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公路管理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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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公路管理站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公路管理站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公路管理站于1999年由大兴安岭地区交通局经省公路局、大兴安岭地区编委办批准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目前负责G111京漠公路133.349公里的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开展列养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水毁等病害防治工作,保障公路畅通;依法实施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管理,保持公路洁、美、畅、通。

二、机构设置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公路管理站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交通运输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为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领导职数,站长1职。

副站长1职。

三、人员构成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公路管理站总人数为7人,其中:

2017年1月在职职工为5人,退休职工2人,6月1日执行退休工资1人,2017年12月在职职工4人,退休职工3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与预算数对比增减变化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69.61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4.59万元,减少4.98万元,减幅6.6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缴地区财政局路政赔偿费1.27万元,财政局拨单位路政赔偿费1.01万元,2017年年末追减预算指标5.99万元,2017年决算总收入为69.6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0万元,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69.61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其中: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6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额69.61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基本支出63.60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58.74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6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项目支出6.01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按支出功能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用于公用方面的支出)5.69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万元,其中:

办公费0.11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培训费0.0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56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日常维修费0.2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2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

2017年决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较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账户建立较晚,电费等业务未从财政账户支付。

2017年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四、三公经费支出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人数为0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三)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为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1.1万元,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是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0万元。

其中:

货物类金额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0万元。

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国有资产年初价值0万元。

其中:

房屋0万元、车辆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2017年国有资产年末价值0万元,其中:

房屋0万元、车辆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由于我单位是财政新增单位,没有上年度数据,无法与上年度进行对比。

资产科还未对我单位资产进行接收,账上没有固定资产。

第三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注: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年末本单位对部门预算的绩效情况及重点绩效项目进行自评,由财政部门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财政部门将结果做为下一年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

一、路政经费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路政经费是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和维护公路安全畅通;查处公路违法案件;全区公路路政执法和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治理工作。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预算批复5万元。

(二)项目政策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

加强路政宣传和巡查管理,减少路产破坏损失和路政案件发案率;通过加强路政管理,为公路使用者提供“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

项目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减少路产损失1万元,质量指标路政案件发生率降低20%。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减少路产恢复资金1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保证公路“畅、洁、绿、美”达到98%。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其中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绩效评价过程如下:

1、前期准备:

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站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地林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并在其基础上根据部门实际进行具体化、量化。

2、组织实施:

采用核查法核查2017年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路政案件发生及路产损失情况。

3、分析评价:

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书面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保证项目实施。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全部用于路政法规宣传和培训,路政巡查,查处路政案件和超限超载治理。

本年实际使用财政路政资金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费1.17万元,燃油费3.14万元,通行费0.06万元,差旅费0.63万元。

以上资金的使用为公路路政管理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批复执行没有超范围使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们对上报的路政经费进行了分解,安排差旅费0.9万元,其他费用4.1万元,根据路政管理的特点安排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年初计划执行,同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

(三)项目经济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支出,采取与养护巡查同时进行等方式节约成本。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没有节约,由于管养的路线长,现在的项目资金已经很紧张。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按照年初路政管理的实施进度已全面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完成质量达到目标值,降低路产损失1万元,路政案件发案率降低20%。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节约路产恢复资金1万元,达到路政管理的目的,完成了路政管理的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路政管理项目的实施,保护了路产路权,节约了养护费用,给公路使用者提供了“畅、洁、绿、美”的通行环境,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影响。

五、项目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通过以上对项目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路政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成果明显,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赋予的路政管理职能的实现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证。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的问题和建议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

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等基本支出;二是定额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交通费、福利费、定额接待费等。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包括出国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补助)、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补助)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包括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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