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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中期的科举改革——以嘉靖朝为中心

  论明代中期的科举改革——以嘉靖朝为中心

  口朱子彦

  内容摘要科举制度曾经是中世纪最先进的选官制度,至明代虽日益完备,但却出现各种弊端。

  明世宗登基之初,为刷新政治,巩固皇权,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改革。

  这次改革虽然对明代后期的科举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带来的改革成果却极其有限。

  其原因是科举制已经完全走向程式化、固定化,很难再有发展的空间。

  关键词明代科举改革嘉靖朝加强乡试发展武举

  作者朱子彦,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201944

  自科举制度确立以来,封建帝王即视其为国之重典,极为重视。

  每个新王朝肇建伊始,即开科取士,选拔官吏,毫无疑问,科举制度与官僚政治紧密相连,乃是封建王朝的根本,皇权统治的基础。

  有明一代,科举制度日趋完备,以至烂熟而衰敝。

  明世宗登基之初,为刷新政治,巩固皇权,即对科举制度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改革,这次改革对明代后期的科举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整顿科场文风,加强乡试

  明代中期,科举考试的内容格式都已趋于定型,尤其是八股取士制度的确立,使得科举考试无论是内容范围还是评判尺度都有了严格的标准。

  但即使在这种严格的考试风气下,明代中期仍然出现了文体不正,文风变异的现象,且这种风气对科举影响很深.不少应试的文章都出现奇僻、诡异的问题。

  所以要革新科举,势必要从兵本身的文体及文风进行改革。

  明世宗继位之初已经意识到文风变异,文体不正之象,他对大臣们说祖宗表章六经,颁赐敕谕,正欲崇正学,延正道,端士习,育真才,以成正大光明之业,百余年间人才深厚,文体纯雅,近年士习多诡异,文体务艰险,所伤治化。

  当时许多重臣也意识到文风、文体不正是科举制度发展的严重隐患。

  桂萼曾上疏说诸生业举子,志在仕进,经书粗解章句,便拟题目作文字,竞为浮华放诞之言,以便有司之口,遂致破裂经传,不特买椟还珠而已。

  若此之类,虽名日士人,其设心与垄断之徒何异?

是甘以市井小人自居,恬不以为耻也。

  放心至此,尚何望其读书穷理,报告总结以求见圣贤之心法哉!

由此可见,当时文风变异与文体不正实际上是由于八股取士已经实行了较长的时期,考生们对考试内容范围都已谙熟于心,便不再细心揣摩儒家经典、通晓其义,有的人甚至干脆背诵一些范文以图侥幸猎取功名。

  此外八股考试使命题及应试内容日趋狭隘,考生们难以在有限的范围内突破,为了能提高自己文章的吸引力,就企图用一些华丽奇僻的文词来博取考官的注意,这样做出的八股文自然是千篇一律的浮华之文。

  所以文风不正是当时考生素质普遍降低的一种表现,为了能真正端正士习,就势必要改革文体文风。

  嘉靖初期,张璁就建议考试文风务要平实尔雅,裁约就正。

  说理者,必窥性命之蕴;论事者,必通经济之权;判必通律;策必稽古。

  非是者悉屏不录。

  这个提议很快被明世宗采纳,嘉靖六年奏准,世宗日科场文字务要平实典雅,不许浮华险怪以坏文体,试录只依士子本文稍加润色。

  [4]张璁评价这次文风的整顿,他说观经义之文,多发明理致,不事浮夸。

  知初试之变也。

  观诏、诰、表、论、判之文,多率循典实,不事奇怪,知再试之变也。

  观五策之文,多经略世故,不事剽窃,知三试之变也。

  由于初期的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问题并未彻底解决,至嘉靖十二年,夏言又上书再言文体之事,近年以来文章日趋鄙陋,往往剽窃摹拟,以艰深之词希浅近之见,用奇僻之字益庸拙之词,而纯正博雅之体、优柔昌大之气荡然无存。

  并再次强调变文体以正士习,要录取纯正典雅,温柔敦厚之文[6]。

  其实是要求嘉靖帝将前期对文体文风的整顿继续贯彻执行下去,唯有如此,才能巩固前期改革的成果。

  由于规范了文体,促使了文风的端正,从而使得嘉靖初年的科场焕发出一股清新的活力。

  郑晓说时世习尚羞权门,有学行者,不屑干谒,礼部亦采诸公议,以故戊子科取人刊文,‘亦颇可观。

  阁臣沈鲤于万历朝提出乞会同翰林院掌印官将弘治、正德及嘉靖初年一、二、三场中式文字取其纯正典雅者或百余篇,或十数篇,刊布学宫以为准则,使官司有所训迪,提学有所课试,乡、会试所举进者,非是不得滥取焉。

  []可见世宗对文体的整改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得嘉靖初期的文风以纯正典雅被称赏。

  世宗整顿的目的是针对当时考生和士子们为图功名而一味钻人考试框架,不求真才实学的不良士习而作的改革,同时也是为了考察士子的真实水平,考生要加强对考题的理解,就必须对儒家经典、程朱理学有更深入的把握,嘉靖中,姚江之书虽盛于世,而士子学业尚谨守程朱,无敢以禅窜圣者[9]。

  所以从嘉靖朝心学与理学交锋,明世宗对学派之争的政治态度而言,这次文体文风的整改是为了牢固地确保理学至上的地位,从而加强皇权,保证君主对士人们的牢固统治。

  明代科举考试的流程是乡试、会试、殿试,明代统治者多以后二者为重,对于地方乡试不甚重视,而世宗则在科举革新过程中对乡试作了较大力度的整改,旨在正本清源,要从起点来杜绝明初以来科举制度发展的种种弊端,从而进一步保证科举取士的公正严明和提高考生们的整体素质。

  明世宗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派遣京官为地方主考,提升乡试官资格。

  地方考试的许多弊端,大都是由于主考官用人不当,造成了考试风纪不正,考场纪律被破坏等现象,要提高国家对于地方乡试的监管力度,就必须提升乡试官资格,加强中央对于地方的监控。

  嘉靖初期,张璁就建议访举翰林、科道、部属等官有学行者疏名上请,分命二员为主考,其在两京乡试简命主考外,添命京官二三员为分考,以赞主考之所不及。

  尤必严敕各该御史聘延同考,必采实学,毋徇虚名必出公言,毋容私荐[10]。

  这个建议不久就被世宗采纳,嘉靖六年下诏举京官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供事.监临官不得参与内帘。

  两京乡试主考外,五经房仍各加科部官一员。

  并于第二年开始实行,朝廷派遣工科

  给事中陆粲、兵部郎中华钥前往浙江.礼部郎中丘其仁、国子监博士王庭前往山西,户部主事王嘉宾、行人李仁前往陕西等。

  任命京官为地方主考在明代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重视,也加强了中央对于基层乡试的控制,有效的维护了乡试的严明公正,调动了广大士子的积极性。

  由于效果良好,嘉靖十年在新的一轮乡试中,世宗继续派遣京官作地方主考,如兵科给事中潘大宾、刑部主事郭宗皋前往浙江,户科给事中王守、刑部主事李子和前往江西,户部主事庄一俊、刑部主事王学益前往陕西等,进一步加强了对乡试的管理和监控。

  其二,严禁冒籍,整顿考场风气。

  明世宗时期,考场风纪日益败坏,冒籍顶名之风猖獗。

  明代乡试是按地区分配名额,要求考生们在原籍报考,但有的考生不符合本地条件或是本地应考困难,便到异地应考,这不但妨碍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也造成了考生避难就易的侥幸心理。

  正如当时礼部给事中陈非所说冒籍之徒或居家之时恃才作奸,败伦伤化,削籍为民,兼之负累亡命,复易姓名,不敢还乡者有之,或因本地儒生众多,解额有限,窥见他方人数颇少,逃奔入京,投结乡里,交通势要[13]。

  成为科场风纪败坏的严重表现。

  此风不正,就不能达到这次科举革新的真正目的。

  为此,明世宗大规模清查冒籍。

  嘉靖初年,世宗就已经明令应年生员要求府州县所选送,不得将外处人民冒滥入试。

  之后冒籍虽有缓减,却仍难杜绝。

  初,顺天乡试,岁多冒籍中式,至是余姚人钱德充,易名仲实,冒大兴籍以中。

  慈溪人张汝谦,易名张和,冒良乡籍以中。

  嘉靖二十二年,明世宗下旨,将钱仲实、张和俱下法司逮治。

  与此同时,另一起严重的科场冒籍案被揭发,工部侍郎陆杰从子光柞,太仆寺卿毛渠子延龄,鸿胪寺卿陈潭子策,冒京卫、顺天二子中式。

  此案牵涉重大,嘉靖帝大怒,进行彻查,直到第二年才审理结束,分别惩办。

  在明世宗之前冒籍案已时有发生,但多不被重视,嘉靖时期,世宗为了彻底杜绝这种风气,进行了大力的清查,这是明代整顿科场风纪的一次重要举措。

  其三,颁行乡试条约,完善乡试体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乡试的重视,明世宗于嘉靖十二年颁行了乡试条约十三条,这是明代首次对乡试实行条令。

  其主要内容大致有三方面一是要求布按二司务要会同巡按御史,求学问老成、行止端正之士聘取,即乡试必须由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和朝廷派出的巡按御史共同负责。

  二是明令端正科场文风。

  文字纯正典雅,不许浮华险怪。

  世宗把对文风整改的内容写入乡试条约,也是力图从基层抓起,进行更深入有效的文体文风的改革。

  三是加强科场纪律。

  除了为禁止冒籍等而清查考生的身份外,还加入试官所出三场题目,提调监试官俱不许干预等严肃考场纪律的内容,以保证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可见世宗颁行条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之前对地方的整顿成果加以巩固,同时也为乡试以后的发展明确方向。

  乡试条约对考生、考官、考场纪律、考试风气等各方面都作了明文规定,的确是明初以来乡试发展最完善的一个时期。

  发展武举,完善科举体系

  明世宗时期,科举制度完善的另一重要成果就是武举大规模的发展,并且逐渐完善。

  武举是科举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中国封建王朝一直将文官作为选官制度的主体,但武将却是国家内治外安的重要保证。

  明太祖开国平天下,重视文治武功,想要通过开设武举选拔军事人才,但由于开国初期能征惯战的武将甚多,通过武举所获得的将士毕竟实战经验不足,另外太祖对武将擅权多有忌讳,因而迟迟未开武科。

  以后几位君主也多仿效太祖,直到天顺年间才正式设立武科,不过也是因需而设,一直不太重视。

  明朝武举真正得到发展是在明世宗时期,从此明代军事人才的选拔走上了制度化的道路。

  嘉靖帝之所以重视武举并对之进行完善是有其时代背景的,明世宗时期统治危机加重,内忧外患,大量倭寇在东南沿海地区肆虐横行,嘉靖年间是明代倭患最严重的时期。

  另外北方地区蒙古鞑靼又频频南下,国内急需大量的军事人才,这是世宗登基后就开武科取士,随后又不断增招人数的根本原因,由此才促使了武举在嘉靖朝达到了高峰。

  世宗时期武举的发展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其一,增加录取人数,使得武科取士达到明初以来的最大规模。

  为了满足军事人才的需求,明世宗不断增加武科取士的人数。

  国初武科本无定制,间尝举行,后以六年为率,士之登进者,众不过三十二人,寡不过二十人,盖取之不广,故习者少也。

  自陛下定制,以三年一试,取或至五六十人,士皆思奋;由于扩大了录取人数,使得嘉靖时期武科人才大量涌现,同时也调动了习武之人参加武科考试的积极性,促进了民间习武风气的兴盛。

  由于嘉靖后期军事上的进一步需求,武科录取人数不断扩大,嘉靖二十年,定武会试进士额以百名为率。

  这是世宗之前,武科取士不曾有过的兴盛局面。

  也正是从嘉靖开始,武举征召人数都保持一个较高的趋势。

  其二,武举除官重新配置。

  为了能获得更多优秀的武科人才,并使他们能发挥自己的才能,世宗在武举除官上作了一系列调整。

  由于当时外患加重,而边地军官将领匮乏,世宗遂在武举录取除官人数分配上重新规划。

  嘉靖二十二年起,录取分边方、腹里,按边三腹二的比例录取。

  这主要就是为了增加边疆地区的录取名额和军官配备。

  所谓边方,是指昌平、辽东、宣府等,而腹里则是两京、京卫、浙江、江西、福建等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边地军官匮乏的问题。

  另外在将士升迁时注重军功,考虑年资。

  嘉靖六年规定各边总兵将赞画等武举人员,量才发定卫、所,照依在边各官,随营供职。

  并根据各人的军功进行升迁,此外,还规定千户以下,除能立军功升级外,其间果有才能出众,曾于所在地方赞谋效力者,不拘有无军功,听抚按官指实荐举,五念满日,兵部酌量奏请,千户量加署指挥职衔,百户以下量加署千户职衔∞。

  这样,就可以为更多的武功人才敞开仕进之门,为国所用。

  其三,严肃武举考试纪律。

  武科取士与文科取士一样,考场风纪是考试公平且能否录取真才的一个关键。

  为了能确保武举考试的公正严明性,保证考场纪律,世宗对监试官的要求十分严格。

  明代武举主考官一般都由中央指派,监试官开始基本都由都察院指派,嘉靖时期改为由皇帝指派。

  嘉靖元年,各省及两直隶武科乡试有巡按御史主考会试由两名翰林官共同主考,另派给事中及其部属四人为同考试官,监察御史两名为监试官。

  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武举考试的公平合理,同时加强了中央对武科取士的

  直接控制权。

  此后,此制基本不变。

  其四,裁汰冗滥,优化武科人才。

  虽然世宗时期急需武科人才,但并不意味可以滥选。

  嘉靖六年,霍韬就建言内外军职职掌,载有定额,今增至数倍,锦衣官增至八倍。

  乞敕兵部查核其数。

  洪武中,军职子弟年至二十,方许比试袭职初试不中者,食半俸,再试不中者,降充军,今悉赂权贵,虽乳臭小儿,无不中者,乞严纳贿之禁,举比试之实。

  成祖平交趾,惟升旨功,余皆赏赀。

  迩平,奏带及缉妖言捕盗者无不升职。

  乞汰胃滥以为激功。

  于是命给事中夏言等查核冒滥,最后将恩幸冗滥者,裁汰以数千计。

  这种宁缺毋滥的裁汰提高了武科人才的整体素质。

  嘉靖时期武举的兴盛确实提高了明军将士的素质,也调动了武科人才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明初以来由于重文轻武致使武将不被重用的局面,如俞大猷中武举即除千户,明代杰出的军事家戚继光亦是武科出身,俞、戚二人均是嘉靖时期的抗倭名将,为平定倭寇、巩固海防立下汗马功劳。

  同时这也带动了民间习武之风的兴盛,对于提高全体军民的体能和技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明世宗时期是明代海寇最为猖獗的时期,但最终得到有效的控制,这和世宗对武举的大力发展有很大关联。

  倡行三途并用,提高学校素质

  科举制本是封建时代最为公正合理的一种选官考试制度,但发展到后期,内容程式日益僵化,因而在选才的综合素质方面大不如前,且由于科举日重,使得许多其余选官途径被阻塞,许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的人才不能为国所用。

  明世宗遂对明代中期独重科举的风气进行突破,效法明初三途并用之法,广开仕路。

  明世宗时期,科举制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成为明朝选官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尤其是在英宗之后,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左右侍郎,非翰林不任。

  这样,科举里也分了流品,而进士则成为一道做显官、居要职的门槛。

  在这种风气下,考生们更是一门心思,专心一致的攻考进士,而原先一些良好的选官途径或流于形式、或是阻塞。

  嘉靖初期就有大臣提出独重科举以来的不良影响。

  张璁曾建言惟科、贡皆国家取才正途,我圣祖初制,岁贡、监生多有任之卿佐及御史等官,而进士但多授以县丞而已。

  及后进士之选偏重,非唯监生之途轻弃,举人亦甚轻矣。

  给事中陆粲言致治莫先于人才,而欲人才之兴起,必去累年之积弊。

  此积弊正是指当时只重进士一途,用人惟资历而导致的官吏素质低下。

  世宗也对当时这种独重科举,尤重进士的风气颇为不满,他下诏日夫举人、监生非自待之不远,实因以概轻之故也,岂无过于进士之者!

每为所轻,而亦岂不枉人乎?

又如进士之保守身名固有,而恃纵肆为恶者不无。

  如今以各处地方灾重,令牧用人,则进士、举人、监生并用,其果才能廉洁,为我爱民者,一体擢用奖劝,上司不许自为轻重之别。

  庶几可多获人才,亦民或多得安利之日也。

  世宗不仅要重新启动其余选官途径,而且要求对待进士与其余人才同等。

  为了能真正的广开仕路,世宗在嘉靖九年正式颁布三途并用之法,我祖宗朝虽定科举、岁贡之法,犹有荐举之例,并列三途。

  自夫科举之法重,而尤以偏用进士为重,而岁贡之法遂轻,荐举之路已尽塞矣。

  夫途并用,则无偏重,而人才有余,由是怀才抱德之士斯德显于世,非特求之文词之徒而已。

  今举人无九卿之望,岁贡禁方面之升,田野绝举保之路,有一员缺,必求进士出身者斯得推补,以致人尚浮词,不修实行,甚至修于家而坏于天子之庭。

  欲求为上为德,为下为民者,卒未易得也。

  今后着吏、礼二部即便考求祖宗以来旧典,备细开具,奏请定夺,务要科举、岁贡、荐举三途并举。

  但有真才实德者,不拘近年资格,一体不次擢用,庶忠义向风,浮薄改行,内外大小诸司各得其人,以为惠民致治之本。

  这与明初的三途并用不同,明初三途并用,荐举为一途,进士举贡为一途,吏员为一途。

  世宗则将其明确为科举、荐举、岁贡为三途,显然是针对当时荐举及岁贡这两条极为重要却遭严重破坏的用人途径而提出的,因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为了能有效的实行三途并用,世宗分别对荐举和岁贡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嘉靖初期桂萼就强调过荐举的重要性,臣闻太祖高皇帝尝面谕群臣各举所知,仁宗皇帝亦尝令群臣荐举。

  当时访问遍及下僚,既博且严,是以内外诸司往往得人,实皆荐举之效。

  荐举在太祖、仁宗时期确实盛极一时,通过荐举获得的人才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且多拥有各类专业知识,为明初国家的强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随着科举的鼎盛,荐举一途已名存实亡,使嘉靖朝的人才种类大大减少。

  嘉靖十年,诏令吏部荐举人才,天下有司访求地方有怀才抱德、经明行修、不干名利、素为乡评所重、伏在岩穴者,举诸抚按、两司官核实,送部考验,奏清量才擢用。

  徇私滥举者,罚。

  举人、监生官才德出众,屡形荐剡者,一体擢用京堂、方面。

  以此实施虽然不可能达到明初荐举人才的辉煌时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倡导了嘉靖时期选官的良好风气。

  明代地方学校必须按年向国子监贡送生员。

  明代中期,由于生员独重进士一科,故地方岁贡生员愈来愈少,质量也大不如前,为了改变这种情况,世宗强令地方按时岁贡,嘉靖十年下令天下岁贡生员以充国学,如弘治八年例,府学岁二人,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

  力图扭转岁贡生员紧缺的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选,故嘉靖帝又下令朕惟祖宗朝设立岁贡之法实寓古里选之制,期得真才以备国用,迩来生员苟得邦廪,即计充贡有日,往往有不修行检、挟制官司、欺蔑乡里,甚至亏缺伦理,玷辱衣冠,及有学问荒疏,年力衰迈,有司不问贤否,止计食粮浅深,一概循资充贡,却又多选任教官,以为人师。

  今岁贡生员务令州县提调官选有学行者方许起送。

  这就要求在保证岁贡生员充足的同时也要保证其质量。

  应该说,世宗实行三途并用是有其自己的目的与眼光的,一方面,明中期政治腐朽,通过三途并用可以获得更多优秀的人才。

  另一方面,他要通过这条途径来激发选官制度的活力,通过一定的竞争来迫使那些恃才傲物,德行学识都大不如前的进士们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

  明代的科举在一定程度上须依赖于官学,官学既是国家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培养官吏的载体。

  明代在两京设国子监,在地方上设府州县学,且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有官学学生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必由学校=31『,由此实现了学校与科举的合流。

  但到了明中叶,官学水平急剧下降,生员不注重经世致用,只是把官学当作猎取功名的捷径,官学学生是未来的官吏,生

  员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官吏的素质,所以要对科举进行正本清源,官学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明世宗的科举革新中的一大特点就是看到了当时官学水平的降低,因此对官学进行整顿,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第一,整顿学风。

  学风整顿涉及较广。

  首先是学校文体文风的规范。

  学校教育同科举考试相辅相成,学校必须培养学生们追求义理,讲求实学,杜绝浮华空疏的学风,嘉靖十六年下令士子文字敢有肆为怪诞,不遵旧式者,提学官即行革退。

  这样就可以通过对学校文体文风的规范来培养士子们良好的学风。

  其次,学校必须注重生员品德的培育,不能重才而轻德。

  由于明中期学风败坏,有相当一部分生员依靠关系胡作非为,扰乱学纪,是为学霸。

  对待这类生员,必须严惩不贷。

  凡有刁泼无耻之徒,号称学霸,恣意非为,及被提学考校,或访查黜退,妄行讪毁,赴京奏扰者,奏词立案不行,仍行巡按御史拿问。

  再次,注重经世致用,强化监生历事制度。

  监生历事制度是对国子监监生实施的一套教育制度,明初太祖首创,朱元璋规定监生们白天在各衙门历练政事,夜间攻读学业。

  通过这种途径,培养出的人才无疑同时具备了学识和实践能力,相对于科举考试而录取的进士、举人,监生们的实际工作能力更强。

  由于科举日趋独重,监生无心读书,逃避历事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杜绝这种不良的学风,嘉靖十九年,世宗下令不分在监大历,私逃回籍三个月以外者,发回原学肄业,半年以上,一体革退为民。

  二十四年,世宗再次下令各衙门拨到历事监生,俱要常在公供事,讲习律令……其有私自回家,雇人代替者,查究得实,即将替人参送法司问罪,监生仍照行止有亏,革罢为民。

  第二,优化生员。

  明中叶时,许多学官徇私舞弊,将大量不合格的生员收入学校,使得生员数量庞杂,良莠不齐,要想真正提高官学的整体水准,就必须对那些鱼目混珠、无才无德的生员进行裁汰,为此,世宗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生员考汰工作。

  对于国子监,实行差额考选和择优录取。

  嘉靖初,实行考贡之法,凡应贡一人,须选二人,以至数人送往提学官处,择优起贡。

  另外还要改变成化以后形成的一种挨次起贡的僵化局面,嘉靖十年,张璁建言国家设学校以养士,而师儒之官实任教育之责。

  祖宗以来,学校廪禄不容苟食,如非其人,则黜退追廪。

  成化中此法尚行,后乃因循废法,挨次起贡,此至礼部多悯其岁暮途穷,一切听授教职。

  廷试考选只应故事,甚至考试者以私意置之前例,俾得善地赴官,率以利禄为计。

  使之教士,实以坏士。

  世乏良才,有由然矣。

  张璁认为师儒之官必须要有真才实学,否则将影响学校的教育水平。

  对于地方上的府州县学,嘉靖九年下诏诸生廪增有额,其附学者岂宜反过正数?

民间一切子弟规避徭役,营求人学,提学官多徇情市恩,政纪何在?

其令从实校文,简汰其老稚庸凡、不堪作养者。

  若奉行不实,听抚按官参究以闻[37].之后又下令务遵前诏,廪、增、附学生员一体筛选。

  其附学名额不必视廪、增原数,许量准地方人才众寡为差38。

  这种大规模的沙汰确实能在很大程度和范围内来提高整体生员的质量,而从另一方面来说,考汰生员也是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生员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素养,同时激发那些具备真才实学的士子入仕的积极性。

  第三,考核提学官。

  明代提学官始设于正统元年,其目的是使明王朝能更有效的对地方官学进行控制和管理。

  但到明代中期,在独重进士的风气之下,一般人都企求通过科举中第谋得高官,而不愿做地方教官,国家就只能找一些中第无望的岁贡生员来充任教职,这就大大降低了提学官的素质,他们大都不安心于教职,玩忽职守,放纵生员,对于考核任务往往敷衍了事。

  嘉靖六年,桂萼就提出天下提学官多不得人,无以风励人才,请加考核。

  嘉靖十年规定,岁贡于各学廪膳内通试,及多方体访,果有学行出群,年三十以上者,府学许贡三人,州学二人,县、卫学一人,以后各学如期起送。

  如廪膳无人,增广内考取增广无人,附学内考取,各求真才以应明诏。

  如有名实不称,及夤缘干进之弊,听抚按官纠举。

  廷试有不中者,其提学官一名以上参究提问,五名以上降级改用。

  由于此法过严引来朝臣争议,翌年加以修改为提学官职专提调,贡非其人,责实难辞,五名以上降级,遵前旨行;三名以上提问,俱自十一年为始一。

  这是明代首次对提学官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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