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美活动大赛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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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美活动大赛策划方案
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
——全球瞩目的美丽盛典
——中国选美史上的厚重一页
——国际一流品牌类选美赛事
——20余个省市互动主办、近千家国内外著名媒体持续聚焦
——14亿精准目标受众全程关注、万余名选手共同参与
大赛简介:
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MissTourismChinese)由世界美丽赛事联合会(WorldBeautyContestAssociation)拥有,该组织还拥有世界环保小姐大赛(MissGreenWorld)、国际环保小姐大赛(MissGreenInternational)、世界职业模特大赛(WorldProfessionalModelContest)、世界青春小姐大赛(MissYouthWorld)等众多赛事的举办权,同时也是国际权威的选美赛事资质评定中心,是国际认可的国际性大型选美机构。
该组织由ChristophPhilipp先生担任国际执行主席,总部设在瑞士,联合会旨在联合吸纳全球各大选美赛事,促进选美赛事的产业化发展,以选美赛事为核心,通过推动各大选美赛事的横向交流,整合选美产业的上游资源,发掘选美产业的下游产品,最终实现选美赛事的全球一体化和国际选美赛事的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
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MissTourismChinese)是中国国内唯一以旅游为主题的国际性选美赛事,该赛事自引进中国以来得到了国际上众多国家和地区认可及好评,成为了中国旅游的国际形象和窗口。
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MisstourismChinese)是中国国内唯一以旅游为主题的国际性选美赛事,该赛事自引进中国以来得到了国际上众多国家和地区认可及好评,成为了中国旅游的国际形象和窗口。
中华5000年的历史,源远流长,历史古迹、自然景区、人工景点,美不胜收。
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的举办是一次向全世界展现中华大地各地域特色的平台。
北方河流的壮阔奔腾;南方小桥流水的温柔妩媚;东北雪园的苍茫豪放;南方园林的优雅宁静…借助大赛高度聚焦的媒体宣传,介绍最受关注的景点风光,树立各地最新的旅游形象,传达各地突出的旅游理念,交流各地自己的旅游文化经验,打造中国旅游的国际品牌新形象。
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的宗旨是“打造中国旅游国际形象、提升中国旅游国际品牌;加强区域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旅游市场蓬勃发展”;以“美丽中华,风采世界”为主题;。
2010年世界美丽赛事联合会中国中心重点推广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并在全国20余个地区(含港、澳、台)直设世界美丽赛事联合会省级运营中心,直接负责各省总决赛的执行及推广传播。
该项大赛在全球众多国家得到国际的认可和好评,是最具权威性的旅游小姐赛事之一,旅游小姐大赛是旅游时尚文化界的重大赛事,旅游小姐大赛给举办地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商机和城市品牌形象。
作为国际性的品牌时尚赛事活动,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将为中国旅游产业发展提供强劲支持,以赛事为手段推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创造旅游市场需求,为中国旅游产业走向世界提供平台、通道和捷径;同时对加快区域旅游经济与国际接轨,推动中国旅游城市建设和旅游品牌的国际化同步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010,中国将再次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中国旅游业将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
社会效益
1.主办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对于举办城市是一个独特的机会,它将把这个城市介绍给全国、世界。
2.赞助者通过媒体的传播扩大公众知名度,树立企业及产品良好的国际形象。
3.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作为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时尚文化盛典之一,将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赛事,凝聚着巨大的市场价值和无穷的商业潜力。
4.据世界美丽赛事联合会预测,每年全球有20亿电视观众通过卫星传播观看选美赛事,网络投票的网友超过亿人次,是世界传媒极度热衷报道的新闻事件。
商业效益
1.据国际传媒预算,国际品牌选美大赛对举办城市的国际品牌提升和城市经济的拉动机会,相当于一般城市在5--10年内持续投入5亿元的绩效。
2.据多项活动统计显示,国际品牌选美大赛能为举办地带来25%——35%的旅游拉动率,能显著地推动当地旅游产业的飞速发展。
3.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对参与的品牌带来直接有效的形象树立和极大增加品牌附加值的含金量,全面提升产品价值观。
4.传播时尚、旅游信息,开发“魅力经济”,汇聚环球时尚,展现旅游小姐风采。
民族/专业/娱乐/商业/公益/时尚/流行,多元因素融为一体是本项目形象传播的推广范畴。
5.作为旅游文化和时尚产业相结合的世界顶级选美赛事,她将把各旅游景点推广到全国,介绍给世界。
通过这一世界顶级赛事的开展,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视觉冲击和观念冲击的同时,也将给企业界、商界和旅游业带来巨大的商机。
促进世界各国各地区间的旅游文化交流,并为广大的企业品牌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推广平台。
文化效益
1.引入“大视觉、大文化、大旅游”和“经营旅游城市、打造产业名牌”思路,扩展活动范畴。
2.兼容模特大赛专业内涵和旅游文化品牌概念,内容丰富多彩;集异域文化、世界服饰、风土人情于一体,演绎时尚潮流。
美丽效益
1.用市场经济的理论塑造专业性的选美赛事,以市场经济手段运作全新产业文化。
2.吸收百家之所长,融百家之智慧,尝试赛事新概念和新构想。
3.联合所有相关领域合作伙伴共同实施,打造多元产业链条,形成循环共生、互补多赢。
4.融合众多时尚产业,引领精神消费趋势,创造魅力生活空间,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行业交融
1.当今选美赛事不仅是简单意义上的专业活动。
它是跨行业、跨领域的广泛的产业交流平台,其对经济产品和品牌的拉动成效是显著的,行之有效的。
2.每一个行业都有行业特色,但魅力赛事都能找到融入点。
巧妙的运作手段是至关重要的。
3.时尚将深入社会各个领域,同时时尚将给各个领域带来繁荣。
双赢战略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赛事价值分析
1、高端名流风云际会时尚人群齐目聚焦
大赛由政要官员、商界名流、传媒大众、明星品牌等高端人群共同参与,其品质和特点必将锁定时尚人群,这是一个具有超高含金量的平台,直击高尚品牌的目标客户群。
2、爱心光华传扬四方
中华旅游小姐担负慈善使命,大赛关注慈善事业,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公众亲和力。
企业在总决赛期间做适当投入,通过植入广告,可以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企业美誉度和公众亲和力。
3、量身定做特别设计形象代言效果显著
为赞助企业设计不同主题的各种赛事或者活动,达到明确精准传播效果。
品牌可选择中华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获奖选手作为形象代言,短期内快速扩展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
4、主流电视媒体,提升旅游品牌力的高端传播平台
CCTV强大的覆盖率和高收视份额必然带来高效的传播效果,以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为平台,必能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品牌力增长,获得可持续发展动力。
5、热点话题、深入人心
全方位报道赛事活动、高密度播放赛事信息、强力造势、炒作热点。
赞助商家将和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一起成为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深度传播印象深刻。
6、主题活动集中,中国旅游热度飞升
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在中国乃至国际的高度传播,以此打造中国旅游的国际品牌,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与中国政府和企业携手,开展“2010中华旅游小姐”系列主题活动。
本系列活动以"传播中国旅游品牌、宣传中国旅游文化、打造中国旅游新形象”为原则、以“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为传播载体、以“眼球经济带动品牌宣传”为活动目的,将美丽与经济完美融合,共同营造美丽经济时代。
【主办单位】
世界美丽赛事联合会
【联合主办】
中国爱国工程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
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
世界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
陕西蓝天碧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播媒体】
CCTV—6(待定)
【支持媒体】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大公报、镜报、联合早报、澳门日报、中国卫视、中国电视台影视频道、西安电视台、华娱卫视、河南卫视、广西卫视、东方卫视、湖南卫视、网易、雅虎、XX、TOM网、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千龙网、西部网、腾讯网、古城热线网、中国新闻网、羊城晚报、华西都市报、大河报、辽沈晚报、新京报、北京晚报、华商报、西安晚报、中国日报、三秦都市报、楚天金报、新民晚报、燕赵都市报、潇湘晨报、内蒙古晨报、南国早报、现代快报、云南日报广西日报、深圳商报、合肥晚报、齐鲁晚报、信报等
中国总决赛比赛内容:
服装展示(show):
通过四场休闲少女青春装秀、时尚晚礼服秀、青春泳装秀等环节服饰展示中国旅游小姐精神风彩风貌。
个人才艺展示:
由参赛选手决定参赛项目,以展示环球女性之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
包括琴艺,茶艺,舞艺,歌艺,戏艺,评书,手艺等。
知识答辩:
以临场方式,测知参赛选手的临场反应、谈吐、才艺,展示环球女性科学、文化知识水平。
语言能力:
进入决赛选手必须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水平。
外貌体形:
参赛选手必须具备健康的体魄、正确的人生观,娇好的面容与仪态。
参赛选手集体爱尔兰踢踏舞,现代爵士舞,夏威夷草裙舞。
◆奖项设立
单项奖
总决赛单项奖在大赛进行中产生,必须在冠军产生前评出。
1、如:
最上镜奖、最佳肌肤奖、最佳身材奖(可根据赞助商赞助服装设立最佳泳装奖或最佳内衣奖)、最佳才艺奖;
2、最具人气奖由公众在网上投票选举产生;
3、最上镜奖、最佳肌肤奖、最佳身材奖由赛前评委与佳丽素面见面会时产生;
4、最佳才艺奖在比赛期间单场决出;
5、最佳服装展示奖(也可设旗袍奖,可根据赞助商服装设立)
6、中国友谊小姐和亲善大使小姐。
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奖项,她是由参赛选手们投票选举她们当中以为她们认为最友善、最热情、最有爱心、最有礼貌的一个佳丽。
7、最佳晚礼服奖
由来自主办的全体评审评判,评选服装的设计与品位。
8、最佳形体奖
赛前评委见面会中,由来自国际执行机构和中国总决赛主办方的全体评审评判,将从参赛选手出具有最佳最健康形体的佳丽。
其他自设奖(单项奖不得超过10个)
1.国际著名赛事品牌,全球时尚美丽盛会;
2.汇集世界顶尖佳丽,凸显大型国际赛事规模的全球影响;
3.特别邀请国际著名编导人员,按国际一流水准倾情制作;
4.国际著名设计师特别提供精品服装,展示流行时尚;
5.各民族选手自备民族服装,演绎万种风情、多彩多姿;
6.旅游小姐立体演绎城市特色及支柱产业;
7.旅游小姐展示旅游服务工作者的专业风采;
8.著名艺术家现场亮相,带来激情动感无限;
9.赛事花絮丰富多样,酿造美丽和快乐;
10.主题活动精心设计,增添更多审美内涵;
11.国际专家评审团,确立赛事权威;
12.国际名流、世界名模,共同见证赛事、喝彩魅力东方
时间安排:
赛事日程安排:
总决赛将于2010年9月下旬在四川绵阳启动,10月结束。
其间将举办选手培训、单项赛比赛、主题活动、总决赛等一系列赛事和活动。
大赛协调小组将充分利用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这一盛事,结合各项赛事活动对中国风光游、工业游、乡村游做重点推介,全面展示中国主要旅游城市和景区,向世界展现一个美丽、和谐、崛起的中国。
赛事活动日程安排:
9月20日大赛选手入城仪式(地点待定)
9月21日-9月30日选手封闭培训
10月1日-10月5日“美丽中华,风采世界”城市巡游及四场单项赛
10月6日“商机满眼”主题商业活动
10月7日上午:
总决赛晚会排练
下午:
评委见面会
10月7日白天:
总决赛晚会排练
晚上:
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颁奖晚会
筹备推广阶段
(2010年2月)
筹备成立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组委会,进行赛事宣传推广以及各赛区设立工作。
推广招商阶段
2月底至4月下旬,开展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期间所有活动宣传推广及市场招商工作。
(1)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铺垫预热、扩大影响,吸引关注、打开市场。
(2)通过设立总决赛总冠名,总决赛颁奖晚会独家冠名,单项赛事冠名,主体活动赞助等9种广告招商项目,以广告回报的方式,吸引省内外重点广告客户参与活动。
巡游及单项比赛阶段
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单项比赛及巡游。
拟从省辖市中,选择具备有承接能力且愿意承办的20个城市举办巡游、单项赛。
组织各国选手分别赴20个省辖市巡游,期间穿插民族服装小姐大赛、最佳晚装小姐大赛、最佳旗袍小姐大赛、最佳微笑小姐大赛、最佳才艺小姐大赛、最佳魅力小姐大赛等4-6场单项比赛。
总决赛阶段
9月,举行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评委见面会;总决赛晚会排练、带机彩排。
10月举行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总决赛。
总决赛拟采取晚会形式,联合国际知名电视媒体和cctv-6进行全球同步播出。
总决赛阶段的宣传报道强调独家性。
各场赛事中国电视台均采用直播手段。
报纸、杂志、网站的宣传报道以对电视直播赛事的准确时间预告为主。
分赛区比赛
(2010年3月-9月)
选手报名进行初赛。
通过各总决赛初赛后的选手进入培训环节。
比赛及颁奖
(2010年9-10月)
进行决赛以及颁奖晚会。
赛后延展阶段
(2010年10-12月)
中国总决赛获奖选手及总决赛获奖选手参加赛后组织的社会活动。
中国总决赛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10年4月
内容:
(1)参加新闻发布会的领导人及重要嘉宾、各分赛区执行人进入会场;
(2)主持人宣布新闻发布会开始;
(3)总决赛举办城市有关领导人致新闻发布会词,宣布中国总决赛正式启动。
(4)宣布分赛区设立情况
中国总决赛决赛暨颁奖晚会
时间:
2010年10月
内容:
(1)形体艺术表演和问答,决定十大佳丽名次,决定冠亚季军和单项奖;
(2)颁奖仪式;
(3)决赛中穿插时尚歌舞表演及其它健康垫场节目;
(4)精选才艺比赛中优秀节目1-3个在颁奖晚会上展示;(才艺比赛在赛前作为专场单项比赛,提前决出优胜者,建议设才艺金奖一个作为颁奖晚会中的最佳才艺奖,银奖两名,铜奖三名,金奖和银奖节目在颁奖晚会中展示。
)
(5)中国总决赛决赛庆功酒会。
(选手不允许喝带有酒精的饮料、必须集中坐在指定座位)
主题活动安排
1、“中华旅游小姐”慈善活动
(1)活动主题:
中华旅游小姐.和爱牵手
(2)活动内容:
组织选手进行赞助商产品的街头产品义卖,最终将义卖资金联合慈善机构捐助与弱势群体。
2、“中华旅游小姐”红歌大对决活动
(1)活动主题:
回味红歌记忆经典
(2)活动内容:
组织选手在红色旅游景区进行外场红歌大对决
3.“中华旅游小姐”爱心歌曲接力赛活动
(1)活动主题:
我最爱心
(2)活动内容:
组织选手联合赞助企业,进行爱心歌曲接力赛,获胜者募得的爱心公益基金捐赠与慈善机构。
4.“中华旅游小姐”时尚交锋活动
(1)活动主题:
时尚零距离
(2)活动内容:
组织选手与明星和行业资深老师互动交流。
5.“中华旅游小姐”环保活动
(1)活动主题:
共建美丽家园
(2)活动内容:
组织进入入围赛选手联合各合作企业开展环保行动,每人种一个树。
6.“中华旅游小姐”城市巡游活动
(1)活动主题:
美丽中华风采世界
(2)活动内容:
组织获奖选手在承办城市巡游的城市和景区进行巡游。
7.“中华旅游小姐”人气拉票活动
(1)活动主题:
支持我吧
(2)活动内容:
组织入围总决赛选手在商场或景区举行选手人气拉票活动。
8、“中华旅游小姐”系列宣传片拍摄
(1)活动时间:
2010年10月
(2)活动名称:
组织组织入围总决赛选手联合各合作企业拍摄大赛记录片和企业宣传广告片。
9.中华旅游小姐·百家旅游景点形象代言人评选活动
XX(合作企业名)中华旅游小姐·百家旅游景点形象代言人评选
10.中华旅游小姐百名摄影家旅游采风系列活动暨中国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XX(合作企业名)中华旅游小姐·百名摄影家旅游采风活动。
XX(合作企业名)中华旅游小姐·中国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中国总决赛宣传计划
1、报刊媒介宣传:
2010年3月起,组织主流媒体对“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中国总决赛”进行追踪报道。
内容:
大赛系列活动介绍、活动评论、活动报道、活动趣闻等。
(1)设有XXX(冠名)中华旅游小姐有奖竞猜。
方式:
从刊登参赛选手基本资料起至最终评选结果公布前的有效选票中抽取幸运读者,由冠名单位提供奖品或者奖金。
时间:
2010年5-9月
(2)邀请新闻机构采访、报道“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系列活动。
(3)各种媒体发布大赛活动通栏广告。
(4)分赛区动态及新闻
2、电视媒介宣传:
中国总决赛晚会拟定由cctv-6、四川卫视进行进行录播。
分赛区另议。
3、招贴宣传:
制作大赛系列宣传招贴画,与主流时尚杂志合作,利用杂志发行渠道,在各报摊张贴招贴画。
时间:
2010年5月-10月
4、大赛比赛现场宣传:
(1)赛场门前设立大型吉祥物、空飘气球等;
(2)赛场门前和街道两侧悬挂彩旗;
(3)赛场主席台、新闻发布会会场设立主题标板;
(4)印制晚会会刊;
(5)制作纪念品,在入口处发送。
(注:
以上均带有总冠名商名称)
5、网络宣传:
与腾迅网进行合作,建立专门的大赛网络赛区。
时间:
2010年2月—12月
内容:
1、大赛各项活动介绍、大赛历史文字和图片资料、各媒体相关报道内容转载、活动新闻及大事记、协办单位和赞助企业介绍;
2、开辟中国总决赛专栏,介绍选手情况、比赛情况等;
3、网络竞猜活动、在线抽奖、在线投票、在线调查等;
4、网络和短信投票,决出最具人气大奖。
6、广播媒介宣传:
与各知名广播电台合作,进行赛事宣传与报道。
时间:
分三个阶段执行(2010年4月—10月),在每个阶段报道有不同的侧重点。
内容:
开设大赛专题节目,主要以各项活动的信息发布、人物专访和专题讨论为主。
7、其他宣传渠道:
制作精美卡片、单页在各大专院校进行大赛宣传;
公共汽车车身广告、车内广告、公共汽车内部座位广告、公共汽车站台广等(待定)。
8、根据合作方的需求进行专项宣传:
可根据合作方的需求及要求,策划具体的宣传活动,已使合作方最大限度地利用大赛资源而获得更多回报。
(大赛组委会只收取策划及人工费用)
9、分赛区宣传
由分赛区自行运营。
大赛章程
1.参赛报名
a.年龄16-26周岁的女性
b.身高165以上
c.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d.赋有爱心具备基本艺术素养和旅游常识
e.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
f.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g.填写报名表
h.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大赛规则
1.大赛国际组织机构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所收到的参赛申请。
2.在任何情况下,评判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的且不回复任何询函。
3.大赛国际组织机构拥有本规则章程的唯一解释权。
大赛国际组织机构的决定将是最终的且具有法律效力的。
4.如果任何选手或获胜者不能兑现自己的承诺或不能遵守大赛的规则章程,赛区组织委员会将完全有权力取消她作为参赛候选人或获胜者的资格,且她将被要求马上自觉地离开竞赛举办地。
5.在赛区举办期间,赛区组织委员会对参赛者所丢失的任何钱物不负任何责任。
6.在大赛期间,赛区组委会应对参赛者投保以防范事故风险。
7.如果有选手被取消参赛资格或在决赛中参赛选手申请弃权,赛区组织委员会拥有拒绝或接受更换赛区决赛选手的权力。
8.如果任何获胜者不能兑现依照大赛规则章程中所作的许诺,且不签订获胜后的经纪合同,赛区组织委员会有权收回她的头衔并收回所有的奖金,并把该奖项依次颁给下一名选手。
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参赛者必须于赛区组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到达竞赛举办地。
2.参赛者从到达大赛举办地时起至大赛结束期间,言谈举止要得体,不得抽烟、酗酒、赌博,自觉维护大赛的品牌形象。
3.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应遵守赛区组织委员会的安排,积极认真的参加组织者安排的所有活动,除非提前向赛区组织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可以任何借口拒绝参加。
4.参赛者同意并允许大赛国际组织机构有全权使用其相片以及在大赛期间所拍摄的所有图片,同意并允许大赛国际组织机构有权为了宣传目的在任何公众媒体上无偿使用它们。
在这种情况下,参赛者的相片将不再归还其本人。
5.比赛期间,参赛者在赛区组织委员会的提前通知下,与赛区组织委员会的宣传人员一起参加商业推广宣传或拜访慈善组织机构等活动均为义务的无偿行为。
6.参赛者须参加赛区组织委员会组织的竞赛宣传推广活动,在电视、广播、时装表演等任何媒体上亮相均为义务行为。
7.参赛者在竞赛期间不可接受任何私下的约会和雇佣,不得在未经赛区组织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接受新闻记者的采访、拍照。
8.参赛者必须积极认真的参加赛区组织委员会安排的训练。
9.参赛者须与正式参赛表格一起提供3张5寸大小的相片(1张正面、1张全身、1张侧身),这些相片不再归还其本人。
10.参赛者应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突发事件的消费,如交通费、行李费等。
11.参赛者有义务按赛区组织委员会的要求,决赛结束后在举办地滞留必要的时间,以参加赛区组织委员会在决赛后安排的各项活动,如个人展示、赞助商回报或商业推广活动等。
四、中国总决赛和全球总冠军职责
1.她将被大赛国际组织机构任命为高级主管,自获胜之日起任期一年。
2.如果没有大赛国际组织机构的授权,她不能在其后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把本比赛授予她的头衔用于商业目的。
3.在担任大赛国际组织机构高级主管职务的一年期间,她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能有任何不合法、不道德或其它类似性质的在组织者看来有损该头衔或大赛形象的行为。
4.如果没有大赛国际组织机构的提前书面同意,她将在获得冠军头衔之后的12个月之中不可参加任何女性竞赛或类似的比赛。
5.必须委任大赛国际组织授权的大赛组织者作为她的经纪人,代理她在担任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总决赛冠军之后36个月期间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展示、广告、拍照、商业推广、影视摄制等在内的商业项目和活动
奖品设置
A冠军:
颁发由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盖章的冠军荣誉证书及冠军奖杯,并可获得由其他赞助单位提供的纪念品和现金500000元的奖励。
B颁发由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盖章的亚军荣誉证书及亚军奖杯,并可获得由其他赞助单位提供的纪念品和现金20000元的奖励。
C颁发由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盖章的季军荣誉证书及季军奖杯,并可获得由其他赞助单位提供的纪念品和现金10000元的奖励。
D颁发由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盖章的单项奖选手荣誉证书,并可获得由其他赞助单位提供的纪念品。
附则
1.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选选手的肖像进行大赛的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及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
2.参赛期间选手必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诺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义务演出。
3.此次大赛在各级段的比赛中其他单位均不允许出现以大赛名义乱收费、以大赛名义强制签约选手等。
4.本次大赛解释权属于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
2010中华旅游小姐国际大赛组委会
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