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192931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43.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湖南涟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总则1

一、现状与形势2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2

(二)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6

(四)形势与要求6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8

(三)规划目标9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11

(一)矿业空间布局11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11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6

(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7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18

四、绿色矿业发展20

(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20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20

(三)矿山用地与复垦21

(四)矿业循环经济22

(五)绿色矿山建设22

(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3

(七)绿色矿业管制措施23

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24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24

(二)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5

(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5

(四)勘查开发监督检查25

六、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7

(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27

(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27

(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9

(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29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31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31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33

八、重点工程36

(一)基础性矿产勘查评价工程36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36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36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37

(五)绿色矿业发展建设工程38

九、规划实施管理39

(一)落实规划目标,完善考核制度39

(二)强化规划审查,严格规划调整39

(三)制定激励政策,保障规划实施40

(四)实施动态监管,完善评估机制40

(五)完善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40

附则41

附 表 目 录

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涟源市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涟源市主要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涟源市主要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

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

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

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4

湖南省涟源市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5

湖南省涟源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 图 目 录

序号

图号

图名

比例尺

1

01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1:

100000

2

02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图

1:

100000

3

03

湖南省涟源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图

1:

100000

4

04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2016-2020)

1:

100000

5

05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规划图(2016-2020)

1:

100000

6

06

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2016-2020)

1:

100000

7

07

湖南省涟源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2016-2020)

1:

100000

8

08

湖南省涟源市渣渡矿区矿业权设置区划图

1:

50000

9

09

湖南省涟源市斗笠山矿区矿业权设置区划图

1:

50000

总则

“十三五”时期,涟源市将迎来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引领区、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先行区、全省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全省应急产业基地等发展机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为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矿政管理方式的转变,科学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娄底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涟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矿产资源特点、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编制《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是涟源市(以下称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指导性文件,是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25年。

《规划》适用全市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一、现状与形势

涟源市位于湖南省中部,行政上隶属娄底市,土地总面积1911.80平方千米,下辖19个乡镇、1个街道,总人口117.48万,2015年实现市内生产总值240.5亿元,同比增长8.5%。

三次产业结构为20.5∶45.9∶33.6;第二产业的比重特别大,为典型的依赖资源发展起来的城市。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全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煤炭之乡”的美称。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发现矿产30种(36亚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8种(10亚种)。

列入湖南省储量表有7种(8亚种),分别为煤、铁、锰、石灰岩(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耐火粘土、石膏。

本市优势矿产有煤、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石膏,截至2015年底,保有资源储量煤326789.70千吨、水泥用灰岩110104千吨、熔剂用灰岩51286千吨、冶金用白云岩82421千吨、石膏67371千吨。

铁、锰、建筑石料用灰岩等具有潜在优势。

煤层气、页岩气、方解石具有较大的找矿潜力。

矿产资源总体特征矿种较多、但小矿多、大矿少,煤、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矿产分布相对集中。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现状

基础地质调查。

全市已实现1:

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化探、水文地质普查、地质灾害调查、成矿区划全覆盖,已完成1:

10万全市矿山环境地质调查与评价;已完成1:

5万全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已完成田坪幅、七星街幅、涟源幅、娄底幅、坪上幅、杨家滩幅6个图幅1:

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覆盖全市1911.80平方千米。

矿产资源勘查。

全市已上表矿区41个,其中大型矿区(床)4个、中型5个,达到勘探程度矿区(床)18个、详查矿区(床)16个、普查矿区(床)7个。

现有探矿权19个,其中煤矿15个、锰矿2个、铁矿1个、铅锌矿1个。

按勘查阶段计11个为普查,5个为详查,3个预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全市41处上表矿区已有10处开发利用,涉及矿种有煤、铁、锰、石膏、耐火粘土、冶金用白云岩、水泥用灰岩7种。

其它未上表矿区已开发利用矿种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冶金用白云岩、水泥配料用粘土3种。

截至2015年矿山企业105家,部省级发证矿山47家,市级发证矿山6家,县级发证矿山52家。

矿山开采规模大型1个,其余为小型,从业人员9045人,采矿石量857.74万吨,采选业总产值16.25亿元,矿业总产值(采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38.51亿元,矿业增加值38.99亿元。

矿山生产经济技术指标。

开发矿种中煤开采回采率平均为78%;石膏是房柱式开采,回采率50%,冶金用白云岩采矿回收率90%,选矿回收率90%,水泥用灰岩开采及生产工艺先进,采矿回收率90%;煤炭开采、选、冶生产体系较全面。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

全市各类地质灾害302处,由采矿引起地质灾害91处,其中崩塌6处,滑坡1处,泥石流3处,地面塌陷56处,地面不均匀沉陷16处,地裂缝9处,影响面积225.94公顷;矿山年产废渣量58.24万吨,年排放量50.67万吨,累计积存量914.67万吨,年矿山废渣综合利用25.374万吨。

矿业矿山企业年产出废水6227.80万m3,年排放5399.60万m3,年治理量2424.55万m3,年循环利用量881.20万m3。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累计387.76公顷。

全市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体系,开展了矿山环境污染整治、尾矿库专项整治和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行动,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取得了一定进步,人居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但受资金制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进展缓慢。

截至2015年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17.5%、矿区土地复垦率9.96%、还绿率8.30%。

(二)上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上一轮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年-2015年,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在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了一定成果。

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已分体运行,新增一批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湖南省涟源市渣渡矿区东段深部煤炭预查,提交煤炭334资源量81820千吨(中型远景规模);湖南省涟源市万家坪矿区锰矿预查,提交334锰矿石量540万吨;湖南省涟源市太平寺矿区富田桥中段万宝—峡山溪地段煤炭普查,提交煤炭332资源量172.5万吨、333资源量390.1万吨。

绿色矿山建设初见成效。

创建枫坪镇青树二矿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新成效。

矿山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底持证矿山总数105家,完成了上一轮规划期内矿山总数157家的调控目标;煤矿山总数已从2007年的97家减少到2015年底的41家。

调控矿种的开采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煤产量为328.4万吨,在上一轮控制产量指标(煤497万吨)以内;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201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为46.93%,相比提高了7.19%,全市废渣、废水年综合利用率分别为43.56%、14.15%。

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取得进步,完成全市第一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初步建立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率达90%;全面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制度和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等制度,所有新建矿山都严格执行了新建矿山环境准入条件,现有和闭坑矿山执行了矿山环境保护目标和有关指标的要求。

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复绿行动,完成土地复垦38.62公顷,复绿32.20公顷。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矿区土地复垦率、矿山复绿率相比提高了15.5%、7.56%、6.30%。

矿政管理逐步规范。

建立了矿业权交易市场和服务机构,规范了市场和中介组织的行为,所有矿山采矿权都已实行有偿使用;进一步完善了矿业用地管理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开展了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无证采矿、超深越界、非法转让等行为得到整治,进一步完善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勘工作程度不平衡。

除煤勘探程度较高外,其它矿种普遍偏低。

对找矿潜力较好的锑、铅、锌、锰、铁、页岩气等探明储量少。

矿产品结构有待进步优化。

具有优势资源的冶金用白云岩和熔剂用灰岩矿床没有被充分开发利用。

潜在优势矿产石膏、铁、锰矿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深加工不足。

矿山企业规模化生产程度低。

全市矿山企业105家,除1家水泥用灰岩矿山企业生产规模为大型外,其余矿山均为小型,规模化生产程度低。

矿业技术结构水平参差不齐,全市个别地方小矿山技术装备较落后,存在采厚弃薄、采富弃贫等浪费资源现象。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问题较严重。

历史上老矿山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较多,需治理的工程量大,任务仍较艰巨。

上轮规划的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未能得到全面实施。

(四)形势与要求

当前世界经济较疲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降缓,矿业市场受到一定的冲击;产能过剩,矿产品价格下降,人力和物资成本提升、环保压力加大、市场疲软为全市矿业经营带来新的困难,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资源枯竭问题将成为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

但随着湖南省3+5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等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全面推进,实施中部崛起,发展特色经济与优势产业,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引领区、全省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对能源与原材料矿产,尤其是煤炭、水泥原料等矿产,其需求量仍将不断增长,作为资源供给型城市的涟源,优势矿产品的市场前景仍然看好。

当前能源矿产煤、非金属矿产(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溶剂用灰岩等)可满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少量可外调。

富铁、富锰因资源不足,需要外省、外市进口矿石,以维持企业生产所需。

在新形势下,应严格按照本规划统筹谋划涟源市矿业经济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布局及绿色矿山建设等。

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调整和优化资源勘查开发的方向和布局,进一步加大上游资源开发与下游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在保障资源有效供应的同时,形成倒逼机制和退出机制,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补齐发展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对矿产资源储量以不动产进行登记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储备,确保矿产资源供给的持续性、及时性、安全稳定性以及开发利用的合理性,增强矿业活力。

规划期内,稳定对重点调查评价与勘查区的地质勘查基金和商业性勘查投入,增大资源保证程度;支持对煤层气、页岩气调查与勘查,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明确矿业经济发展方向,力争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新成就,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矿业转型升级,转变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与方式,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

全面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重点对煤重点矿区调控和引导矿产勘查开发的方向、时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

坚持矿业转型与升级发展原则。

优化提升煤、水泥灰岩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煤、锰、铁、石灰岩等高效开发利用,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积极探索非常规能源利用,培育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促进转型发展。

坚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引导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高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立足煤、水泥灰岩等资源优势矿产,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积极构建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发展工矿旅游,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绿色矿山的原则。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调整矿业结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创建绿色矿山,推动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绿色矿业的方向转变。

(三)规划目标

稳步推进3个重点调查评价区的工作,加大2个重点勘查区投资力度,到2020年,新发现重要矿产地3处,采矿权个数控制在108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9%,实现矿业总产值165亿元;实施5个重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程,建设绿色矿山30家,建设全市绿色矿业示范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具体指标见(专栏一)。

 

专栏一湖南省涟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指标名称

规划目标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

探矿权数

12个

预期性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

3处

预期性

新增主要矿产资源储量(5年累计)

锰/矿石量100万吨

预期性

铅锌/矿石量100万吨

煤/矿石量1000万吨

预期性

方解石/矿石量700万吨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年开采总量

固体开采总量≤1600万吨

预期性

分矿种开采量

煤≤568万吨

预期性

建筑石料用灰岩650万吨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200万吨

预期性

耐火粘土5万吨

预期性

石膏30万吨

预期性

铁矿55万吨

预期性

锰矿7万吨

预期性

省级发证采矿权数

43

预期性

市级发证采矿权数

7

预期性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58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9%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5%

约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165亿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50亿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

绿色矿山比例

30%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30公顷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173公顷

约束性

土地还绿率

40%

预期性

展望至2025年,完成全市基础性地质调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市新增3~4个重点勘查成果可以进一步转为开发利用,4~6个勘查区可供进一步勘查。

采矿权数量控制在8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11%,矿业经济发展更加健康。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一)矿业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分区、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市共确定1个矿产资源产业基地:

锡矿山-金竹山-禾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涟源段)。

以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保障矿产资源供给。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开采总量调控

规划期内固体矿产年开采产总量1600万吨以内。

对优势矿产资源煤实行开发总量控制,防止过渡开采,控制煤炭年产量568万吨以内;保持锰、铁、石膏、耐火粘土产能,适当提高产量。

水泥用灰岩、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产量按市场需求进行调节。

2、矿山数量调控

规划期内,全市矿山总数不超过108个,省市级发证矿权严格执行上级调控指标,其中省级发证矿山43个,市级发证矿山7个;县级发证砂石类采矿权按照布局优化原则,结合民生需求,合理调控采矿权数量,控制县级发证矿山在58个以内。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调控

⑴勘查开发矿种

重点对区内锰、锑、铅、锌、铜、方解石等矿种开展勘查工作;限制煤的商业性勘查。

重点开采锰、耐火粘土;适度提高产量,锰矿开采矿石量7万吨/年,耐火粘土5万吨/年。

煤炭为限制性开采矿种,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和年度开采总量。

同时争取煤层气、页岩气调查评价工作有所突破,加快方解石勘查开发利用,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稳定产能。

⑵勘查规划分区

①重点勘查区

落实上级规划,全市规划勘查区2个(专栏二)。

优先安排国家、省级财政投资的矿产勘查项目和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项目;合理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依法进行矿产勘查,提高资源勘查程度。

力争在铅锌、锰等矿种的资源储量上有较大成效,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资源产业基地。

专栏二湖南省涟源市重点勘查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已设探矿权数

规划拟设探矿权数

面积(km2)

主攻矿种

KZ43138200001

七星街锰多金属重点勘查区

七星街镇

3

0

140.03

锑矿;锰矿

KZ43138200002

龙山铅锌多金属重点勘查区

杨市;茅塘

1

0

257.66

铅矿;锌矿

②限制勘查区

规划限制勘查区7个,包括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6个、具有资源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1个(专栏三)。

 

专栏三湖南省涟源市限制勘查区

编号

名称

类别

面积(km2)

限制内容

KX43138200001

湄江国家地质公园限制勘查区

具生态环境保护功能限制区

54.38

限制各类勘查活动

KX43138200002

车田江水库库区限制勘查区

3.31

KX43138200003

白马水库库区限制勘查区

27.98

KX43138200004

涟源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地

31.03

KX43138200005

包围山省级森林公园限制勘查区

2.38

KX43138200006

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限制勘查区

27.45

KX43138200007

涟源凹陷煤限制勘查区(涟源部分)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区

1534.38

限制煤矿商业勘查

具生态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和重要市政、水利、交通等基础工程设施一定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设探矿权,已设探矿权应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各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等保护区、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已设探矿权应依法有序退出。

解限条件:

随着限制勘查区功能的退出而解限。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

涟源凹陷煤限制勘查区(涟源部分),区内明确规定受国家规定保护性开采的限制勘查矿种,原则上不新设商业性探矿权,已设探矿权不得扩界,完成勘查工作后有序退出,区内其他矿种严格执行规划准入、退出要求。

解限条件:

随着限制勘查区功能退出而解限。

⑶开采规划分区

①限制开采区

规划限制开采区4个,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1个及具有生态保护功能限制开采区3个(专栏四)。

专栏四湖南省涟源市限制开采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限制内容

CX43138200001

湄江国家地质公园限制开采区

湄江

54.38

不得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CX43138200002

包围山省级森林公园限制开采区

渡头塘

2.38

CX43138200003

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限制开采区

龙山

27.45

CX43138200004

涟源凹陷煤限制开采区(涟源部分)

涟源市

1534.38

限制新设煤矿权,调控煤产量

管制措施及解限条件: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内,不得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级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采矿权的新设、延续、调整和保留,须征得所涉及保护区的主管部门同意。

另外,湘江流域保护区一定范围内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面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