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200186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docx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

矿井级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认定

一、采煤专业

(一)严重隐患

1.工作面支柱连续2架累计5架失效、无力的。

2.有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未采取预测预报等综合防治措施的。

3.工作面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低于70%的。

4.采面进风和回风端支护达不到要求的。

5.断层、顶板破碎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措施或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

6.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最低高度小于1.4m,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60%。

7.工作面缺梁少柱或空棚空柱连续2棵累计超过5棵的。

8.两巷无超前支护的。

(二)主要隐患

1.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值的。

2.单体支柱工作面没有防倒柱设施的。

3.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宽度不符合作业规程或超前支护不符合规定的。

4.工作面累计3架以上失效,又不采取措施的。

5.两巷高度最低处小于1.6m的。

6.采面两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的。

7.支柱无穿鞋戴帽的。

8.支柱间距、行距连续2架不符合要求的。

9.支柱累计3根漏液的或累计3根折柱的。

(三)一般隐患或问题

1.两巷净高低于1.8m的。

2.工作面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低于90%的。

3.液压系统管路漏液的。

4.破碎带笆片不够数的。

5.工作面支柱钻底未按规定穿鞋的。

6.支柱迎山角不符合的。

7.支柱有1处柱距不符合要求的。

9.工作面有1根支柱漏液的。

10.工作面支柱大线不直,棚档不匀的。

11.材料未码放整齐,无标志牌的。

二、掘进专业

(一)严重隐患

1.掘进作业,扶棚支护巷道连续两棚及以上空顶(棚)的。

2.无临时支护、无前探梁支架、无箍棚器、无扣寸的。

3.锚杆锚固力不符合要求的。

4.斜巷架棚出现退山的;迎山角度超过设计±1度的;连续两棚或累计五棚以上棚腿失脚的。

5.抬棚无设计、无措施或无竣工验收的。

6.防突掘面不执行防突措施、防突设施不齐全不完善的。

(二)主要隐患

1.巷道腰帮接顶材料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

2.支架间未按规程措施要求设撑木或拉杆的。

3.支架前倾后仰、调斜、架距超过规定、架腿失脚或未见实底的。

4.锚杆螺母的扭距达不到规定的。

5.挂网支护巷道,网间的连接、搭茬不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

6.顶板破碎地段、过断层和地质构造带、顶板有淋水处、变坡点、各交叉口、出口等特殊地点的施工未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的。

7.施工上、下山巷道时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

8.耙装机无挡绳栏或无防止耙斗出槽护栏的;耙装机无专用照明的;耙装机结构不完好的;耙装机绳出现烫发头或搭接使用的;耙装机缺道卡子或卡子不起作用的;无防滑措施的。

9.严重失修巷道未及时修护;巷道修护时未从外向里逐棚进行的;回撤支架时大拉大放的。

10.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1.采用锚网梁索支护和金属支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放炮出渣(煤)前未采用临时(前探)支护

12.使用φ100mm柱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的泵站压力低于18MPa,φ63mm柱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的泵站压力低于15MPa。

13.φ100mm柱径支柱初撑力未>90kN,φ63mm柱径支柱初撑力未≥50kN,支柱初撑力、工作阻力合格率未>90%。

(三)一般隐患(或问题)

1.不按规定使用笆片和木楔的;

2.掘进巷道中心线、腰线超过标准的;

3.架棚或扶棚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4.架棚巷道棚梁打滚,压弯、变形、支架歪斜不处理的。

5.帮锚杆布置未找到实茬的,或刷帮不整齐的(包括墙角没有刷齐的)的。

6.躲身硐室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不合格的。

7.巷道高度不符合要求不处理的。

8.锚杆托板贴帮不实的;螺母扭矩不合格的;螺母下无弹簧垫的。

9.锚杆数量不足、锚固力度不够不符合规定的。

10.锚杆间排距不符合规定的。

11.锚杆支护巷道放炮不预留断面,造成成型差的。

12.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前未将孔壁冲洗干净的。

13.锚索、锚杆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14.金属网缺少铁丝连接的。

15.顶板锚杆等强螺母扣未顶开的。

16.锚喷巷道墙角穿裙子的。

17.顶板锚杆角度不够的(按锚杆数量计算);

18.顶板锚杆托板下有浮煤矸造成托板不能紧贴岩面的(按锚杆数量计算)。

19.顶板锚杆崩坏或失效不及时补打的。

20.锚索孔深度误差超过规定的。

三、机电专业

(一)严重隐患

1.井下供电系统

①电气失爆(含36V以上电缆线的“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②检漏继电器或煤电钻综保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

③局扇风电闭锁不合格或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

2.地面供电系统

①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失灵损坏。

②未按规定装备“五防”装置或“五防”装置失效。

3.主提升系统

①闸磨、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安全保护试验不合格。

②竖井、人车斜井上、下口安全门与信号不闭锁。

③钢丝绳不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更换(有报告批准的除外)。

4.主要通风机

①备用风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启。

5.综掘机械化

①掘进机急停开关失灵。

②掘进机与工作面溜子不闭锁。

6.锅炉、压力容器

安全阀、断水保护、断油保护、超温保护等不灵敏可靠,整定值超过规定,不按期校验。

(二)主要隐患

1.井下供电系统

①接地装置不合格,接地系统没形成接地网。

②采掘供电未分开。

③开关内保护装置(JDB、JR)不用或整定不合格,用铜(铁、铝)丝勾保险的。

④井下移动变电站电气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现场试验不合格。

2.井下皮带运输系统

①皮带跑偏磨机架、磨底板,一部皮带机有十个以上(含十个)托辊不转。

②井下使用油介质液压联轴节。

③机头、机道消防器材、消防管路没按规定配置。

④应设过桥而未设置的。

⑤下运皮带防滑装置、上运皮带制动装置不合格的。

⑥主要运输巷皮带机头、机尾滚筒处无防护栏。

3.主提升系统

①高压换向栅栏门不闭锁。

②速度保护未按规定整定校验。

③两米及以上的后备保护不符合要求。

④方向闭锁不符合要求。

⑤深度指示器及失效保护不合格。

⑥防坠器不按规定试验。

⑦井筒内各类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要求。

4.主要通风机

①风机轴承温度监测仪表不符合要求。

②防爆门不起防爆作用。

③负压监测装置不符合要求。

④不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

⑤主扇风机出风口20m内有烟火。

5.主排水系统

①主排水系统没有可靠的备用引水装置。

②主排水泵没有备用控制电源。

③主、副水仓不按要求清挖。

④未按规定做水泵全负荷试验。

6.综合机械化

①开关接线箱防爆不闭锁。

②掘进机截割部离合器失灵。

③掘进机无内外喷雾装置。

④支架结构件大销子窜出。

⑤高压接线盒观察口检查有放电现象。

7.地面供电系统

①电气设备有放电、超温,油浸设备有渗漏油、油位不符合要求。

②主要通风机、主要提升机等重要负荷供电线路有“T”接用户。

③导线有严重断股、烧伤、垂度超限严重。

④导线交叉跨越、离障碍物距离不符合规定。

⑤杆塔横担开裂、扭斜、变形、缺少螺丝、连铁、瓷件闪络放电、烧伤、裂纹、损坏、积尘、油污较多。

⑥线盒严重渗油、电缆挤压变形、渗油。

⑦高低压电气设备、电缆同室、无隔离护栏、警示牌。

⑧防雷、接地系统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校验。

8.锅炉、压力容器

①锅炉、压力容器(包括空压机)、煤气站、液化气充装发放等要害场所防灭装置不齐全可靠的。

②安全部件未按期校验。

③气缸不使用合格的压缩机油。

(三)一般隐患(或问题)

1.机电设备无责任包机牌、完好牌的;

2.机电峒室设备摆放不整齐或有杂物的;

3.峒室、巷道照明损坏未及时更换的;

4.管线吊挂不整齐,四线不分开的;

5.设备电缆有积尘的;

6.各项规章制度、图纸资料不齐全规范,或未上墙上板及不按要求填写的;

7.电器设备未按要求上架上台的;

8.不按规定检修设备、设备检修后未试运转或达不到标准的;

9.压风管路漏风不及时处理的。

四、运输专业

(一)严重隐患

1.斜井装备及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数量装备的。

2.斜巷人行车制动装置失灵。

3.井下使用非阻燃胶带。

4.井下皮带机未安装使用综合保护或综合保护现场试验不合格。

5.使用人车前未做落闸试验的。

6.无不完好的矿车上下斜井的。

(二)主要隐患

1.主钩、保险钩没有合格的鸡嘴钩或配套的马蹬或绳头不合格。

2.斜井上下车场及各甩道使用驴尾巴道岔或各甩道没有合格的信号及躲避峒。

3.井下轨道运输的各类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

4.运输设备的各种连接装置(环、链、销、绳)磨损超限。

5.行驶斜井人车的轨道质量差,道床杂物埋没道板,影响人车断绳制动的。

6.绞车基础不牢或“四压两迎”不符合要求或绞车的制动及信号装置不合格。

7.机车的灯、铃、闸、撒砂装置不合格的,机车缺少司机室、棚。

8.溜子头、尾没有打压柱或地锚。

9.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未每天检查1次,每6个月检验1次;立井罐笼的防坠器未每6个月进行1次不脱钩试验,未每年进行1次脱钩试验。

(三)一般隐患(或问题)

1.进口阻车器、安全门损坏不及时修复的;

2.巷道水沟污水外流的;

3.水沟缺盖板损坏不及时更换的;

4.斜坡绞车与阻车器未连锁,未使用的绞车上钢丝绳未回盘在滚筒上的;

5.巷内坏车皮不及时处理回收的;

6.地滚不转而不及时处理的;

7.轨道接头缺扣件,上下左右错差超限、水差问隙过、轨距超宽的、大线不直的;

8.人行车门链、座位、安全网等损坏未及时修复的;

9.电绞安装不符合标准要求;

10.道板间距超过,道板揣窝和缺少道钉,或缺少道板及道板悬空的;

11.电绞钢丝绳窝鼻、挤、轧扁不及处理的;

12.道床杂物埋没道板,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

13.溜子运输不按规定设回煤坑或煤坑不及时清挖的;

14.溜子缺少刮板、马蹬、螺丝的;

15.设备及材料安设堆码位置影响安全距离的;

16.绞车、溜子头无司机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牌板的;

17.猴车座位、猴车保护损坏不及时修复的;

18.溜头牙箱上有积炭的;

19.皮带机无防跑偏装置的;

20.换下的三节鞭、托辊、机架、长梁不及时回收的;

21.溜子运输不使用挡煤板;

22.电机无风罩、风翅,或风罩、风翅损坏的;

23.皮带机头无照明的;

24.皮带上下托辊缺失、不转或损坏不及时更换的;

25.皮带机架歪斜不及时调整的;

26.皮带长梁中间脱节或压茬的;

27.皮带跑偏、磨机架或底板的;

28.皮带机道杂物不及时清理,或有积水、淤泥、积炭的;

29.皮带机道各备品配件或闲置的设备码放不整齐,无标志牌的;

30.皮带机三节鞭无销子的。

五、通防专业

(一)严重隐患

1.矿井、采区、采掘工作及其他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2.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指单道风门控制风流;采掘工作面采用角联通风无控制设施;采区主要巷道一段作进风,一段作回风;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自燃及容易自燃发火矿井采用前进式回采等)。

3.采掘面及其他作业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出现高温烟火点的。

4.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循环风的。

5.未按规定设置防尘,消防管路体系;煤尘堆积(指连续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的未湿润煤尘);煤尘飞扬严重;干打眼的。

6.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作业点未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突措施的。

(二)主要隐患

1.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回采工作面利用正压通风的。

2.用不可靠的通风设施控制风流(指在同一地点的2道风门中,1道为永久风门,另工道为临时风门;轨道运输斜巷设置风门;在巷道全断面用布帘、胶皮控制风流等)。

3.井巷风速超限。

4.瓦斯积聚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盲巷未封闭。

5.一台局扇同时向2个及2个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局部通风未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

6.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掘面未实行“双局扇、双电源”。

7.没按规定使用瓦斯断电仪和便携仪。

8.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不齐全。

9.采掘机内外喷雾的喷头有3个(含3个)以上堵塞。

10.无煤炷开采无专门的防漏风及其防火措施。

1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超期封闭。

12.采掘头面未先抽后采(掘)且未评估效果;无抽放系统或未进行评估。

13.实施防突钻孔,无防突员班班现场跟班。

14.突出煤层石门揭煤抽放孔控制范围未满足:

上方及两帮10m以上、下方5m以外;煤与半煤巷:

上方及两帮8m、下方4m以上。

15.石门揭煤使用临时支护,永久支护未跟拢碛头;巷道岔口20m范围内,未使用双梁双腿加抱箍支护。

16.抽放钻孔施工完后未及时接管抽放。

17.摘风筒放炮;无贯通措施和调风措施进行贯通作业;未形成通风系统进行贯通;用矿车撞风门。

(三)一般隐患(或问题)

1.不按规定执行防尘制度的;

2.自救器不完好或缺少编号的;

3.各转载点喷雾位置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

4.防尘设施损坏而不及时修复的;

5.防尘设施安装位置或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6.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有淤泥、积水的;

7.通风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或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8.通防设施没有挂牌、刷白的;

9.风门无连锁装置(峒室风门除外),或风门不能自动关闭的;

10.设施不实行编号管理的;

11.设施、物料挤压风筒的;

12.防尘管路不防腐、吊挂不平整、未挂牌编号管理的;

13,备用或闲散管路未上架管理的;

14.井下局部通风机周转使用的;

15.盲巷未在规定时间内封闭或封闭不符合规定的;

16.灭火器失效不及时更换或应设灭火器材、消防水池而未设置的;

17.防尘管路不按规定距离设置三通阀门的;

18.防尘不到位的;

19.井巷高冒区没有挂牌管理的;

20.不按规定设置栅栏、警标的;

21.峒室供风量小于《规程》要求的;

六、火工品专业

(一)严重隐患

1.井下炸药库布置位置不符合要求。

2.炸药库材料支护不符合规定。

3.炸药库库房巷道失修。

4.炸药库超储或炸药、雷管的存储方法不符合规程规定。

5.爆炸材料的运输不符合规程规定。

(二)主要隐患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无安全措施。

2.放炮安全距离不够或未按要求没安全警戒,无警戒牌、网。

3.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和爆破请示制度。

4.炸药箱、雷管盒不上锁或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

5.雷管未进行编号或未进行导通。

6.领取、运输、储存、使用、退还、报废、销毁等不符合规定;不按照规定执行申请程序、三联单使用不完全的。

(三)一般隐患(或问题)

1.爆破器材库超储的。

2.爆破器材库环境卫生不达标的;爆破器材库照明不完好的。

3.记录不齐全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