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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计生办工作职责

街道计生办工作职责

1、在街道党政领导和市人口计生局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宣传、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及时、准确掌握人口变动情况,编制上报人口统计和药具统计报表,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指导基层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及节假日、纪念日等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4、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认真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落实安全有效地避孕节育措施,并做好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5、做好育龄群众的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咨询服务,督查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7、检查并指导社区日常性计生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分会工作。

8、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由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限制或上报处理。

9、建立健全并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制度。

其他各有关部门都应重视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领导机构及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

为保证对本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保障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保证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促进计划生育执法系统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防止错案的发生。

根据《克拉玛依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成立街道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各改制企业、属地化管理单位党政一把手、街道计生办专职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计生办,具体负责“两制”工作的上下联系和日常工作的办理。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1、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实行管理,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限制。

2、计生办是行政执法责任人,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是本街道行政执法的领导监督机构,对错案进行调查,追究错案责任。

3、正确执法,包括: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法规得当、处理结果公正、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档案齐全。

4、工作人员必须恪守职业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秉公执法,无条件接受本街道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监督和上级执法监督部门监督检查。

5、对于故意或过失造成错案的由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依照《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追究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三、错案追究制度:

1、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责任自负、责任与处分相适应,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2、在追究错案责任工作中,要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事,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和阻碍。

3、工作人员在执法中,不得故意或过失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否则,应当依法追究其错案。

4、对及时发现、制止,纠正错案有突出表现的计生专兼职干部,应予以表彰奖励。

5、错案责任由执法行为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错案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简易程序

一、执法依据: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凡违反了《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外生育的辖区居民。

三、处罚程序:

1、当事人所辖区域的计划生育部门应派出二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做好询问笔录、收集证据,并将所有资料上报街道计生办;街道计生办并将落实后的调查资料上报市计生局,由市计生局会对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并将上述文书送达当事人。

2、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区计生委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的15日内向市政府或市计生局申请复议。

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处罚决定的,市计生局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月按时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街道计生办主持,所辖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宣传员参加。

会议内容:

一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二是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三是对宣传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

二、学习制度:

利用月度例会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或组织专项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三、工作检查制度:

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每月按时指导社区工作一次,每季度对社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四、竞赛评比制度:

为充分调动广大计生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一般年

底总结评比一次,并及时进行奖励兑现或表彰。

五、请示汇报制度:

各计划生育小组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区计划生育相关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杜绝计划外生育。

二、健全组织网络,发挥基层宣传员的作用,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做好辖区各属地单位、改制企业及社区居委会的考核达标工作,对计划生育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

三、做好辖区内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综合教育、科学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工作。

四、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创建新型生育文化氛围和优美的社区环境,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四、充分发挥社区人才资源,积极组织协会志愿者中的专业人员,承担有关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

五、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明确社区居委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六、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做到有计划、有登记,按时领发避孕药具,并建立药具随访记录。

七、负责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首问责任制

为深化行风建工作,把纠风塑形、行风评议纳入行业管理之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计划生育系统现实行首问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首问责任制即群众来计生部门办理各项事宜时,第一个接受询问的人就是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使每一个来访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有群众来访询问时,首问责任人应主动热情地做出回答。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如果是找人或找某个部门,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引见;如果是咨询或者办事,首问责任人在充分了解群众需求的同时,能够做出正确回答的就予以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将群众引见到有关部门或具体办事人员,并主动介绍来访者的有关情况,以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

三、首问责任人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或不熟悉的情况,严禁对来访群众说“我不知道”、“自己去问吧”、“我也没办法”等漠不关心的言辞,对来访群众应笑脸相迎,态度诚垦、和蔼可亲。

四、对不履行着问责任制或对群众态度冷淡,工作推诿扯皮,有意刁难群众者,一旦群众举报属实,首次批评教育,二次黄牌警告,三次调离岗位,切实维护计生系统的良好形象,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人口学校管理制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街道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单位主管领导、计生专(兼职)干部等

一、教师管理制度

教师在授课前,须备好比较规范的备课笔记和教案,教案存

档。

二、学员管理制度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和培训,建立人员花名册,

用于考勤和记录考试成绩。

三、设备管理制度

人口学校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图书资料和有关物品等,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管理。

四、考试制度

每班次学习结束后都要及时组织学员进行考试,考试应注明考试年度并及时归档。

五、结业制度

每班次学习结束后,对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结业进行补考。

人口学校职责

一、开发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用科学的知识启发引导群众更新婚育观念,是提高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有专人管理、组织。

三、配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室、电视、VCD、图片、图版、图书等宣传资料。

四、订购各类有关基础知识教育的学习资料,编印教材、试卷。

五、对基层单位的生殖健康知识和“六期”教育进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

六、年初制定生殖健康、“六期”知识教学计划,并调查摸底普及对象,年终总结评比表彰。

七、虚心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八、对青春期、婚前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避孕期、更年期的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九、做好宣传教育,在节假日、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月活动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生殖健康、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性病预防知识等宣传服务活动,提高育龄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人口学校教师职责

一、明确教学目的和任务,完成教学计划。

二、认真备课,由浅入深,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负责考核学员成绩。

四、经常向上级计划生育组织部门汇报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好的教学方法,了解学员接受知识的程度,共同完成教学计划。

 

人口学校学员守则

一、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学校的学习考勤、考核制度。

二、上课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

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须先向老师请假。

四、上课时不允许接听电话,高声喧哗,吸烟及吃零食。

五、认真参加考试,无故旷课和不参加考试者按事假处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需参加补考。

 

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制度

一、开展大型活动宣传日集中宣传咨询服务,并恳请本地区有关专家、医生轮流参加。

二、经常性地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情况,传达有关精神,进行业务培训。

三、设立“悄悄话”室,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设立优质服务咨询电话,解答育龄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

五、咨询服务人员必须做到“热情、严肃、畅言、守密”,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六、严禁咨询服务人员将个人隐私和咨询内容外传,违者将严肃处理。

 

群众需求信息调查、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工作制度

一、群众需求信息调查工作制度:

1、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全方位了解育龄群众的真实需求。

2、在社区范围内每年进行二次群众需求调查,调查人数在50人以上。

3、协助区计生委做好一年两次的群众需求调查工作。

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完成临时性的抽样调查工作。

5、做好调查问卷的回收和装订工作。

6、做好调查内容的保密工作。

二、群众需求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制度:

1、对群众需求信息调查的问卷项目应分项汇总,及时上报。

2、对群众需求信息调查的数据应统计准确,分析合理。

3、做好调查数据的保密工作。

三、群众需求信息分析工作制度:

1、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数据及时撰写调查分析报告。

2、分析报告的内容应有深度,对存在的问题应拿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3、调查分析报告应及时上报上级计生业务主管部门。

四、群众需求信息反馈工作制度:

1、做好群众需求分析,根据分析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倾向,根据反馈的有关信息,调整服务内容及方式。

2、每半年向区计生委上报一次解决不了的群众需求问题。

避孕药具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热情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避孕药具科学知识,推广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夫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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