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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

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初稿)

(2011——2015)

为了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切实推进我市“残疾人爱心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3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2009]78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加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和谐地融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残疾人的根本利益,紧紧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机遇,加大投入,科学发展,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原则。

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机制﹑部门配合与残联主体作用发挥机制以及残疾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三)坚持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

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创办残疾人服务机构。

(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

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优先﹑优惠政策,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促进城乡和区域均衡发展,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全面覆盖,高效便捷的原则。

壮大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框架,形成完善、规范、长效、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残疾人服务和保障标准,使全市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

(二)完成残疾人十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多样、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托养等基本需求保障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残疾人文化体育水平明显提高,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生活更加富裕,参与社会活动更加广泛。

四、具体目标和措施

(一)康复

1、任务目标

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以“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全国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全国辅助器具无障碍市”为抓手,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残疾人鉴定评估中心,统一规范残疾等级鉴定,逐步提高残疾人办证率。

建立市级康复指导中心或康复医院,组织和指导全市康复服务工作;50%以上社区建立康复站。

选拔培训具有初、中级技术职称的康复工作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00人;50%以上的乡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5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建立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训练中心,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特别是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开展聋儿语言康复训练、智残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为贫困残疾儿童配发辅助器具等。

市残联要配合市卫生、民政、医疗保险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住院服药、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必需项目的医疗保障机制和康复救助无障碍体系。

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率达到100%,全市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医疗救助。

2、主要措施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政策体系。

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加强各级康复机构建设,健全康复服务网络。

建立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训练中心,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特别是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人鉴定评估中心,对残疾人的功能障碍进行科学的评测及残疾等级鉴定;建设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康复医院),全面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康复服务工作。

充分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康复服务站(康复室),配置专业康复技术人员和康复训练器具。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都要建立康复服务站(康复室),配置1-2名专业康复技术人员。

——做好康复业务培训工作。

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主导,乡镇社区康复站为基础,针对各乡镇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邀请专家教授对乡镇残联专干、康复员,定期开展全面系统的康复业务培训。

——加强行业管理,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

研究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积极探索并创新温州特色的社会化康复服务模式。

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康复服务工作的行业标准和管理机制。

——不断完善政策,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普遍开展普及型辅助器具适配,建立基本普及型辅助器具免费配发或补助制度。

——全面实施“康复进社区(村、居)、服务进家庭”。

积极开展“康复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加大康复器材投入;建立残联组织参加社区医疗卫生工作年度考核机制;加大残疾人家长(家属)培训;加强康复政策宣传、康复知识普及和康复信息提供等;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康复服务进家庭”不少于当地持证残疾人的20%。

——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残预防工作。

结合“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宣传残疾预防常识,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出生缺陷、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认知度和知晓度。

——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评估、验收工作。

(二)教育

1、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残疾学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上线考生做到应录尽录;积极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完善残疾学生助学、奖励政策,加大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教育公平。

2、主要措施

——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的权利。

——全面推行残疾人义务教育,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

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应录尽录。

鼓励和支持残疾人通过各种途径和办法接受高等教育。

——财政、教育、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助学政策,改善残疾人受教育条件。

(三)就业培训

1、目标任务

逐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促进残疾人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自主创业,积极开发与拓展公益性就业岗位;全面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统计工作,对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到“十二五”末,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名,其中至2012年末,完成残疾人就业创业2600名;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15000名,盲人按摩人员各类培训400名;实现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持证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要设立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

2、主要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机制,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机会和权利。

——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鼓励社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探索残疾人网上就业、居家就业等模式,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自主创业。

——加大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

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安置残疾人就业。

——用好用足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积极探索残疾人辅助工场就业模式,加大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

——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

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属列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扩大援助面,加大援助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户、援助一户。

——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建设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能力评估、就业推介、职业培训、失业登记、就业统计等专业服务能力,经常性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继续广泛开展免费、实用、与就业对接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继续开展盲人按摩培训,促进盲人就业。

开展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和服务,加大盲人及计算机培训覆盖面和无障碍软件配备率;积极支持盲人参加高等函授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盲人参加医疗按摩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

——进一步行使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监督职责。

开展劳动监察,维护残疾人劳动权利和就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扶贫

1、任务目标

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政府扶贫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步提高残疾人家庭收入;全市建成15家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50家市级残疾人扶贫基地,80家县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700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员1600户残疾人家庭。

2、主要措施

——定期开展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摸清底数,掌握状况,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整合资源,加强服务,为贫困残疾人制定个性化扶贫开发措施,建立发现一户、扶助一户的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力度。

全面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提高贷款落实率,帮助贫困残疾人以最优惠条件得到贷款扶持。

积极发挥各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的示范带动效应,鼓励各地落实资金和项目,扩大残疾人扶贫开发覆盖面。

各级残联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措施。

——规范建设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鼓励各地兴建残疾人扶贫基地数量,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对从事种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扶贫基地,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信贷和贴息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支持,推动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直接安置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效果。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帮扶。

(五)社会保障

1、任务目标

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

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2011年底前,完成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500户,在此基础上建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长效机制。

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至2012年末,全市建成省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10家,市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11家。

2、主要措施

——继续深入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对象,给予特别扶助。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

各级政府要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

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要及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落实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

——完善残疾人托养照料体系。

建立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

提高托养费用补助标准,建设市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将政府建造公办托养机构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全市各级福利院对残疾人托养对象全面开放。

——建设“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庇护工场、工(农)疗、职业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

——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出资修建综合性、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日间照料或家居护理服务。

——加大城乡残疾人保障性住房救助力度。

着力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对农村残疾人要优先给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优先落实救助措施,2011年底前完成全市10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旧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确保“发现一户、解决一户”。

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参加商业保险给予补助。

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增设预防各种伤残风险和残疾人专项险种。

——广泛开展各类残疾人社会救助,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

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不起病的问题。

对因灾害、疾病等原因陷入贫困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

争取慈善机构和社会各界帮扶困难残疾人。

(六)文化体育

1、目标任务

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日益活跃。

进一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残疾人的文化、体育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和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人口比例逐年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日益丰富,残疾人体育水平明显提高。

2、主要措施

——将残疾人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和农村文化建设中,在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公共文化服务体制等方面,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文化权益。

——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全省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举办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手工艺品制作培训、比赛和展览。

——开展社区无障碍平台建设,连接家庭和城市无障碍设施,满足社区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区组织文化活动的迫切需求。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力争到2015年,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创办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1个,市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2个,团队1个。

——办好第七届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汇演。

——将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体育强市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和设施,经常性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定期举办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

办好2011年第三届全市聋人运动会、2012年全市特奥运动会、2013年第九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

建立我市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艺术人员信息数据库。

——建立市残疾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建立一支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和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立足本市、科学训练,不断提高体育运动水平,组团参加2012第三届全省聋人运动会、2013年第三届全省特奥运动会和2014年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并力争更多运动员入选浙江代表团积极备战全国第八届残运会,为浙江争光、为温州争光。

——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

2015年前建立市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5个,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2个,国家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1个,保证残疾人运动员管理、训练、参赛和有关科研工作需要。

——建立市残疾人体育协会和市特奥会,发挥其社会化功能,整合资源,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指导、支持、引导社区、学校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参加自强体育活动。

(七)维权

1、目标任务

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

2、主要措施

——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规定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细则。

——加大对全市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做到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建立市、县(市、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网,乡镇(街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子网,村(社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基站的三级法律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八)社会环境

1、目标任务

通过“残疾人爱心城市”创建工作,促进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现代社会的残疾人观进一步得到充分体现,并为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2、主要措施

——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爱心城市(区)”、“爱心乡镇(社区)”的创建工作,认真制定创建规划,积极动员部署和引导创建工作,争取2011年5个县(市、区)要申报创建并通过验收,其余各县在2012年都要申报创建工作。

——将残疾人宣传工作全面融入全市新闻事业建设,在媒体宣传、信息传递等方面,充分考虑残疾人群体的特殊需求。

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其他新兴媒体,以不同形式宣传报道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倡导自强和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的重大节目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打造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品牌。

——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各种渠道宣传残疾人政策,做到进村入户。

——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机制建设。

建立信息服务机制、新闻线索月报制度、新闻线索奖励机制,力争每年都有关于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深度报道在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卫视、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刊登(播),每月都有关于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深度报道在温州日报、温州电视台、中国温州新闻网站等市主流媒体上刊登(播)。

——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作用,组织系列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宣传和评比活动。

每年举办市级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并做好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作品推荐工作。

——继续办好电视台手语新闻栏目和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

力争到2013年市本级和各县电视台均开办手语新闻栏目,市本级和各县电台均开通残疾人专题节目。

(九)无障碍设施

1、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居住环境无障碍、家庭生活无障碍建设。

2、主要措施

——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的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台《温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科学界定职责,实现规范管理。

——组织开展对公众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

支持鼓励残疾和功能障碍等特殊人群的协会组成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舆论监督和依法维权活动。

(十)组织建设

1、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7号、省委3号和市委78号文件精神,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完善提高,努力把残疾人组织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2、主要措施

——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残联专职理事长配备,落实各级残联专职理事长享有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同等待遇政策,并开展相应的培训。

——做好村居(社区)残疾人转兼职委员选聘工作,做到人员、报酬、职责三落实。

——配合组织部门加大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残联干部协管工作力度。

——关心残联干部,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选拔,加大各级残联系统、残联系统与外系统干部交流的力度,并始终保持活力。

——建立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各级残联专门协会工作。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人才培养,到2015年全市培养一批优秀残疾人企业家、优秀残疾人职业经理人、优秀中青年特教人才、高水平残疾人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建立一支社会康复人才队伍。

(十一)基础设施建设

1、目标任务

加快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2、主要措施

——市本级建设功能比较完善、配套比较齐全、面积达110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设施。

——各县(市、区)全部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10万(含10万)人口以下和10万人口以上乡镇,50%以上分别建有500平方米和1000平方米以上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十二)信息化建设

1、目标任务

基本实现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和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完善残疾人事业数据库,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2、主要措施

——完善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并充分发挥作用,增强高端、中端、低端平台的服务功能。

——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帐,推进统计数据电子化。

——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信息技术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实现全市所有残疾人工作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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