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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阳光招生信息

  1.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指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要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阳光工程的主要特点是“六公开”、“四严格”和“六不准”。

“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四严格”即严格高校招生调整计划使用管理、严格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管理、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管理、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施,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严格招生管理。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

省招办对高校招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严格执行投档流程、批件管理流程、计划调整流程、录检工作流程、信息更正流程、信息发布流程、新闻宣传工作流程、信访接待工作流程等8个工作流程,使所有录取工作都在制度的规范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省招办和高校录取现场异地设置,通过网络远程录取减少人为干扰因素。

各批次投档由计算机按投档条件自动排序后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做到所有考生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4)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所有特殊类型和专业招生的考生信息,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录取期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组成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进驻录取现场,对录取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在录取期间,省招办邀请新闻媒体参观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6)录取期间,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7)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

省市县招办和高校专门设立咨询接待点,省招办和有条件的高校开通网上答疑平台,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查询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布哪十类信息?

  

(1)招生政策规定;

(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艺术专业联考合格线、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4.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高校招生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

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

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办理录检确认手续。

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省招办负责人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

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院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我省各批次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

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3日录取:

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

(一)。

  7月11日-18日录取:

体育本科专业。

  7月14日-21日录取:

艺术本科

(二)。

  7月22日-30日录取:

艺术本科(三)。

  7月14日-19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

  7月20日—25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

(一),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

  7月26日—30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

(二)。

  7月31日-8月5日录取:

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6日-8日录取:

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9日-13日录取:

第四批高职高专

(一),第四批高职高专

(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

第四批高职高专

(二),第四批高职高专

(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补录:

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

(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

(二)补录。

  6.高校招生章程有哪些主要内容?

怎样查询?

  各高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

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

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湖北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和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高校应在录取前通过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考生可以登陆高校网站查询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7.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

如何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

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

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

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

“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

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

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

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

  (7)“录取”:

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

9月19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

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

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8.录取过程中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

文化总分偏低、相关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9.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1)湖北招生信息网():

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网站,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国家和我省招生文件、政策规定和招生录取信息。

省招办编写《阳光招生百问》《考生须知》《艺术专业考生须知》《填报志愿注意事项》等专题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还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2)武汉电信114号码百事通:

武汉电信开通114高校招生免费咨询热线,考生和家长只需拨打电话114(武汉市以外的拨打027-114),即可得到免费服务(只收通话费,不收任何信息费和电话转接费用),包括查询在鄂招生高校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高校的地址、乘车路线(限武汉市内)、高校网址等,也可查询市、县招办咨询电话、咨询接待地点和武汉市区县招办的乘车路线,并能直接转接武汉市内高校、区县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考生只要记住了114,就等于记住了所有在鄂招生的高校咨询电话和全省市县招办的咨询电话。

  (3)《湖北招生考试》杂志:

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计划,供考生填报志愿查询。

  (4)新闻媒体:

省招办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发布招生政策和信息,及时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10.省招办设立的咨询接待点在哪里?

  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

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

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

接待时间为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

30。

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11.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

)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

(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

(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

(4)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

),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

  12.什么是网上答疑?

考生在网上咨询要注意什么?

  从五月中旬开始,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

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

  13.考生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

一是登陆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打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14.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

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表示还没有被正式录取。

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最好主动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自由可投”,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15.高考落榜考生想继续深造,有哪些途径?

  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实现继续深造的愿望。

  我省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底至9月初,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当地县市招办了解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情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报考人员可在我省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

有关自学考试详情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

  16.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如何防范?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

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

混淆教育形式蒙骗。

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

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

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

就读的根本不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防范提醒:

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高考分数即可就读。

混淆教育形式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是目前较常见的欺诈手段,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二:

冒充高校人员行骗。

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

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

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

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三:

声称“低分高录”哄骗。

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第一批本科线的考生录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有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

省招办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

  伎俩四:

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

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

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湖北招生信息网”或“ХХ高校招生网”,假扮高校招生人员。

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

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

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伎俩五:

以“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

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

经教育部或湖北省招委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

凭借“定向招生”诈骗。

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

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在湖北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招办集中统一投档录取。

  伎俩七:

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诓骗。

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预科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

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

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

按教育部规定,湖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北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

利用录取信息欺骗。

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

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

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

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县(市、区)招办的录取结果是由省招办提供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1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坚持近几年的主要政策规定,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

(1)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

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5)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

第一次是在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志愿。

(6)继续维持2008年志愿结构不变,第一、二、三、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个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7)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就业情况好而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8)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9)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且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

(10)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全程咨询网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咨询接待服务。

  18.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全省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全省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网上填报,停止采用纸介质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方式。

(2)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

一是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可以按教育部规定突破批次线录取本校自主选拔入围的“少数特别优秀”考生,由学校自行确定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将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二是省属本科院校参照教育部批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试点学校原有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新增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

三是部分高职院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在批次线上自主招收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

试点学校原有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新增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3)调整全省高职统考科目和投档办法。

高职统考科目由去年“3+专业综合”调整为“3+计算机应用基础”。

招收参加全省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本科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不再按专业考试类别投档。

(4)调整武汉市与在汉8所部委属高校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和办法。

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设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不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5)第三批本科院校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如批次线上有效生源(指三本线上填报了三本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6)调整军事院校划线办法。

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军校招生执行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再单独划定一条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7)进一步严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管理。

今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要监控录像,当场公布测试成绩,并由裁判员、记分员和考生三方签字确认。

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带※号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录取分数线由过去规定的第二批本科

(二)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8)体育专业身体素质测试总分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0分,体育专业投档成绩由原来的高考成绩与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调整为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

(9)增加优录项目,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

今年优录政策性照顾项目新增:

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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