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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商业热点展望

2013年十大商业热点展望

2012年,注定载入中国流通产业史史册。

伴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不仅首次界定了流通产业的概念,更是史无前例的将流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和先导性产业的地位明确了下来。

中国流通产业迎来又一轮黄金发展机遇期,同时也必将为中国的扩内需、促消费做出更大贡献。

作为“黄金期”元年的2013年,中国流通业到底会怎样?

哪些热点值得期待,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作为中国流通行业“娘家”的中国商业联合会日前重磅推出“2013十大商业热点展望”,本刊特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热点一:

中央政府赋予流通业重要战略定位,一系列产业导向及政策措施密集出台

热点二:

国内市场总体保持旺销态势,消费扩大的基础条件继续改善

热点三:

网络购物延续“火爆”走势,经营“习惯”需要反思和规范

热点四:

涉及流通业的两项税收改革政策出台,将助推行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热点五:

大型零售企业加快自营模式探索,发展商业自有品牌将成为切入点之一

热点六:

中小型商贸流通主体发展环境有所改善,政府多样化的扶持措施渐成体系

热点七:

内外资零售商在华竞争呈现新格局,重视单店绩效的时代到来

热点八:

农产品流通“提效降本”多有突破,“短链”流通模式成效初显

热点九:

批发市场进入转型期,整合升级呈现一系列特点

热点十:

商业地产总量过剩与结构失衡并存,物业房租持续猛涨成为商业企业沉重负担

一流通政策措施密集出台

中国流通业的改革发展在历经三十多年波澜曲折、沧桑巨变后,2012年再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这一年,中央政府发布了两个关于流通业的重要文件。

一个是《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另一个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规划》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专项子规划之一,也是国内贸易规划第一次享受国家级规划“待遇”;《意见》作为促进流通改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其涉及方面之多、对流通业地位作用强调之重,也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所仅见。

流通界资深人士说,一年之内由国务院发布两个流通业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记忆之中还不曾有过,说明流通业在中央政府领导心目中确实摆上了重要位置。

而最令业内专家们感兴趣的,是两个文件中对流通业产业性质的表述。

《规划》和《意见》都将流通业(国内贸易)称之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这是继五十年前的1962年,中共中央提出商业是国民经济的“桥梁”后,由中央政府对流通业做出的新的战略定位,对于提升流通业的地位将产生现实和长远的影响。

专家们特别指出,流通业地位的上升有着深刻的客观背景。

首先,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加快流通业的发展是必然之举。

特别是“买方市场”的常态化以及大力开发潜在的消费,都要求加快流通业的改革创新,而发展服务业、推进城镇化,也要求流通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和更高层次的提升。

据统计,国内商品批发业、零售业、饮食业、修理业、运输业等传统流通业,占整个服务业产值的40%;而城镇化转移出来的农民,70%要靠流通业提供新的就业岗位。

第二,从流通业的贡献看,被赋予这种战略定位也当之无愧。

据官方披露的数字,2010年,流通业中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增加值即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6%,是除工业外占比第二的行业门类;流通业税收占全国税收21.8%,远远超过其全行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至于有人认为流通业在税收上的贡献过度);流通业就业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18.2%,就非农产业的就业来说,流通业提供的就业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举足轻重。

也有专家提出,把流通业作为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确实表现出中央政府对于流通业的高度重视。

但是,这两个概念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与扶持政策严格对应的制度性规定,固有的轻商思想也不会因为有了新提法而很快发生改变;同时基础产业和先导产业两个概念在外延上也覆盖过宽,不具有唯一性。

譬如,农业是更为政府所倚重的基础产业,甚至有“基础的基础”之说法,能源、原材料、通讯、交通运输、水电气等也都是为学界和政府认可的基础产业;国家早在八十年代就提出“以科技为先导”,而按照中央政府文件和温家宝总理的要求,2011年确定的七个新兴战略性产业未来也都要发展成“先导性产业”。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这两个定位性的概念所起的实际作用不必寄予过高的期待,当前应更多地关注两个文件对流通业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

专家们认为,《规划》的各项政策导向十分清晰,政府工作的重点也很明确,总体上不失为一个好的五年规划。

但流通业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顶层设计”应当更充分地强调市场机制配置商业资源的基础作用,更充分地尊重地方和基层群众在改革发展中的首创精神,而这两个方面规划似乎着墨不多。

此外,规划保障措施中的各项政策则过于原则。

业内人士说,以往的经验证明,“政策一原则,落实就扯皮”,据了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并非商务部门未尽全力,而是未能取得有关部门的共识。

对于《意见》,专家们也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这个文件既重申了过去未能落实的某些既定政策,也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

例如,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由总部统一纳税问题就是十年前提出的,但落实情况很差,《意见》再一次强调落实该项政策;又如,七年前国务院文件就提出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但由于门槛过高落实情况不好,此次再一次重申该项政策,并增加了可以运用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规定。

在新出台的政策中,专家们对新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面积不得低于10%的规定,普遍表示了赞赏,同时认为,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购买一部分商业用房安排各类大众化商业网点,从而使老的社区部分商业设施回归公益,也是很有意义的一项民生工程。

《意见》在减轻流通企业负担方面的一个亮点是提出了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据悉,此项政策将于2013年2月25日实行,总体降低幅度为23%,其中餐饮业和汽车销售刷卡费率降幅最大,达到37.5%。

融资政策中,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是近年来各地流通企业在实践中的创造,开辟了小微流通企业(商户)新的融资渠道。

税收政策中,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以及完善并落实家政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也属于改善民生、支持大众化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其中前一项政策已基本覆盖居民“菜篮子”中的主要品种,后一项政策将支持市场需求潜力最大的生活服务业。

专家指出,2013年将是贯彻落实《规划》和《意见》的关键之年,为此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

即对于《意见》中许多原则性规定,应由国务院办公厅协调相关部门逐条提出可以操作的实施细则,联署发文后交由各部门分工执行,防止文件“出了中南海,却无法落实到基层”。

二是狠抓文件的执行力。

除了要组织联合工作组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外,对于未能执行文件有关条款的部门和地方,中央政府应启动行政问责,涉及法律的全国人大应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行业反映强烈的某些问题,也可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是注意文件中概念的使用。

专家们发现,内贸行业、商业服务业、商贸服务业、流通业、流通产业等名词在国家文件中经常交替出现,而表达的则是同一个意思,为了避免理解上的混乱,体现国家文件的严肃庄重,建议以后在正式文件中统一使用一个名词。

二扩大消费环境继续改善

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的走势进一步延续。

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5%,比去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

外贸增长率下降较大,1-10月出口增长仅为7.8%,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4.2个百分点。

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国内消费品市场依然呈现出稳健快速的增长势头,开始成为“三驾马车”中最为强劲的驱动力。

2012年前三个季度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超过了同期投资50.5%的贡献率。

从2001年以来,这种情况还是首次出现。

全年市场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零售总额增速“名降实升”。

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683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4.2%,虽然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但由于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低于去年同期,因此扣除价格因素后零售总额的实际增长率达到12%,反而比去年同期加快。

2.农村消费市场的表现比城镇更突出。

2012年4月以来,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的情况一直好于城镇,1-11月农村该项指标名义增长14.4%,快于城镇0.2个百分点;实际增长速度农村则比去年同期加快1.7个百分点,而城镇只加快了0.3个百分点。

3.市场走势下半年好于上半年。

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比1-6月加快了0.6个百分点,而前5个月这项指标最高值为11.3%,进入6月以后各月均在12%以上,其中11月份已达13.6%,比去年同期加快了2.2个百分点。

预计2012年零售总额的实际增长率仍将不低于13%。

热点消费商品也是同样的走势。

前7个月汽车、石油及制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等商品销售相对疲弱,但8月以后,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石油及制品的零售开始加速,10月后汽车零售增速也明显加快。

4.市场销售可能存在消费下移。

主要有三方面表现。

一是2012年百货店业态的表现明显不如超市,与2010年百货店销售增幅高于超市形成鲜明反差。

二是大型零售企业增幅低于社会零售平均水平。

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4.1%,而商务部监测的国家重点零售企业同比增幅仅为8.4%,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调查的规模化连锁企业平均增幅也低于10%。

三是奢侈品消费增速减缓。

专家认为,上述三方面表现说明消费心理更加谨慎务实,一些人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后,选择性消费档次下移,这些都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有关。

当然,上述现象与电商的冲击力度增大也有关系。

5.批发零售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位居各行各业之冠。

前三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而批发与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不仅高于“三产”中居于次席的金融业(9.5%),而且也高于一、二产业中的所有行业。

由此可以推断,2012年批发零售业对GDP的贡献率明显超过上年,很可能成为各行各业中的“翘楚”。

专家预测,2012年全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名义增长率将在14.3%以上,而实际增长率将高于上年的11.6%,达到12%以上。

关于全年消费品市场保持较好发展势头的原因,专家进行了分析。

首先,是由于国家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的政策措施见到了效果,社会消费心理比较稳定。

尼尔森公司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保持平稳,其中三季度该项指数为106点,环比和同比分别上升1点和2点,并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4点(全球平均92点)。

其次,是居民收入增长情况较好。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12.4%,都明显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GDP)7.8%增幅。

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市居民,是农村消费市场表现优于城市的主要原因。

另外,2012年就业形势稳定也为市场销售提供了助力。

前10个月全国已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的125%,新增城镇就业达到1123万人,而就业情况好转显然与服务业的较快发展有关。

展望2013年,专家们认为,新一届中共领导层和中央政府将会努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更多依靠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扩大消费的基础条件和环境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从而推动2013年的市场销售继续保持积极稳健的增长。

做出这个判断有以下几点依据:

一是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已成为国家目标。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专家解读说,这是去除价格因素后的折实翻番。

同时,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更加注重收入分配的公平等既定原则,从明年起也将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

二是社会保障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明年必会加大这方面的推进力度,继续减轻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方面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这将与居民收入增加一起形成“增收减支”机制,从而释放出更多的市场购买力。

三是改善消费环境加快步伐。

为给居民创造更加安全、更加便利、更加实惠的消费环境,中央政府已就2013年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体制性流通成本、保障消费安全、规范市场秩序等工作做出部署,相信将得到有效实施。

四是虽然当前欧债危机曲折反复,美国经济面临“财政悬崖”,日本经济陷入衰退,使外需市场依然阴霾密布,但国际国内相关机构普遍预测中国2013年经济增长将上升到8%以上,2012年第四季度国内经济也出现了企稳回升、订单增加的迹象,因此对于2013年市场大环境做出谨慎乐观的判断是有一定依据的。

最后,2013年是中国政府换届之年,从历史数据看,换届之年投资增长速度均明显快于上年,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也大多快于上年,唯一需要警惕的是通货膨胀可能出现的反弹。

三网络购物“恶习”待改

在国内各种零售业态的成长性上,网络购物已连续多年保持第一。

2012年网购强劲增长的势头得以延续。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字显示,前三季度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已超过2011年全年总额,达到80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4%。

而11月11日的“光棍节”网上促销,仅阿里巴巴(包括天猫商城和淘宝网)一天就实现交易额191亿元,相当于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2011年全年的销售额。

从发展势头看,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出现了两个突破:

一是市场交易规模超过一万亿元;二是网购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5%。

实际上仅阿里巴巴一家在11月30日就已完成一万亿交易额,而这个数字已占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5%。

网络销售的持续“火爆”,既与网络用户规模扩大有关,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截止2012年6月底,中国网络用户已达到2.14亿人,同比增长23.7%;也与中国网民的网上购买行为更为频繁有关,普华永道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网上购物的频率是欧洲消费者的4倍,是美国和英国消费者的近2倍;还与内销和外销增速放缓后网店增加有关,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年中披露说,已有59家中国连锁百强企业开出了超过70家网店,其中,今年以来销售疲弱的百货店占26家,比重最高;鉴于2012年出口订单大量减少,不少出口厂商在转销国内市场时,通过开办网店行销往往成为重要选择,一些在义乌做服装的厂商甚至同时在京东商城、当当网和一号店开有网店。

此外,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国际购买力的提升,以及随着食品安全事件和同一种商品国内购买价格高于海外等问题的“曝光”,向海外购物网站订购商品逐渐兴起。

这种被称为“海淘”的网购方式,已成为许多人购买奶粉等食品和某些种类物品时的首选。

专家们普遍认为,中国的网购增速是世界各国中最快的,2013年,网络购物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将上升到6%以上。

同时,网络购物对中国传统零售和批发业的冲击也越来越明显,有可能引发新的划时代的商业革命,这将对实体商业的未来产生全方位的、极为深刻的影响。

专家还指出,中国网络购物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好的商业“习惯”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普遍担心。

首先,仍是消费者抱怨最多的商业失信现象。

这个问题年年都有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出现,时时都在侵害着消费者利益,虽然政府多年来力加整治,但大环境似乎仍无好转。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察数据表明,2012年上半年接到电子商务投诉58613起,与往年相比在数量上有了大幅度增加。

此外,与实体店相比,在网上购物更容易遭遇“陷阱”,而消费者“落阱”之后维权则难上加难。

第二,出现了与实体大型零售店十分相似的“食利型”赢利模式。

目前,交“进场费”和按销售额计提“扣点”已逐渐成为本土电商平台的“行规”。

如QQ商城从2012年3月起采取了“平台使用费+交易佣金”的收费模式。

服务费每个网店年费6000元;交易佣金按照“销售额*类目费率”计算缴纳金额,不同大类商品的费率在0.5%—5%之间。

天猫、京东商城、当当网等均采取了这类“年费+交易佣金”的模式。

有专家一针见血的指出,所谓平台使用费其实就是网上的“通道费”,而交易佣金则是网上的“销售扣点”,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苗头”。

这些在零售实体店中政府正在清理整顿、企业也在反思的行业“陋规”,正在网络平台上大行其道。

第三,恶性价格战愈打愈烈。

近年来,国内网购市场上价格战的力度要远远大于改善服务的努力,2012年网购领域爆出的最大丑闻当属家电商品的电商价格大战。

这场由京东商城董事长刘强东挑起的恶性竞争,不仅使国美、苏宁等家电零售商线上线下的店铺全部卷入,而且事后证明,所有“参战”商家都做了一些误导消费者的“假动作”。

例如,先调高价格再打折降价;“打狠折”的商品却没有可供之货;声言价格最低的商品,却在其它商家找不到比价的品种等等。

这场电商价格战以闹剧高调开锣,以悲剧黯然收场,涉及的企业京东商城、国美、苏宁等将面临国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第四,不惜亏本“烧钱”买流量和销量的经营思路。

据业内调查,绝大部分电商平台多年来均处于亏损状态,即所谓“十电九亏”,而且随着业务量的扩大,亏损金额也在不断增加。

但是,电商平台与支持其运作的风险投资基金都幻想着做大流量后通过“上市”回本赢利,既使一时无法上市,至少也可以用流量和销量吸引眼球,从社会再度融资以维持运营。

为此不惜大手大脚地“烧钱”打价格战,意在消灭一切对手后独占市场,并取得股票上市的资格。

专家指出,国内的电商平台应当认真反思为人“诟病”的种种不良经营“习惯”,避免把网络销售这类最有前途的现代交易方式引上“邪路”。

一是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必须学法懂法守法。

显而易见,在2012年的电商价格大战中,某些当事人的提法和做法明显违反了多部法律。

如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和《价格法》;价格上的诸多“假动作”违反了《价格法》;电商平台并未买断供应商产品,却不经协商擅自宣布降价,则可能违反了《物权法》和《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等等。

二是某些电商平台,一定要汲取目前大多数大型零售实体店赢利模式的教训,不要再把各种不规范收费和“千店一面”从“地上”搬到“天上”,从而招致政府严厉的清理整顿。

电商必须要严格自律,处处事事以诚信经营取信消费者和供应商。

三是要秉持理性的商业思维,保持清醒头脑和平和心态,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不要走极端。

例如不惜“烧钱”打价格战,以连年亏损做大流量规模吸引“眼球”,以此作为IPO(首发上市)的进身之阶,就是极不明智的。

试想:

一个从开办就一直亏损的企业,即使销售做的再大,又有哪个国家的有关当局愿意批准它上市?

退一步说,即使上了市又有谁敢于持有它的股票?

四税收改革助推流通发展

2012年是中国流通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提速之年,中央政府推出了两项有重要影响的税收改革政策。

一个是在商品流通领域,对肉蛋菜的批发零售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另一个是在服务业领域,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简称“营改增”)。

专家评价说,前一项税改政策是新时期“菜篮子”政策的完善,有力配合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支持流通、有利生产、惠及民生的“德政”。

因为肉蛋菜是居民的当家副食品,在所有快速消费品中,人们对这类商品购买最频、价格敏感度最高,免除了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可使批发零售价格下降,不仅消费者可能增加消费,经营者销售扩大,还会进一步拉动生产。

2012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明显下降,也有这项政策的一份功劳。

专家还注意到,取消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时间是2012年1月1日,而取消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时间为同年10月1日,两者仅相差九个月,这样密集地为“菜篮子”流通豁免税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第一次。

这项政策的实施也达到了预期效果。

10月份肉、蛋免税政策甫一出台,各地价格普遍下降、销量增加,如河北省邢台市肉、蛋价格立降约5%,很长时间维持在每斤13元以上的贵州猪肉立即降到12元以下。

大连市前九个月蔬菜流通环节共免征增值税2250万元,如果加上10月以后免征的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预计将使全市当年肉蛋菜流通环节减税5000万元以上,而企业减税的好处将与消费者分享。

这项税改政策对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也十分有利。

过去“农超对接”时,零售商要花很多人力物力去找可以抵扣税收的发票,如果没有进项税发票,销售时增值税负高达营业额的13%,势必将赔本经营。

现在这类担心完全解除了。

沿海地区某大型连锁超市公司说,2011年公司交纳的肉、蛋流通环节增值税为911万元,预计免税新政实施后,一年可少缴增值税上千万元,不仅增加利润,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

相比于“菜篮子”流通税收改革,2012年推出的“营改增”试点影响更大,所受关注的程度也更高,其中涉及流通的服务行业主要是物流业,其它传统内贸服务业如餐饮、住宿、洗浴等均没有纳入试点范围。

这项试点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先行启动,7个月后的8月1日,中央政府决定,将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等省市,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试点。

业内人士分析说,短短半年之后就宣布扩大试点,这种情形十分少见。

专家指出,“营改增”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用增值税替代营业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税收的抵扣链条,从而消除重复征税,支持服务业的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测算,这项改革一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减税1000多亿元,而上海有专家测算减税额度可能高达3000亿元。

从上海的实施效果看,确实也实现了大规模减税;其它试点城市的方案测试也显示,试点企业总体税负会明显减轻。

然而,对于这项税改试点物流业界却反应不一,综合各方面评价,物流行业“营改增”产生了如下效果。

1.小规模物流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税负下降明显。

税改前这类企业按5%征收营业税,现在按3%征收增值税,但征税办法和营业税相同,都是不做抵扣就营业额征税,税改后相当于税率下降2个百分点,税负降低40%。

李克强副总理听到这个效果后十分欣喜。

有专家建议说,对于小型服务企业减征所得税还不如实行“营改增”,因为小企业本来利润就很微薄,没有多少所得税可减,而“营改增”使小企业流转税负下降很大,好处却是实实在在的。

2.仓储等物流辅助服务税负降低。

这类物流业务从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由于可以做进项税抵扣,原则上税负减轻,但前提是进项税抵扣应达到一定幅度,倘若上游交易方无法开票则税负反而会加重。

3.运输配送服务的税负明显加重。

主要原因是从3%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有专家测算,既使把可抵扣因素计算在内,净税负也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

物流行业对这项税改政策反映最为强烈。

4.快递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原因与运输配送服务相同,也是由于从营业税率3%骤升至增值税率11%,而快递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很高,但却未能包含在允许抵扣的范围之内。

5.物流运输业的下游企业税负有很大程度减轻。

专家说,虽然运输业税负提高了3个百分点,但从整个产业链的总税负看基本上保持平衡,原因是运输业下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进项税抵扣比率可提高4个百分点,上海试点中有的下游试点企业减轻税负之程度竟高达100%。

有人就此现象打趣说,受益的下游企业只顾“闷声不响发大财”,对如此好事却忘了向政府“报喜”,尽管存在着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对于“营改增”的方向和效果大多数专家还是给予了积极的正面评价,认为这项改革将极大地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和扩大内需创造良性的税制条件,而2013年“营改增”的效果也会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

同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方案:

(1)对运输、快递等服务与仓储等服务应统一实行6%的增值税率,这不仅可以使运输业和快递业在改革中不致加重税负,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也便于综合物流企业将运输和仓储两类业务一体化运作。

(2)扩大增值税可抵扣范围,如对快递业和运输业增加人工成本抵扣项目,以利于支持网上购物的发展,降低物流费用;将物流业的邮电通讯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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