内写阿拉伯数字再写一遍。

比如总价款8369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日万分之5,应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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