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08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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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08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与乙结婚,住在A市,生有一女。

后甲在B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B市购得住房一套与丙共同生活。

2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

乙闻讯后也欲向B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B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应将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

C、法院应当将甲、乙列为共同原告

D、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

(一)》]第1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43题,单选)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可见本题中,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同时,继承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项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遗产所在地法院是能够管辖本案的。

D选项是正确的,A、B、C都错误。

3.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天津某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采购合同,总金额为20万元。

合同签订后1个月,由于建材市场价格上涨,建材公司通知房地产公司加价50%,否则将解除合同。

房地产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后,立即向被告发出通知。

被告建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交了答辩状。

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原告和被告在纠纷发生后曾经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但直至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均未申明有仲裁协议,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B、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

C、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26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因此,本题中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该案,A项符合题意。

4.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5题,单选)

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院不应准许

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

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某撤回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起诉。

《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当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4节>一般司法协助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278条第1款的规定,AB项正确;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3款的规定,D项正确。

6.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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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

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因此D项错误。

7.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

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

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1题,单选)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4节>举证时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期限。

《民诉解释》第102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由此可见,针对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另外,“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的理由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属一般过失。

《民诉解释》第101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因

8.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清求权的第三人。

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

A、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C、裁定诉讼终结

D、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第三人撤销之诉

【答案】:

D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9.崔丹申请强制执行王雄的财产,法院将王雄的一块蜜蜡列为执行标的。

执行过程中,邓杰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自己才是该块蜜蜡的所有权人,王雄只是借去观赏而已,但王雄坚称自己就是蜜蜡的所有权人。

经审查,法院认为邓杰的异议成立并裁定中止执行,崔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方式,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崔丹为原告,邓杰和王雄是共同被告

B、崔丹和王雄为原告,邓杰为被告

C、崔丹为原告,其可以选择以王雄为被告起诉,也可以选择以邓杰为被告起诉

D、崔丹为原告,邓杰为被告,可以将王雄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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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308条规定: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本案中王雄坚称自己就是蜜蜡的所有权人,故其反对案外人异议,但未反对申请执行人崔丹,故应当将案外人邓杰列为被告,被执行人王雄为第三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0.下列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情形正确的是:

()

A、检察机关针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启动再审的法定事由和当事人启动再审法定事由一样

B、检察机关依据法定事由提出抗诉必然启动再审程序

C、为最大限度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当事人可以同时向法院和检察机关请求启动再审程序

D、检察机关在调查抗诉案件时,可以向当事人或案外人核实有关情况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3节>抗诉和监察建议的启动

【答案】:

D

【解析】:

考查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201条与第208条,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0条,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和《民诉解释》第383条,C项错误。

根据《民事上诉讼法》第210条,D项正确。

1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50题,单选)

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2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本题中,法院正在审查乙公司的仲裁裁决撤销申请,尚未正式裁定撤销,此时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还是应当受理执行申请。

但是,在受理执行之后,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所以,A和B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确的。

C选项中,针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由当事人依申请进行,法院并没有告知

12.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未作书面表示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

B、已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5节>再审审理的特殊性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12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07条第1款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13.王某和张某就买卖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在王某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张某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则下列有关仲裁程序正确的是:

()

A、仲裁员甲因和王某是表兄弟,张某因此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庭集体决定后支持张某的申请

B、买卖合同不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必须公开进行

C、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不能先行调解

D、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6章>第6节>仲裁裁决

【答案】:

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6条规定,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原则上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所以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1条规定,C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7条规定,D项正确。

14.以下有关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说法中,哪一个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A、舞蹈家赵某与A影视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额较小,法院对该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B、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公益诉讼案件以及代表人诉讼,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C、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法院裁定再审后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如果当事人对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有异议,其有权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小额诉讼适用的范围

【答案】:

B

【解析】:

①选项A考查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知识产权纠纷一律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小额诉讼案件可以再审,但申请再审的事由不同,作出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再审裁判可以上诉;以生效裁判内容违法、错误为由申请再审--再审裁判不得上诉。

选项C的说法错误。

③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选项D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5.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A市B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县法院裁定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

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38题,单选)

A、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恢复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5节>再审审理的特殊性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三撤与再审的关系。

《民诉解释》第302条规定:

“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

(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本案的判决由A市B县法院作出,而由A市中级法院进行再审,属于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

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AB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16.赵美丽辞职后开了一家美发店并以自己名义的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美发店的店名为"美丽一生发廊"并依法登记。

开业后不久,赵美丽因家庭原因将该美发店转让给表妹阿花经营,但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后该美发店长期拖欠A公司的染发剂货款,被A公司诉至法院。

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A、"美丽一生发廊"

B、阿花

C、赵美丽和阿花

D、"美丽一生发廊"和赵美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A

【解析】:

①本案属于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纠纷,《民诉法解释》第59条规定: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

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据此个体工商户涉诉,如果有字号的,一律将该字号作为诉讼当事人,故本案的适格被告为"美丽一生发廊"。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本案被告应当为"美丽一生发廊"。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本案被告应当为"美丽一生

17.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

A公司拒绝履行。

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应由哪一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基层法院

B、甲市丙区基层法院

C、乙区和丙区基层法院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1节>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

根据《民诉解释》第463条的规定及《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中,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D项正确。

18.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

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

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

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

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

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49题,单选)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本题中,乙作为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错误,所提异议属于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了执行行为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所以,只有B选项是正确的,A、C、D选项错误

19.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对李某的欠款。

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判决履行期内,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3题,单选)

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

C、李某可向甲市M区法院或甲市N区法院申请保全

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1章>第1节>保全的种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前保全。

《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由该法条可直接看出,A项与D项是错误的。

执行前的保全由执行法院实施。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20.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36题,单选)

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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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章>第2节>公开审判制度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48条之规定,本题属于商业秘密案件且为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但需公开宣判,故B、D选项均错误。

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即可满足不公开审理的前提,故A选项错误。

综上,C选项正确。

21.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

A、一审合议庭由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B、书记员与原告是亲属关系但是未回避的

C、判决书中被告的名字存在文字错误

D、被告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情况下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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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答案】:

C

【解析】:

考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根据《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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