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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张祖林0722

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祖林

(2010年7月27日)

同志们:

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加快推进新形势下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

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全面部署了我国在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我市教育在新起点上的改革和发展,我着重讲三个问题。

一、领会精神,深入学习,坚定落实规划纲要的信心和决心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对我们不断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得出了五条十分重要的结论。

同时,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四是必须促进教育公平;五是必须重视教育质量。

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指导方针,提出了确保《规划纲要》实现的五项部署:

一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二是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四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这是我们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的主要内容。

《纲要》提出了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等主要任务。

《纲要》明确了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等改革思路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等保障措施。

《纲要》将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民族教育发展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等十项重大项目建设。

《纲要》将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等改革试点工作。

我们要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规划纲要》,深刻领会中央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强化政府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教育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的关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改革发展途径;以务实措施实现教育发展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将全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总结,查找差距,明确落实规划纲要的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坚持走改革之路、创新之路,按照《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的要求,通过解放思想、对外开放,巩固“两基”、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攻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制度、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加大投入、优化办学条件,深化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课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加强管理、改进行政管理效能,全面加快教育强市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就,教育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昆明市坚持把义务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免费教育确保教育公平,对全市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向城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委托民办学校招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建立健全了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

通过投资近40亿元实施了325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优化了学校布局,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启动了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推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制定了《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布局调整指导意见》,按照高中向县城集中、初中和中心小学向乡镇集中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控辍保学”取得成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毛入学率保持在100%以上,中小学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两基”巩固率达到99%以上;加大扶持力度,重视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设置,开展面达100%;进一步扩大学区化管理试点区域,采取地域性学区化管理、联动带教等形式,最大限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全面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加强和创新扫盲工作,在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扫盲工作,全面完成扫盲任务;重视特殊教育发展,依法保障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积极向职业教育延伸。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要求,立足为新昆明建设服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通过整合资源,调整专业结构,探索职业教育办学集团化、连锁化,县级职业学校和企业组建职业教育联合体的新模式。

组织实施《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十一五”攻坚方案》和安宁嵩明两个省级职教基地建设,重点建设2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20所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资源总量迅速扩大。

2009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83%,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6.2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0.98∶1;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内涵得到同步提高,全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比例达65.5%,省部级重点以上的优质职业学生招生比例达到55%;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分期实施2008-2010年度“两后双百”工程14986人的培训计划,对5266名困难学员给予“两后双百”工程培训生活补助;2009年,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职业资格考试获取证书率达80%,“两后双百”人员推荐就业率达99.8%。

(三)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实现多元化办学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昆明市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意见》,抓住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兼顾利益、实现多赢的原则,依法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制定一系列突破瓶颈制约的措施,保障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成立了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和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搭建教师人事关系代管、档案托管、人才中介、咨询、培训等多位一体的服务平台;2006年至2009年市级财政共投入3585万元,对办学成效显著、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上等级、年审考评优秀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进行表彰奖励,对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公费学位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补助标准核拨经费;促进公民办学校干部教师交流活动、挂职锻炼,加大民办学校干部教师的培训力度,依法开展对民办学校年度检审工作。

通过努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取得较好成绩,2009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幼儿园发展到858所,教师1.1万人,在校学生25.8万人。

(四)加强骨干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完善和推进以公开选拔为主要形式的校长任用机制,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校长监督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建立了“名校长工作基地”,有效解决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养问题;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共计招收国家级和市级特岗教师1941人派往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建立“名师工作室”制度,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师素质整体提高;成立了“昆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切实加强省级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的创建工作;完善了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年度考核制度,加快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机制;至2009年,全市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提升至98.5%;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提升至99.2%;普高教师学历合格率提升至96.8%。

(五)加大教育投入,完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及时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投入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保障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09年,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3.19%;注重对贫困学生救助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2006年将高中阶段贫困生纳入救助体系,并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高等教育助学贷款,2009年又出台了我市高等教育新生行装交通补助政策,使我市学生救助体系得到较大完善。

(六)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各级各类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与2005年相比,2009年,学前教育在园(班)人数由13.5万发展到16.71万人,小学在校生人数由45.9万人发展到53.08万人,初中在校生人数由19.2万发展到23.05万,普通高中在校生由6.4万人发展到8.2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由3.4万人发展到8.05万人。

——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与2005年相比,2009年,全市学前教育入园(班)率由60.2%提升到85.9%,小学毛入学率由104.4%提升到106.9%,初中毛入学率由103.9%提升到10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52.5%提升到83%。

——学校布局布点进一步优化。

与2005年相比,到2009年,全市幼儿园由445所发展到719所,小学由1526所收缩为1335所,初中由204所增加为205所,普通高中减少为79所,中等职业学校由42所发展为68所。

义务教育阶段一师一校点由501个减少到111个。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资源总量仍然不足。

学前教育规模不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学前班现象突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任务艰巨。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量省内外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增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总体为增长趋势。

义务教育资源总量随流动人口的变化矛盾仍然突出,高质量普九和外来务工子女“两为主”实施义务教育的压力较大。

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亟待扩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重道远。

二是教育城乡二元结构明显。

2009年仍有一师一教学点111个,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仍需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滞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控辍保学”任务艰巨,教学质量远远落后于城镇发展水平。

三是优质教育资源占比不高,分布不均。

2009年,全市的20所省一级高(完)中主要分布在主城区,郊县区普高优质学校比例亟待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失衡,专业重复设置问题突出,骨干优质专业资源不足,办学特色不明显,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率仅为60%;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结构、职称结构普遍低于普通高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偏小。

四是民办教育发展比例偏低。

2009年民办学校在校学生25.8万人,仅占全市在校学生数的21.3%;民办教育自身结构失调,经批准的858所民办学校多集中在幼儿园和小学,普遍存在规模小、层次低、办学水平不高的现象,两级分化较为严重。

五是高等教育发展结构单一。

目前我市仅有昆明学院一所综合型、应用型本科大学,缺少与其共同发展的其他市属高职高专和高等院校。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

(一)加大教育投入,优先发展教育

推进教育发展,必须保证教育经费法定的“三个增长”,市、县两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应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比例;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额用于教育发展,市、县两级财政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0%;逐年提高教育投入占GDP比例,使全市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比重尽快达到4%。

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鼓励民间资本、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办学和捐资助学,采取多种模式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教育专项补助,积极争取国债项目;鼓励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通过银政、银校合作,利用贷款解决教育投入问题;大力推进教育领域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

(二)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一要推进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布点调整,使教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教育布局和机构更加合理。

按照就近入学、适当集中的原则,撤并现有的“一师一校点”,合理收缩村小和教学点,合理配置学校,提高学校校均规模。

二要按国家城市学校建设标准,对城市学校进行达标改造、整合重组或新(迁)建。

旧城改造形成的人口聚增区,原有学校要同步扩建,盲点区域要按照人口规模同步新建,配足应有的教育资源。

扩展优质教育覆盖面,在学区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带动和整合教育资源,通过联合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均衡发展。

(三)以农村为突破口,普及学前教育

一要扩大学前三年教育规模。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

城市以社区为依托,结合“城中村”改造及新建小区建设,依靠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扩大增量的要求;农村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积极发展乡镇中心和中心村幼儿园。

二要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

建立扶持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按国家标准新建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调整、推动现有民办幼儿园上等级、提质量、出特色,促进民办幼儿园高质发展。

(四)推进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一要加强学区建设。

全面推进学区建设,加大协作性学区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实行学区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师资培训,逐步建立学区均衡发展的良性机制,完善区域内现代教育体系和优质义务教育体系。

依托学区组织教研活动,深入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通过送教下乡、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教学、师资和教科研等方面加强城乡校际间的合作与帮扶,帮助农村学校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实现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交流共享。

二要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城乡教育事业一体化发展,开展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依法将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县镇总体规划,按照农村小学向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的原则,新建一批城镇中小学校,实现区域内的资源均衡和结构均衡,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和优质义务教育体系。

三要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配套工程。

在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标准建设的基础上,配套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中小学帮困助学工程、寄宿制学校勤工俭学工程、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工程等七大工程。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到“十二五”末期,从根本上扭转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的局面,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比达1.22∶1,在校生规模由9万人扩大到11万人以上,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达到30所,优质职业学校在校生所占比例达到70%,全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双证”毕业生达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

二要加快普通高中强基提质。

到“十二五”末期,通过打造优质普通高中,各县(市)区的省一级高(完)中不少于1所,推动全市普高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争创省一级高(完)中7所,全市一级高(完)中达到27所,使全市普高优质率达到75%。

(六)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完善高等教育结构

一要提高昆明学院发展水平。

扩大昆明学院办学自主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争取在5-10年内把昆明学院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

二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通过职教园区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落户昆明,突破性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形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社会声誉好的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和各类文化技能培训示范学校。

到2015年,办好“十一五”期间创建的30所高职院校,校均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

(七)加大扶持力度,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

一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

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

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

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

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管理与监督。

二要提高民办教育的比例。

从2010年起,全市民办幼儿园在园(班)儿童比重保持在90%,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比重保持在40%以上;积极引导、规范非学历教育和培训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使非学历教育和培训在规模和质量上有较大的提高。

民办学校要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有一定规模、有办学特色、办学水平高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

(八)提升教育教学手段,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一要改造并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成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与服务体系,构建教育信息化支撑与保障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努力实现全市教育信息化全覆盖。

二要升级昆明教育信息港,建设高中新课改培训平台;实现教育管理网络化、信息资源数字化、教学活动多媒体化,建设昆明教育城域专网,完小以上学校和教育机构光纤接入率达到100%,民办学校光纤或宽带接入率达到100%;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达100%,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100%达到国家要求;全市高、初中和小学100%实现“班班通”,2015年全市校点通过光纤网路实现全覆盖。

(九)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确保教师学生安全

一要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解决2009年排查鉴定出的357.34万平方米全部中小学校舍危房,从根本上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

二要建立一流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流的学校管理,把我市中小学校建成最安全的地方,让广大师生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一要实施“园丁工程”计划,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初步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二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教师各尽所能、结构优化的管理制度,完善教师的引进、流动、评价和奖惩机制。

三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师生比配足配齐教师,教师资源总量得到稳步增长,教师队伍学科、学段、区域结构更加合理,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趋于均衡。

四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自学、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和水平,在政策上、经费上对农村学校大力支持,选送年轻教师参加高层次的培训,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搭建可持续发展的平台。

(十一)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

一要立足昆明的实际,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中国加入WTO特别是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参与东亚、东南亚区域合作的重大历史机遇,整合昆明当前的教育资源,打造昆明国际教育大型产业园区。

二要通过区域性经济合作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大力发展昆明的国际教育产业,不断提升昆明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在未来10-15年的时间内,把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教育中心城市。

(十二)推动依法治教,实施学校现代管理

一要严格依法治教,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做到政府依法行政,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治学;

二要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通过督导加大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力度;

三要完善教育质量评估考核制度,建立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外第三方参与的评估机制,增强学校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抓好“控辍保学”;

四要建立县乡两级问责机制,健全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制度,加大流失生控制力度,全力推进“双高普九”和“均衡发展”的工作。

(十三)深化重大改革,实施重点项目

我市将《开放非义务教育市场,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创新省市共建模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列为教育体制改革重大试点。

我市将以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建设工程、以“三生教育”为载体的素质教育工程和德育能力基础建设工程、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校舍安全改造、职业中学“阳光体育”和“2+1”工程、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共十五类工程,1147个项目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其中,将重点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普通高中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等六类758项工程。

同志们,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理念、深化改革,在“十二五”期间,强力推动昆明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让全市人民得到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为加快实现昆明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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