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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涉水建设项目

 

重庆市水利局涉水建设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大纲

(试行)

 

重庆市水利局

2018年10月

 

前言

本大纲适用于向重庆市水利局申请洪水影响评价行政审批以下4项技术报告的编制:

(1)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

(2)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3)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

(4)在国家基本水文监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

在使用本大纲时,对于需要包含的内容,在相关章节标题上以数字上标①②③④表示,其具体内容可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及相关技术导则有所取舍。

本大纲主要引用了以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6号。

(2)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

(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

(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SL/Z719-2015。

(5)受工程影响水文监测方法导则,SL710-2015。

(6)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

1概述①②③④

1.1项目背景①②③④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建设目的、项目前期工作概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概况等。

1.2评价依据①②③④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地方有关法规,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相关规划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文件及其审查意见、批复文件,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等。

1.3评价范围①②③④

应说明洪水影响评价涉及原行政审批类别、涉及的区域及相关设施。

1.4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①②③④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

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洪水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

2工程所在区域基本情况①②③④

2.1自然概况①②③④

应简述工程所在江河(湖泊,蓄滞洪区)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区域地质、河道等自然概况。

2.2资源与环境概况①③④

应简述工程所在江河(湖泊、蓄滞洪区)资源与环境概况。

资源概况主要包括水土资源、能源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内容;环境概况主要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少数民族聚居地等环境敏感因素的分布;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区分布情况。

2.3经济社会概况①③

应简述涉水建设项目所在江河(湖泊、蓄滞洪区)、行政区划、土地利用、人口与主要经济指标、交通运输条件等经济社会概况。

2.4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情况①②③④

应简述评价范围内现有水利工程情况,包括堤防、水库、涵闸、泵站、安全建设、排水、灌溉等水利(防洪)工程的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其它设施情况包括桥梁、码头、港口、取水、排水、航道整治等设施的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2.5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①②③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审批情况、与项目相关的内容及实施安排,包括以下方面:

(1)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采砂规划、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等;

(2)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具体规划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规划实施情况;

(4)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形势、标准等变化情况。

2.6蓄滞洪区基本情况③

若项目涉及蓄滞洪区,应简述蓄滞洪区基本情况,包括蓄滞洪区位置、堤防长度及设计标准、蓄洪水位、蓄洪面积、有效蓄洪容积(含蓄洪水位与蓄洪面积、有效蓄洪容积的关系曲线)、进退洪设施、蓄滞洪区在流域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地形与水系、河道与渠系基本情况、调度方案、蓄滞洪区运用几率等。

2.7河道开发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①

应简述开发治理与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①②③④

3.1前期工作情况及必要性论证①②③④

简述经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设必要性,应简述工程前期工作过程和主要成果审查、审批情况。

3.2项目建设条件①②③④

应简述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特性、水文测站分布及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区域地质内容、场区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地质构造、主要地层岩性以及地震基本烈度等)、工程的主要建筑物、交叉建设物及相关场址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结论;工程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处理建议。

3.3项目设计主要成果①②③④

应简述经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设计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开发任务、建设规模、工程等级(别)及设计标准、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施工布置、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补偿,与区内已有防洪、排水、灌溉工程、安全建设等工程的相互关系和连接方式、与区内其它水工程交叉衔接形式,在蓄滞洪内则要叙述占用蓄滞洪区容积等情况。

4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①②③④

4.1水文分析计算①②③④

水文分析计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资料的审查与分析;资料的插补和延长;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不同频率设计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位于蓄滞洪区时,设计蓄滞洪水位、围堤外江设计洪水位可直接采用有关规划成果。

蓄滞洪区内涝水位确定和建设项目涉及蓄滞洪区内主要河道、渠系时,一般应进行相关水文分析计算。

4.2河道演变分析①②③④

主要介绍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分析其近期河床的冲淤特性和河势变化情况,明确河床演变的主要特点、规律和原因,对河道的演变趋势进行预估。

历史演变过程应利用已有分析成果,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特点;河道近期演变分析应根据有关实测资料,分析河段内深泓、洲滩、汊道、岸线等平面变化、断面变化及河床冲淤特性等;河道演变趋势分析应根据历史、近期河道演变情况,结合水利规划实施安排,对河道将来的演变趋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包括河道的平面变化、断面变化、河床冲淤变化等。

4.3洪水影响分析计算①②③④

(1)壅水分析计算

水库工程(水库工程是指防洪、供水与灌溉、发电、航运、生态景观等水库,以下简称水库工程),应简述经有关单位审定的水库回水计算方法、边界条件及主要成果,并分析主要成果的合理性。

对占用河道断面,影响洪水下泄的其它涉水建设项目,应进行壅水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对壅水较高和壅水范围较大的应开展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

(2)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对河道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涉水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还应进行动床数学模型计算或动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3)河势影响分析计算

涉水建设项目工程规模较大的或对河势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除需定性分析项目实施后对河势及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必要时还应进行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4)排水影响分析计算

当涉水建设项目建在排水河道管理范围内或附近有重要排水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水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水影响分析计算。

(5)蓄滞洪区影响分析计算

位于蓄滞洪区时,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计算主要包括:

建设项目占用蓄滞洪区的面积和容积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分洪和退洪影响分析计算,防洪工程影响分析计算,河道行洪和河势影响分析计算,排水、灌溉影响分析计算等。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计算主要包括: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淹没、冲刷与淤积等的影响。

可通过经验计算、数学模型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分析计算。

(6)其它分析计算

对可能影响已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已有水利工程的稳定复核计算。

5涉水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规划专题)论证①

应按不同规划条件进行规划符合性论证或规划专题论证。

5.1规划符合性论证①

涉水建设项目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已经批准的,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项目任务、规模、工程等级要求明确的,应按流域综合规划要求重点就项目建设任务、规模、场址、运行调度与管理方案、设计标准等符合性进行分析。

编写要求详见SL/Z719-2015的“水工程建设规划符合性论证”。

5.2规划专题论证①

对项目所在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已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且流域综合规划对本项目任务、规模、工程等级要求明确的;流域综合规划已批准或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相应项目虽列入流域综合规划,但具体任务或规模尚未明确的;流域防洪规划巳批准但流域综合规划尚未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尚未审查、批准的;对项目所在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巳批准或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但相应项目未列入流域综合规划的,应分别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在此进行专题论证。

编写要求详见SL/Z719-2015的“5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

6洪水影响分析评价①②③④

6.1建设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分析①②③④

(1)建设项目与所在江河(湖泊、蓄滞洪区)有关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等水利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水法规及规划的要求与整治目标。

(2)分析项目建设对有关水利规划的实施是否产生不利的影响,是否会增加规划实施的难度。

(3)分析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洪水调度安排,满足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要求。

6.2防洪标准符合性分析①②③④

(1)根据涉水建设项目设计所采用的洪水标准、结构型式及工程布置,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水利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

(2)分析涉水建设项目运行期和施工期的设防标准是否满足现状及规划要求,并对其所采用的防洪、排水措施是否适当进行分析评价。

6.3防洪及河势影响分析①②③④

(1)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壅水计算或试验结果,分析工程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对施工方案占用河道过水断面的建设项目,还需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及工期的安排,分析工程施工对河道行洪能力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河势影响分析:

根据数学模型计算和(或)物理模型试验结果,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综合分析工程对河势的影响,主要内容应包括分析项目实施后总体流态和工程影响区域局部流态的变化趋势、是否会引起分汊河段各汊道分流比与分沙比的变化、对总体河势和局部河势有无明显的不利影响等。

6.4蓄滞洪区影响分析③

(1)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

当建设项目位于蓄滞洪区时,应对蓄滞洪区运用、防洪工程、安全建设设施、河道及渠系、排水与灌溉设施及蓄滞洪区管理等的影响进行分析。

(2)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蓄滞洪区分洪运用时,应对建设项目防御洪涝标准与措施,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淹没、冲刷与淤积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6.5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影响分析④

(1)评价对象

根据水文站网现状、考虑数学模型的计算范围,选定进行评价的水文测站,并对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测验河段概况、主要测验设施设备、现有测验方案及整编方法进行描述。

(2)对测验设施的影响

现有测验设施包括测站生产业务用房、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降水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泥沙测验设施等进行影响分析。

(3)对测验项目的影响

按照受影响测站开展的测验项目逐一进行影响分析,包括测验工作环境、测验方案、资料整编方法,确定该站水位观测、流量测验、泥沙测验等受工程影响的程度等级,综合提出测站受影响等级。

(4)根据施工特点,从水位、流量等测验项目,开展施工期对测站影响分析。

6.6对现有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①②③

根据有关计算结果,分析项目建设(施工期及运行期)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各类水利工程与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所带来的影响。

(1)根据工程影响范围内堤防近岸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对堤脚或岸坡冲刷的影响。

(2)根据护岸工程近岸流速、流向的变化情况,分析项目建设对已建护岸工程稳定的影响。

(3)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渗透稳定复核、结构安全复核、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结果,进行影响分析。

(4)对可能影响现有引水、排水设施引排能力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有关计算结果,分析项目建设对引水、排水的影响。

(5)水库工程,应简述经审定的库岸稳定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并进行分析;对建设项目的渣场,进行自身稳定性和可能对河道行洪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对库区防护工程,应分析有无浸没影响,以及浸没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6)对其它水利设施的影响分析。

6.7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①②③

对跨堤、临堤以及需临时占用防汛抢险道路或与防汛抢险道路交叉、阻碍蓄滞洪区分洪后水上救生的建设项目,应分别按照施工期和运行期进行防汛抢险和水上救生影响分析。

6.8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①②③④

根据建设项目的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分析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影响附近取水口的正常取水、临近码头的正常靠泊等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

6.9洪水影响综合评价①②③④

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洪水影响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7工程建设影响防治补救措施①②③④

7.1防治补救措施论证①②③④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补救措施(含运行期与施工期)的设计深度应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补救措施应纳入工程设计中,且应获得工程设计原审批单位的认可。

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1)对水利规划的实施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布置、方案、建设规模、有关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2)对河道河势、防洪水位、行洪能力、行洪安全、引排能力、现有堤防、护岸工程安全、防汛抢险、工程管理、其它水利工程及运用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3)对库岸稳定、渣场稳定、河道行洪、浸没有较大影响的水库工程,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4)对蓄滞洪区运用、防洪工程安全和安全建设设施运行、蓄滞洪区内河道与渠系的防洪、河势、排水、灌溉,防汛抢险与水上救生、围堤、工程管理等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项目总体布置、设计方案、建设规模、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优化调整措施。

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将造成严重冲刷,可能危及建设项目安全的,应提出防冲刷处理措施。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等项目时,建设单位应自行安排防洪避洪方案涉及的防洪工程设施的设计方案。

(5)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应按照测站受影响程度等级和测站水流特性,分析论证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包括测验基础设施补救方案和测验项目补救方案(水位、流量、泥沙、报汛通信等)。

如需异地迁站重建,需进行具体的方案设计。

(6)其它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补救措施等。

(7)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工期优化调整、监测、管理、监督、防汛抢险预案编制、防洪保安措施等。

7.2工程量与投资估算①②③④

根据提出的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的补救措施,估算工程量和相应的投资,落实资金来源。

8结论与建议①②③④

总结归纳洪水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规划符合性论证(或专题论证)的主要结论。

(2)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3)须采取的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的措施。

(4)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有关建议。

9附件及附图①②③④

(1)建设项目特性表

(2)所在流域(河段)水系、规划方案、水文站网等图纸

(3)蓄滞洪区相关图纸

(4)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图纸

(5)洪水影响评价、计算图纸

(6)规划及项目相关批准(审查)意见

(7)业主相关承诺函、委托书以及利益相关方协调材料(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8)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措施的单项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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