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渔业职务船员驾驶实操大纲及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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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渔业职务船员驾驶实操大纲及规范
内陆渔业职务船员(驾驶)实操评估大纲及评估规范
一、评估目的
通过船舶操纵实践操作考试,检验考察考生在特定环境下,掌握船舶操纵、避碰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应用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的有关要求,合理利用船上通信、助航设备,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正确运用车、舵、锚操纵船舶,满足经济和安全操纵的能力。
通过船舶应急处置实操评估,检验考生在船舶一旦发生应急情况时对产生应急情况原因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以及对各种应急设备的操作能力。
二、评估纲要
评估纲要
适用对象
船长
船副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船舶操纵
1、船舶航行
(1)了望的手段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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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航速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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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间的联系,避碰行动的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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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离泊操纵
(1)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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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信设备、声响与灯光信号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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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泊过程中操纵的安全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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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靠泊操纵
(1)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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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信设施、声响与灯光信号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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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操纵的合理性,缆绳系带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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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舶抛锚操纵
(1)锚地选择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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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锚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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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抛锚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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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灯(号型)显示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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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船舶起锚操纵
(1)掌握周边水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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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锚前车、舵、锚机、助航仪器等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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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锚前运用VHF、声响与灯光信号与周边船舶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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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锚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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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船舶应急处置
1、突遇能见度不良时航行操作
(1)安全航速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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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望、避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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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周围船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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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风浪中船舶操纵
(1)确保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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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保排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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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保船舶稳性,固定活动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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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失控应急
(1)号灯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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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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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主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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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舶火灾的应急
(1)应急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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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确判断火情,并进行自救(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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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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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船舶触礁、搁浅的应急
(1)应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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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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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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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落水应急
(1)变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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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操纵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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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助落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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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要素及标准
第一部分船舶操纵
(一)船舶航行(3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掌握船舶车、舵的使用,保持船舶航向的稳定性,配合使用通信设备(包括VHF)、声号和灯光信号,完成特定水域环境下的操纵能力。
1、了望的手段与方法(6分)
(1)评估要素
①了望的手段:
视觉、听觉、船上配有的助航仪器;
②了望的方法:
系统观测由近到远,从右至左,从前至后;会遇局面的判断(包括号灯、号型的识别),碰撞危险的判断,让路责任的确定;
(2)评估标准
①了望的手段与方法基本正确、全面,通过系统观测能正确判定本船与来船间的态势(4-6分);
②了望方法不当或没有系统观测(1-3分);
③了望疏忽或不能正确判定与他船间会遇态势或出现险情(0分);
2、安全航速的选用(9分)
(1)评估要素
要求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当按照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够采取有效的避让行动,防止碰撞;
(2)评估标准
①安全航速选用得当(7-9分);
②安全航速选用失当(3-6分);
③安全航速不当导致发生碰撞或后续操纵难以一次完成(0-3分);
3、船舶间的联系,避碰行动的采取(15分)
(1)评估要素
①VHF、声号、灯光的运用;
②避碰行动的采取,让路船的行动(早、大、宽、清的要求);
③直航船保向保速、警告、独自采取避碰行动、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
(2)评估标准
①会让时,熟练运用通信设备(包括VHF,如有)、号声或灯光信号表明动向(10-15分);
②操作或分析正确、熟练程度一般(3-9分);
③运用VHF、声响或灯光信号时机不当,无法完成(0-3分)。
(二)船舶离泊(3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具有综合运用船舶车、舵,合理利用风流作用,独立完成特定水域环境下的靠离泊操纵。
1、准备工作(12分)
(1)评估要素
①掌握周边水域环境、观察风、流及泊位前后情况,前后有无动车余量,系缆的角度及受力情况,水域内他船的动态等;
②决定离泊时机,离泊方案;
③备车备锚,试车前,观察缆绳受力及推进器附近是否清爽,确定无碍后方可试车、试舵;
④试声光信号,检查助航仪器、收进舷外物、备好靠垫、艏艉部绳索;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各项准备工作(10-12分);
②忽视部分工作(4-9分);
③不熟悉准备工作(0-3分);
2、离泊时通信设备、声响与灯光信号的运用(6分)
(1)评估要素
要求合理运用通信设备、声响与灯光信号
(2)评估标准
①离泊时合理运用通信设备、声响与灯光信号(4-6分);
②未运用通信设备(VHF)或声响与灯光信号(1-3分);
③运用信号错误,形成紧迫局面(0分);
3、离泊过程中操纵的安全性、准确性(12分)
(1)评估要素
①流大随流、风大随风。
艉部来流艉先离,最后解艏倒缆;艏来流先离艏,最后解艉倒缆;艏来风先离艏、艉来风先离艉;
②艏离或艉离时,摆出角度的大小决定于当时外力影响的大小和摆出后操船的需要,充分估计前后安全余量,保证缆绳的强度,适时抑制船身不利的前冲后缩)。
(2)评估标准
①离泊操纵指令基本准确,能根据当时外部受力情况运用良好的船艺操纵船舶安全驶离泊位,熟练程度较好(9-12分);
②离泊指令用语可能引起误解,能根据当时外部受力情况运用良好的船艺操纵船舶安全驶离泊位,熟练程度一般(4-8分);
③船舶和码头发生碰撞或离泊指令错误(0-3分)。
(三)船舶靠泊(3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具有综合运用船舶车、舵,合理利用风流作用,独立完成特定水域环境下的靠泊操纵。
1、准备工作(12分)
(1)评估要素
①掌握周边水域环境、航道的深度、宽度,码头线方向,长短,泊位水深,前后停船多少,泊位空挡大小及码头附近水域宽度,码头附近流向、流速;
②备锚、撇缆及系缆/索措施、制定靠泊方案);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各项准备工作(9-12分);
②忽视部分工作(4-8分);
③不熟悉准备工作(0-3分);
2、靠泊通信设施(VHF)、声响与灯光信号的运用(6分)
(1)评估要素
要求合理运用通信设备、声响与灯光信号
(2)评估标准
①泊前合理运用通信设备、声响灯光信号(4-6分);
②未运用通信设备或声响与灯光信号(1-3分);
③运用信号错误,形成紧迫局面(0分);
3、靠泊操纵的合理性,靠泊缆绳的系带的合理性(12分)
(1)评估要素
抵泊余速控制合理,选择横距合理,调整靠拢角度合理,第一根缆绳系带后的车舵使用的准确性,艏倒缆、艏缆、艉缆与艉倒缆
(2)评估标准
①抵泊余速控制合理,选择横距合理,调整靠拢角度合理,靠泊缆绳系带操纵指令准确、第一根缆绳系带后的车舵运用准确(9-12分);
②抵泊余速控制不够合理,选择横距不够合理,调整靠拢角度不够合理,或指令用语可能引起误解、第一根缆绳系带后的车舵使用配合失当(4-8分);
③抵泊余速明显过快,选择横距不合理造成靠泊过程中出现险情或碰撞码头,靠拢角度调整不合理造成靠泊过程中出现险情或碰撞码头,靠泊指令明显错误、车舵运用不当而出现险情或仅系前横缆与后横缆(0-3分)。
(四)船舶抛锚(3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具有综合运用船舶车、舵,合理利用风流,在特定水域环境下,独立完成的抛锚操纵。
1、锚地选择(6分)
(1)评估要素
①锚地选择的合理性;
(2)评估标准:
①锚地选择合理(4-6分);
②锚地水深、底质欠佳,或风流影响估计不充分(1-3分);
③锚泊在航道或禁锚区(0分);
2、锚位选择(9分)
(1)评估要素
①锚位选择的合理性;
(2)评估标准:
①锚位点周边与他船相距超过两船长之和的2倍以上(7-9分);
②锚地船舶密集(3-6分);
③锚泊点与他船间距离小于两船长之和(0-2分);
3、抛锚操纵(9分)
(1)评估要素
①相关抛锚操纵要点(船舶余速、风流影响,顶风流、倒车抛锚,抛锚前尽量调整船艏向顶风或顶流,风大顶风,流大顶流)
(2)评估标准:
①抛锚前备车后按减速要求向锚地接近,抛锚指令的下达船舶余速适当(6-9分);
②抛锚前未备车后按减速要求向锚地接近,抛锚指令下达后船舶余速过快或风流影响估计不足(3-5分);
③抛锚后不能及时运用车舵克服过快余速或风流不利影响导致断链丢锚(0-2分);
4、号灯(号型)(6分)
(1)评估要素
①号灯(号型)显示的时机
(2)评估标准
①锚抓牢底土后显示号灯或号型(4-6分);
②号灯号型显示时机明显不当(1-3分);
③号灯号型显示错误(0分)。
(五)船舶起锚(3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具有综合运用船舶车、舵,合理借助风流作用,在特定水域环境下,独立完成的起锚操纵指令。
1、周边水域环境(6分)
(1)评估要素
①掌握周边水域环境(周边船舶及动态与密集程度,风向流向与风力大小和流速快慢);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周边水域环境(4-6分);
②周边水域环境不明(1-3分);
③因周边水域环境不明导致起锚中形成紧迫局面(0分);
2、起锚前车、舵、锚机、助航仪器等情况检查(6分)
(1)评估要素
①车、舵、锚机、助航仪器等情况检查
(2)评估标准
①起锚前检查车、舵、锚机、助航仪器等情况并备妥主机(3-6分);
②车、舵、锚机、助航仪器等未作检查或未备妥主机(0-2分);
3、起锚前与周边船舶联络(6分)
(1)评估要素
①起锚前与周边船舶联络;
(2)评估标准
①起锚前准确运用通信设备、声响或灯光信号(4-6分);
②运用通信设备、声响或灯光信号不当(1-3分);
③运用通信设备、声响或灯光信号错误(0分);
4、起锚操纵(12分)
(1)评估要素
①起锚操纵的指令、发出的时机;
②锚的升起下降和与之对应的号型、号灯
(2)评估标准
①起锚操作指令准确、发出时机适宜,锚离底后降下或关闭号型、号灯,升起或开启新的号型、号灯,综合运用车、舵安全操纵船舶驶离锚地(9-12分);
②起锚操作指令发出时机失当,车、舵运用一般导致出现紧迫局面(4-8分);
③起锚操作指令错误(主机备妥前起锚),操纵失误导致出现险情(0-3分)。
第二部分船舶应急处置
(一)突遇能见度不良时航行操作(2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遇到能见度不良情况时,合理利用雷达、AIS、VHF等助航设备,合理使用船舶车、舵,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1、安全航速选用(4分)
(1)评估要素:
①确保航行灯号和雾号设备正常;
②正确鸣放雾号;
③核查并勤测船位;
④使用安全航速,以便能及早地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
(2)评估标准
①安全航速选用及操作得当符合规则对船减速或把船停住的要求以及良好船艺的要求,保证操纵安全(3-4分);
②安全航速选用失当,操作不熟练(1-2分);
③安全航速不当导致后续操纵难以一次完成(0分);
2、了望、避碰(10分)
(1)评估要素
①了望的手段与方法正确、全面;
②能正确判断碰撞危险使用有效手段,包括听觉、雷达、VHF、AIS、雾号等,雷达标绘或与其相当的系统观察;
③识别他船的种类、动态,判断会遇态势,避碰措施符合规则及良好船艺要求,保证操纵安全。
(2)评估标准
①方法、操作或分析情况完全正确,熟练程度好(7-10分);
②方法、操作或分析情况基本正确,熟练程度一般或较差(4-7分);
③方法、操作或分析情况差或无法完成(0-3分)。
3、与周围船的联系(6分)
(1)评估要素
①正确运用VHF,与周围船舶保持密切联系;
(2)评估标准
①运用VHF正确,与周围船舶保持密切联系(4-6分);
②运用VHF、与周围船舶联系时机不当(1-3分);
③与周围船舶不联系(0分)。
(二)大风浪中船舶操纵(20分)
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大风浪来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确保水密(5分)
(1)评估要素
①检查甲板各开口处封闭设施的水密性,必要时进行加固,并于风浪来临前予以关闭;
②检查各水密门是否良好,暂不需使用的应一律关闭拴紧;
③关闭通风口,并加盖防水布;
④关闭舷窗和天窗,并旋紧铁盖;盖好锚链管,防止灌入锚链舱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各项工作(5分);
②忽视部分工作(2分);
③不熟悉工作(0分);
2、确保排水畅通(5分)
(1)评估要素
①检查排水管系、抽水机、分路阀等,保证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②清洁污水沟,保证畅通;
③甲板上的排水孔应保持畅通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各项工作(5分);
②忽视部分工作(2分);
③不熟悉工作(0分);
3、确保船舶稳性,固定活动物体(5分)
(1)评估要素
①装卸设备、主锚、备锚、舷梯、救生艇筏以及一切未固定或绑牢的甲板物件都要绑牢固定;
②减少自由液面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各项工作(5分);
②忽视部分工作(2分);
③不熟悉工作(0分);
4、做好应急准备(5分)
(1)评估要素
①检查应急发电机、舵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②保证驾驶台、机舱、舵机房在应急情况下的通信联系通畅;
③保证消防和堵漏设备随时可用;
④将实际情况记录航海日志。
(2)评估标准
①准确掌握各项工作,记录准备详细(5分);
②忽视部分工作,记录准备不详细(2分);
③不熟悉工作,不熟悉航海日志记录工作(0分)。
(三)船舶失控应急(20分)
基本要求:
考生在主机故障、舵机故障等情况均会造成船舶失控时,具有应急处置的能力。
1、号灯号型(6分)
(1)评估要素:
①向周围船舶播发安全警告信息,并报告主管机关;
②同时悬挂船舶失控信号
(2)评估标准:
①正确使用白天垂直悬挂两个球体号型,夜间垂直两盏环照红灯,安全警告信息的发布(4-6分);
②操作不熟练(1-3分);
③不了解相关工作(0分)
2、应急操船(8分)
(1)评估要素:
①检查、监控船位,准备紧急拖带,备锚;
②如主机故障利用余速运用良好船艺操纵船舶驶往安全水域或锚地抛锚;
③如舵机故障,停车能否应急操舵,如不能,利用余速运用良好的船艺操纵船舶驶往安全水域或锚地抛锚,避免船舶因失控导致触礁、搁浅。
(2)评估标准:
①控制余速,紧急操船避让,将船舶驶向安全地点或者就地抛锚,组织人员抢修设备,排除故障(6-8分);
②操作部分正确,能够说明情况(1-5分);
③操作会导致船舶处于更加危险的境界(0分);
3、与主管机关联系(6分)
(1)评估要素:
①向最近的水上搜救机构和渔港监督机构报告,寻求岸基援助;
②将实际情况记录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2)评估标准:
①熟悉向最近的水上搜救机构和渔港监督机构报告及寻求岸基援助的流程(4-6分);
②知道向最近的水上搜救机构寻求岸基援助(1-3分);
③不了解相关工作(0分)。
(四)船舶火灾的应急(20分)
基本要求
考生在在船舶前甲板发生火灾时,具有处理状况的能力。
1、应急操船(8分)
(1)评估要素:
①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发生的位置操纵船舶,应视风向适当地操纵船舶,通常减速、停车操纵船舶使使着火点处于下风处,防止火势蔓延;
②灭火后,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的种类、当时船位等记入航行日志
(2)评估标准:
①能够准确判断风向,平稳地将船转向并且航海日志记录正确(6-8分);
②能够判断风向,但不迅速,或者操船转向过快,航海日志记录不全(3-5分);
③不能达到相关要求,使船处于危险境界,航海日志无记录(0-2分);
2、正确判断火情,并进行自救(灭火);(8分)
(1)评估要素:
①灭火方式的选择;
②火势控制的速度和程度;
(2)评估标准:
①选择合适的灭火方式及早控制火势,并扑灭火后防止死灰复燃(6-8分);
②能够控制火势(2-4分);
③不能达到相关要求,使船或人员处于危险境界(0-1分);
3、对外求援(4分)
(1)评估要素:
①对外发布安全警告信息;
②上报告主管机关,
③如经自救无效申请外部救援,以便获得援助
(2)评估标准:
①适时对外求援,并向渔港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4分);
②只能完成求援或上报事故(1-3分);
③不能达到相关要求(0分)。
(五)船舶触礁、搁浅的应急(20分)
基本要求:
考生在船舶发生触损事故,短时间不能安全脱险时,具有处理状况的能力。
1、应急反应(8分)
(1)评估要素:
①应立即查明下列情况:
触礁/搁浅的部位、船舶六面吃水、周围水深及底质、气象、检查船体有无破损和进水情况(测量淡水舱、油舱及污水舱等)、推进器和舵叶有无损坏的情况,
②悬挂或显示搁浅信号,船的前部显示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球体,船尾或接近船尾显示一盏低于前锚灯的环照白灯,长度小于50米的在最易见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球体
(2)评估标准:
①正确采取应急措施,正确显示号灯号型(6-8分);
②应急措施基本正确,号灯号型显示基本正确(3-5分);
③不了解相关工作,不能正确显示号灯号型(0-2分)。
2、船舶操纵(8分)
(1)评估要素:
①采取适当的抛锚措施来固定船体,避免出现打横、墩底、再搁浅的情况;
②对坐礁的船舶,向舱内灌水稳定船体,防止船舶因纵摇、垂荡导致船舶坐底甚至倾覆
(2)评估标准:
①准备、迅速固定船体(6-8分);
②基本能使船体固定(3-5分);
③不能达到相关要求(0-2分)。
3、对外求援(4分)
(1)评估要素:
①对外发布安全警告信息,
②上报报告主管机关,以便获得援助
(2)评估标准:
①适时对外求援,并向渔港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4分);
②只能完成求援或上报事故(1-3分);
③不能达到相关要求(0分)
(六)人员落水应急(20分)
基本要求:
考生在航行中发生船舶上人员落水时,能够准确操纵船舶,救助落水人员。
1、应变信号(6分)
(1)评估要素:
①发出人员落水信号,从驾驶台抛下救生圈,以便落水者攀附,并能指示其概位;
②有关人员应能按应变部署瞭望;
③发布安全信息警告来往船只避开人落水区域和加强瞭望
(2)评估标准:
①正确使用应变信号,及时抛投救生圈,安排人员登高瞭望,标示落水者位置,发布安全信息(4-6分);
②操作不熟练或忽视部分工作(1-3分),
③不了解相关工作(0分);
2、应急操纵船舶(8分)
(1)评估要素:
①停车并向落水者一舷操满舵,尽力摆开船尾,以免落水者被船尾和桨叶所伤
(2)评估标准:
①紧急停车并向落水者一侧操满舵(6-8分);
②操作不熟练(3-5分);
③不能正确操纵船舶,使落水者处于危险境地(0-2分);
3、救助落水者(6分)
(1)评估要素:
①操纵船舶接近落水者
②正确方法救助落水者
(2)评估标准:
①备车,采用正确方法救助落水者(4-6分);
②操作不熟练(1-3分);不能正确操纵船舶;
③使落水者处于危险境地(0分)。
四、评估方法:
(一)评估形式与内容
1、评估形式
现场操作及现场口述。
2、评估组题方法
评估项目总分满分100分,不同等级船长、船副按照下表从船舶操纵评估内容(5项)中选两项,满分60分,36分及以上为该项评估及格;从船舶应急处理评估内容(6项)中选两项,满分40分,24分级以上为该项目评估及格。
评估纲要
适用对象
船长
船副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船舶操纵
1.船舶航行
不选
不选
●(必选)
●(必选)
2.船舶离泊操纵
●(2选1)
●(2选1)
●(4选1)
●(4选1)
3.船泊靠泊操纵
4.船舶抛锚操纵
●(2选1)
●(2选1)
5.船舶起锚操纵
(二)船舶应急处置
1.突遇能见度不良时航行操作
不选
不选
●(必选)
●(必选)
2.大风浪中船舶操纵
●(5选2)
●(5选2)
●(5选1)
●(5选1)
3.船舶失控应急
4.船舶火灾的应急
5.船舶触礁、搁浅的应急
6.人员落水应急
(二)成绩评定
1、单项评分标准:
每个小的评估项目中均有2-4个评估要素。
(1)在实际评估中,能够迅速正确的完成,得分在总分值的80%以上,
(2)在实际评估中,能按要求完成,得分在总分值60-80%之间,
(3)在实际评估中,完成情况较差或者根本不能够完成评估,得分在60%以下。
2、一套评估题目总分100分,其中船舶操纵满分60分,36分及以上为该项评估及格,船舶应急处理满分40分,24分级以上为该项目评估及格,只有船舶操纵评估和船舶应急处理评估均为及格,实操项目评估方为及格。
3、评估时间:
每人次不超过60分钟。
渔业职务船员轮机实操评估规范
一、评估目的
通过本适任评估项目,使被评估者达到《渔业职务船员考试与评估大纲》对船员所规定的实际操作技能要求,满足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签发船员适任证书的必备条件。
二、评估纲要
评估内容
适用对象
轮机长
管轮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轮机工具、量具的使用
1、游标卡尺的使用(活塞销直径、活塞环厚度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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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厚薄规的使用(活塞环天地间隙、搭口间隙或气阀间隙的测量)
●
●
3、外径千分尺的使用(活塞、活塞销、轴瓦的测量与圆度和圆柱度的计算)
●
●
4、量缸表的使用(气缸套的圆度和圆柱度测量)
●
●
5、曲轴拐档表的使用和记录
●
●
(二)动力设备的操作
1、船舶主柴油机的启动操作
●
●
2、船舶主柴油机启动后的参数监测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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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船舶主柴油机的停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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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电柴油机的运行管理维护
●
(三)动力设备的运行管理
1、船舶主柴油机及系统故障判断、分析与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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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电柴油机故障判断、分析与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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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活塞式空气压缩机设故障判断、分析与排除
●
4、船用齿轮箱故障判断、分析与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