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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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陈彦发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城区治安巡逻主要集中在几条干道,案件易发的小街小巷难以见到巡逻警力。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数量明显不足,部分出入主城区的路口无治安卡点和视频监控。

广大农村地区治安防控体系薄弱,人防、物防、技防严重缺乏,“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及儿童自我防范能力较弱,财产和人身安全易受侵害。

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散、监管不到位,食品安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矿山、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交通事故频发,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

赌博、盗窃、宾馆、洗浴等重点场所治理成为我旗社会治安管理的突出问题。

  基层服务管理难以适应群众需求。

社区工作机制尚未理顺,社区居委会趋于行政化,承担大量的行政部门工作,影响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发挥。

部分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不规范,居委会成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导致居民对社区工作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一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绿化等损毁严重,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环境卫生差。

部分小区因没有封闭,治安环境较差,入室盗窃案件频发。

 

  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还不够健全。

突出表现在:

一是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击鼓传花,群众跑了一圈,就是无人负责解决问题;二是少数部门责任意识不强,解决信访问题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未从根本上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信访问题,仍然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没有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造成同一性质问题不同群众反复上访。

同时,部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能力欠缺,遇到问题不愿选择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维权方式,更多选择“零成本、快解决”的信访渠道,致使大量问题集中到信访部门。

  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新问题。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需求日益提高,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许多新的挑战。

如城市规模、人口迅速扩张,人口流动性日益增强,现有的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互联网虚拟社区、博客、即时通讯等迅猛发展,在“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网络舆情分析应对能力,成为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当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服务,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当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偶发事件都有可能迅速升级演变成对抗激烈、难以处置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

  社会管理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总体规划还未形成。

各地、各部门还未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和部署,有的地方、部门还存在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以及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

社会公众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效途径不多。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还不够完善。

二、对策和建议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

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报告、协调会议、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要坚持以人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变、重大项目引进、重要活动举办等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增加透明度,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

三是健全完善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镇(街)调解中心和村(居)调处工作站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严防其升级、激化或转化。

四是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

特别要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如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不仅要算经济帐,而且要算稳定帐,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防止因工作不当产生新的矛盾。

五是建立积极预防稳妥处置社会公共危机事件机制。

加强预防、稳妥处置。

特别要善于以贴近的感情疏导民情,化解危机和矛盾,做好情绪疏导和情绪管理,防止单纯的物质满足、物质诱导。

六是健全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快速有序反应机制,防止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

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处置稳妥有效、协调有序。

(二)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实现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排查整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建设管理。

坚持整治先行、服务到位、管理落实的原则和思路,采取定期排查、集中整治、联动联治和滚动治理等办法,在抓好社会治安整体工作的同时,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作为重点区,纳入城乡统一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健全基层组织,延伸公共服务,加强治安防控,努力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安全和谐的地方,实现整体水平提升。

把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藏身落脚的中小旅馆、出租房、网吧等重点部位作为整治的重点,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歌舞厅、洗浴、按摩和发廊等重点场所作为重点,把民爆危险物品作为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重大因素和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理严格、管理到位、管理有效。

二是坚持整治与改善民生相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整治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充分尊重和发挥群众在整治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坚持严打整治不动摇。

始终坚持严打整治方针,加大严查、严控、严堵、严打力度,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予以查处,绝不固息养奸、心慈手软。

(三)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人口的有序流动。

一是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为目标,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利益和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要逐步完善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有平等权益。

二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

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摆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重要议程,着力巩固各级管理体系;完善各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定级定编的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

三是以出租屋为重点,强化暂住登记,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抓手。

推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制度,健全并实行出租屋登记备案、安全验收检查制度和租赁人员暂住登记制度,进一步扩大登记面,全面、准确地采集、登记流动人员相关信息。

四是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实时查询功能。

积极建议有关部门进快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建成为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收征管等功能为一体的,通过政府网或其他方式,实现资源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享一个服务平台,从而提高管理水平面,增进管理效率。

   (四)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全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全面推进“关爱工程”,切实解决好下岗职工、拆迁居民、失地农民和城乡其他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就医和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对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和一些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常态化帮教管控机制,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延伸,帮助特殊人群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对于服刑在教人员,要加强教育改造和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道德和职业技术素质。

对于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建立严格衔接机制,严防不报到、不落户、脱管、漏管。

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应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和社区的作用,共同做好管教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其就学、就业和生活问题。

特别是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关爱,鼓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正确对待家庭的缺失,保障其合法权益,促其健康成长。

对有危害社会倾向和行为的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治疗、教育、管理,绝不能漏管失控。

   (五)加强互联网监控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互联网不仅是新技术、新产业、新媒体,也是新的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解决好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问题。

一是提高对互联网的认识。

认真研究互联网这种独特的虚拟社会形态,了解掌握互联网及其形成的虚拟社会内在规律和规则,增强运用互联网、规范发展虚拟社会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建设管理。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互联网的建设与有效管理,强化电信运营企业、用户等各方的责任,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监控。

对互联网设立、经营和责任,严格规范、严格监督,将互联网上巡视、监控的触角进一步拓宽,逐步向QQ群、微博客等管理薄弱的空间和环节延伸,大力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和处置能力,依法打击网络犯罪,防止网上非法活动向网下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消极影响。

四是强化舆论引导。

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法网络评论员作用,积极妥善回应社会的反映和关切的问题,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网上秩序,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六)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

我国社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深刻社会变革中,社会生活多样化、多元化、多变化的特征日益凸显,出现了一些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解决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

一方面,要加强境内社会组织。

对境内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

明确有关部门管理、监督职能,明确社会组织开业条件、审批程序、职责任务、活动宗旨,规范其行为。

完善扶持政策措施,特别要落实公益类、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积极培育、引导和发展各类健康的社会组织。

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对各类社会组织分类、分层、分责管理,探索加强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自主发展,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积极推进工商经济类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实行现行行业协会、商会全部与政府部门分开,达到社会组织民间化、社会化。

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独立自主、规范有序机制。

建立完善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监督评价体系。

另一方面,要有效管理境外社会组织。

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对宗教类和基金类等背景复杂、政治意图明显的非政府组织,要坚持利用、防范两手并举,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准入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做到依法、有序、有效管理,坚决抵制、防范任何渗透破坏活动。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的经费投入。

要将平安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证综治各项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机构。

配齐配强旗、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市区综治办和镇、街道综治办有足够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维稳中心、村(居)维稳工作站及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以及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机构运行正常。

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

把综治组织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涣散、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和综治工作新模式。

三是加强基层综治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从政治思想、法律法规、综治业务知识等方面加强对政法综治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能力。

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工作考核和奖惩力度。

   (八)发挥综治委成员作用,积极推进齐抓共管。

要落实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管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建立和完善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述职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综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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