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权责方能遏制临时工乱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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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权责方能遏制临时工乱象
厘清权责方能遏制临时工乱象
李强
对“临时工”权责方面的模糊处理,既可能损害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临时工的一种伤害
“临时工乱象”有望得到治理。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的行政执法规范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临时工以及被开除公职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成为行政执法人员。
这些年,“临时工”成了网络热词,特别是一些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临时聘用人员,其暴力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形象时常见诸报端,成为一些负面新闻的“主角”:
打人的是“临时工”、公车私用的是“临时工”,雷人雷语的还是“临时工”……这就涉及临时工的权责界限问题。
执法权力的授予和使用本应是谨慎而严肃的,临时聘用人员有没有行政执法资格,本不是问题。
然而,事实上,当前的法律对这一问题并无明确详尽的规定,一句“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工作”,无法厘清临时工权力和责任的边界。
这让很多用人单位打起了“擦边球”,临时工干了不临时的活,甚至拥有了本不应有的执法权力,而在少数地方,临时工们还成了基层行政执法的“主力军”。
在难以约束的情况下,私用滥用公权的现象,在临时工们身上发生的概率较高。
尽管“临时工现象”给社会管理带来不小风险,但对一些部门和机构来说,“好处”也很明显:
经济成本较低,用人单位支付的临时工福利相当有限,劳资关系非常简单;管理成本和违规成本较低,用得不顺,出了问题,单位一“开”了事。
问题在于,随着“临时工乱象”的日益受关注,无论是行政权力机关还是公众,对此都相当不满。
对“临时工”权责方面的模糊处理,既可能损害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临时工的一种伤害。
黑龙江等地从权责边界上加以厘清,并特别针对临时工的执法资格给予明确说法,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更确保了执法的合法性。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怎样的管理方式,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将执法管理工作做好。
“临时工乱象”的背后,既有执法力量不足、经费短缺的原因,也有执法主体不统一、法律规定模糊等问题。
将临时工排除在执法队伍之外,仅仅是第一步。
要实现文明有序的行政执法管理,还需要相关部门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整个行政执法体系的改革创新。
“生态补偿”亟须法律护航
王社坤
上游的山青了、水秀了,但当地居民却因“无工不富”依然贫穷,这种“保了生态、饿了肚子”、“下游受益、上游牺牲”的环保困境,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现,反映出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之间公平利益分配机制的缺乏。
近日,浙江、安徽两省经过多年酝酿、反复磋商形成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这也是我国跨省域生态补偿中的首个“吃螃蟹者”,无疑为走出困境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
生态利益具有正外部性,如果没有强制性的利益再分配机制,受益者无偿或低成本占有生态利益、生态保护者付出却得不到相应回报的矛盾将会出现。
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当然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活动中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与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之间的“利益共享与责任共担”。
自上世纪末期以来,我国已经在森林、草原、流域、湿地、区域、海洋、矿区等七大领域开展了生态补偿试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金机制迈出实质性步伐,部分省市初步建立了省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然而,困难和问题也逐渐凸显,补偿领域和主体、客体不明确,造成生态受益者与生态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脱节;补偿方式单一,标准偏低,资金来源渠道较少,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而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考核体系,也制约了可持续效果。
生态补偿制度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提供保障,则会陷入“只说不做”的困境。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中仅有《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土保持法》对生态补偿有原则性规定,并不能满足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需求,因此亟需针对生态补偿制定专门的立法,这也是“十二五”规划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任务和目标。
对生态补偿的定义和原则、领域与补偿对象,以及标准、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等内容,都还需进一步规定,建立起完整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框架。
生态补偿“知易行难”,以新安江为代表的生态补偿试点已经迈出了重要一步。
相信随着生态补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改变“我花钱植树种草、他免费乘凉享受”的不合理现象,使生态补偿从“道义要求”变为“强制制度”,从而有效解决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迎难而上,更需凝聚共识
张铁
要把工作做好、措施落实,更需凝聚最广泛的共识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政府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
这些领域,既有长期积累的老矛盾,也有转型时期的新问题,需要以极大决心、极高智慧去推动解决。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会内会外,各种政策信号强劲释放。
财政部以“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教育部将在10个月内出台异地高考相关措施。
从会前国务院下发通知放开中小城市户籍限制,到会中国家工商总局出台“32条”支持广东转型升级,“迎难而上”的积极探索,正在更大范围内、更深层次上进行。
改革的渐进式路径选择,本身就决定了改革越向前,困难就越多。
面对新的闯关,迎难而上探索前行的勇气至关重要。
从中央部门“晒三公”,到四川珠嘉乡的15元公务餐;从全国范围铺开的新农合,到红十字会公开招标审计,正是在一次次探索中,改革发展才能不断向好,国家社会才能不断向前。
对这些探索之举,公众乐见其成。
然而,也有一些举措,会被争议甚至被质疑。
一方面,一项新举措难免会触碰不同利益,产生不同意见。
比如,医疗改革,医生、患者、药商之间,平衡利益殊非易事。
另一方面,随着权利意识增强,公众要求更高、期待更大,也会给各项政策措施以“完美压力”。
比如,个税法修改,仅网上征集的意见就近24万条,众口难调。
这些,难免给人“物议汹汹”之感,让一些改革者束手束脚、不敢前行。
批评、建言,可以帮助、监督、改进工作。
不过,要把工作做好、措施落实,更需凝聚最广泛的共识。
在复杂的利益格局之下,只有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旨归,才能赢得最广泛认同。
而社会和公众也需要充分估计改革的困难和阻力,以理性、建设性的态度对待各种探索举措。
“一有动静就围观、一有举措就怀疑”的舆论环境,不利于改革稳健前行。
迎难而上,对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改革深水区,各项举措需要更合理科学、更具规划性与前瞻性。
两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谈及异地高考时,就不仅谈到了山东等地的探索,同样谈到了这一举措可能面临的诸如城市承载力、考生资格认定等现实问题。
勇气可贵,但周密计划、详尽预案,充分调研、广开言路,同样重要。
“大胆探索,合理迈步”,这也是凝聚起更多改革共识的关键。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各项改革全面推进、不断深化之时,中央更重视对改革的研判与设计。
“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找准深化改革开放的突破口,明确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胡锦涛同志这样的要求,既是改革的基本遵循,也是改革的更高要求。
今年的发展会遇到不小困难,特别是进入转型升级的时期,风险和挑战是难免的。
但我们相信,只要迎难而上、群策群力,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会有机遇有希望。
消费维权,农村岂能成死角
张彦春
保障好农村消费者权益,才能让农村市场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一环
“康师傅”变“康帅博”、“雪碧”变“雷露”……城市中很少能见到的这类“山寨商品”,大多被销往农村地区。
(见本报连线基层版2011年10月28日报道)
在一些农村中小学校门口,总有商贩出售“五毛食品”。
这些小零食包装印刷模糊、厂商信息混乱,还往往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充斥其间。
“3·15”到来之时,消费维权再成热点。
从达芬奇家具到西门子冰箱,从东南亚血燕到奥的斯电梯,消费维权的热点事件往往发生在城市,而占到我国总人口近一半的农民、占到我国总面积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在消费维权上还存在一定盲区。
应该看到,我国消费维权方面进展不小。
以全国12315受理投诉举报为例,去年的消费申诉虽然有所增加,但80多万件申诉中办结率达九成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8亿元。
不过,如果把目光投向农村,情况就不容乐观了:
很多地方的工商部门数据显示,农村消费投诉比例已超过五成,而最终维权的成功率却较低。
而且,生产资料的消费占去了农村消费的很大比重。
如果这方面的消费权益未能得到保护,农村消费者会比城市消费者“更受伤”:
用了伪劣农药,秧苗几天之后就死了;喂了“山寨饲料”,养猪户损失惨重;甚至还屡屡出现不出芽、难长大的假种子。
如果说消费者在维权中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农村消费者可谓弱中之弱。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目前农村较多留守老人和儿童,他们文化程度不高,相关知识缺乏,消费维权意识淡薄;另一方面,考虑到消费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多数农村消费者最终选择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而且,农村地区广阔,监管机构迫于成本压力,监管未能充分覆盖农村地区,广大农民更容易掉入“消费陷阱”。
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1.4%,连续两年超过了城镇居民。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市场日趋活跃。
无论是家电下乡还是汽车下乡,都充分证明,只有保障好农村消费者权益,才能增加农民消费信心、释放农村消费需求,进而真正打开农村消费市场,让农村市场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一环。
实际上,农村消费维权,更应该放入消费维权的整体形势中去把握。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维权的范围更广、层次更深,已成必然。
比如电子商务领域、跨国消费领域等,都提出了维权的全新课题。
更重要的是,随着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一些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都会更多地走向市场,比如水电、医疗、非义务教育等等。
这些,与农村的消费维权一样,呼唤着对具体程序、法律原则等做出新的实践解读和考量。
深刻转型的中国社会,公众正经历权利觉醒,农民同样会对自身的利益更加敏感。
农村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忽视,农村不应成为消费维权的死角,而更应成为相关部门监管和公众关注的重要地带。
说到底,保护好农村消费者权益,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工会尽职,从公开电话开始
姜赟
职工的权利诉求,绝不是接听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但公开手机号,仍堪称一个好的开始
“有事找工会”,这是很多职工耳熟能详的口号。
近日,山西省总工会要求10万名企业工会干部公开手机号,覆盖到750万名职工,力求破解这一口号背后“工会在哪里”、“怎么找工会”的问题。
工会干部主动公开手机号,拉近了与职工的距离,让工会工作进一步由幕后走到台前,是公开承诺、敢于担当的表现,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更有利于增强工会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不过,公开电话,可能只是挑战的开始。
类似举措,其他领域、不同地方也曾有尝试。
今年2月,湖南长沙公布5200多名领导干部的手机号,却引来“双向不适”。
公众揶揄“作秀”:
很多电话打不通,通了没人接,接了没耐心,交不上心、解不了难;官员抱怨“被扰”:
试探性电话多,盲目打的多,甚至推销电话、“走后门”电话也随之而来,不胜其扰。
这些问题,电话两头的山西工会干部与职工,可能马上就会遇到。
如果公开的号码总是“不在服务区”或“正在通话中”,如果打通了电话不过是发发牢骚、听听安慰甚至遭遇“哦”、“嗯”、“啊”的单音节回应,恐怕不仅达不到公开号码应有的效果,反而可能产生负面效应。
每一起劳动关系纠纷背后,都有复杂的矛盾。
面对职工诉求,工会干部既要有解决问题的技巧,也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绝不是接听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
说到底,公开电话体现积极、主动的姿态,但要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履行工会职责,还需要更多有效的创新举措。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也变得更为复杂。
以农民工为例,截至去年9月,工会中农民工会员有9286万人,但相对2.5亿农民工,比例仍不过半。
从跳楼讨薪到开胸验肺,折射出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亟待加强。
再比如,近年来劳务派遣明显增多,但劳务派遣超出适用范围,派遣工合法权益易受损害,问题甚至蔓延到一些大型国企。
这些都是工会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才能有效应对。
要超越“接线员”的定位,工会本身的制度建设,同样需要加强和改进。
广州市总工会曾做过一项调查,八成工会主席属“兼职”,且多为党委、纪检、行政干部。
在很多企业,工会干部的饭碗是企业给的,这让工会工作难免受到掣肘。
据报道,上海一外企员工甚至因组建工会而被解聘。
如何在组织设计与人事安排上,让工会走出与企业的依附关系?
如何在现有条件下,进一步完善工会职能与工作方式?
这呼唤着工会制度更科学的路径选择。
无论是“通钢事件”、“富士康悲剧”还是出租车司机停运,如果有工会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可能会呈现不同的走向。
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组织需要不断变革、创新,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而公开手机号,或许正可成为一个好的开始。
空心化农村如何“养活中国”
吴秋余
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者素质下降,对农业的发展来说,都可能是致命问题
有一组以“缺席者”为主题的照片,发人深省:
田间水渠边,老人独坐,旁边是两张空椅子,留给在外打工的两个儿子;农家小院中,老两口带着孙子,全家十余口人出外打工或上学,留下一地空板凳……
照片反映的劳动力流失后农村空心化现象,近日为15名两院院士所关注。
他们指出,若不从战略上研究并解决新生代农民弃农的问题,人口大国将面临无人种地的局面。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忧心忡忡:
青壮年劳力、有文化的劳力都进城打工了,将来谁来种地?
这不是20年前“谁来养活中国”问题的升级版,而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过程中必然发生、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去年,我国的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
而据统计,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也下降到38.1%。
“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局面早已不复存在。
应该说,农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是大部分国家都会经历的过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不例外,这对于社会结构的调整、产业的发展不无裨益。
从另一方面看,农民“洗脚进城”也是用脚投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
在某种程度上,这一过程可能倒逼出农业的转型升级。
以日本为例,1955年到1975年间,农业人口减少近一半,然而农业组织化程度、生产率等,也都在这一阶段取得长足进步。
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农业又何尝不是如此?
然而,空心化农村的照片隐藏着很大的挑战。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的占32.5%。
而据媒体报道,中西部一些地区80%的农民都是50—70岁的老人。
更有院士指出,我国农业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所占比重竟高达95%。
农村劳动力的短缺,是一种结构性失衡。
农业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者素质下降,对农业发展来说,都可能是致命问题。
而这,不仅关乎农民、农村、农业的发展,更关乎国家的经济稳定、长治久安。
在一些地方,农民与农业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虽然大学生村官越来越多,然而在调查中,20岁以下的农民工中高达61%的人愿意留在城市。
而同时,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撂荒的耕地近3000万亩。
没有人,农业发展不起来,进而造成劳动力和人才进一步流失,几成怪圈。
打破怪圈,同样需要双向着力。
一方面,需要遏制农村劳动力结构失衡的趋势,提高农民收入、加强相关培训,同时更多引入社会化力量,以“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走出农村人才荒;另一方面,也需要不断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水平,用政策杠杆、税收杠杆等,推动农村建设、农业发展。
“三农”问题,我们一向视之为根本。
中央1号文件已连续九年锁定“三农”问题。
“三农”领域既需面对积累下的老问题,也需解决时代化的新矛盾,任重道远。
或许,农村劳动力问题正可成为一个支点,撬动“三农”问题解决,让田野更加充满生机。
高铁工程不容“小算盘”
顾兆农
建设领域问题不断,表明监督工作有效性还需不断提高,更需避免有制度不坚决执行、有程序不严格遵循的现象
近日公布的京沪高铁审计结果让人有些吃惊,这让人想起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工程建设领域仍是腐败高发地。
京沪高铁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国家标志性重大建设项目。
据悉,3年建设周期中,平均每年都有100多名审计人员、花100多天时间扑在现场进行审计,防范之严,前所未有。
在重大工程建设中,包括审计在内的各种监督工作,不仅起到了利剑高悬的威慑作用,对被审计和监督的单位,也是一种及时必要的提醒和实实在在的帮助。
如果没有如此密集而严格的审计,恐怕漏洞会更多。
还应看到,概算2000多亿元的超大型工程项目,时间压缩成3年建设周期,空间涉及7省市,施工单位和人员浩瀚庞大。
如此特大型工程项目,难免会让人钻空子,就此否定京沪高铁的全部建设工作,不客观也不公正。
但无论如何,作为国家重大工程,特别是人命关天的高铁工程,发生如此严重的资金违纪违规现象,都必须认真反思、高度重视。
无论是中央要求,还是群众期待,都无法容忍这样的大事业存在任何个人和部门的“小九九”。
高铁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相当部分属于部门利益、集体违规。
现在“潜规则”里有一种解读,认为只要不把钱放到自己口袋里,违点纪犯点规,都不算什么。
这样的想法和行为极其危险。
这次查出套取、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资金近5亿元的“公罪”,破坏性一点不比个人贪污受贿的“私罪”小;同时,因为“私罪好问,公罪难罚”,往往会因法不责众而使相关部门和领导“脱罪”。
这显然而且必将危害我们的大事业。
一旦打起“小算盘”,往往会在工程设计、规划建设时不再把遵循科学规律放在必须、不再把“安全重于泰山”置之首位。
比如,审计查出有关方面擅自取消部分路段风屏障的问题。
风屏障是确保高铁在大风状况下正常运行的重要防线,取消之后,可能会节约成本,但安全隐患却增加了,“速度风险”也提高了。
遭遇这样的小算盘,“世界第一”的水平也被打了折扣。
在预防工程建设腐败问题方面,我们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措施、规则、制度,实行了纪检、审计前置、全程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对抑制建设领域腐败高发现象起到积极作用。
但更应看到,建设领域问题不断,表明监督工作有效性还需不断提高,更需避免有制度不坚决执行、有程序不严格遵循的现象。
尤其是像高铁这样的重大工程,不仅要避免失范,相反更应成为遵纪守规的示范。
我们应该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有事”就有责任人;处理责任人时,要防止失之于软,避免罚酒三杯式的轻描淡写。
要让每个人,特别是负决策责任领导,既不敢自己伸手,也不敢因部门利益而在大事业中存“小心思”,打“小算盘”。
脱贫最需要“自我革新”
郝洪
珍惜并善用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项扶贫政策,让贫困不再生长,当成为贫困地区干部的政治自觉
3月19日,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公布。
因此前“高调炫贫”的湖南新邵县未列其中,这则简单的新闻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新邵“高调炫贫”事件发生于一个多月前。
今年1月30日,新邵县城一些醒目的电子宣传牌上,“热烈祝贺”其被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国家级贫困县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并非一回事,新邵未列其中也并不意外。
舆论的关注,除了对新邵的揶揄,更有对国家扶贫政策的期待,希望扶贫资金能有效地投入到真正的贫困地区,踏踏实实地落在百姓头上,而不是被一些地方当成“来之不易”的政绩,助长一些地区“以贫为喜”、“以困为荣”的等、靠、要思维。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贫困地区投入。
据报道,2011年国家综合扶贫投入2272亿元,比上年增加了逾40%;专项扶贫投入272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1.56%。
这些投入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扶贫投入增长之下,有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喜悦,有勤勉奋进、攻坚克难的精神,却也有乱作为、穷折腾的怪相,甚至出现干部超编、形象工程、奢侈腐败的丑闻。
像新邵这样以“雷人”方式进入公众视野的国家级贫困县,并不少见。
有大手笔投建市政工程,有一鸣惊人的天价接待费……错误的政绩观,走偏的扶贫思维,把本应是造福贫困地区的国家扶贫政策,弄出一地鸡毛来。
扶贫,扶助谁?
怎么扶?
扶贫制度设计的原则是“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领导在参加一些西部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这句话很值得那些努力“跑部钱进”、争抢“贫困帽子”的地区深思。
脱贫不只是要资金、要政策,只有明确了科学的发展理念、找到了适宜的发展思路,资金、政策才能激活贫瘠的土地,才是可以额手称庆的事。
贫困地区要发展,除了需要政策和资金的扶持,更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除去贫困的“细菌”,这些细菌隐藏在官僚主义的思想温床上、权力寻租的制度漏洞里。
当公开、公正的原则被遗忘,扶贫资金和政策使用落实难免在暗箱操作中流失殆尽;当“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信仰被抛弃,肌体将失去抵抗贫困的免疫力。
我们早应走出以贫为荣的时代,贫困县、特困区不是一组冷冰冰的数字,数字背后站立的是一家一户因贫而困的生活。
珍惜并善用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项扶贫政策,让贫困不再生长,当成为贫困地区干部的政治自觉。
为全民养老铸就安全防线
周人杰
尊重民众的担忧,就是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视民众的情绪,就要始终践行承诺、审慎操作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广东省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
对于“委托投资运营”,有人理解为“养老金入股市”,因而引发担忧:
“我的养老钱安全吗?
”
其实,正如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21日回应所言,养老金的委托投资运营,并不等于委托入股市。
一方面,相关政策已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比例中,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另一方面,该理事会也表示,他们会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方针。
投资的主要方向——国债、银行存款、企业债、金融债等,都是有固定收益的产品。
如果能谨守“分散投资”与“谨慎操作”的原则,应能确保老百姓养老钱的保值增值。
委托投资运营,是为了更好增进民众养老福利。
一段时间以来,地方管理的养老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收益率过低。
算上通货膨胀的因素,养老金实际上处于不断缩水当中。
正因此,“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只有拓展投资渠道、开展市场化运作,才能让未来的社会化养老继续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发展带来的红利。
尽管如此,社会上的一些疑虑也可以理解。
毕竟,这笔基金事关老有所养的社会理想,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福祉。
毕竟,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确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各类投机炒作、内幕交易等未完全杜绝,尚无法充分发挥经济质量晴雨表的功能。
在养老金这样的敏感议题上,尊重民众的担忧,就是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正视民众的情绪,就要始终践行承诺、审慎操作。
更要看到,民众的担忧情绪并不止于“养老金投资如何更安全”。
当前,我国有养老制度保障的总人数已达6亿多,尽管从“制度全覆盖”到“对象全覆盖”还有不少路要走,但是“全民养老”的潮流已经不可逆转。
从“养儿防老”到“全民养老”,老龄化社会中的民众关切,应该不断激发社会管理者的主动思考:
养老体系的保障对象能否更多一些?
保障水平能否再高一点?
个人账户的高额缺口又能否早日做实?
铸就全民养老的安全防线,还须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