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九快速线与钟太快速路互通立交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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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九快速线与钟太快速路互通立交工程

永九快速线与钟太快速路互通立交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6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2.2

工程名称

永九快速线与钟太快速路互通立交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4

2.2

建设规模

永九快速线南起K15+000,北至K16+140,线路长1.14公里;钟太快速路段西起K1+160,东至K2+436.972,线路长1.28公里。

两道路相交处设置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一座。

包括: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271410万元,建安费约24293.054万元。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2

工期要求

2018年7月1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72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8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开标前完成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应是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完整的电子文件。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开标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

选取方法二

(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70144359.85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10186460.10元,暂列金额为8552327.11元,暂估价为0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0554976.15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5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7]中的)。

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7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7的)。

注:

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四。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为216115487.88元。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8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8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20%。

注: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

技术分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31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三

方法三:

1、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少于5家时,取所有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75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照“总分=(技术分×技术分权重(4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6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

总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2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

3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5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5.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

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时提交)。

(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交书面资料)。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须提交书面资料);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公告第十条要求,需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信息打印页)。

(10)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11)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注:

1、上述第11.2.2

(1)—(11)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2、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资料。

3、上述第(11)项的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11.2.3企业获奖、业绩、信誉证明材料(按《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要求提交)。

11.2.4《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原件放在技术标的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投标人需按相应表格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1.2.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1.2.6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原件放在技术标的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7《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原件放在技术标的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2.8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条款号:

11.3.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现文: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EXCEL文件格式为准;

(3)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条款号:

13.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

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现文: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根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实体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确定价格。

条款号:

13.6.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现文: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条款号:

13.8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现文:

13.8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推荐选用本招标文件附件《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6年修订)的通知》(穗开建管【2016】34号)B档次品牌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和质量(或以上)的产品。

投标期间,投标人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实施期间,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所有材料及成品质量必须满足设计与规范要求,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款号:

13.11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13.1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①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杆基础中的土方开挖、运输、外运等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中,不包含在土石方工程的相关项目中;②投标时,土方的运距暂按15km内考虑,超过15km按15km计算,并包含开挖、临时堆放、回填、平整压实及场地清理、弃运等费用,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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