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规划方案卫生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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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规划方案卫生部

 

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

(送审稿)

 

卫生部

2006年5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现况分析……………………………………….……………2

第二章麻风病院村的改造建设目标和原则…………………………4

第三章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5

第四章建设任务……………………………………………………6

第五章组织实施与建设周期………………………………………7

第六章政策和保障措施……………………………………………8

附件

1:

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9

2:

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备标准………………………………10

3:

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11

前言

麻风病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该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和皮肤接触传染。

麻风杆菌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并损害周围神经功能,导致患者肢体畸残。

上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麻风病被视为不治之症。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麻风病已经能够治愈,但仍有部分病人由于延误最佳治疗期,虽经治愈却造成畸残。

这些麻风病患者因畸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引起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麻风病的防治主要采取隔离措施,各级政府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地方建立麻风病院或麻风病村(以下称“麻风病院村”),收容和治疗麻风病人。

1986年起,我国开始对麻风病采取“从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社会防治为主”的防治措施,新发现的病人一般在家接受治疗,原麻风病院村的大部分病人治愈后逐渐出院,回归社会。

小部分治愈者因年老畸残、生活无法自理或终身未婚,以及社会上对麻风病及其患者产生恐惧和歧视,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人收留,仍长年居住在麻风病院村内,无法回归社会。

麻风病院村多数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因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长期缺乏维护,大多数已残破不全,甚至是危房,已不适宜居住。

为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麻风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爱,制定《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

第一章现况分析

第一节现状

2005年初全国有麻风病现症病人6729名。

近几年,每年新、复发病人1600名左右。

现有治愈存活的麻风病人21万,其中约10万人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居留在麻风病院村的有2.1万人。

全国现有麻风病院村617所,分布在除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及宁夏以外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多的云南省有123所,四川等9省(区、市)在30所以上,安徽等4省(区、市)在10所以上,重庆等11省(区、市)1~3所。

经过几十年的变迁,各地麻风病院与麻风病村的名称各异,不完全统一。

麻风病院村收容的2.1万名居留人员中,大多数是被社会遗弃的老、弱、病、残,个别院村混居有健康家属及其子女。

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平均年龄约65岁,其中64%有手、足、眼部的可见畸形或残疾。

全国三分之一的麻风病院村地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麻风病院村的规模不一,多的收容近300人,少的仅1人,平均每处收容31人。

第二节存在问题

一、麻风病院村地处偏僻,环境条件十分恶劣。

因当时政策原因,麻风病院村建设地点多在远离城镇的深山或孤岛,交通不便,几乎处在与世隔绝的状态。

许多院村至今不通公路,缺电少水无电话,生活条件很差。

二、麻风病院村房屋简陋破旧,危房比例高。

由于建设时间早,不少由民房、庙宇改建,房屋简陋,年久失修,危房比例高。

据2005年4月卫生部门统计,全国麻风病院村共有生活用房103万平方米,其中草房占4.5%,土木结构房占48.3%。

危房面积47.9万平方米,占46.45%。

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水平低。

据国家麻风病控制中心统计,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费在50元以下的占38%,超过200元的仅占2%。

个别地方甚至没有生活费补助,每人每月只能得到30斤玉米。

由于生活费不足、生活水平低,院村内很多人员营养不良。

一些居留人员为了增加收入,带着伤残劳动,造成手足溃疡长期不愈或癌变,严重的导致截肢。

部分麻风病治愈人员流入社会靠乞讨谋生,给城市救助机构带来较大压力。

四、医疗费用及生活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中无医药费者占14%;每月平均20元以下者占45%;21~60元者占30%;60元以上者仅占11%。

大部分院村没有必要的康复设施和器械,居留人员无法进行愈后功能康复。

目前37%以上居留人员生活不能自理,多数麻风病院村缺少护理人员,居留人员处于无人照料的窘境,互相代医、代护现象十分普遍。

个别麻风病院村主要依靠来自境外的教会修女或短期志愿者来照料。

五、一些地区麻风病院村数量多,占用大量土地,但收容规模小,造成管理成本高,资源浪费。

近年来,一些国外宗教、慈善团体,来华资助修建麻风病院村相关设施,修建麻风学校,并派出修女来麻风病院村提供生活和医疗服务。

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一小部分麻风病院村居留者的生活条件,但给国家形象造成了不利影响。

第二章麻风病院村的改造建设目标和原则

改造建设目标:

利用1~2年的时间,在对全国现有麻风病院村调整合并基础上,改扩建麻风病院村基础设施,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质量,使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这一弱势群体能享受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

改造建设原则:

一、加强领导,多部门合作。

各地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完成麻风病院村调整合并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明确落实各部门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改造建设。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以现有院村内居留人员为基数,适当考虑收容院外孤寡、生活无依靠的麻风病治愈人员,测算需要改造建设的麻风病院村机构数。

现有条件差、交通不便、人数少的麻风病院村要撤、并、转,可以将邻近数个市(地、州)的合并为一所。

不具备合并条件的麻风病院村重点改善现有居住条件。

三、规模适度、功能齐全。

原则上调整后的麻风病院村规模为每所收容250人左右。

建设生活、公共、医疗服务等用房及康乐场所。

确有需要,可设置为现症麻风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功能用房。

四、依照标准,填平补齐。

优先选择交通便利、通水通电、规模较大的麻风病院村进行改造建设,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要依照统一标准,根据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装备。

个别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择址新建,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

、充分发挥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

改、扩建麻风病院村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管理工作相结合,以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对残老病人的收养、生活照料和护理作用。

第三章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

麻风病院村具体名称由各地按有关规定确定。

改造建设后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为:

1、负责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的收容及日常管理;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3、提供康复服务;4、必要时为现症麻风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四章建设任务

第一节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

以依托现有麻风病院村为主,对麻风病院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

二、规模和标准

略。

麻风病院村房屋包括三部分:

生活用房、公共用房、医疗用房。

(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

生活用房以平房为主,按每人10平方米测算,配置洗衣机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详见附件2),有条件的院村可以设卫生间。

公共用房为餐厅、厨房、阅览室、影视室、健身活动室、库房、车库、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等。

厨房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备,餐厅安装固定就餐桌椅。

医疗用房为诊断室、检验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药房、理疗室等。

配置普通手术台、12孔手术无影灯、生物显微镜等必要医疗设备(详见附件3)。

麻风病院村用房要按无障碍设计。

建设完成后的麻风病院村应具备完善的基本设施。

第二节资金安排

略。

第五章组织实施与建设周期卫生部编制全国麻风病院村整体改在建设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的整体规划编制分省建设计划,并上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审批。

各地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本规划在批复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第五章政策和保障措施

加强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作为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程来抓。

各地要在工程建设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麻风病院村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一、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是社会公益性工程,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需要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支持。

中央政府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解决。

各地要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减免各项规费,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麻风病治愈者回归社会。

要加强对当地麻风病院村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保障残老者的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不低于现有水平,并随着当地经济水平的增长,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三、在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过程中,各地要认真清理原有的麻风病院村房屋、设备、土地、森林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要

加大麻风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在巩固现有队伍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机构麻风病防治水平。

 

附件:

1、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

2、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置装备标准

3、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

 

 

附件1:

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

房屋名称

标准(平方米)

生活用房

住房

10平方米/人

餐厅

120平方米

厨房

80平方米

阅览室

20平方米

影视室

100平方米

健身活动室

80平方米

车库

20平方米

库房

20平方米

工作人员办公用房

180平方米

 

 

诊断室

30平方米

检验室

20平方米

治疗室

20平方米

药房

10平方米

换药室

20平方米

手术室

40平方米

理疗室

40平方米

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采暖、供电、给排水、厕所、围墙以及无障碍设施等

注:

1、按每所院村收容250人测算,面积为3300平方米。

收容人员变化,上述指标相

应调整。

2、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值班、餐厅厨房、会议室等。

附件2:

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备标准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食品加工设备

2

餐桌

25

餐厅长凳

50

轮椅

20

住房衣柜

250

住房床头柜

250

250

椅子

250

29英寸彩色电视机

3

洗衣机

125

地方配套

太阳能热水器

125

地方配套

电扇(吊扇)

125

地方配套

面包车

1

地方配套

注:

按每所院村收容250人测算。

收容人员变化,上述指标相应调整。

附件3:

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普通手术台

1

12孔手术无影灯

1

生物显微镜

1

手提高压消毒锅

1

血球计数仪

1

计算机

1

冰箱(放药品用)

1

氧气瓶

1

担架

1

器械台

2

器械柜

2

转动圆凳

5

诊断桌

4

靠背椅

4

医疗用木凳

6

医疗用条椅

2

诊察台

2

药柜

2

药架

2

办公桌

2

木椅

4

检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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