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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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教案
卫校教案NO:
课程名称
职业道德与法律
授课班级
日期
单元
第三单元
时数
2
编写老师
颖仪
课题
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
学
习
目
标
1、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权威,神圣不可侵犯。
※—重点
2、理解维护宪法尊严的意义。
3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
4、理解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
Δ—难点
5、树立人民主权观念。
6、正确行使权利,严守权利边界。
课型
理论课
练习课
讨论课
实验课
见习课
考核
其他
(请注明)
√
教学
方法
讲授法□√ 讨论法□√
教学
资源
教材□板书□CAI(计算机辅助教学)□√
※—重点Δ—难点
主要教学内容及进程
一、导入
毛主席曾经说过: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我们如何理解宪法的权威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权威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时间:
5分钟
讲授方法:
讲授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
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观看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图表和列举《刑法》等三部法律的条文。
问:
三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有何共同的地方它说明了什么
法律体系补充:
民法商法:
主要法律(民法通则、物权法),其他相关法律(合同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收养法、海商法等)。
行政法:
主要法律(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档案法等)。
经济法:
主要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相关法律(公司法、反垄断法、统计法、票据法、担保法等)。
社会法:
主要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刑法。
程序法:
主要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其他相关法律(仲裁法等)。
教师点拨:
三部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说明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宪法的条文分析,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是如何规定我国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从而理解宪法的法律效力。
3、思考“孙志刚事件”案例。
教师点拨:
“孙志刚事件”说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教师点拨:
对宪法制定和修改要规定如此严格的程序,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宪法变动肯定会引起一系列普通法律随之而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保护宪法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宪法不能随意制定和修改。
5、小结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
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地位和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种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6、案例:
学校限制成绩不好的学生参加高考”合法吗
教师点拨:
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
学校在学生没有违反任何校纪校规,也并非不愿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强制取消其高考权,实质上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机会权。
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规范围和最高法价值。
它可以成为评判一切法律的正当性、合宪与否的规范根据,可以据此否定下位法的效力。
所以,即使学校的这一决定符合有关政策,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受理这类案件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学校的这一不当行为的判决。
时间:
30分钟
讲授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
三、宪法与人民主权原则
1、思考教材P78页的材料一和材料二。
教师点拨:
这个材料说明我国宪法实行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师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不可能全部集中起来商议国家大事,所以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崇高法律地位的由来。
2、国家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机构来治理。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职权: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各项重大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职权:
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第三、国务院:
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最高人民法院:
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
第六、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3、思考:
人民主权原则看似抽象,是不是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和我们毫不相干
听证会、职工代表大会、信访、举报。
时间:
20分钟
讲授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
四、保障人权,国家职责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举村委会选举等例子,加深同学的理解。
)
2、如何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
在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问题上,我们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个人的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举例:
抗震救灾的军民,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
时间:
20分钟
讲授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
五、权力界限,依宪合法
1、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应当意识到权力并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
公民应当严守权利的边界。
2、举例
教师点拨:
小区的居民拥有打麻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时有界限的。
即它应该以不影响别人正常休息,不牺牲别人的正常利益为前提。
如果小区居民打麻将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那就是权力行使的越界,小区居民有义务把行使权利的边界收缩回正当的界限内,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时间:
20分钟
讲授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使用CAI(计算机辅助教学)
六、随堂练习和小结
课后小结
能通过生动的事例引导学生,基本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宪法的学习,为了避免枯燥,引进了大量的案例故事,让学生在案例中掌握书本的知识点,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讲稿
一、导入
毛主席曾经说过: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那么,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呢我们如何理解宪法的权威如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权威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二、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观看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图表和列举《刑法》等三部法律的条文。
问:
三部法律的第一条规定有何共同的地方它说明了什么
法律体系补充:
民法商法:
主要法律(民法通则、物权法),其他相关法律(合同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收养法、海商法等)。
行政法:
主要法律(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档案法等)。
经济法:
主要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他相关法律(公司法、反垄断法、统计法、票据法、担保法等)。
社会法:
主要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
刑法。
程序法:
主要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其他相关法律(仲裁法等)。
教师点拨:
三部法律都是根据宪法制定,说明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宪法的条文分析,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是如何规定我国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从而理解宪法的法律效力。
3、思考“孙志刚事件”案例。
教师点拨:
“孙志刚事件”说明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教师点拨:
对宪法制定和修改要规定如此严格的程序,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宪法变动肯定会引起一系列普通法律随之而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保护宪法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宪法不能随意制定和修改。
5、小结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
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地位和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所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种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6、案例:
学校限制成绩不好的学生参加高考”合法吗
教师点拨:
宪法规定,公民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内容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和公正评价权。
学校在学生没有违反任何校纪校规,也并非不愿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强制取消其高考权,实质上时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机会权。
正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规范围和最好法价值。
它可以成为评判一切法律的正当性、合宪与否的规范根据,可以据此否定下位法的效力。
所以,即使学校的这一决定符合有关政策,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受理这类案件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学校的这一不当行为的判决。
三、宪法与人民主权原则
1、思考教材P78页的材料一和材料二。
教师点拨:
这个材料说明我国宪法实行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师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不可能全部集中起来商议国家大事,所以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崇高法律地位的由来。
2、国家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机构来治理。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职权: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各项重大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职权:
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等。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第三、国务院:
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四、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最高人民法院:
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
第六、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3、思考:
人民主权原则看似抽象,是不是离我们普通人太遥远,和我们毫不相干
听证会、职工代表大会、信访、举报。
四、保障人权,国家职责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举村委会选举等例子,加深同学的理解。
)
2、如何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
在处理公民与国家关系的问题上,我们要以国家利益为重,必要时牺牲个人的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举例:
抗震救灾的军民,个人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
五、权力界限,依宪合法
1、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应当意识到权力并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
公民应当严守权利的边界。
2、举例
教师点拨:
小区的居民拥有打麻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时有界限的。
即它应该以不影响别人正常休息,不牺牲别人的正常利益为前提。
如果小区居民打麻将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那就是权力行使的越界,小区居民有义务把行使权利的边界收缩回正当的界限内,以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随堂练习和小结