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庄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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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庄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
佛子庄乡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
实施方案
我国于2005年确立了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目前全国麻疹发病水平距消除标准仍有较大差距。
为了进一步降低麻疹发病率,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时间、在规定的目标人群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减少免疫空白,增强人群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在自然界的循环。
为保证房山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地发挥强化免疫的防控效果,根据国家、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佛子庄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强化免疫的定义,是指无论目标人群既往是否接种过麻疹或含麻疹成分的疫苗,也无论是否曾经患过麻疹,均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接种一剂麻疹疫苗,以达到消除免疫空白、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循环的目的。
强化免疫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消除麻疹的有效策略之一。
一、目标
全乡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和分年龄组强化免疫接种率均≥95%;
以村为单位,学龄前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以学校为单位,学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接种对象
在佛子庄乡行政区域内的全部8月龄~14岁(199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中国籍儿童。
非中国籍适龄儿童视监护人意愿进行接种。
三、接种时间
2010年9月11-2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佛子庄乡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有序、规范,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此次强化免疫工作,成立佛子庄乡麻疹疫苗接种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此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组长:
付海滨乡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
佟金玲乡计生办主任
栗克卫生院院长
成员:
马双喜陈家台村村主任
崔军虎西班各庄村村主任
安合章东班各庄村支部书记
张兰忠陈家坟村村主任
王桂军北峪村支部书记
郭中坡黑龙关村支部书记
姜来君佛子庄村支部书记
李志喜下英水村支部书记
韩冬双中英水村支部副书记
赵玉才上英水村支部书记
付红雪查儿村村主任
李培陆西安村支部副书记
刘忠生北窖村村主任
姜永革红煤厂村村主任
陈天宝长操村村主任
隗永新山川村支部书记
史正元石板房村村主任
李海燕贾峪口村村主任
杨永富卫生院副院长
马云飞卫生院防保科长
下设办公室:
卫生院防保科,负责此次接种工作的全面指挥与协调工作。
办公室主任:
马云飞(兼)
联系电话:
60365950
五、部门职责
(一)乡政府
负责本乡强化免疫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的领导职责。
制定本辖区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加强接种工作督导。
(二)乡教委
负责全乡学校学生的摸底调查、登记、录入;发放通知单;宣传动员;负责提供合格的临时接种点,组织适龄学生进行接种;填写接种登记本并保存。
学校指定1名具体负责的联系人。
(三)各村委会
负责此次强化免疫摸底调查、登记、录入;发放通知单;宣传动员;组织督促本村居住适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人口)到接种点(乡卫生院)接种等工作。
各村指定1名具体负责的联系人。
(四)乡卫生院
负责制定本乡接种工作时间表,落实对辖区内目标人群强化免疫工作;派驻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人员和设备设施;设立麻疹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的绿色通道,在各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做好麻疹疫苗接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接种记录,按时汇总并报送各项相关信息。
六、接种实施
根据本辖区的目标人数及其分布,提前完成接种单位接种人员培训、临时接种场所设置与验收等各项筹备工作。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乡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画、横幅、入户告知书等形式,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大型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基层宣传骨干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动员,让社会公众了解麻疹及其防控知识,了解开展强化免疫对于控制和消除麻疹的重要意义,为麻疹强化免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强化免疫开始前1-2周开展强化免疫宣传活动至强化免疫活动结束。
宣传活动可利用张贴横幅、发放宣传画册等方式提高儿童家长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接种场所应设立醒目的标识以便于儿童家长携儿童接种。
宣传标语示例:
“开展麻疹疫苗接种,控制麻疹流行,保证儿童健康”、“为了您孩子的健康,请及时接种麻疹疫苗”等。
(二)收集摸底登记名单(9月1日-9月3日)
1、各村委会负责提供本村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及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名单。
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的学龄前儿童进行摸底登记,以村为单位,按年龄分组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
2、乡教委负责学校儿童名单来源。
乡教委负责全乡学校适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以学校、班级为单位,按年龄分组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
各责任单位于9月3日前将摸底登记表报卫生院防保科,要求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纸质登记表要求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
填写内容为表中基本信息部分,包括:
编号、家长姓名、儿童姓名、出生日期、现住址和户籍状况。
(三)接种的组织与实施
1、接种单位的指定
我乡根据房山区辖区内的强化免疫工作计划,指定我乡卫生院免疫规范化门诊开展强化免疫的疫苗接种工作。
2、临时接种场所的验收
根据目标人群的摸底情况、接种单位分布和人员配置等,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场所,临时接种场所应符合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临时接种场所要求(附件2),并需向区卫生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卫生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临时接种场所要安排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接种人员和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接种与医疗救治。
3、所用疫苗
(1)品种:
麻疹减毒活疫苗,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每支1ml。
(2)接种剂量:
每支接种2人,每人接种0.5ml。
(3)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4)接种禁忌证:
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鸡蛋、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5)下列情况应缓种:
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者;近期接种过减毒活疫苗,且距当前间隔不足1个月者(以纸质接种记录为准,无纸质接种记录者视为未接种过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期间有发热等症状。
强化免疫系统评估前,应完成满足接种条件的缓种儿童补种工作。
(6)接种间隔: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剂次与其他减毒活疫苗的前后接种间隔应至少1个月,强化免疫接种的麻疹疫苗不能代替儿童的常规含麻疹成分疫苗的接种剂次。
在9月1日-9月20日期间常规接种的麻风和麻风腮疫苗可替代强化免疫剂次。
4、现场组织
接种单位应根据目标人群的数量确定接种服务时间,并配置人员。
每个接种场所应分设:
候种区、接种区、观察区和接种反应处置区,并分别配备专人负责现场组织、登记、预防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
临时接种场所配备足量冷链设施、急救人员、急救药品和设备。
乡卫生院应设立麻疹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绿色通道。
所有预防接种人员必须佩带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5、接种流程
现场接种工作应严格按照《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技术规范》执行。
(1)核实接种对象
预检登记人员应核实受种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免疫史等基本信息,与摸底登记名单进行核对,若为摸底登记名单中没有的目标儿童,作为应种儿童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中补登。
(2)接种前告知并询问健康状况
经核实无误的目标儿童,询问其健康状况、对监护人进行接种前告知并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若儿童有接种禁忌、属缓种对象或监护人拒绝接种,由监护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3)接种疫苗
接种人员严格按照《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技术规范》的操作要求为受种者接种疫苗。
(4)完成登记
接种人员将每个目标儿童的接种信息登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并将此次接种记录登记到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中。
如儿童未带预防接种证,接种人员应现场为其补办新证,并记录此次接种剂次。
(5)留观
接种疫苗后,所有受种儿童均须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
如受种儿童出现不适症状,医务人员应将其带至接种反应处置区进行现场诊治,必要时送至设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绿色通道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6、接种后工作
每日接种后接种人员应清理摸底登记名单与接种人数,向摸底调查组反馈未种儿童名单,由摸底调查组负责再次通知儿童家长,直到其来接种门诊为止。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指导专家组,应严格按照《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附件3)和《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4)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
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须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七、物资保障
(一)人员保障
现场接种工作人员:
各接种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组织人员、预检登记人员、预防接种人员。
其中组织人员的配备由村委会或集体单位负责,其他人员须为预防接种专业人员。
专业人员不足时,卫生院在本单位中选择有执业医师、执业护师或全科医师证的医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参与现场接种工作。
现场急救人员:
接种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担任现场急救人员。
(二)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管理
强化免疫所用疫苗、注射器由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的顺序逐级发放。
2、冷链管理
卫生院接种门诊要加强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登记管理,做到帐、苗相符。
麻疹疫苗要在2~8℃的条件下运输储存。
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条件下,不得零下冻结,若室温储存,应冷却至2~8℃再使用。
3、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
乡卫生院应在强化免疫前准备好足够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并随时补充。
八、数据上报和总结
强化免疫期间的所有相关文件、会议和培训记录、宣传材料、数据报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等原始资料和图片影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备查。
(一)摸底资料上报
9月3日前,接种单位根据摸底调查组上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乡卫生院防保科汇总填写《麻疹强化免疫应种与实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本次强化免疫应种人数”部分上报区疾控中心。
(二)每日信息上报
接种期间全乡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节假日、周末正常报告。
《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情况与不良反应日报表》中“接种情况”部分报告至接种工作结束,“不良反应”部分报告至接种工作结束后的第15日。
具体时间和流程如下:
每日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于13:
30前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情况与不良反应日报表》填写完整后上报至区疾控中心,接种第一天13:
30前,上报当日上午接种人数即可,此后所报接种数据为前一日中午12时至当日上午12时之间接种的人数。
九、日程安排
9月11日
陈家台
9月12日
西班各庄、东班各庄、陈家坟、北峪
9月13日
黑龙关、佛子庄、英水沟5个村
9月14日
北窖、红煤厂
9月15日
长操、山川、石板房、贾峪口
9月16-17
佛子庄中心校
9月19-20
各村督促未及时到接种门诊接种的儿童及时接种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按出生年份登记)
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
2010年月日
编号
家长
姓名
儿童
姓名
公历出生日期
(年/月/日)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户籍状况
本次
接种日期
本次未种原因[2]
备注
本市
外省
[1]户籍状况:
根据户籍是否在本市作为判定标准,并在相应位置划√。
[2]未种原因:
接种时外出=1,接种禁忌=2,缓种(临时接种禁忌)=3,家长拒绝接种=4,其他=5并请在备注中注明。
[3]为便于接种时的查找、登记和后期统计汇总,摸底时可将同一村(居民委)/集体单位的相同出生年份儿童登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